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
部分不属于它自己:它属于全体,在全体之中,它是其所是。
圣托马斯·阿奎那
其他一些对必然价值的颠覆。赞颂中世纪知识分子对罗马帝国的抽象理念的眷恋。
欧洲将会是抽象对具体的胜利。
谴责国家主权说的创立者:博丹和马基雅维利。
赞颂伊拉斯谟。
我还要谈一下知识分子阶层在数百年的时间里进行的一场运动,它发生在欧洲,为了达到你们梦想实现的欧洲统一,你们一定要向基督徒们宣传,尊重它。在整个中世纪以及稍后,教会人士、历史学家、法学家、学者以及一切知识分子捍卫着对罗马帝国的回忆。我认为要尊敬他们。正是执着于这种形式,他们力图恢复罗马帝国。在9世纪一个圣诞节之夜,几个教士把帝国的皇冠戴在了加洛林国王的头上。此后的知识分子也是如此,他们向奥托、亨利和弗雷德里克欢呼致意。他们想在这些人中发现君士坦丁(Constantin)和图拉真(Trajan)的传人,他们决不相信罗马帝国已经灭亡,用一位大师的话来说[1],罗马帝国是世界的一种必然的存在方式,超越了一切历史的诡计。为此,他们为这些君主们伪造了法律地位,视之为罗马法统的继续。他们对这套法统的信仰长久以来一直维持着,直到今天我们的大学校长们使用的法律手册都效法于它。假如大家想确定罗马帝国寿终正寝的法定时间,那么,我们应该上溯到1806年8月6日,弗朗索瓦二世放弃了日耳曼民族的罗马皇帝的称号,而采用了奥地利皇帝的称号[2]。
这些迷恋罗马帝国的人为了延续它,一再要求重建与它相同的大帝国,不过,这种执著精神却成了与我同属一代的教育家们的嘲笑对象。他们告诉我们,这些人太过天真,也搞不清楚自己的时代和现实,竟想造空中楼阁。其中一位为此感到悲哀,他说:“中世纪的思想家们忽视了公社宪章、封建契约以及所有明文规定的条例法(它的条件和人员)。他们珍藏古典的和基督教的财富。因为这些财富混同教会和帝国,所以被他们看成是神圣的……他们的思想方式只限于对《圣经》篇章、基督的寓言、维吉尔的诗句或罗马法文本的解释。”[3]因而,如果要建成欧洲,你们应该使它改变想法,渴望我们所崇拜的。你们应该告诉它,这些历史人物非常伟大,因为他们执著于一种理念,执著于抽象的和永恒的普遍性,因为他们不在乎一时一地的条约(而这却是当代知识分子世俗化的表现)。相形之下,现代知识分子非常渺小,比如作为法国国王的法学家,他们不去履行知识分子的职责,相反却把自己的工作局限在当地狭小的事务空间中,反对普遍性。你们应该再次批驳凡尔登条约,它是局部对普遍、具体对抽象、俗人对知识分子、世俗化对理想崇拜的不幸胜利。如果你们想建成欧洲,你们应该这样广为宣传,因为未来的欧洲一定是一种理念,它要求其成员拥抱这一理念,把它当作一种理念来热爱,不过,这种热爱与他们对祖先遗留给自己的那块土地的爱毫无共同之处,即使这块土地被称为法兰西或德意志。
在此,欧洲的建成将会像民族的形成一样。因为每位法国人在热爱本乡本省之外,对于超越自己身边的这些庞然大物之上的理念和现实,也有热爱之心,于是法国就形成了。而且,每次法国解体之后,比如封建割据、英国入侵、宗教战争和法国大革命,法国人都会执著于法国的“理念”,重建法国。同样,正是德国的“理念”使得德国人历经两千年的地方自我主义而建立了他们的民族。但丁和彼得拉克提出了意大利的“理念”,由此而获得了加富尔的胜利(Le Triomphe de Cavour)。欧洲也会同样如此,它是一种理念对民族这些直接的感性对象的胜利。与这些民族相比,它是中世纪所说的基督教民族,一种理念的产物[4]。
在一篇对话中,柏拉图曾告诉我们,苏格拉底要求弟子们尊敬遭色雷斯的女人嘲笑的那位[5],他是因为痴迷于理念和无视感性事物而落入井中的[6]。你们要重新回到苏格拉底的价值体系上来。要建成欧洲,不贬低感性世界和实践精神是不行的。纯粹的实践性宗教只会导致战争。
