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亲密关系中犯下的错
你得战胜自己的无知与浅薄,这样才能在面对他人时不抱不切实际的期望,没有过多的偏见、希望或者自大,尽可能地卸去盔甲……尽管如此,你还是会误解他们。或许你在头上戴上了盔甲。在相遇之前你就误解了他们,相处之时你也会误解他们,回了家谈起这次见面时,你还会再次误解他们。而基本上,你也在被他们误解,这一切仿佛一个让人眩晕的幻象,我们仿佛失去了理解能力;又像是一出不可理喻的闹剧,我们不断地彼此误解。然而,手无寸铁的我们既读不懂他人的想法,又看不穿他人的意图,在他们对我们的理解中,我们自以为重要的东西渐渐流失,滑稽可笑的东西渐渐成形——这么重大的一件事,可我们又能做些什么呢?……不管怎样,活着的意义并不只是正确地理解他人。活着就是误解他人,不断地误解、误解、再误解,深思熟虑之后还是误解。就这样,我们才知道自己是活着的:我们错了。
——菲利普·罗斯《美国牧歌》[1]
拉乌尔·费尔德是一名办理离婚案件的律师。更准确地说,他是一位为名人办理离婚案件的律师,这里的“名人”说的既是在业界享有盛名的拉乌尔本人,也包括前来委托他的社会名流,还包括委托人同样有名的“前任”配偶或伴侣,比如说伊丽莎白·泰勒、马丁·斯科西斯、迈克·泰森、柯蒂斯·杰克逊。如果你被爱人辜负,且腰缠万贯、家喻户晓,或者既有钱又有名的话,费尔德就是你要找的人。
或许可以这么说:要想坐在费尔德的候客厅里,你得有钱、有名,而且还想离婚。在“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以前,当鲁迪·朱利安尼(他也是费尔德的客户之一)还忙着对时代广场的成人用品商店进行地洞式的扫荡时,费尔德曾走进一家刚被整治过的成人用品商店,在一地狼藉中淘几件东西。在他的候客厅里,就摆着这样一件物品:“爱的测试”,一个科尼岛之旅必备的5英尺[2]高的小玩意,它号称能用“爱的米尺”测量出你的性感指数(从“完全没有”到“无法抗拒”)。或者你的目光还会停留在费尔德淘到的另一样东西上:自助餐厅里使用的食品自动售货机,虽说如今已经近乎绝迹,但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纽约随处可见,上面还用当时流行的花哨华丽的字样写着:供应热食。你还可以环顾一下墙壁,只见上面挂满了相框,里面嵌着由费尔德担当封面人物的杂志封面。其中一张上面写着“爱情分居律师”;另一张上面这位知名律师两脚叉开,骑在一只真实大小的塑料老虎上——一看就知道是《名利场》的风格。
坐在费尔德的候客厅,前后左右的摆设无不营造出一种造作、嘲讽、自夸和色情的氛围。这时候你会意识到一件事,在这里死去的,不只是婚姻,还有婚姻这个概念本身。那些天长地久、美丽动人的爱情,那些风花雪月,那些婚庆蛋糕、结婚戒指,那些山盟海誓……婚姻中所有的神圣感——都在候客厅浓浓的脂粉气面前支离破碎、不堪一击。的确,每一场离婚都隐隐约约提醒我们:这种对爱情的理解是有致命漏洞的。然而,并不是每一位办理离婚案件的律师都会用如此“潮”的方式把真相亮出来。费尔德则不然,在他的装扮下,办公室变成了俗里俗气的墓地,埋葬着一个个关于真爱的梦。他本人也摇身变为疯狂的“爱的殡仪员”——这也正好解释了为什么我会出现在他的候客厅。一个没钱又没名的单身汉可不是跑到这里来离婚的。我是想借此行跟费尔德探讨一个问题:人们为什么会如此频繁地在爱情上犯错,并且大错特错。
犯错与爱情:当我坐在书桌前伏案写作时,我已经打定主意尽可能避免把这本书写成所谓的幻灯片式的错误展览——你知道的,就是诸如“在沙滩上我们犯错,在巴黎我们犯错,我的小侄子在幼儿园里犯错”之类的。正因如此,本书才没有围绕“犯错与科学”“犯错与政治”这样的章节展开。这两大(以及更多的)领域都充斥着事情搞砸了的例子。但是如果用这种方式来贴近错误的本质的话,恐怕会有编纂百科全书之嫌。
不过,从一开始,犯错与爱情在我看来就是另一回事。更确切地说,它对我来说就是一个故事。我们想要正确理解的事情有很多,而其中没有哪一件比正确理解他人更重要。这种需求在爱情中更是达到了极致。但要想明白个中原委,我们得后退几步——追溯到我们成年之前,我们第一次怦然心动之前,甚至追溯到我们能记事之前。和我们一生下来就需要营养、渴望安全一样(另外我们在后文中会看到,理解他人的需求同这两大基本需求有着密切关联),我们想要正确理解他人的愿望自踏进世界的那一刻起就开始酝酿了。
不过,说来也怪,这个过程是从反向开始的:当我们还是幼童的时候,我们需要被他人理解。我们能不能健康成长完全取决于我们的监护人能不能明白并且满足我们的需求——首要的是身体上的舒适与安全,其次是情感上的安心与亲密(这几乎与第一项同等重要)。随着年岁渐长,我们运用逐渐发育的智力来理解他人,从而也让他人更容易理解我们的需求。“我们在成长过程中最早碰到,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挑战就是学会正确地理解某一时刻的情绪基调。”厄娜·加德如是说。当我们理解正确时,我们就会得到回报:需求得到满足,心想事成,我们周围都是性格开朗、温柔体贴、友爱和善的人们。而一旦对他人产生误解——这与个人家庭环境有关——负面反馈便接踵而至。我们并不能得到想要的或需要的,我们被人误解或被迫改正,我们惹恼父母、兄弟或者监护人。最后,我们在人前见辱,在人后羞惭——或者极度孤单。
这样看来,我们如此渴望正确理解他人也是不无道理的。[3]同样,从整体上看,说我们非常擅长理解他人也非无稽之谈。电话一响,你接过电话听见母亲打了声招呼,哪怕相隔千里,她也只“喂”了一声,你也能知道有什么事儿不对劲了。一个陌生人的脸上闪过一丝神情,接着你就很有可能正确地揣度出他此刻的心情。你和朋友一起参加了一场荒唐至极的会议,你们彼此都小心翼翼,避免四目相对——因为一旦对上了眼,你们立刻就会明白对方脑子里正想着什么,然后忍不住捧腹大笑。这种发生在瞬息之间的互动理解是生活中再寻常不过的事,我们每天都会经历几十次,并且绝大多数时候自己都浑然不觉。然而,这却是人类最不同寻常的能力之一。如果说了解他人,构想他人的内心世界,洞察他人的心灵的能力首先让我们得以存活,那么最终,也是它让我们不枉此生。
