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不确定感带来的恐惧

第8章 不确定感带来的恐惧

严格来说,根本就没有所谓的确定,只有自认为确定的人。

——查尔斯·雷诺维叶《批判概论》

古往今来,麻烦总是由税收开始。公元6年,罗马帝国为了扩张领土并巩固统治,决定在当时的朱迪亚,也就是现在的以色列和约旦河西岸,对当地的犹太人加征新的税收。这些犹太人已经被残忍且多变的罗马人统治了70年,沉重的税收只不过是他们诸多痛苦中的一项。不过,这条政策还是引起了众怒,关于如何处理这个问题还引发了犹太人的分裂。大部分人听从主教乔撒的意见,为了维持和平只好不情愿地纳税。而加利利的犹大却带领一小群人奋起反抗。他看不惯乔撒对罗马人的逆来顺受,誓要建立新的犹太宗派。用公元1世纪犹太历史学家约瑟夫斯的话来形容,即“(新教派的教徒)拥有不可侵犯的自由,并且只承认上帝是他们的主和统治者”。[1]

这种态度听起来可敬可佩,而且勇气可嘉。犹大及其追随者只是少数被边缘化的人士,他们却要挑战历史上最令人生畏的一个国家。历代的犹太同胞似乎都应该把他们当作英雄看待——也确实有些人带着这种崇敬的眼光欣赏他们。但在约瑟夫,以及其他犹太人眼中,犹大这伙人没比歹徒和杀人犯好到哪里去。他们奉行“焦土政策”[2](包括反对其他犹太人,夺走他们的食物,占领他们的房子,迫使他们加入宗派的斗争中),他们不仅直接宣扬要消灭罗马人,同时也杀害犹太“通敌者”(即所有不像他们那样一心一意信奉上帝的人)。他们将耶路撒冷引向毁灭,他们的极端暴力、拒绝和谈等行为也引发了罗马人的疯狂报复。约瑟夫记录道,有一次他们洗劫犹太人居住地恩盖迪(Ein-Gedi),当时青壮年都逃跑了,“而那些妇女和儿童则成了牺牲品,被害者数量至少有700余人”。这是一次典型的暴行。约瑟夫对这个教派的所作所为及影响总结如下:

所有的厄运都源于这些人,整个民族受他们的信条影响之深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在他们的预谋下,一场又一场的暴乱接踵而至,我们失去了安慰自己的亲友。他们还发动了针对正派人士的大规模的抢劫和屠杀……这些人密谋的变革带来的是毁灭性的影响。正是由于犹大和萨达克(鼓吹暴力的另外一个领导)创立的第四哲学教派得到了众多支持者的追捧,使得当时的政局混乱不堪,甚至还为未来埋下了苦果。

那么,从他们毫无哲学可言的残暴行径来看,谁才是所谓的“第四哲学教派”的成员?那些人就是最早的犹太狂热分子。历史没有写明犹大的命运,但那些狂热分子的命运却有迹可循,他们中的大多数在爆发于公元66年,持续了4年之久的第一次犹太—罗马大战中死去,而那场战争也以耶路撒冷的神庙被毁和犹太人的失败告终。一小部分犹太幸存者撤退到死海东岸马萨达的一处城堡,他们在那里同围攻的罗马人整整僵持了3年。当城堡最后沦陷时,960位战士为了避免被罗马人俘虏或杀死,组织了一场大规模的自相残杀。(因为自杀在希伯来法律中是被禁止的,所以他们选择互相残杀的方式。)[3]

从“狂热分子”这个词的使用方法上就可以看出,它传达给后世更多的是一种方法论而不是意识形态。在狂热分子出现之前,以信仰、宗教或其他为由的屠杀虽然不时发生,然而在他们出现之后,这一做法才得以被确定下来并被奉为一种典范。在犹大的最后一个追随者牺牲之后的2000年里,共有1000名狂热分子继承这一做法,他们以“狂热”为名行凶杀戮。这些人的背景、信仰各不相同。但奇怪的是,他们心中却同样相信真理只掌握在自己手中。[英文中“狂热”(zealot)一词源于希腊语,意思是“眼馋真相,并为之奋斗捍卫”。]而狂热分子的共同点是绝对坚信自己是对的。其实,可以说他们用一套象征性的“1”和“0”来编写他们的意识形态程序——譬如“我们”和“他们”、“相同”和“不同”、“正义”和“邪恶”,而其中最基本的则是“对”和“错”。狂热分子彻底拒绝承认犯错的可能性。

坚信自己绝不可能出错,这就是确定的感觉。我们已经看到了许多关于确定感的例子,人们要么确信自己耳聪目明,要么确信自己看到了山脉和孕妇,要么确信自己的观念、预测和回忆准确无误。似乎这些五花八门的确定感跟狂热分子的行径毫无关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的确如此。比如你坚信自己对猎户座的看法,跟屠杀那些玷污国家的清教徒、犹太人、重婚者、亵渎者、同性恋和巫婆等行为毕竟不可同日而语。并不是每个有十足把握的人都是托尔克马达[4]

但确定感又的确和狂热行径密切相关,这一点从“邪恶假设”中就可以窥见一二。如果我们坚定不移地认为自己所相信的才是正确的,那么那些持相反观点的人就是在诋毁事实、引诱他人误入歧途。这样我们会很容易联想到自己有道德权利(乃至道德义务),并想方设法让那些持异见者闭嘴——所用的方式可以是交谈、胁迫,甚至必要时也可以是谋杀。这就是一念之差导致的悲剧,实际上,历史上这种例子比比皆是,一旦你百分之百坚信自己正确,任何暴行都可以顺理成章。我们往往认为那些由意识形态导致的血腥冲突总是由某些机构组织发起的,譬如极端分子组成的宗教教派,有种族或道德优越感的族群(卢旺达种族大屠杀、纳粹德国),以及极权主义国家。[5]但公共机构并不是操纵人类实现利己目的的超人组织。公共机构本身没有目的性。人类创造并运营了公共机构。所以,公共机构所利用的确定感(或者说是对确定感的渴望)本来就存在于人的心里。

