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学习普通逻辑学的意义
一、有助于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
学习逻辑学的根本意义,是训练和提高人们的逻辑思维能力,促进其自觉地运用逻辑知识,提高学习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是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作为思维科学、工具科学的逻辑学不是一般的公共基础课,它是关于人的思维能力与思维方式的基础学科。逻辑思维能力是人才基本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测试指标。AAT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MBA考试,MPA考试,GRE考试,GCT考试等各类人才选拔的能力考试,均将逻辑思维能力作为测试的重要内容之一。
有的人由于不懂逻辑而常常不自觉地犯一些逻辑错误;有的人尽管感觉到自己或别人的言论中有问题,缺乏逻辑性,可是由于不懂逻辑而难以分析。即使是那些不学逻辑也“照样说话、写文章”的人,他们所谓的“合乎逻辑”是凭借经验,凭借感觉,是自发的,是不牢固的。如果学会了逻辑,自觉运用逻辑知识,自己的思维就会具有更强的逻辑力量。
例如:桌子上有4个杯子,每个杯子上写着一句话。第一个杯子:“所有杯子中都有水果糖”;第二个杯子:“本杯中有苹果”;第三个杯子:“本杯中没有巧克力”;第四个杯子:“有些杯子中没有水果糖”。
如果其中只有一句真话,那么以下哪项为真?
A.所有杯中都有水果糖
B.所有杯子中都没有水果糖
C.所有杯中都没有苹果
D.第三个杯子中有巧克力
E.第二个杯子里有苹果
这是某年公务员考试的原题,由此可以看出,这道题目解答的关键就是使用普通逻辑学中的一个基础知识,即命题之间的逻辑关系。第一个杯子中的话语与第四个杯子中的话语为矛盾关系,具有矛盾关系的两个命题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由此得出其余两个杯子中的话语都是假话,由此可以得出正确答案D。可以采取别的方法解答此题,但是,这是最为快捷、有效的办法。
逻辑学虽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一个人的逻辑素养、逻辑思维能力,但是系统的学习逻辑知识,能够使人更好的使用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自觉的运用逻辑知识去处理生活、工作中的问题。在这种意义上,普通逻辑学可以帮助人们提高逻辑思维能力。
二、有助于获取新的知识
人类获取新的知识有三个途径:一是亲知;一是闻知;一是推知。应当承认,亲知对于人们获取知识十分重要,但是,由于个人的精力和能力有限,不可能所有的知识都依靠直接经验,亲力亲为。闻知也十分重要,由他人而来的知识更为广泛,可以摆脱个人经验的局限性。但是,由他人而来的知识也有其局限性,在他人的知识范围之外,仍有许多未知,并且,闻知有待于进一步检验,分辨其真伪。所以,推知也是获得新知识的一个有效的途径。在一些情况之下,可以由已知的知识通过推理来获得未知的知识。普通逻辑学正是这样的一门学科,它系统的研究如何由已知推出未知,由真的前提推出真的结论。可以保证推知而来的知识的可靠性,还能进一步验证由亲知和闻知而来的知识。(www.daowen.com)
例如:
法国古脊椎动物学家居维叶是“器官相关律”的发现者。有一天,他在否认器官相关律的一些科学家面前,拿出在巴黎近郊的地层顶部找到的一块哺乳动物的头骨,并说:“根据相关原理,从这个标本的牙齿来看,我认为它是哺乳动物有袋类的负鼠,在它的腹部必然有一块小的袋骨,以支持它的袋子”。然后,他就用针脱去了周围的岩石,果然袋骨就暴露出来了。事实表明,居维叶的结论是正确的,而他之所以能够得出正确的结论,是因为他遵循了推理规则,由真的前提推出了真的结论。所有有袋哺乳动物都有袋骨,负鼠是有袋哺乳动物,所以,负鼠有袋骨。遵循三段论推理规则,可以保证该推理得出可靠的结论,得出正确的新知识。