由此可知,“被”他人理解的需求不仅在幼年期至关重要,等我们成人后仍然不可忽视。“人们经常走进我的办公室来探寻:你结婚了吗?有小孩吗?离婚了吗?是同性恋吗?是纽约人吗?双亲健在吗?”加德说道,“而其实他们真正想问的是:你能够理解我吗?”(这一推断有一个前提:要想真正做到彼此了解,我们需要有一定共通的背景和经历。下文很快会提到这一点。)当我们不被理解时,就会受到打击、心情低落。试想一下被人误解的感受有多糟糕,想象一下要是有人误以为你不负责任,不能兑现承诺或者不能完成分内的工作,这又令你多么沮丧。反过来说,没有比拥有一个知己更让人欣慰的事了。事实上,在后文我们将会看到,“被理解”是我们最重要的人际关系中必不可少的感受,也是人与人相爱的最有力证明。
可怜的查尔斯·斯万。在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In Search of Lost Time)的第一卷中,我们目睹这个可怜虫失去理智、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奥黛特·德·克雷西。他还真是找错了对象:奥黛特这个女人贪得无厌、自命不凡、俗不可耐、阴晴不定,并且冷酷无情。这还只是针对她的人品而言。再看看她的个人履历:曾经在妓院上过班,后来跻身交际花,至少有一次同性恋史,多次纵欲狂欢,还有传言说她曾在布洛涅森林最幽深的地方与人做爱。(如果你从未读过普鲁斯特的书,看过这段介绍后还不想读的话,我也想不出其他的推荐理由了。)从一开始,每个人都心明眼亮,知道奥黛特不是因为爱查尔斯,而是冲着他的地位与财富才与他交往的,而这也只有查尔斯本人不知道罢了。
不过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们的主人公犯了糊涂。无论奥黛特对他如何无情无义,旁白继续陈述着,他总是“乐意往好的方面想”——告诉自己奥黛特值得自己去爱,并且就像自己深爱着她一样,奥黛特也深爱着他。查尔斯不仅容忍了奥黛特乏味单调的言行和红杏出墙的行径,甚至还接纳了她乏味、狂妄又好打扮的狐朋狗友。这里的“容忍”和“接纳”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查尔斯·斯万的这段情史长达10年之久(占据书中200页的篇幅),他甚至和奥黛特结了婚,生下了一个女儿,直到奥黛特·德·克雷西为一个比查尔斯更加显赫的男人离他而去后,查尔斯才清醒过来。在故事结尾,他仰天长啸:“我虚掷了人生的大好年华,我曾经寻死觅活,我付出了最深切的爱,竟然只是为了这个毫无吸引力,也非同我类的女人!”
在爱情上失足的人不止查尔斯一个:《飘》里的郝思嘉,《远大前程》中的皮普,《危险关系》里的塞西尔,1999年的我,甚至我的读者们也曾在人生的某个时期摔了跟头。爱情之所以会成为文学中经久不衰的主题,其原因之一就是,爱情是人生中经久不衰的主题。[4]另外一个原因和一个(或者说那个)有关人类心理的故事有关。我们降临到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孤立无援,我们诡谲庞大的灵魂被禁锢在平凡如蜉蝣般的身躯里——正是因为这种生存状态,尼采才会不无惊讶地将人类称为“植物与鬼魂的混合体”。我们毕生都在努力克服这种最本质的分离,但是我们永远无法完全战胜它。不管我们怎么努力,都不能直接进入他人的内心世界勘测他们的思想和感受,过往的人生篇章,私密的欲望期冀和最为诚挚的信仰。同样,我们亦无法让他们直接进入我们的世界。无论我们与他人有多么亲密无间,双方之间仍然免不了有一道罅隙,一层读不透的神秘。既然我们与万物间存在的隔阂意味着我们会认错、记错、信仰颠覆、预言落空,那么人与人之间也自然会发生误解与误读。
话虽这么说,但是,将人和人之间的误解与人和事之间的误解画上等号还是有些奇怪。我们对上帝的信仰或者对全球金融体系的看法,在上班高峰期选长岛高速公路还是罗伯特·肯尼迪大桥之类的观念,同我们对他人的观念还是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的。区别从这里开始:当我试着理解别人时,我的大脑正在尝试弄清楚另一个大脑。这意味着我的大脑在形成一种意识——至少是在最基本的层面上来说——即“现在的我就是他”。无论人与人之间在某些方面有多大不同,我们的精神结构和心理适应性大都相同:人类的感觉系统、神经系统、意识和潜意识。因此,和我们尝试弄明白其他事物不同,我们可以选用其他工具来理解(或者误解)他人的想法。
其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工具就是沟通。和罗伯特·肯尼迪大桥或者全球金融体系不同,我们身为人类可以与对方进行倾诉。的确,语言可能象征着我们与事物本质的分离(这也是洛克的论点),但它们同样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多亏有了语言,我们才能畅谈兴怀,并且也有足够丰富而可靠的词汇量作为支持。当然,这个词汇量,或者概括地说——沟通行为本身——并不是百分之百可靠的:我的倾诉需要你的解读,而语言的解读和其他理解过程一样,都有可能出错。或许我是有意瞒着你什么事;或许我缺乏自知之明,所以我的自我介绍并不值得信赖;又或许你我对同一个句子的理解也各不相同:“我真的很累”这句话,对我来说可能在暗示你“问问我究竟忙了些什么”;而对你来说,意思可能就是“别来烦我”。不管怎么说,即使存在这种隐患,我们交流内心想法与情绪的能力是生而为人所最需要、最让人称奇的——也是最具标志性的——能力之一。
我们理解他人的另一项独门秘诀就是揣测。也就是说,我们根据他人与我们的相似度对其内心世界进行推断。举个或许有些琐碎的例子:“你忧心忡忡是因为你的迷你髯狗不见了吗?我很能理解,因为我有一只达克斯猎犬,要是它出了什么事儿,我肯定要急疯了。”尽管琐碎,这两个句子也隐含了一层共识:依恋、爱护、焦急、心碎和期待。打个比方,这种共识就是我们情绪大陆上共享的一片不大不小的地带。正如这个例子所说的,如果我们无法根据自己的情绪和经历来揣测他人的内心,当我们必须理解他人时,就会茫然不知所措。扪心自问一下吧:如果人类的大脑不是这么相似的话,我们还有什么希望能彼此理解?