狂热行径归根结底源于我们自己。当我们与人生气吵架时认为是对方不讲理、不让步,是对方的错,这其实和那些带来毁灭性后果的确定感大同小异。尽管我们没有像那些最早的狂热犹太分子一样去洗劫恩盖迪,也(但愿)永远不会用暴力将自己的世界观强加在别人身上,但必须承认,我们同样渴望真理。

由于我们之前分析过的种种原因,产生了这种坚定不移的确定感也是逻辑上的必然结果。确定感首先源于一种以为自己知道的感受——内心觉得有些事情就“是”如此。从这个最基本的动词“是”中,就可以看出我们百分之百的自信,似乎那些事情都是不言而喻的。从某种意义上讲,“知道的感觉”和“确定的感觉”似乎难以区分,但大部分人所确信的事情其实比知道的事情要多,且对于那些不知道的事情反而更加确信。美国著名讽刺家安布罗斯·比尔斯称之为“用最大的声音说出错误的观点”,就是这种“大声喊出来”的特点把确定感区别开来的。“知道的感觉”从定义上讲只是一种感觉、一种心理状态,而“确定的感觉”则是进一步表露出来的情绪。可以说,“确定”比“知识”的社会性更强,也更容易激发一些行为后果。

因此,“知道的感觉”与其说是确定感的近义词,倒不如说是其先决条件。我们也早已见识过确定感的其他前提条件,譬如最直接、最有说服力且最不容置疑的感官认知;还有逻辑上的必然性,由于“因为正确所以正确”的牵制,我们总是认为自己确信的就是事实;以及我们在评估证据和反证时戴上的有色眼镜。最后,还有信念跟社群不可分割的联系,我们一旦怀疑某种信念,就有可能失去来自那个社群的支持、自己在社群中的地位和身份归属。

这些因素合在一起本应该让我们警惕确定感,而实际上却促进了确定感的出现。我们都知道知识是一个站不住脚的概念,所以感觉知道并不代表你就真的知道。而我们也知道有时候感官会欺骗人,头脑会误导人,现实环境会蒙蔽人。我们还知道确定感有可能会演变成一场道德灾难。甚至我们还讨厌别人十分确定的样子,就算他们不是在为不公平或暴力行径辩解,我们也难以接受。那些我们不认同的人如果显得理直气壮——不管是关于该由谁来统治这个国家或者该由谁来洗碗——在我们看来,一点儿都不合情理,甚至还令我们倒胃口。我们多半会把他们的确定感当作对其先前观点的恋恋不舍,或者归咎于他们思维狭隘、目光短浅、胆小如鼠,甚至冥顽不化。而我们对于自己所确信的却只会理所当然地接受,因为我们相信自己就是正确的。多么不可思议啊,尽管我们思维敏捷、想象丰富又乐于推断,却不能以别人的目光来看待自己。我们无法想象也不会在乎,其实别人眼中的我们也像我们眼中的他们一样无凭无据、无药可医。

这就是确定感最危险的一个基本特征:它会妨碍我们转变视角。如果说想象力让我们能够将心比心地欣赏别人,同情心让我们认真严肃地关注别人,那么确定感就会剥夺甚至毁掉这两种品质。当我们执迷于自己的信念时,别人的说法在我们眼中就无足轻重了。这种事情不仅在历史上大规模上演(个人通常跟狂热分子没有关系,只有在个人为团体服务时才会激起狂热分子的攻击),还发生在我们每一个人身上。不信的话,你可以在下次跟家人吵架的时候试着观察自己的言行举止。你会发现我们早已失去往日的慷慨体贴,变得自以为是、高高在上、盛气凌人、冲动好斗,全然忘了冲突的对象是我们至亲至爱的人。

所以说确定感会扼杀想象力和同情心——这是人类所具有的两种最人性化,也最有益于纠正错误的品质。因此,许多哲学家嘲笑确定感幼稚肤浅。(伏尔泰称其“荒唐”,伯特兰·罗素将其贬为“认知的恶习”。)它还被许多人批判成(借用美国历史学家威尔·杜兰特的词语)“害死人的(感受)”。当我们在其他人身上发现确定感时,轻者一笑置之,重者鄙视憎恨。可是,即便哲学家如此讽刺确定感,为什么我们还是觉得确定感吸引人呢?

假设有一个登山者正在攀登阿尔卑斯山脉,突然被一道狭窄且深不可测的冰隙挡住了去路,周围没有任何安全通道也无路可退。现在的问题不是他应该怎么做——他唯一的选择就是跳过这道深坑,问题是他该对此做何感想。

这一假设场景是由威廉·詹姆斯设计的,旨在帮助人们思考确定感的益处。虽然同时期的哲学家批判确定感幼稚又讨嫌,但詹姆斯却决定要捍卫它,不过也只是稍微辩护一下而已,因为就连他自己也在担心确定感可能引发的道德危机。作为一个实用主义者,詹姆斯认为确定感在实际生活中有一定的好处。而怀疑无论再怎么宝贵,至少对于这个登山者而言也是一无是处。最好他能百分之百确信自己有能力越过这道深渊[6]