在欧洲历史上,有一段时期,即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时期,作为“人文主义者”的博士们反对基督教统一,把罗马帝国(imperium romanum)的理念及其对它的崇拜精心地打扮一番,转为君主们及其分裂野心效劳。对此,你们一定要大声谴责。根据罗马帝国这一理念,主权及其本质属性——战争的权利,都只属于帝国本身;帝国的各个部分并无主权。正是由于这一规定,罗马成功地防止了各地之间的战争,带来了神圣的罗马和平(La sainte pax romana)。这一美好的理念后来转到了教皇和皇帝这一双重政府的头上。这一双首脑制的帝国也拥有主权,因而至少在理论上,它反对属下的各王国彼此征战。当然,各位国王会拒绝这一规定,发动兼并邻国的战争。不过他们也会感到束手束脚,因为互相残杀在当时是不义的,它们违反了“罗马帝国”这一很有感召力的法律。于是,这些人文主义者就想用这一法律为自己服务,说它适用于国王们,分别适用于他们中的每一位,而不再是适用于超越各王国之上的权利。于是,博丹、阿尔西亚(Alciat)和马基雅维利为各个民族提供了主权和战争的权利。但是,主权和战争的权利等概念原本就不是为了各个民族而提出的,相反,这些概念在形式上是与各个民族相对立的。为此,他们否定了权利等级别,倡导主权平等。其逻辑结论就是:每一个民族都有义务尊重其他民族,强大民族也应该尊重弱小民族。而且,他们赋予各民族的主权是不受任何节制的,除了自己的法律之外,一概无效。这本应让那些以反对目中无人的激情为己任的人感到羞耻,但是他们却成了这种激情的奴仆。这种知识分子的背叛真让人感到可耻!(https://www.daowen.com)
不过,我们不要忘记,还是有一些人文主义者勇敢地坚持自己的使命。在他们之中,最伟大的当数伊拉斯谟。对于其他人文主义者交给他的民族自我主义宪章,他拒绝签名。他提醒他们不要忘了基督教是一个整体,并且准备谴责他们分裂基督教国的行径。他去信告诫他们:“基督的精神不要区分意大利人和德国人、法国人和英格兰人、英格兰人和苏格兰人。基督的仁慈要求爱人,甚至敌人,因为名字、服饰、腰带、鞋子及其诸如此类的人类创造的不同都会造成人们彼此厌恶。”而且,“我们为了融为一体已经接受了同一个精神的洗礼;我们为了拥有同一种精神,已经饮了精神之水。”[7]此外[8],他还向路易十二和马克西米利安分析他们的行为以及其他新崛起的主权国家。
一开始,我就说过,你们应该为欧洲提出一些倡导欧洲理念的英雄。刚才我们已经指出了一位。你们应该从北海到亚得里亚海、牛津、巴黎、马恩斯、威尼斯,小心为他建立雕像,不论在什么地方,差异有多大,他都保持了自己的本性,因为他的生活只是精神的。他是欧洲公民的最佳象征,超越了欧洲内部的差异。
[1]这位大师是拉维斯(Lavisse)。
[2]F.洛特:《古代世界的终结》,第3篇,第2章。
[3]拉维斯为布赖斯《神圣罗马帝国》一书所作的序。
[4]这是M.雷德斯洛布在《人权基本原则的历史》(1923年)一书中说的话。它曾被《研究》上的一篇好文章(“中世纪的基督教国和国联”,作者J.勒克莱,1932年8月5日)引用过,它的结论值得我们注意:“我们可以责备中世纪基督教的统一太过局限于宗教的和精神的领域里,没有降落在人间,把人的物质利益更完备地统一起来。‘国联则遭到相反的抱怨:作为经济进化和民族主义不如人意的产物,它尽力统一世俗的人性,也许它没有首先考虑到现代世界争论不休的、精神的和道德的可怕的无政府状态。’它只有赞同基督的宗教,才能让人间社会充满和平以及精神的和道德的统一,因为缺乏基督的宗教,一切规则、组织和世俗的警察都是无济于事的。”
[5]指泰勒斯。
[6]柏拉图:《泰阿泰德篇》,174a。
[7]《基督教战士手册》,“基督教反省的情感”章。
[8]在《格言》中:遇到斯巴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