当代美国哲学家托马斯·内格尔(Thomas Nagel)在著名的《做一只蝙蝠是怎样的感觉?》(What Is It Like to Be a Bat?)一文中便提出了这一问题。内格尔这篇文章的要旨与本书无关(它主要关注的是一个困扰哲学家多年的难题——身心问题),如果你觉得这篇文章中能有什么观点可以运用到本章中,那也是情有可原的。除非你对吸血鬼感兴趣,否则,对蝙蝠的本质再怎么琢磨也仿佛跟人类的相互理解和相知相爱毫无关系,与为什么我们如此希望正确地理解他人也沾不上边。不过,内格尔对蝙蝠的思考其实可以告诉我们一些人类如何相互理解的原理。
内格尔首先指出,蝙蝠是哺乳动物,因此肯定具备一定的意识认知能力,就像狗、海豚和你我一样。因此,蝙蝠也肯定拥有一定的内心活动;那么作为一只蝙蝠,肯定是有某种感觉的,尽管这肯定和作为一只阿米巴虫、一道声波或者一块石头的感觉有所不同。但是内格尔又指出,我们永远无法知道作为一只蝙蝠是怎样的感觉。因为蝙蝠与人类的知觉间存在着天壤之别。(内格尔写道,“任何人要是在一个密闭空间和一只躁动的蝙蝠相处一会儿,他就会知道自己碰到的是另一种与人类完全不同的生命形式”。)我们不如先考虑一下二者在感知上的区别。蝙蝠与人类生活在同一个世界里(有时甚至还待在同一座宅邸),但是通过它们的感知系统体验到的世界,肯定和我们所感受到的世界有着难以想象的差别。我们可以尝试着去想象用声波来定位世界,在漆黑一片中飞翔,以昆虫为食,以及倒挂在天花板上打瞌睡。但内格尔指出,这种想象练习“只能告诉我,当我是一只蝙蝠时会做出何种行为。然而,我要问的并不是这个。我想知道的是蝙蝠作为一只蝙蝠会是怎样的感受”。遗憾的是,这件事我们无从得知。要想知道当一只蝙蝠是什么感觉,就只有——呃——去当一只蝙蝠。
这个问题并不是从头到尾讲的都是蝙蝠。例如,内格尔还坦言自己同样无法完全了解一个生下来就失去听力或视力的人的内心世界。同理可推,让这个人想要充分想象出我们的内心体验也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的内心世界充斥着图像和声音。行文至此,人类的“类比理解论”已经撞到了底线上:你与我之间的差别越大,我们能够彼此理解的可能性就越小。如果我们完全无法站在对方的角度设想——如果他的观念、背景、反应和情绪与我们的冲突太大——我们经常会收回原先的设想,认为双方在任何关键方面都没有相似之处。这种将对方非人化的想法实在有百害而无一利。内格尔在文章中指出,只因为我们自己无法理解现实或经历就否定它们的价值——这一行为近乎残酷,并且必定会让人心变得残酷无情。[5]事实上,这就是内格尔这篇文章之于我们的意义:我们无法理解他人的内心世界,并不意味着他的内心世界不够真实,或者不够重要。
人类与蝙蝠无法相互理解是无法回避的事实。不过,正如内格尔费尽心力想要指出的那样,人与人之间的理解是可以办到的。无论你的邻居有多么古怪,老板有多么阴晴不定,女儿新交的寡言男友有多么难以揣测,他们都不是“本质上”与我们不同的生命形式。同为人类,我们都具有大致相同的工具可以做到彼此理解:我们靠眼睛而不是声波来观察世界;双脚行于大地而不是振翅翱翔于天空;我们还共同拥有着人类独有的感知系统。无论要跨过多少背景与经历的鸿沟,都要努力达成理解——这是许多宗教和道德教义的核心,也是我们力所能及的最重要,也是最光荣的工作。
但是这项任务并不总是那么容易。就算你和蝙蝠沾不上一点边,跟我有很多共通之处,在我理解你和你理解我之间仍然存在着无法逾越的鸿沟。我可以通过类比来理解你,但我无法“作为”你来理解你。按照“自我”的定义,我们对自己的理解只能从内部完成。这一理解也不一定准确;在下一章中我们会发现,自我认知也会蒙骗我们。从内部了解自己与从外部了解他存在着巨大差异,而后者却是我们理解他人的唯一途径。
在实际生活中,这种感知方式上的本质区别会指向一个重要又必然的结论。
既然我们只能从外部了解他人,我们便认为他们只能从外部进行理解,因此我们认为自己仅凭他人的言行就能充分了解他们。同时,因为我们是从内部了解自己的,所以我们认为自己只能从内部进行了解。[6]日升日落,我们每个人每天都藏着一个复杂的内心世界:跌宕起伏的情绪,百味杂陈的感受,大脑委员会无休无止的讨论,反复酝酿却从未说出口的念头。结果我们很容易认为没人能参透我们的本性,除非他能洞察到这个浩瀚神奇的内心世界。
斯坦福大学的心理学家艾米莉·普罗宁曾与3名同事共同进行过一项研究,这个例子虽然平凡,却非常惊人。在研究中,受调查者需要补充所给单词中的空格(如“__NNER”“B__T”,以及“C HE__”),填入他们第一反应想到的单词。随后,调查人员要求他们解释这些答案透露出了自己的哪些爱好、动机,以及个性,以书面形式作答。接着他们会看到其他受调查者的回答,并陈述自己从他们的回答中看出答题人有着怎样的性格特征。(参与者分为两组,另一组的顺序正好相反:先对他人的单词选择进行评估,然后再分析自己的。)下页的表格显示出,自己与他人对同一回答的评估相距千里,简直让人发笑。例如,一位受调查者将自己做出这样的单词选择归结于“偶然事件”,并认为答案并不能说明自己的任何性格;可她却对另一名受调查者的答案做出了这样的评价:“我认为这个女孩子正处在经期中……我还认为她要么觉得自己,要么觉得别人正纠葛于一段见不得人的性关系中。”
这项研究揭示出人类的一大习性,这在本书的其他章节中已有过详细阐释,那就是——习惯在极为贫乏的信息基础上草草下定论。它同时也暴露出我们对人对己的反差:一方面自诩能公正地对他人进行评价,另一方面却不相信他人能对我们做出可靠的评价。仿佛别人的内心世界在我们眼里像块水晶一样,所有核心部分都折射到最表层;而我们在别人眼里却是一座冰山,最重要又关键的部分其实藏在水下,不为人知。

部分答卷来自心理学家艾米莉·普罗宁、贾斯廷·克鲁格、肯尼思·萨维茨基和李·罗斯。每一个字母分别代表一位参与者:“自我评价”栏和“他人评价”栏中的参与者“A”都是同一个人,依此类推。