凭着这一假设,詹姆斯想说明的是,不能因为确定感靠不住就完全否定它。无数事例证明,充满激情地去相信一件事可以改善自己的生活乃至整个世界:譬如,你可以降低你的胆固醇,可以进入医学院,还可以为孩子争取一个更好的未来;又如,我们最终可以根治脊髓炎,可以保护大自然,还可以让残障人士毫无障碍地享受多姿多彩的生活。正如詹姆斯所说,坚定不移的信念有时候“能够把观念变成事实”。

在上述情况下确信自然是很好的选择,而怀疑则不可取。如果一味坚持怀疑只会适得其反,甚至会带来危险。有些时候,确信是我们唯一的选择,因为根本没有怀疑可选。当同事们相信确定感本质上是荒谬的时候,哲学家路德维格·维根斯坦指出,有的时候怀疑根本就没有意义(仍旧是对确信的辩护)。他认为,要想实实在在顺利地生活下去,我们别无选择,只能把自己的某些观念当作绝对的真理,这些信念是我们世界观的基石,我们不能质疑它们,而只能凭借它们来回答其他问题。“支撑那些看似有理有据的观念的,”维根斯坦写道,“是一些毫无根据的信念。”注意,这里不是根据不足,而是毫无根据。[7]

维根斯坦以自己有两只手作为例子。这是最极端的例子,正如“病觉缺失”代表了最极端的错误——因为对自己身体的认识原本是不容置疑的。维根斯坦认为,我们说不出令人信服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类最基础的观点,因为这些观念本身“比其他任何证据都更加确定”。比如,如果有人问他有几双手,维根斯坦说:“我不能因为看到一双手就说自己有一双手。因为我怎么能确定眼睛可靠呢?而要测试眼睛是否可靠,岂不是也要通过看看是否有两只手来判断?”所以在这样的例子中,怀疑根本行不通,只有确信才是唯一合理的选择。

维根斯坦据此认为,有些时候确定感是逻辑上的必然要求——如果我们连一些基本事实都不能相信的话,也就不能以此为据思考其他任何问题。(其实这是对库恩观点的另一种更深层次的阐释,库恩认为,要是没有任何理论做基础,我们就无法理解这个世界。)同时,詹姆斯也认为,这种确信有助于人们采取行动,对于我们的生存和成功十分必要。这些观点其实都说明了确信的第三种重要性,即它在进化方面具有优势。我在前面的章节曾经说明,如果我们不直接接受一个观点,而是选择怀疑并花时间去刨根问底,那么就需要动用更多的认知资源——还会引发更大的风险。所以,威廉·赫斯坦在他的《大脑小说》中将怀疑视为“一种认知上的奢侈品”,仅仅“出现在高度发达的神经系统中”。

赫斯坦言之有理,软体动物是不会怀疑的。不仅进化的过程如此,我们个体的自我发展历程亦然,所以1岁的小孩也不会怀疑。维根斯坦观察发现,“孩子一开始会相信大人,然后才学会了怀疑”。怀疑有各种不同的阶段和形式。怀疑圣诞老人是不是存在是一个阶段,怀疑新闻是真是假又是另一个阶段,而怀疑你自己写的新闻是否真实可靠又是更高一级的阶段。我们到底有多么善于怀疑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我们的感情是否成熟、是否能容忍没把握的感觉(在某一时刻这一点尤为关键),以及我们过去是否了解、接受过批判性思维的训练等。所以这样看来,怀疑似乎是一种技能,我们需要不断去学习和巩固它,而相信则像一种本能。

不论是漫长的进化历程,还是相对短暂的个人情感和智慧的发展过程,甚至短暂到我们处理外部信息的一瞬间,怀疑都发生在确信之后,这一点已经由心理学家丹尼尔·吉尔伯特和他的同事于1990年进行的一项研究证明了。这项研究用于证明荷兰唯物主义哲学家巴鲁克·斯宾诺莎的一个论断:当我们碰到新信息时,我们会自动认为这是真的,只有在经过某个独立的判断过程后,才会认为这是假消息。而在笛卡儿看来,这一理论不够直观和理想,他认为我们应该先判断某一信息真假的可能性,然后才会相应地选择接受与否。譬如这句话,“一块奶酪可能会将灌木丛中的犰狳[8]引出来”。按照斯宾诺莎的观点,一旦读了这句话之后,哪怕只是扫了一眼,你就会直接相信这句话。在这种模式下,相信是我们默认的认知模式,而怀疑或者不相信则是在此之后额外的一个认知过程。

我们所有人都经历过斯宾诺莎所说的情况。吉尔伯特和他的同事指出,假设我们正独自在路上开车,突然看到路中央出现了一条腊肠狗,我们肯定会先转向,很久之后我们才有可能考虑我们之前的定论(“路中央有一条腊肠狗”)到底是真是假。甚至我们也可以假设,如果看到路中央有一头独角兽,我们也会转向——即使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独角兽。实际上,很多人会因为头脑中想象的情节而临时转向。不久之前,我经过曼哈顿街头的某个脚手架,在自己反应过来之前,突然就双手抱头一下子跳开了。可能是由于光线的闪烁或者我一时眼花吧(谁知道呢),总之某个神经末梢突然发出了错误的警告,让我以为脚手架马上要倒在我身上。幸好脚手架没塌,不过我还是忙不迭地躲到一旁。这么做了总比不做好,这也就是确定感在人类进化过程中发挥的作用。

由此可以明显看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时会先相信一个观点,然后再找机会验证。而吉尔伯特及其同事想了解的是,这到底仅仅是我们表现出来的样子,还是我们的根本思维方式。他们认为,如果怀疑不只是一个过程,而是两个过程的话(先接受某个命题,再怀疑它是假的),人们一旦在接受新信息后立刻被打断,就很可能会相信那些虚假的观点。而吉尔伯特及其同事的研究也证明了这一点。在一系列的实验中,他们引得被试在接受新信息后马上分神,结果发现,被试把错的当成对的的概率会很高,但不会把对的看作错的。看来,只需要让被试在心中想象出某个画面(比如犰狳朝着奶酪爬过去),就足以让他们相信这一观点——这再次证明了我们会把大脑中想象的画面与现实混淆。

