一、概述

一、概述

分化瓦解,弱敌阵营是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过程中一项常规化的战术,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得到应用。因为对方绝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往往会因为重大利益自发地形成利益共同体联盟,其中有些参与主体往往是能量巨大的人士。这些参与主体因重大利益而参与其中,因对方的现实需要而存在,各显神通,各尽其能,形成强大的对方阵营。我方与对方讼争,如果只针对对方单个主体,永远都解决不了系铃人的问题,因而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案件问题。实务中,一些案件当事人及专业解决团队认识不到这个问题,导致案件四面起火,麻烦连绵不绝、应接不暇,这种情况往往是对方强大阵营联合发力的结果。对方阵营中有各种专业、背景、能力、资源、角色的主体参与,因而能够给我方造成更多领域与维度的打击。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绝对不是单纯法律诉讼案件那么简单,利益重大且关乎双方生死存亡、参与主体众多并形成利益共同体联盟进而演化成两大利益共同体联盟之间的斗争、为达成利益目的极限化地人为布设疑难与复杂是其本质特征。其中参与主体众多并形成利益共同体联盟进而深化成两大利益共同体联盟之间的斗争、为达成利益目的极限化地人为布设疑难与复杂的本质特征正好就是对方强大阵营的个案表现方式。因此,彻底解决案件问题,必须最大限度地接近对方阵营,研究对方阵营,深彻了解对方阵营,果敢地瓦解对方阵营。

当然,此处所讲对方阵营不包括对方委托的律师等专业人士,因为律师是法律诉讼及其他事务中接受当事人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专业人员,在诉讼中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在授权委托范围内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律师一旦接受委托便是诉讼及其他法律程序中必要参加主体,虽然站在一方立场行事,但不属于此处所讲对方阵营的构成部分。对方阵营的特定含义是除对方当事人与代理律师以外,不具有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中独立地位的、与案件本身无直接法律利害关系的主体。这些主体参与其中并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身份,因此称其为案外主体比较妥当。(https://www.daowen.com)

对方组织吸纳各方面力量与资源形成稳定阵营以后,案件的复杂程度已经完全超越诉讼案件的范畴。在人为操纵布设下,矛盾据点众多,斗争战线拉长,各种讼争及其他程序全面开花,使双方当事人深陷复杂斗争当中不能自拔。并且每个讼争或其他程序斗争的复杂程度、解决难度均大幅提升,导致案件悬停僵死在某个程序或者阶段的情况亦司空见惯。其实,这些案外主体参与其中往往仅为利益,有些甚至就为捞点蝇头小利,甚至对于参与其中的法律后果都没有清晰的认识。即使是一些颇具实力的人士参与其中也是徒具实力而已,对于案件的解决却没有太多办法,虽然参与其中的初衷或许是帮助对方解决问题,但实际上却变成了问题与麻烦的制造者。因为这些案外主体并不拥有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智慧、谋略与经验,也不懂战略战术运筹,只知道一味地煽风点火、添油加醋,使矛盾更为复杂,斗争更为深广、激烈。好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双方越斗争越复杂,越斗争越激烈,甚至案件已经实质上僵死悬停了,但双方仍在乐此不疲地争斗,这种状况与对方阵营整体参与其中不无关系。有些案件中,对方阵营发挥的作用甚至比当事人本身要重要得多。因而,在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过程中,若要使案件问题得到全面、彻底的解决,分化瓦解对方阵营,是绝不容忽视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