别的不说,这首先是一个方法论上的问题:我们在判定某一标准不能用来衡量我们自身的同时,又企图用同一套标准来衡量他人。不过从近处着眼,这更是一个情绪上的问题。当普罗宁和她的同事为《人格与社会心理学杂志》(The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撰写那个单词填空研究报告时,他们将其命名为《你看不透我,我却能看穿你》——这个标题乍一听有些奚落的语气,再一想就染上了一丝遗憾。如果真正了解我的途径只能从内部开始,除了我之外便再也没有人能真正懂我。这种内心孤立无援的处境可以(通过与他人建立亲密关系)得到缓解,也可以(刻意不去想这个问题)加以回避,但无法彻底解决。正如我在本章开头说过的,这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状态。据说有这么一个故事(这个故事让人忍俊不禁,我真希望它是真人真事,不过我无法进行证实),有人曾经问南非作家库切[7]最喜欢哪一部小说。库切说他最喜欢笛福的《鲁滨孙漂流记》——因为,他解释道,世间只有一个故事,那就是一个人独自待在一座孤岛上。
鲁滨孙将他的小孤岛命名为“绝望”,一个再恰当不过的名字。绝望——一个深刻的、存在主义的哲学问题——来源于我们意识到每个人都被围困在名为“自我”的小岛上,从生到死,茕茕孑立。我们与其他小岛没有联系,哪怕它们近在咫尺,成群结队;我们也无法游过海峡,或者换一座小岛居住,甚至都不能确定,在我们的感知范围之外是否有小岛存在。当然,我们也无法巨细无遗地了解其他小岛上的生活状况——比如母亲、挚友、爱人或者小孩的内心世界。在我们和他们之间——在我们和所有人与事之间——都横着一道无法补救的裂缝。
在本书中,我们一次又一次地撞上这道裂缝。正是它将我们与天地万物隔绝开来,注定只能隔岸冥想,正是它让我们一次次酿下错误的苦酒。我在前面提到过,错误的核心体验就是顿悟出这道裂缝的存在。不过现在看来,还可以加上一条,这种顿悟同样也是绝望的核心体验。与它撞上后,我们才惊觉自己孤身一人站在岛上,彼此隔绝,世间真知也遥不可及。我们的错误与我们面对存在的疑惧本是同根而生。
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对犯错的鄙夷心理也就不足为奇了。因为犯错会拐弯抹角地提醒我们,让我们发现自己与世界之间存在着一条裂缝,让我们领悟到生而为人所经受的束缚——所有枷锁与束缚。我们之所以上班,在回家的路上到酒吧里坐一会儿,和朋友一起逍遥,哺育我们的小孩——不仅仅因为正是这些东西组成了我们的生活,还因为这些是我们抵御孤独的手段。在这方面,现代存在主义哲学的先驱索伦·克尔凯郭尔认为,我们这样做就好比当年美国开国先驱们整夜整夜地摔锅砸盘,只为了将恶狼拦在沙滩上。
把狼截在沙滩上只是第一步。在我们为解决这道裂缝想出的千方百计中,迄今为止最受人青睐,并且能斩草除根的妙计就是——将这座荒岛变成热带森林的乐园,将我们最本质的孤独化作最欣喜的结合。这是我们逃离孤独、摆脱绝望的最后一丝希望,也是最乐观的一缕曙光。我要讲的,当然就是爱情。
在柏拉图的谈话录《会饮》中记载的是:一群人前去赴宴,喝得酩酊大醉后围坐在一圈,海阔天空地谈论爱情。(不要被如今的医疗研讨会、科技交流会和工作安全研讨会之类的给骗了。在古希腊,“交际酒会”这个词专指饮酒作乐的场合。)当晚据说诞生了7段独白,其中有两段成为不朽的名作。据柏拉图记载,其中一篇是伟大的喜剧作家阿里斯托芬发表的著名演讲《爱欲的起源》。柏拉图借阿里斯托芬之口挖苦道,最初的人类由男男、女女,或男女组成——一人二身,集过人的智慧与绝伦的勇气于一身,所以才胆敢密谋与上帝作对。对于这等傲睨神明之举,宙斯大为光火,将这些人劈成两半,让他们和后代奔波半生,寻找自己丢失的另一半。阿里斯托芬告诉我们,这便是为什么“爱人之间表达欲望的最准确的方式……(就是)将他融入所爱之人的体内,如此一来他们便合二为一”。他因此下了结语,爱情,“只是渴望,以及寻找个体完整的代名词罢了”。
如果读过《会饮》,你就会明白柏拉图扮演阿里斯托芬的角色只是为了博众人一笑。但事实上,这位喜剧作家对爱情的看法和哲学家柏拉图对爱情的看法,即这场虚拟的酒会的另一份经久不衰的文化遗产,“柏拉图之爱”,并没有很大差别。如今我们大多用“柏拉图之爱”指不掺杂肉欲的爱,但是柏拉图所言并不止于此。对他来说,爱情的最高境界是精神层面上的——爱对方的灵魂。他认为,这种爱情让我们重归于宇宙真知,而这些真知本是我们生来就通晓的,直到某一天,我们的灵魂披上了不完美的外壳,被上帝从宇宙的统一中放逐了出来。
时间快进到2500年以后。如今全球人口已经从1亿膨胀到了70亿。在这个地球上,数不胜数的思想、书籍、狂欢酒宴、风流韵事、语言文字、宗教信仰、城池楼台、人类文明和国家山河都兴了又亡,此盛彼衰。古希腊已是一片废墟。无过错离婚获准以来,已经过去了40年。《纽约时报》上刊登了女同性恋结婚的消息。然而,我们对爱情的理解几乎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从柏拉图的年代到当下,从市井小民到社会精英,人们始终将爱情视作灵魂的统一。它在约克郡的那座呼啸山庄里,我们听见凯瑟琳吐露对希斯克利夫的衷肠,“无论我们的灵魂是什么做成的,他的和我的都一模一样”。它在1988年美国家家户户的收音机里,我们听见菲尔·科林斯唱着他的冠军金曲《两颗心》。它是我们挂在嘴边的“灵魂伴侣”“更好的另一半”,这些说法虽然已经有些年头,但内里的真意没有改变半分。它还在我们最伟大的文学传统里。在莎士比亚最有名的十四行诗第116首中,我们听到莎翁(莎士比亚的尊称)半带威严、半带恳切地开口诉说:我绝不承认两颗真心的结合会有任何障碍。
灵魂(头脑,思想)的结合:在反复的申诉中,我们得到的信息是,爱情并不是由心底发出的(或者永远向南的)。它自我们颈部以上的部位诞生,寻求着意识的合二为一。我们期盼着爱情的救赎,好从此脱离孤立与隔绝,逃出人类最本质并且时而让人害怕的孤独状态。莎士比亚接着写道:
爱不受时光的摆弄,尽管红颜和皓齿难免遭受时光的毒手;
爱并不因瞬息的改变而改变,它巍然矗立直到末日的尽头。[8]
换句话说,肉体终会败给时间(百年光阴的流逝,还有面部狰狞、手持镰刀的死神微服来访),但是时间则败给了爱情。莎士比亚既不容许真爱的道路上有任何阻拦,也不承认真爱会走到尽头。为了化解我们面对存在而产生的绝望,我们说,爱情,你必须天长地久,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更甚者,就连死神也必须臣服于爱情的足下。在莎翁的眼里,爱情在“末日”驻足,然而还有人说,爱情会携我们遨游在那镰刀遥不可及的地方。菲尔·科林斯还唱道:“永生厮守,直到时间的尽头。”赐予我们不死的爱情与永生的年华,这样就已很好。