这项研究不仅证明了斯宾诺莎的推断,还指出我们在认知上的偏见——为什么人们更容易相信而不是怀疑。不过,这不仅是神经学领域的真理,显然也是感情上的至理。确定感可能在实际运用、逻辑和进化方面都非常必要,但更直观的还是它让人感觉舒服。确定感让我们放心地相信周围的世界稳定长久且有章可循,所以我们身处其中非常安全。同样它也会让我们觉得自己有见识、有智慧、有胆量。当我们感到确信的时候,我们就是世界地图的主宰者——对世事无所不知、无所不晓。

这样看来,我们不喜欢怀疑是因为害怕怀疑时的痛苦。那种心里没底的感觉会让我们陷入过于博大、过于开放又过于模糊的世界中。连伏尔泰都不得不承认,虽然确信来得荒唐,可不确定感又令人“不安”。“不安”一词虽略显保守但却一语中的:因为什么都不确定,所以我们一放松就闲得发慌,缺乏安全感。如果说确定感用答案让我们心安,那么不确定感就是在用问题来为难我们。这些问题不仅仅关乎我们的未来,还包括我们的过去,譬如我们曾经的决定、曾经的信念、曾经拥戴的人物和团体,甚至曾经的生活方式。更糟糕的是,自身的不确定感还会引发我们面对世界的不确定性——我们被迫承认没有人能完全了解世界,所以谁也无法保证自己和爱人不犯错、不遭遇天灾人祸等。

难怪我们会不由自主地喜欢确定感。这并不是因为我们忽略了确定感可能导致的知识和道德危机,而是因为那些危机毕竟很抽象,远没有怀疑的危险来得那么直接实在、令人恐慌。实际上,如果说我们对正确的喜爱是源于对错误的恐惧,那么我们对确定的执迷也是因为对怀疑的反感。为了更好地说明这种反感情绪,我列举了3种长期持怀疑态度的代表人物:优柔寡断的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含糊其词的美国民主党候选人约翰·特里,以及美国政坛上最令人受挫气恼的中间选民。

《哈姆雷特》[9]这部史上关于怀疑的最著名的戏剧很恰当地以一个问题开场:“那边是谁?”这句简单却骇人的问话拉开了整部剧的序幕。故事背景在丹麦,当时的国王(哈姆雷特的父亲)刚刚去世。而“那边”的已故国王的鬼魂想要跟儿子做最后一番交谈。当哈姆雷特出现时,鬼魂告诉他自己并不是正常死亡的,而是被自己的弟弟克劳狄斯所害。在他死后,克劳狄斯又娶了自己的遗孀——哈姆雷特的母亲,并登上了王位。国王的鬼魂要哈姆雷特杀了克劳狄斯替他报仇,哈姆雷特答应了父亲的这个遗愿,但在痛苦纠结了整整5幕之后,他直到临死之前才终于如愿。这个时候其他主要的角色基本都已经死了,包括哈姆雷特的母亲和他的3个好友(拜他所赐)无一幸存——如果哈姆雷特“决心的赤热的光彩”没有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的话,这些人或许还能活下来。

已经有太多人评论过哈姆雷特的犹豫迟疑,就连七年级的学生也会在学期论文上定期评论一番,所以优柔寡断已经被广泛看作哈姆雷特最典型的性格特征。但情况并非一直如此。批评家哈罗德·詹金斯观察到,至少在《哈姆雷特》最初问世的150年里,人们普遍认为这个人物“精力充沛、英勇大胆”——他只是受累于周围的环境,而非自己的内心。但在之后的18世纪,詹姆斯·博斯威尔评论道,“犹豫不决是哈姆雷特相当重要的一个性格特点”,此后这一论点便屹立不倒。之后的100年间,在诸如歌德和科尔里奇等作家的推波助澜之下,现代人眼中的哈姆雷特便诞生了:一个优柔寡断、不敢行动的人。

如果说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不同的哈姆雷特,那么18世纪的英国戏迷为什么认为哈姆雷特是瞻前顾后的王子,这点实在耐人寻味。当时的社会文化风气里有什么特别的东西,能够突然把行动与思考、确信与怀疑变成如此尖锐的两对矛盾?不管是什么,这种风气一直持续到今天,证据就是目前还没有其他观点可以取代博斯威尔的描述。那个活在现代人意识中令人发狂痴迷的王子,用科尔里奇的话讲,是一个“永远在沉思”的人。

按现代的标准来看,犹豫是哈姆雷特的致命弱点。他的徘徊迟疑不仅害得自己内心挣扎,还间接导致了宫中的惨剧。不过,这般分析《哈姆雷特》其书与其人,难免有些讲不通的地方。首先,丹麦王子从最初尝试杀死克劳狄斯到最终成功共经历了3幕戏。中途他碰巧杀死了克劳狄斯的亲信波洛涅斯,而这竟被人们看成是行动失败而不是观念有误,这是怪处之一。怪处之二在于,他发现同窗罗森·克兰茨和吉尔·登斯特恩监视自己后,毫不犹豫地处死了这两人,与某评论家所谓的“畏首畏尾的王子”的形象实在大不相称。

不过,哈姆雷特确实有过矛盾挣扎。虽然他比我们想象中要决绝,但他的沉思犹豫也很明显。他明白情况的复杂和矛盾,也清楚自己可能会犯错。他知道不能任反思的能力“白白废掉”,而他的沉思也不仅仅是在考虑谋杀叔父,同时也在考虑自己的生命(“生存还是毁灭”),以及考虑今生和来世的普遍意义。

