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史事的考订
在经学领域,注家往往遵循“注不驳经”、“疏不破注”的成规,不敢有所逾越,因此较少有考订。而在史学的领域内,伴随着魏晋南北朝时期史学的独立,史注获得新的发展,出现了许多考据性的注释。自兹以还,考订史事乃成为史籍注释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胡三省在《通鉴音注》中便对《通鉴》所涉的史事以及《通鉴》、《考异》与历代旧注中的疏误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考订。具体而言,又可以分为三项。其一是旁征史料,对史实做更深入的开掘。如《通鉴》卷七十三“况今丧乱之后,人民至少,比汉文、景之时,不过汉一大郡。”注云:
汉自秦、项之争,民死于兵者多矣,虽文景与民休息,户口蕃息,重以武帝穷奢极欲,又减其半。平帝元始之初,民户一千三百二十三万三千六百一十二,以《班》志考之,汝南一郡,户四十六万一千五百八十七。光武兴于南阳,至永和元年,户五十余万。三国虎争,人众之损,万有一存。景元四年,与蜀通计民户九十四万三千二百四十三耳。当此之时,谓不过汉文、景时一大郡,非虚语也。[21]
这一段详细考证了汉初到三国时期的人口增减情况。在原文中本来只是一句极普通的话,胡三省却做了如此细密的考证,可见其用力之深——尤其是此种考证性的注释,要比一般性的训释串讲更有难度。类似这样的注释,不仅可以加深读者的印象,同时也能深化读者对史实的理解。
其二是为消除原文在语言或史实方面可能造成的歧义而做的具体辨析。如《通鉴》卷五载:秦将白起坑杀赵卒,仅遗其小者二百四十人归赵,前后斩首虏四十五万人;赵人大震。“胡注”云:
此言秦兵自挫廉颇至大破赵括前后所斩首虏之数耳。兵非大败,四十万人安肯束身而死邪![22]
对于秦将白起坑杀赵卒四十余万人的记载,朱熹曾经表示怀疑,认为四十万人束手待毙,简直无法理解。《朱子语类》云:“春秋时相杀,甚者若相骂然。长平坑杀四十万人,史迁言不足信。败则有之,若谓之尽坑四十万人,将几多所在!又赵卒都是百战之士,岂有四十万人肯束手受死?决不可信。又谓秦十五年不敢出兵窥山东之类,何尝有此等事?皆史之溢言。”又云:“常疑四十万人死,恐只司马迁作文如此,未必能尽坑得许多人。”[23]结合《通鉴》本文所说的“前后斩首虏四十五万人”,胡三省特别指出,并不是一次就坑杀了四十万人,四十万是秦国在历次战争中的歼敌总数。
又如卷十一汉高帝六年,“始剖符封诸功臣为彻侯。萧何封酇侯,所食邑独多。”注云:
按《班书·功臣表》,萧何封酂,八千户,而曹参封平阳、张良封留,皆万户,宜不得言何封邑独多。盖参以十二月甲申封,何以正月丙午封;功臣言何居上其意不能平者,特同日受封樊、郦、绛、灌诸人耳。张良亦以丙午封。诸人言何而不言良者,盖高祖先使良自择齐三万户,而良止受留万户,故不敢言也。[24]
萧何封八千户,而曹参、张良皆封万户,为什么说萧何“食邑独多”呢?胡三省认为这是因为曹参与萧何受封先后不同,“食邑独多”主要是针对与萧何同日受封的一些武将而言;至于张良,虽然也在同日受封,但是他所受的万户是退还三万户后所剩,与萧何等人不在同一层次。本来可能造成疑惑的问题,经过胡三省的解释,便觉涣然冰释。
其三是通过考订纠正《通鉴》、《考异》或旧注中的讹误。如卷四十四记“云台二十八将”云:(https://www.daowen.com)
帝思中兴功臣,乃图画二十八将于南宫云台,以邓禹为首,次马成、吴汉、王梁、贾复、陈俊、耿弇、杜茂、寇恂、傅俊、岑彭、坚镡、冯异、王霸、朱佑、任光、祭遵、李忠、景丹、万修、盖延、邳肜、铫期、刘植、耿纯、臧宫、马武、刘隆,又益以王常、李通、窦融、卓茂,合三十二人。
胡注云:
云台功臣之次,以邓禹、吴汉、贾复、耿弇、寇恂、岑彭、冯异、朱佑、祭遵、景丹、盖延、铫期、耿纯、臧宫、马武、刘隆为一列,马成、王梁、陈俊、杜茂、傅俊、坚镡、王霸、任光、李忠、万修、邳肜、刘植、王常、李通、窦融、卓茂为一列。此序其次,不与前史合。[25]
按:古书胪列名号,凡作上下两层书写者,须先自右而左读完上层后再续读下层。[26]后人传写不明其理,往往先自上而下照直行读毕一列,再读下列,从而淆乱次第。罗点《闻见录》云:
后汉二十八将,名次不可晓。第一人邓禹,显者也;第二人马成,无闻焉;第三人吴汉,显者也;第四人王梁,无闻;第五人贾复,显者也,第六人陈俊,无闻;第七人耿弇,显者也,第八人杜茂,无闻;首尾皆然。立功次序不应相间杂如此。薛伯宣常州云:“旧本《汉书》作两重排列。谓上重邓禹居首,次吴汉,次贾复,次耿弇;下一重马成,次王梁,次陈俊,次杜茂。后人重刊,遂错误。”此极有理。范晔论云:“其外又有王常、李通、窦融、卓茂,合三十二人。”今本乃以王常、臧宫、李通、马武、窦融、卓茂为序,则将上下重悮合而为一,明矣。[27]
可见司马光所读的《后汉书》乃将上下重误合而为一的错本;而胡三省所见的,才是正本。胡氏的这段注文足以勘定古书因传抄、翻刻而引起的错误。[28]
又卷十一载汉高帝六年,“列侯毕已受封,诏定元功十八人位次。”“胡注”云:
师古曰:谓萧何、曹参、张敖、周勃、樊哙、郦商、奚涓、夏侯婴、灌婴、傅宽、靳歙、王陵、陈武、王吸、薛欧、周昌、丁复、虫达,自第一至十八也。余谓此但定萧何等元功十八人位次耳。至吕后时,乃诏作高祖功臣位次,凡一百四十余人。师古所谓自萧何至虫达十八人,吕后所定位次也。张敖于高祖九年始自赵王废为宣平侯,安得预元功十八人之数哉?故师古注功臣位次云:张耳及敖并为无大功,盖以鲁元之故,吕后曲升之耳。此说则得之。[29]
这一则驳正的是旧注的失误。颜师古所列的位次是吕后时重订的,而不是高帝六年时的排名。胡氏的考订,既澄清了事实,又有资于理解汉初政治的升降。
这类有关史事考订的内容,在“胡注”中占有相当的篇幅,集中体现了“胡注”在学术上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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