灵魂的结合,起源于创世之前,终结于死亡之后——这些痴念不仅仅是十四行诗和流行歌曲的主题。这的的确确是我们心中所感。婚姻咨询师哈维尔·亨德里克斯将坠入爱河的全过程浓缩为四大基本情绪。其一是认同感——正是因为这种感情,你才会对相识不久的恋人说(在此引用他的原话),“我知道我们才认识不久,可不知为何,我觉得我们已经是老相识了。”其二是永恒感:“尽管我们交往的时间不算很长,可我已经不记得什么时候没跟你在一起了。”其三是统一感:“当我和你在一起时,我再也不觉得孤单了;我是完整的,没有缺憾的。”其四则是必需感:“没有你我该怎么活下去。”这些其实就是阿里斯托芬说过的话。在我们口中,伴侣仿佛是我们失散已久的另一半的自己——并且,我们顺理成章地认为他们也会和我们相伴到永远。我们坚信对方绝对不会欺骗自己,也相信自己绝不会欺骗对方。我们感叹从未有人这么了解自己;我们惊叹彼此仿佛天造地设。
最让人称奇的是,这份对爱情的执念已经深深扎根在我们的心中,嵌进我们的文化——哪怕到头来它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天差地别。我们不断被爱情遗弃,怀疑它从一开始就不存在。我们互相欺骗,我们相继离开。我们开始觉得自己从未真正了解过对方。当心灰意冷、残阳不再时,我们回想起过去的浓情蜜意,彼时的一举一动都让我们费解,于是我们将其草草归结于一时的疯狂。
简而言之,我们经常在爱情里犯错。甚至还有人声称爱情就是错误,或者至少说它会将我们引入歧途。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位文学史上让我们五体投地的完美思想家的化身,“每每谈起内心更为柔软的儿女情长时,总会颇为鄙夷地发出一声嗤笑”。爱情对他来说,“就是精密仪器中的一粒沙”,会无可避免地导致故障。同理,我们也经常说爱情让人失去理智——蒙蔽了我们的双眼,以致无法看清所爱之人的真正模样。希腊和罗马神话中的爱神,厄洛斯与丘比特经常被刻画成双眼被蒙住的形象;希腊神话中,能让人失魂痴迷的女神阿忒有时也会被称为“双目失明的女神”。(根据神话所述,阿忒不屑于行走在大地上,宁可在人们的头顶上漫步:这正是所谓的痴迷战胜了理智。)同样,我们将爱人形容成“让人心醉”,说自己“意乱神迷”“沉醉于爱河之中”。我们还谈起“爱情让人疯狂”(出自苏格拉底)、“为爱痴狂”(来自碧昂斯的一首歌名)。所有这些辞藻无不指出,爱情就像犯错一样,是一个渐变的状态——相应的,我们对挚爱之人的观念也或多或少有所偏差。
要是情节还不太严重的话,我们还能够接受这一事实。我们知道,在面对自己心爱的人时,我们并不是最公正的评委,因为单从其定义来讲,爱上某人就意味着放弃自己的客观立场。“有人亲吻爱人颈上的痣,有人看着鸽子的鼻子长大而欢喜,还有父亲称赞自家儿子的斗鸡眼奕奕有神——敢问,这些举动除了说它蠢,还能说什么?”伊拉斯谟说道,“你也频频点头,同意这是愚蠢的行为;然而正是这份愚蠢,铸就了友谊,并且对它百般维护”。面对我们的至爱时,游戏的规则就是在正确的方向上走错一点点。
不过,在正确的方向上错一点点和在错误的方向上大错特错完全是两码事。当我们在爱情上犯下大错时,这种体验简直前所未有——话虽如此,从结构上来讲,关于爱情的错误和任何关于重大观念的错误是类似的。首先,它们的起因是相同的。我们受社会陈规与偏见的左右,根据微乎其微的证据就妄下结论(有一大堆心理研究表明,我们会在与他人最初接触的60秒内决定对此人的印象,并且这一看法鲜明强烈,通常还十分持久——而实际上,甚至连60秒都不到,往往两秒钟后就有定论了),并且一旦有了结论,我们还不情愿做出任何改动和修正。[9]当然了,这些都无法阻止我们自诩为洞察秋毫的观察者。17世纪的法国作家拉罗什福科(LaRochefoucauld)曾出此妙语:“人人都埋怨自己的记忆;可没人抱怨自己的判断。”
既然我们在爱情上犯错的起因是相似的,那么这些错误的发展轨道想必也是大同小异。我们恋爱时,根本想象不到自己最终会失恋——这是我们的内心对错误的盲目性。可一旦我们离开了爱人,这种幻觉就颠倒了过来:我们几乎不能相信我们曾经相爱过。(想想看查尔斯·斯万吧,他是如何倾吐自己的不解、悲伤和不屑的,只因为自己竟然会为了一个“毫无吸引力的”女人而表现得如此失态。)
如果我们是被抛弃的人(有时就算我们是提出分手的人),我们会吃惊地发现当前的生活失去了秩序、未来的人生失去了蓝图,我们头晕目眩、跌跌撞撞,并且我们对待爱人就像对待我们的观念理论一样,只有当新欢出现,我们才能放下失效的旧爱。这也部分解释了为什么那么多情侣因外遇而分手,或者在一场痛苦的分手后会立马开展一段“疗伤的恋爱关系”。
从结构上来看,爱情的错误和其他的错误都是相似的。可从感情上来看,它们却独树一帜:震惊、持久、痛苦、不解。当然,还有其他大错能与之匹敌,甚至让它相形见绌;在最近的几章中我们已略识一二。但是相较而言,我们中很少有人会抛弃曾经笃信的信仰,令自己创痛难平;也不会指错凶手,错伤无辜。但反过来,我们当中的大多数人的心灵都受过重创,并且很有可能不止一次。当我们心碎时,我们在爱情方面犯的错误不是一种,而是两种。其一是根据特定对象犯下的特定错误——对这段恋情失去了信心,不管是我们被抛弃也好,还是幻灭也罢。但是我之前提到过,我们还有可能发现自己对爱情的全部理解都是错误的:我们的爱情观错得一塌糊涂。前一个特定错误或许会让我们伤心,但后一个错误显然会让我们伤心欲绝。爱人是我们灵魂的一部分,她不可能不适合我,我也不可能看错了她。一段恒久的恋情是不会终结的。而一旦它终结了,我们就是这番模样——百思不得其解,深深陷入痛苦的泥潭中无法自拔。
面对特定错误——即我们发现看错了曾经的爱人(或者被其欺骗),我们束手无策。(实际上,这恰好就是那种我们无法消除也不应该想着去消除的错误。)但对于那个一般错误呢?它明明只会让恋情的终止更加令人震惊、感到羞辱和痛苦,我们为什么还要这样诠释爱情呢?毕竟还有很多对爱情更现实、不那么浪漫的诠释:理性的生化学解释——真正在恋情中扮演主角的是荷尔蒙,无情的进化学解释——灵魂的交流被基因的交换所替代,略带厌世心理的解释——爱情会带来回报,因此值得付出,但它无法预测,也有可能是短暂的……换言之,爱情是莎翁笔下的“迷舟”,而不是岿然不动的“灯塔”[10]。上述任何一种理论,至少都能让我们更好地承受失恋带来的打击。