善于怀疑是哈姆雷特的性格特征,这点显而易见。但为什么这一特征被很多批评家看作一大缺点,原因就不那么明显了。哈姆雷特在全部14场戏中所犹豫的毕竟不是吃三明治还是鸡肉沙拉这么简单,而是杀人报仇这种大事情;也不是一般的谋杀,而是弑君和弑父——他需要处心积虑除掉的那个人,既是他的国王、叔父、继父,又是他母亲的新婚丈夫。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面对这种情况,不都应该要慎之又慎吗?(这种理解在博斯威尔之前很盛行,大家都认为哈姆雷特的事例是一个理性的人在陷入不合理环境后的正常反应。)

如果这些伦理、政治和家庭等方面的困难还不够有说服力,那么哈姆雷特还面临另一个问题,那就是证据不充分。他毕竟是在没亲眼见过父亲被害死的情况下就被要求复仇的。换作是你,如果有鬼魂叫你去复仇,你会怎么想?假如鬼魂说的是假话呢?假如它找你报仇是为了不可告人乃至险恶狡狯的目的呢?又假如根本没有鬼魂,是你自己出现幻觉了呢?我们既然声讨塞勒姆的执法者,责备他们在女巫案件中爽快地接受了幽灵的证据,那么对于多长一个心眼儿的哈姆雷特,是不是该予以褒扬呢?换句话说,哈姆雷特之所以犹豫不决,既因为他面对的情况有很多不确定性,也因为他的任务实在太重大、牵连太广。

为什么我们认为他的怀疑会有问题?难道不应该鼓励(或者说要求)杀人者在作案之前先严肃思考一番吗?更何况,如果哈姆雷特在第一幕中直接杀死叔父,就能确保所有人从此过上快乐无忧的生活吗?无论是在文学作品还是在现实生活中,一时冲动从来都得不到好结果,贸然行动从来谈不上有收获,而一腔热血的领导人更不会是维护和平的高手。[10]问题的答案不在于哈姆雷特的性格,而在于他的身份。没有人会在乎像雷奈尔多(波洛涅斯之仆)这类人的态度,他到底是信心百倍或犹豫畏缩都没人管。但哈姆雷特是个王子,而我们对领导人的态度都是极为关心的(甚至对小说中的领导人物都很关心),这样做当然不无理由。我们知道,政治家特别需要有坚定不移的把握,因为他们必须做出无数个重大决定,不像普通人那样只要安排好周五晚上怎么过就行。若有领导人在整整5幕戏中瞻前顾后,国家就会面临倾覆的危险。

但仅仅看实际作用,还解释不了为什么我们喜欢态度坚决而厌恶优柔寡断的领导。纯实用主义反而要求政治领域里要有鼓励怀疑的措施,因为稍微了解历史的人都知道,过于刚愎自用的领导往往危害匪浅。可我们在现实中显然不会遵循纯实用主义。无论是在政治领域还是在其他领域里,做出任何判断都会掺杂情感,而且情感往往占据上风。我们在感情上确实一心一意地迷恋确信的态度。

前面我也提起过确定感,但那指的是我们自己的确定与怀疑,当时讨论的是自己拥有固定的信念会感觉多么安全愉快。而现在我们发现别人的坚定也很有魅力。我们都或多或少地被这种坚定的信心吸引过。我的方向感很好,但是有一次却不自觉地跟朋友走错了路,原因很简单,她大步流星的姿势看起来把握十足。同样,我们也会跟着那些有把握的领导走上各种象征性的道路,而根本不问他们(或我们)要去的方向。看到他们信心百倍,我们可能又犯了老毛病,误把确定感当作正确的标志了。

就像其他大多数会导致错误的行为一样,跟着信心满满的领导前进本质上不是什么不理智的举动。很多时候这其实很好地保障了劳动分工。领导不需要听大家各执一词的争辩,这对他们也是一种解脱。虽然领导代表确信,但是领导也同我们一样渴望确定感。(可参考一个例子,哈里·杜鲁门有一次被金融顾问“一方面”“另一方面”的分析给搅晕了,便开玩笑说下次要委任只有“一方面”的经济学家。)同时,我们这些追随者也不必承担做决定的重任,从而会有更多的时间关注其他事情。

更大的好处在于跟随了一个自信的领导后,有的人自己就变得不那么犹疑了。因为其他人的信心会带给我们信心。社会心理学家可以告诉你,怀疑和确信都像普通感冒一样可以传染。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时候,我们若身处有把握的人群中,自己就会跟着有把握;而身处犹豫的人群中就会跟着犹豫。所以,无怪乎我们往往神化那些信心如山的政客,愿意选他们当领导。(在商业、军事领域也是一样,甚至在选六年级学生会成员时亦会如此。)威廉·赫斯坦甚至暗示过,我们对当权者的感觉是,“有决定总比没决定好,哪怕那个决定(很)可能是错的”。换句话说就是,犯错的领导好过犹豫的领导。[11]

说到这里就得谈到约翰·克里(John Kerry),更具体来说,就是谈到2004年的美国总统大选,当时的两位竞争者是克里跟时任总统的乔治·W.布什。一个是犹豫的男人,一个是犯错的男人,历史上真找不出比这次总统大选更经典的较量了。克里打了一场自己后来所否定的战争,资助了一场自己曾经所谴责的战争。因为这两个原因,以及其他问题,“右翼”把他刻画成一个变节者。而布什则把复杂的地缘政治问题简单地归结成“黑”“白”之分,而且不能容忍别人对自己的观点提出异议,因为这两个原因,以及其他问题,“左翼”把他刻画成独裁者和危险的肤浅人士。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讲,2004年那场臭名昭著的大选归根结底是两类投票人之间的较量,一类人担心领导摇摆不定,另一类则担忧领导冥顽不化。