又如:18世纪中叶,奥地利首都维也纳的奥恩布鲁格医生有一次给一位病人看病。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他没能查出是什么疾病。不久,病人死去。经过解剖尸体,才发现死者生前得的病是胸腔化脓,积满脓水。以后再遇上这样的病人,该如何检查呢?他想起他父亲在经营酒店时,常用手指头敲酒桶,根据酒桶发出的声音就能估计出里面大约有多少酒。他比较了人的胸腔和酒桶。酒桶是一个容器,其中的酒是液体;人的胸腔也类似一个容器,胸腔中的脓水也是液体性质的。既然用手指头敲酒桶可以判断酒桶里面有多少酒,那么,人们也可以用手指头敲胸腔来判断胸腔里是否化脓。“叩诊”就是由此而发明的。在此例中,类比法的应用为“叩诊法”提供了基本的思路。
三、有助于正确表达思想
毛泽东曾经说过,写文章应当具有准确性、鲜明性和生动性。他还指出,准确性属于概念、命题和推理的问题,这些都是逻辑问题。学习普通逻辑学,可以帮助人们在表达思想时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严密。一般来说,鲜明性和生动性要有较好的词章和口才来保证,这就需要在把握语言的技巧上下工夫。而准确性和有说服力则要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来保证,这就要求言说者要经过一些逻辑思维训练,掌握一些必要的逻辑技巧。
不仅仅是写文章,说话、办事也都需要遵守逻辑规则,要想清楚的表达自己的思想,每个人都应从自发的使用逻辑到自觉的使用逻辑。违背逻辑,别人就听不懂,也看不明白,你的思想也无法得到正确的表达。概念不明确,就会造成思维混乱;判断不恰当,就会造成前后矛盾;推理不合逻辑,其结论的正确性就不能得到保证。
例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某国空军有一条军规规定:如果飞行员被医生断定有精神病,他可以不参加作战飞行,在退出作战以前,他本人应提出不参加战斗的理由;而假如他意识到自己有病不能参加战斗,那就证明他头脑健全,没有精神病。这里这条军规没能清楚的表达自己的思想,内容自相矛盾,在实际作战中也无法执行。
不仅如此,如果一个人的逻辑思维紊乱,也就不能很好的理解别人的思想。例如:鲁迅指出,创作的基础是生活经验,生活经验是在“所做之外”,也包括“所遇、所见、所闻得”。作者写出作品来,对于其中的事情,虽然不必亲历过,最好经历过。有人对鲁迅的上述见解提出责难说:“难道写杀人最好是自己杀过人?”这里反驳者没有达到反驳的效果,未能很好的理解鲁迅的思想,其反驳也不成立。他把生活经验仅仅理解为自己亲力亲为,与鲁迅界定的生活经验不同。
四、有助于揭露错误的思想和诡辩
人的本性是追求真理,厌恶谬误,然而在追求真理的路上,却充满了与真理相悖的事物--谬误。只有揭露谬误、反驳谬误,才能更好的追求真理。普通逻辑学不仅仅告诉人们正确的思维方式是什么,如何才能通往真理,而且告诉人们,错误的思想是如何产生,如何防范谬误,揭露谬误,抵制谬误。
有些谬误是人无意而为,但有些谬误是人有意而为。诡辩就是人有意的使用谬误,是别有用心的抵挡真理。谬误和诡辩都是需要人们认识和抵制的。诡辩也是一种谬误,不过它并不是一般的逻辑错误。其主要特点是:有意利用逻辑错误,颠倒是非、混淆黑白,为错误的言论进行辩护,骗取别人的支持。我们要坚持真理、捍卫真理,就必须同诡辩作斗争。
学习逻辑学知识,运用逻辑规律和规则,可以进行有效的论证,防范谬误,揭示诡辩,指出其欺骗性之所在,从而达到追求真理的目的。
例如:某知名家具公司多次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在国内生活的家具从海上绕回国内,便宣称是进口家具。被揭发后,在新闻发布会上,该公司老板大讲自己做了多少公益事业,自己创业多么艰难。
在这里,该公司老板就是别有用心的使用谬误,进行诡辩。她对以次充好的欺诈行为不仅避而不谈,还企图利用媒体和消费者的同情心,使消费者对于这些事实不予追究。对于这些行为,应揭示其用心,揭露其欺骗伎俩,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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