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历史沿革

二、历史沿革

怒江州因怒江纵贯其境和境内聚居怒族而得名,新中国成立前尚未形成统一的行政区划,历朝历代均隶属于邻近地区,汉代分属越嶲、益州、永昌等郡。魏晋时期分属永昌、云南、西河等郡。唐朝南诏时分属铁桥、剑川、永昌节度。宋朝大理时分属澜沧、胜乡郡。元代分属临西县、丽江路、永昌府。明清时期分属丽江、大理、永昌府。民国时期成立知子罗、上帕、菖蒲桶殖边公署,在兰坪县营盘街设立殖边总局,对上述地区行使军政管辖权。民国五年(1917年),将原属保山、云龙的一些地方划出合并,成立鲁掌行政公署,各殖边公署改为行政公署。民国十七年(1928年)至二十二年(1933年),各行政公署改为泸水、碧江、福贡、贡山设治局,分属丽江、腾冲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4年8月23日,建立了包括泸水、碧江、福贡、贡山4县的傈僳族自治区。1957年1月,改称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并把原属丽江专区的兰坪县划入怒江州。1956年成立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1986年9月24日,撤销碧江建制,所属5个乡分别并入福贡、泸水两县。1987年11月27日,成立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2004年1月5日民政部批准将泸水县人民政府驻地由鲁掌镇迁至六库镇。怒江州辖2县、2自治县、9镇、17乡、3民族乡、10居委会、258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