我承认,攻击对手政策多变是美国政治剧本的标准策略。可是在约翰·克里的事例中,这样的控诉却充斥着整部剧。克里对越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反复无常的态度不是唯一受攻击的把柄。那些贬低他的人也提到,他甚至在死刑、福利改革、社会治安、同性婚姻、平权法案、爱国者法案、“不让一个孩子掉队”等议题上也迟疑不决。要了解当年大选期间讨论的内容,不妨看看这组例子。2004年3月至10月间,《纽约时报》专栏作家威廉·萨菲尔(William Safire)在“论语言”一栏里主要阐述了“优柔寡断”(wishy-washy)、“含糊其词”(waffle)、“倒戈”(flip-flop)等词[12];杰伊·莱诺(JayLeno)构想了两个适合克里的竞选标语,一个是“拿主意好痛苦!”另一个是“还在犹豫吗?选民们——我跟你们一样!”而在当年的共和党大会上每一次提起克里的名字,参会代表就要从左往右呈波浪形摇摆一回;当时你只需花10美元,就能买到印有克里头像的人字拖;还可以买下“抵制克里大选”的纽扣来炫耀,纽扣上画的往往是华夫饼(象征含糊其词)或者亨氏瓶装番茄酱——这种番茄酱既隐晦地指代克里的妻子特蕾莎·亨氏·克里,也直接讽刺克里“对每个问题都有57种变化的态度”[13]

这些攻击中有的站不住脚(譬如,一个人参加过“越战”后,凭什么就不能斥责“越战”是道德和政治上的耻辱),有的却合情合理(譬如克里突然同意延长最短刑期,不是因为他再三深思过其好处,而是因为外界的压力要求他“严惩不贷”)。不过,这些攻击是否有理有据现在倒无关紧要,或者说从来都无关紧要。在我们的政治文化中,一个领导人若改变了主意,他改变的动机并不重要,关键在于他变卦这件事本身。

就拿克里对伊拉克战争的态度来说吧,这是他被嘲笑得最多的一个话题,因为他支持过伊拉克战争,后来又反对这场战争。我们从下面的例子中将看到,他这样转变政治态度的做法是完全情有可原的。每个人都认识一些改变过思想的人,而且我们中的大部分人都改变过主张。2003年伊拉克战争刚刚打响的时候,76%的人投了赞成票,而到2007年时,一半的支持者便要么反对,要么弃权了。自从美国介入伊拉克内政以来,公众毕竟获取了很多新的信息,陆战局势产生了变化,布什政府的信誉也大幅贬值。我们原本以为美国军队会给伊拉克人民带去更好的生活,现在看来却是自欺欺人。战争不但牺牲了无数人力、财力,而且降低了美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代价之大远超人们的想象。当2003年布什总统宣布“任务完成”时,恐怕谁也料不到后来的结果。在这种情形下,那些还顽固坚持当初意见的人显然该听从约翰·梅纳德·凯恩斯的一句嘲讽的反驳:“事实改变了,我只好改变想法。要不然您还能怎么办呢?”

凯恩斯所说虽然言之有理,但是像克里那样180度大转变的态度,却有悖于政治文化历来的一个规矩,这个规矩虽然不靠谱却存在已久。对政治家来说,只要坚持己见就值得尊敬(而只要中途变节就会遭人唾弃),哪怕是一意孤行地坚持错误也好。正如已故的著名军事历史学家巴巴拉·W.塔奇曼(Barbara W.Tuchman)所言:“承认错误、挽回损失、改弦易辙是政府能出的下下策。”这就跟哈姆雷特的悲剧一样,我们只注意到哈姆雷特的怀疑犹豫、反复多变,却不关心在意他态度转变的背后原因。尽管怀疑和认错是很宝贵的品质,但我们始终讨厌领导认错,还把认错看作软弱的表现。这种看法不见得正确,但却深深扎根在人们心中。

赶在某些读者发火之前,我自己先承认吧,前面说到“我们”,其实一棒子打死了太多人。虽然确定感的诱惑无处不在又难以抵挡,虽然人们在公众场合喜欢聚拢在信念坚定的人身边,但也并不是说每个人都如此敬仰坚定的人和憎恶怀疑的人,也不是说每个人都对坚定和怀疑的态度泾渭分明。从布什和克里的较量中可以看出,有的人讨厌坚定就跟其他人讨厌怀疑一样到了极点。

但容忍怀疑也有一条底线。无论是2004年布什与克里之争,还是2008年麦凯恩与奥巴马之争,大家虽然各执一词,但在一个问题上却异口同声——我们都鄙视那些拿不定主意的投票人。就连极“左”分子和极“右”分子作为死对头,看待彼此的眼光里好歹也带上了几分尊敬,但对那些犹豫不决的投票人便只有憎恶、鄙视和嘲笑。2008年大选中的两个例子可以充分说明这一点。约翰·斯图尔特在《每日秀》节目上画了一张饼图,他把犹豫的投票者分成4类讨厌的人:“哗众取宠者、民主党派的种族歧视者、长期无主见者,以及蠢货。”几周后,幽默大师大卫·赛德瑞斯在《纽约客》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引起一时轰动。他在文章中想象了飞机上的情景——“空姐推着食品车走过过道,最后在我身边停下问:‘您想要吃鸡肉吗?还是更喜欢这盘掺有玻璃碎渣的粪便呢?’”赛德瑞斯写道:“在这场大选中考虑再三,就像你愣了一秒钟后问‘鸡肉是怎么做出来的’一样。”