然而我们会付出怎样的代价呢?在摈弃了浪漫爱情的同时,我们也放弃了它向我们承诺的抵御孤独与绝望的庇护。如果爱情本身便是我们与世界之间的鸿沟的证据,是关于我们自己、爱人和恋情中亲密无间的“我们”的又一个错误理论,那么它又怎么能成为连接我们和世界的桥梁呢?无论其代价如何,我们都不愿将爱情贬作世俗而不完美的理论。我们希望自己的爱情像阿里斯托芬口中触怒天帝之前一心同体的爱人之间的那样,像被逐出伊甸园前的亚当和夏娃的爱情那样,跨越世界与我们之间的鸿沟,从创世之前,到末日之后。
从某些方面来说,这条策略似乎必定会失败。任何心碎过的人都知道,心碎带给我们的重创不仅仅是失恋后短暂的孤独,而是活下去要经历的恒久的孤独。当我们落入其掌心时,失恋的心碎与生存的绝望,这大小两个危机其实并没有太大区别。但是要想治好这种痴病,也不是没有药方。超验之爱无法替我们免去一切苦难,却能够让我们逃离永久的苦难。它让我们觉得自己与万物隔绝的时刻虽然令人震惊,但却是间断孤立的。我们感觉到这种隔绝状态一直在持续,且无法避免。反过来,它让我们把这些时刻视作失常现象,让我们患上失忆症,从而继续我们的生活。
这或许听起来有些耳熟,因为我们与错误的一切关系都遵循着同样的模式。在本书开篇我曾提到过,尽管我们一而再再而三地犯错,我们仍将行为正确视作稳定、持久的状态,而犯错则被视作孤立的偶发事件。这或许不失为一个实用且明智的选择——一条让我们得以经历最少的冲突而安然度过每一天的策略。不过在感情层面上,这也同样是一个诱人的选择。频繁地认识到我们的易犯错性,就意味着我们始终对自己与宇宙间的深渊有所察觉。它迫使我们承认自己无法准确地知道关于他人或世界的真相,并且让我们确信,在最深也最具决定性的层面上,我们都是孤身一人。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我们会逃避那些揭示自己易犯错性的信号,也解释了为什么我们在面对哪怕微不足道的错误时也会如此局促不安。这同样也能说通为什么在爱情里犯错会让人尤为痛苦。爱情让灵魂相连,让时间与死亡落败,它超越世间的一切,永无过失,永垂不朽:爱情,我们错不起。“如果有人可证明我所解不实,”莎士比亚在那首诗的结尾写道,“我从未写过,而无人曾真爱过。”
听起来不错,挺好。可等我们一翻页——这个系列紧跟着的4首十四行诗里,我们就发现莎翁(或者诗里的主人公)已经做了爱的叛徒:“我的心犯下了什么悲惨的错误!”莎士比亚或许是历史上最伟大的爱情编纂者,他笔下记录的爱情,贯穿千古,凌驾万物。然而,他也跟所有人一样,深谙爱情的败绩。但总体说来,既然他拒绝“承认障碍”的存在,那么让我们回过头来,听听某位没有这种顾虑的家伙会怎么说吧。
拉乌尔·费尔德的办公室里杂乱的不只是他的候客厅。他宽敞的办公室简直就是一座博物馆,陈列着各种不值钱的小玩意儿:地球仪、勋章、棒球帽、富人和名流的照片、玩具、剪报。他的办公桌大得能停下一架小型私人飞机,但是上面堆满了文档,连放一个3英寸[11]长的录音笔的地方都没有。他的收藏与展品也不仅仅局限于装饰。在和我交谈的90分钟里,他引用了叶芝、基辛格、牛顿、桑塔雅那、丘吉尔(引用了两次)、T.S.艾略特、吉卜林,以及柏林的一位出租车司机说过的话,并且还有《卡萨布兰卡》中的内容。他能凭靠几句漂亮话收费,并且大赚一笔。但他从不会引用那些动听的辞藻,讴歌所谓灵魂的联姻,诸如此类。费尔德的拿手好戏就是拆散爱情的纽带,他的言辞自然也相当犀利、尖酸。到他那里的人不会是去寻求浪漫的灵感的,也不会是咨询婚姻经营的窍门的。不过,当我们对爱情的感性理解崩塌的时候,你就会到他那里去,听他绘声绘色地描述爱情的真实面目,就跟我此行的目的一样。
费尔德说走进他办公室里的人主要怀着两大情绪。首先,他们觉得自己受了很大的委屈。“如果你因为木材未能按时送到而提出诉讼,这谈不上是严重的道德问题,”费尔德说,“但当人们走进来后,你会以为他们在讨论西方文明的衰落,或者成吉思汗大军掠夺村庄,而不是在派克大街某大楼第三层上发生的某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其次,他们坚信自己是正确的,甚至到了让你难以置信的地步。“很多人走进来就说:‘你简直无法相信他/她对我做了什么,这简直闻所未闻。’”尽管这一整套费尔德的耳朵都快听烂了。“接着,”他说,“你就听她说自己怎么无辜,而男方如何混蛋;或者如果委托人是男的,他就说自己是白马王子,而女方就是西方女巫。当你让两人共处一室时,他们两个谈论的就像是两段不同的婚姻一样。而且每个人都觉得自己讲的是事实,确信不疑。”
在费尔德看来,委托人不能容忍自己的正确性受到半点挑战。“人们都不愿承认自己会犯错,”费尔德说,“在爱情上尤为如此。乍一看,这应该是我们最明智的选择。其实不然。这或许是最蠢的办法。我们还有什么重大决定是靠荷尔蒙来思考的?但无论如何,关于爱情的决定无疑是其中最重要的。根据现在的公民法,婚姻或许是你一生中会签订的最大的经济协议,并且也显然是你个人最大的决定。”
费尔德说,考虑到这些利害关系,“当你需要接受自己的失误时,自然会带来不小的震惊”。(他还指出,这一现象在他的大腕级委托人身上发生得最为明显,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享有权威和掌控力。“人们对自己的正确性的信心是和他们在生活中享有的权利成正比的,”他说道,“你的地位越高,你周围就有越来越多的人说你是对的,于是你就越来越不习惯听反驳的意见,或者承认自己犯了错。”)就算整体上你能承认自己也会犯错,但夫妻关系告急,濒临破裂的婚姻却实在让人难以面对。“离婚的同时,你树立的正确性就不攻自破了。就好比‘我信任她,告诉了她我心灵深处的秘密,以为她会成为我一生的伴侣,可我错了,我真是看走了眼。’这种情况会让你相当动摇。”他说。