这就是主流观点中的犹豫的投票者,他们空虚、不安、可恶、无能,连在鸡肉和鸡屎之间该选哪个都决定不了——所以他们连鸡屎都不如。但为什么要如此关注他们呢?一个比较合理也比较靠谱的猜想是,我们怕他们犹豫与怕领导犹豫一样。这些选民需要在投票箱前做出很重要的决定,就像政治领袖每天都要做很多重要的决定一样。那些不敢选择的选民简直让我们心惊胆战。虽然他们没有总统那样大的权力,但他们手里却掌握着与他们自己人数不相称的决定权。而我们的政治前景都与这一小群拿不定主意的人捆绑在一起。

但我有种感觉,就算改善了这种选举制度(譬如说废除选举人团后便能大幅削弱中间选民的影响),我们还是会冲这些人火冒三丈、发难指责。我们在乎的若只是选举结果,则应该花更多的精力来劝说成千上万个反对派人士,而不是只关注这一小群举棋不定者。可是当选举进入最后关头时,我们往往跟自己的死对头起了同仇敌忾之心。他们虽然选择了鸡屎,但起码跟我们一样明白选举是件大事情,所以必须要亮出明确的态度。

这就是为什么迟疑不决的选民让我们抓狂。他们小心考虑的都是在我们看来根本无须思考的一些问题。我们以为选择如此之明显,他们居然还不知道该相信哪个,所以他们尚在犹豫、踌躇,等待更多信息的出现。如果不是在美国大选中,这样的态度倒也合情合理甚至值得称赞。其实,这些选民跟我们在第六章中介绍过的理想的思想者还有几分相似。倒不是说这些普通人都代表了最优秀的“哲学家型公民”,也不是说他们是我们的榜样(且不说别的问题,前面已经提到过理想的思想家其实没那么“理想”),而是说他们代表了我们早已排除的一种可能性,那就是反复斟酌重大的决定,不停地考虑犯错的可能性直到最后一刻。

这就是犹豫型选民的优点,起码他们知道自己可能会犯错。而我们的优点,则在于我们充满激情地去拥抱一种观点。这两个优点虽然乍一看互不兼容,但理论上可以被整合到一起。心理学家罗洛·梅(Rollo May)曾写道:“我们必须全心全意投入一件事,同时也必须认识到自己有可能错了,这似乎是很矛盾的。”但是请注意,梅的这句话既不是想劝我们摒弃怀疑,也不是想号召我们拒绝相信,恰恰是要我们在坚信的同时秉持公开的态度。他总结说:“最健康的态度不是毫不迟疑地相信一件事,而是尽管怀疑但依然相信一件事。”

我们大多数人都不愿当纸上谈兵的空想家,也不想做一意孤行的行动派。可是要把梅的标准付诸实践却十分困难。哪怕态度再诚恳,我们经常还是放弃不了对自己观点的十足相信。其中一个困难在于我们的确定感太强烈,从感官印象到社会关系,再到人类的认知体系,都让我们不由得产生一种“我是对的”的感觉。而第二个困难在于我们对错误的矛盾与恐惧。虽然确定感并不代表我们不会犯错,就像声音大未必就是有理的一方,但是起码确定感像一道屏障,让我们暂时不必面对犯错的可能。

利昂·费斯汀格(Leon Festinger)在20世纪50年代就记载了确定感的这种屏障作用,同时他还提出了现在很著名的“认知失调”论。他和几个同事外加几个雇来的旁观证人,一起努力让一群人相信了某位名叫玛丽安·科琪(化名)的郊区家庭主妇所说的有关人类审判日的预言。科琪说她联系到一个来自外太空的有着耶稣模样的人,那人告诉了她外星人何时会降临地球、飞船何时会登陆,以及地球何时会被洪水淹没。后来这些预言全部落空,可组内几个预言的拥趸者不但没有怀疑预言,反而表现出加倍的顽固和狂热。[14]

科琪及其同胞所持的观念并不常见,但他们在观点破灭后的反应却并不罕见。无论你相信的是宇宙飞船还是自由市场或是别的什么事物,只要是人,都会容易陷入故步自封的顽固之中,借此逃避可能犯错的事实。这就是为什么在吵架快要输掉的时候,我们反而叫得更大声——不是因为相信自己正确,而是因为害怕自己错了。还记得华纳兄弟动画片中的那只大灰狼吗?他跑出悬崖后只要不往下看就不会掉下去,而我们增强自己的确定感,就跟他不往下看一样。

以上这些引出了一个问题:到底悬崖底下有什么恐怖的东西?就像其他恐惧一样,我们对错误感到恐惧只有一半是现实的原因,另一半却源于自己的想象。“唯一值得恐惧的就是恐惧本身”这句话并没有完全说对,因为错误确实可能像悬崖一样拖垮我们的生活。不过,恐惧帮不上忙却只能伤害我们倒是事实。因为恐惧,我们更容易犯错(看不到悬崖怎么能越过悬崖),更难以原谅自己和别人的错误。所以对每个人来说,仔细看一下犯错的经历总比完全不看要好。所以下面我们要做的,就是走出悬崖边缘,体验一下坠落的感觉,并看看崖底到底有什么。

【注释】

[1]约瑟夫的说法并非完全可靠,他因为同时为罗马人和犹太人进行辩护而备受争议。但他有关加利利的犹大及其追随者的记录是现存最丰富的版本,即便是那些对这个年代犹太人生活解读有异的历史学家,通常也会引用约瑟夫的说法作为出发点。

[2]“焦土政策”是一种军事策略,指在军队前进或后撤过程中破坏所有土地资源和建筑而不给敌军留下任何有用的东西。——译者注

[3]在马萨达抵抗的可能是匕首党(Sacarii),这是犹太狂热分子中更加狂热的一个分支。约瑟夫对两者进行过区别,但前后不一致,同其他的记录有出入。

[4]托尔克马达(Torquemada),西班牙第一位宗教裁判所大法官。他被认为是“中世纪最残暴的教会屠夫”。——译者注

[5]我并不是暗示这些事件在道德上可以相提并论,在性质上也不全是那种被奴役的小团体为解放而奋斗(如最早一代的狂热分子)或者统治阶级通过斗争来巩固自己的政权(如第三帝国)。暴力冲突的根本原因复杂多样,而且各不相同;另外,在五花八门的狂热分子的组织中,它们的强弱高低之别非常明显。不过,我感兴趣的不是它们的不同,而是它们的一个共同点:坚信自己是对的。

[6]詹姆斯的例子说明了一点,那就是怀疑过头就跟确定感一样有危险。这一点在医学领域有很好的证明。研究虚构症的心理学家威廉·赫斯坦将其形容为“病态的确定感”。不管那些想法是如何荒诞不稽,那些虚构症患者仍旧深信不疑。赫斯坦在强迫性官能症(OCD)中还发现了与虚构症相对应的“病态的怀疑”。跟虚构症不同,强迫性官能症患者会将“确定的标准升高至荒谬的地步”。举例来说,尽管你的同伴多次跟你确认他上楼之前已经把门锁好了,但在强迫性官能症患者看来,这还不足以说明门真的已经锁好了;甚至,即便是他们自己在5分钟之前锁好了门也还是不够。他们会有各种怀疑,不管对错或者有无意义。精神病专家托马斯·萨斯虽然没有研究虚构症,但是他也将难以动摇的确定感和长期性的不确定感视为心理疾病的两个极端。他曾写道:“怀疑之于确定,正如神经症之于精神病。神经症患者总是充满疑虑,什么都怕;而精神病患者则确信无疑并以此提出各种要求。”

[7]对于阐释这些毫无根据的信念,我最喜欢的版本并不是维根斯坦的,而是人类学家克利福德·戈尔茨的。他在《文化的阐述》中写道:“一个发生在印度故事——至少,我听起来像是一个印度的故事——说的是一个英国人,被告知整个世界是一个平台,放在一头大象的背上,大象下面垫着一只乌龟。于是这个英国人问道,那么这只乌龟下面放着什么?印度人回答,另一只乌龟。那么另一只乌龟下面呢?印度人答道,‘啊,老爷,另一只乌龟下面垫着无数只乌龟’。”

[8]犰狳,又称“铠鼠”,一种小型哺乳动物,属真兽亚纲贫齿目的犰狳科,是生活在中美和南美热带森林、草原、半荒漠及温暖的平地和森林的一种濒危物种。——编者注

[9]本章所有对《哈姆雷特》一书的引用均摘自朱生豪的《哈姆雷特》译本。——译者注

[10]莎士比亚自己的作品中就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点。在他的全部作品中(抑或是整个文学史上)最痛苦的两个人物当属哈姆雷特王子和李尔王。如果说哈姆雷特是为怀疑所累,李尔王则是因武断而遭殃。像《哈姆雷特》一样,《李尔王》也结束于一场血战之中,最后国王及其3个女儿,以及其他主要角色大半都牺牲了。在这里,悲剧源于李尔王过度地轻信又急于把想法付诸行动的莽撞。从领导方式上来看,他更偏向于红心王后那种“砍掉他们的头”似的冲动,而不太像丹麦王子似的深思熟虑。评论家梅纳德·迈克如此形容李尔王,“采取行动就像呼吸一样自然,而且速度比呼吸还快一倍”。哈姆雷特那么缺乏果断(评论家认为果断也是读者对他的期待),可是李尔王的事例表明果断过度就成了武断,其结果跟怀疑一样是致命的。

[11]不仅在政治领域是这样,在其他需要频繁、快速、坚定地做出决断的行业里,人们也持这种观点。譬如说体育界。在《纽约时报》一篇评论裁判的文章中,作者约瑟夫·博格(Joseph Berger)观察道:“棒球飞行的速度比高速公路上的汽车还快,在这种情况下裁判难免会犯错——谁没判错过呢?但是他们不能收回判断。如果你承认自己错了,接踵而至的就是混乱,甚至更糟糕的是你还会受到嘲笑。”博格引用了一个裁判的说法:“一个好的长官对于自己的决定总是很坚定的,而且总是能贯彻到底,哪怕他知道自己已经犯了错。”

[12]萨菲尔希望我说明一下,这几个词的意思是有差别的。指责某人突然倒戈(改变立场)跟指责他含糊其词(给不出明确答复)不是一个概念,与指责他优柔寡断(看起来很软弱)也不同。不过,这些词加在一起总的来说是指控对方想法太多而决定太少。

[13]这句讽刺源于亨氏公司的著名口号“57种变化”,指的是1896年公司拥有的57种产品。——译者注

[14]用费斯汀格的话来说,认知失调是同时持有两种矛盾观点时的违和感觉。这种失调可以是相信一个想法结果没实现所致(比如“宇宙飞船会在周二登陆”与“没有宇宙飞船在周二登陆”),也可以是观念和行为之间的失调(比如“抽烟有害健康”,以及“这是我今天抽的第二包”)。费斯汀格提出,有两种办法可以减轻这种不舒服的感觉。最直接的办法是要么改变观念,要么改变行动,但如果你长期笃信这个错误的观念或者已经对这个不好的行为上瘾了,那么这个办法就很难行得通。另一个办法要迂回曲折些,不过实现起来更容易。那就是你说服自己和别人:相信那个错误的观点其实没错,或者有害的行为其实没那么大的害处。由此你就能明白为什么当观念出错后,人们反倒更加固执己见的例子屡见不鲜了。下面还会谈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