至少,如果你直面错误,动摇的过程是少不了的。但我们中有很多人都选择了逃避。与面对我们犯下的其他错误一样,我们选择了否认。就算我们的婚姻关系正在瓦解,我们仍然不肯承认自己对婚姻的信念与对未来的憧憬出了差错。我们的爱人或许只是寻花问柳、厮混度日,或许在解决她的私事,又或许正值更年期。我们总是说,过不了多久,她就会恢复理智,回到我们身边的。或者,虽然我们承认这段婚姻结束了(或许我们主动给它画上了句号),但我们却不承认自己也是将其断送的同谋者。“你不是当初我爱上的那个人了。”我们口口声声地说着,就好像要怪就该怪爱人不能保持原样似的,无论是身体,还是灵魂。“人们自己不能走到示弱的地步,于是就贬低自己的前妻或前夫,”费尔德说,“他们不说:‘好吧,或许这次是我错了。’而是坚持道:‘我是对的,是她的失态把事情搞砸了。’”
要说看尽爱恨情仇的老手,费尔德当之无愧。他发现人们在爱情上犯错时,为了推卸责任,甚至会产生谋杀的冲动。绝大多数都不会明说,“但是他们暗地里希望自己的前任,或者即将成为前任的配偶还不如死掉的好。我甚至遇到过几位委托人直接挑明了说出来:‘你干吗不直接去死?’但我认为每一位委托人都有这种想法——愤怒、羞辱、受骗的委屈。在这些情况下,文明的粉饰很快就会脱落下来”。
对婚姻破裂中与配偶友好分手的人来说,这一说法或许就跟费尔德办公室的浮夸陈设一样——有些过了。但就算它只是总结了某些极端个案的特点,费尔德描述的配偶间的反感厌恶仍然让人不安。就算很多婚姻是友好结束的(至少没有到杀人害命的地步),它们仍然走到了尽头——在如今接近总数的40%。[12]可见爱情出错的案例之多。毕竟,绝大多数人一开始都会遭遇重创。正如费尔德所说:“古今中外没有一个人结了婚,然后说:‘我们的婚姻只会延续30分钟,然后我们就会离婚。’”那么这些离婚的夫妻是如何从最初的浪漫和婚礼的钟声——堪称一首对正确选择的田园颂歌——到最后认定他们曾经的灵魂伴侣其实另有其人?
这个问题不是离婚律师所司范畴,他们的工作始于一段婚姻的终结。要想弄明白为什么婚姻会失败,我们就得先转向别处——去咨询浪漫爱情的守护者,而不是送葬人。我们之前已经与这位守护者打了个照面:哈维尔·亨德里克斯,拥有30年咨询经验的婚姻顾问,治疗师培训认证项目的负责人,也是3本关于人际关系的畅销书作者。如果说费尔德是名人的离婚律师的话,那么亨德里克斯就类似于名人的心理专家,奥普拉称其为“婚姻耳语者”。
当我与亨德里克斯进行交谈时,他首先指出,我们的爱情初体验的确与诗人和流行歌手的诠释如出一辙。“在爱情的早期阶段,你实际上经历了意识的融合,坠入爱河的人们似乎真的会经历一段合二为一的蜜月期。”这段融合期也基本上是许多婚姻中最甜蜜、最美好的日子,这一点不足为奇。不过到了后来,这种统一感和对婚姻的满足感会渐渐出现裂缝。“在有些看法上,你们出现了分歧,”亨德里克斯说,“你会说:‘我是我,不是你,所以我是这样想的,而不是那样想的。’”引发分歧的可能都是些小事。例如,亨德里克斯举出的例子:“‘其实,我并不是真的喜欢这种电影’,或者‘比起香草味的冰激凌,我更喜欢黄油山核桃味的,尽管偶尔和你一起吃香草味的也很好玩儿’。”或者也可能是实质性的大事:不同的宗教信仰、对抚养孩子有不同的见解、性欲不同、金钱观不同等。亨德里克斯说,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这种分歧其实没什么大不了,可它们的存在引发了一个问题:度过浪漫期后引发权利争夺的导火索,其实是某些你过去否认或忽视了的事情,又或者是对方刻意隐瞒的事情。
不过,亨德里克斯又说,这并不代表对方在撒谎——尽管人们经常这样指责伴侣。其实:“在浪漫期双方会合谋避免对现实的侵犯。所以当两种不同的现实最终发生碰撞后,就出现了真正的谁对谁错的竞争。就好像拔河比赛一样:‘我是对的。’‘不,我才是对的。’‘不,不是我干的。’‘就是你干的。’于是他们变得焦虑不安,因为他们突然觉得自己的世界观受到了袭击。于是他们用发火来解决问题,其实就是企图让对方放弃其立场,从而避免自己缴械投降。”
这就是亲密关系的实质:我们签下协议,愿意与他人共度人生,可我们迟早会发现和自己一起过日子的是另外一个现实世界的人。但我们并不是特别想要进入伴侣的现实世界去一起生活。我们只是想让他/她臣服于我们的世界。此愿未遂就等同于对默认条约——巩固我们世界观的承诺——的背叛。这个人的任务就是完完全全地懂我们,彻头彻尾地同意我们的世界观(这或许是我们有意无意的想法),而他/她若是未能完成这一使命,我们会觉得既恼火,又备受威胁。
我们在婚姻内部大动干戈,是因为在两人之间,我们的核心信念最为脆弱,最容易被撼动。还记得社群在面对内部和外部异见时的不同反应吗?当陌生人与我们意见相左时,我们可以选择忽略、轻视或诋毁他们,这对我们自身的幸福并没有直接或显著的负面影响。但如果我们深爱的人反对我们的意见,我们就不能这么轻易打发他/她了。我们会感觉到他们的立场正在侵蚀我们的立场,发生冲突的观念让我们耿耿于怀,一想到我们可能会不堪一击、让步妥协,或者被误解……这些可能性让我们郁郁寡欢。然而,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当然,我们也可以忽略、轻视或诋毁我们深爱的人——这么做的大有人在,但是后果对当事双方都是不好的。
亨德里克斯说,还有另外一个更好的选项,那就是允许对方的世界与我们自己的世界平行存在。“你得倾听、倾听、再倾听,直到你终于明白原来你的伴侣也有自己的世界——你喜欢吃苹果,他/她喜欢吃橘子,他/她当然可以吃橘子。我的一句老话就是,如果你想让这段婚姻维持下去,就必须接受自己正在和另外一个个体生活在一起的现实。这个个体与你不一样。他/她并不是与你融为一体的。他/她也不是你心中勾勒出的模样。他/她更不是活在你的脑子里。他/她不可能知道你在想什么,你也不知道他/她在想什么。所以你必须退避三舍,从反击转为好奇。你得学会提问,学会倾听。”
这听起来挺简单的,但做起来或许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容易。在和亨德里克斯交谈过后,我将他说的一些话分享给了我一个要好的朋友,他最近和女朋友的关系十分紧张。朋友后来回了封信表达谢意,同时也带了一点点自嘲地说,他发现这个过程的确让人舒心——因为这让他觉得自己是这段关系中正确的一方。“亨德里克斯说每个故事都有正反面,我就在想,‘要是我的另一半能明白这一点的话……’——后面紧跟着结论,好比说,‘那么她就会明白我是对的。’”当然,我的朋友也明白亨德里克斯的建议是实用的。可他也承认,自己不由自主地就会觉得:唉,真该让我的女朋友也来听听这个。
真是让人意外。我们潜意识里对正确性的执着竟然如此之深,而我们在捍卫自己的正确性时,又表现得如此顽强、诡计多端。让我们意识到自己的想法、观念和生活方式并不是最好的实在很难,难于上青天。然而,有些讽刺意味的是,我们之所以会感到棘手和不快,主要是因为我们要放弃对正确性的坚持——而不是因为,总体说来,放弃之后会怎样。这就提供了一条关键的线索,告诉我们这种对正确性的执念来自何方。我们看重的不是坚持的观点本身,而是被人肯定、尊重和爱恋的感觉。
追求正确和追求肯定——这两种愿望融合在一起,就能够解释为什么身处亲密关系中的两个人一旦发生争执,不仅会产生背叛感,还会滋生排斥感。正因如此,有时候仅仅针对某道菜好不好吃的争执也会演变成史诗级的大战,声讨对方究竟有没有倾听我们、理解我们、在乎我们。这个教训再明显不过:只要我们觉得对方尊重自己、爱自己,那么我们就能够学会与分歧和错误共处。贯穿本书,这个结论一次又一次地出现。探讨归纳法推理的过程中,在最深刻的认知层面上,我们发现把事情弄错并不代表犯错的人有问题。在讲述否认与接受的章节中,在最深刻的情感层面上,彭尼·比尔岑意识到自己虽然酿成大错,可这并不意味着她——或者其他任何一个人——是一个不可饶恕的恶人。
因此,我们偶尔也可以犯错,也应该容忍他人偶尔犯错,然后仍然相亲相爱。这道理再简单不过,已经是陈词滥调了,但它和我们对浪漫爱情的普遍观念相悖。在阿里斯托芬之辈描述的不食人间烟火的灵魂之爱里,容不下分歧、不合与错误。而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些可能性——这也是为了自己好,因为我们知道这东西逃也逃不掉——我们需要一种更有包容力的爱情模型。在这个模型里,爱情的根基不是像分享灵魂一样分享彼此的世界,而是像分享一个好故事一样互相倾听和包容。
这个类比并不是随口说说的。因为一个好故事和一段真爱一样:二者都需要你学会倾诉,学会倾听。同样,好故事只有我们先不急着怀疑推翻才有意思,处理人际关系时也一样:我们要暂时抛开我们的世界观,沉浸到他人的世界中,并为之动容。这是一个与其字面意思大不相同的“童话故事”。在故事里,我们并不是在桃花源里分享两人的共同点,而是与彼此的差异和平共处,快乐地生活。这样的幸福不是从天而降的,而是我们日积月累、艰苦奋斗得来的。这个故事讲的不是恒久不变的爱,而是爱如何将我们慢慢改变。
【注释】
[1]参考译本:菲利普·罗斯,《美国牧歌》,罗小云译,译林出版社,2011年。此处根据原文进行了较大改动。
[2]1英尺约为30.48厘米。——编者注
[3]当然,我们想要正确理解他人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他们能为我们的其他观念提供支撑。回想一下阿维夏伊·玛格利特的观点:我们生活的网络不是由观念,而是由一个个目击者组成的。或者再想想第10章讲述的米勒教教徒们:如果选错了传教者,我们的整个宇宙观都会错得一塌糊涂。
[4]本章主要讲述对爱人的幻灭或者被爱人抛弃等情况下涉及的犯错行为。但关于爱情的错误也不无甜蜜而美好的例子:比如《当哈利遇上莎莉》或《傲慢与偏见》(这种例子还有一箩筐)中的故事情节:少男遇上少女,两人冤家路窄,最终陷入爱河——这无疑是世界上最受欢迎的情节主线之一。
[5]我们的道德正是建立在这种认知的悖论之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条最基本也最普遍的道德格言,即“黄金准则”,说的是只有比照我们自己的好恶、需求、希望和畏惧,我们才能善待他人。相应的,削弱这条黄金准则的最有效手段就是声称别人跟我们不一样,因此不会跟我们有一样的需求。所以才会有人在为奴隶制辩护时提出:非裔美国人智力不够发达,自由不能带给他们任何好处;他们感情又不细腻,所以不会为家庭破碎、纽带破裂而感到悲伤。
[6]这种观念上的不平衡会给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带来损害。心理研究显示,同住一个屋檐下的人大多认为自己比室友包揽了更多的家务;而夫妻间则认为在解决婚姻中出现的问题时,自己比配偶付出了更多的努力;共同进行一个项目的同事普遍认为自己比别人倾注了更多心血。诚然,有时候,个体与个体之间的付出确确实实存在差异。但起码同样多的时候,我花在清除浴室瓷砖泡沫的时间(或者与心理分析师探讨夫妻相处问题的努力,或者为项目申报拟定5年预算的付出)在我看来是切身经历,而相较之下,无论你做了些什么,对我来说都只是一个抽象概念——至多换来一句表扬,更糟的是无人关注,但至少有一点是确定的:你绝不可能精确地量化在工作中付出的时间与精力。
[7]库切,代表作《国之中心》《耻》等,曾获2003年诺贝尔文学奖。
[8]莎士比亚:《莎士比亚十四行诗》,辜正坤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
[9]托马斯·季洛维奇(Thomas Gilovich)曾指出,这一结论尤其适用于我们对他人的负面第一印象,因为负面信息会遏制我们寻找额外的证据。如果我认定你是个唠唠叨叨、不懂得体谅他人的家伙,我就会尽量避开你,如此一来,我撞上反面证据的机会也就相应减少了。
[10]仍引自《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中第116首:“哦,绝不!爱是亘古长明的灯塔,它定睛望着风暴却兀不为动,爱又是指引迷舟的一颗恒星,你可量它多高,它所值却无穷。”——译者注
[11]1英寸为2.54厘米。——编者注
[12]报道中经常说全美离婚率为50%,但其统计方法并不完善,因此并不准确。实际的离婚率其实要低很多——并且有明显下降的趋势。这是好消息。而坏消息则是离婚率依然很高(一般算来在36%~40%之间),而在二婚和三婚的婚姻关系中这一比例更是高得耸人听闻,分别是60%和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