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随句为说,驳而不精
“观境为训”是训诂的常用手法,也是“胡注”的重要解释方法。“观境为训”又叫做“据境索义”,“境”指语言环境,即根据上下文推敲词句的含义。[56]“观境为训”有时会出现这样的弊端,即根据某一特定的语言环境所提炼的词义,换在了别的语言环境境中却解释不通;出现这种情况就说明词义提炼得还不够准确、到位。
(13)卷一七七“却有决罚,各付所由。”注云:
所由,犹言所主也。
又,卷二二○“其府县所由、祗承人等受贼驱使追捕者,皆收系之。”注云:
所由人,有所监典;祗承人,听指呼给使令而已。
又,卷二四二“又请‘令所由将盐就村粜易。’”注云:
所由,绾掌官物之吏也。事必经由其手,故谓之所由。
又,卷二四三“丞相不应许所由官呫嗫耳语”句注曰:
京尹任烦剧,故唐人谓府县官为所由官。项安世《家说》曰:今坊市公人谓之所由。呫,叱涉翻。嗫,而涉翻。呫嗫,细语,口动而声不远闻。[57]
又,卷二五二“虽撤屋伐木,雇妻鬻子,止可供所由酒食之费。”注云:
所由,谓催督租税之吏卒。
又,卷二五三“安潜曰:‘盗非所由通容则不能为。’”注云:(https://www.daowen.com)
所由,谓捕盗官使。[58]
“所由”一词在《通鉴》与《考异》中均频繁出现,“胡注”至少有六处对“所由”一词进行了解释。如果单看这每一条的注解,似乎都能讲得通;但如果把这六条注解摆在一起,便可以发现这些注解基本上是就事论事,缺少一个能够一以贯之的义项。蒋礼鸿在《敦煌变文字义通释》中举了更多的例证,认为“所由”是“吏人的名称,所做的事情不止一种,名称也有分别。也用来称某些官员。”[59]周一良也认为“胡注”所释语源不尽确切;“所由”即谓有关官吏,后引申为官吏之通称,且所称对象愈加广泛而卑下。[60]
(14)卷二五七:“用之比来频启令公,欲因此相图,已有委曲在张尚书所,宜备之!”注云:
当时机密文书谓之委曲。[61]
又,卷二五七“(吕用之)遣所部讨击副使许戡,赍(高)骈委曲。”注云:
委曲,即骈手札也。[62]
又,卷二九七,帝复遗(刘)赟书曰:“爰念斯人尽心于主,足以赏其忠义,何由责以悔尤,俟新节度使入城,当各除刺史,公可更以委曲示之。’”注云:
唐末主帅以手书谕示将佐,率谓之委曲。[63]
按:这三则“胡注”尽管在本质上没有太大差别,但具体含义并不完全一致,而是各有侧重;这是因为“胡注”的解释完全是从具体的史文与史实中提炼出来的。因此要想进一步弄清“委曲”的性质与特征,必须结合更多的语例与材料进行分析。近几年来,梁太济、董志翘、樊文礼等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委曲”做了更为深入的研究。梁太济在《桂苑笔耕集》中发现了二十首标明为“委曲”的书牍。这二十首“委曲“的内容不但不是机密大事,相反有许多是驳杂琐碎的细事。因此,“委曲”非系胡三省所说的机密文书。“委曲”也不仅限于唐末主帅喻示下级将佐时所用。据《文献通考》卷三百三十《四裔考》引《桂海虞衡志·志蛮》载:“故事,安抚经略初开幕府,颁盐、彩遍犒首领,以公文下教,谓之‘委曲’。大略使固守边界,存恤壮丁云。”[64]这里明确提出“委曲”是经略使在到任开府时所颁的教令;主要内容是“使固守边界,存恤壮丁云”——这与《桂苑笔耕集》中的二十首“委曲”所反映的情况也是基本一致的。因此,准确地说,“委曲”是一种非正式的下行文书。唐宋时期边镇将帅为加强与下级将佐及当地民族头人的沟通,以公文对其加以开示,或予以慰勉,或进行提点,这样的文书便称为“委曲”。[65]
(15)卷一四一“(王晏)谓思远兄思征曰:‘隆昌之末,阿戎劝吾自裁,若以其语,岂有今日?’思远遽应曰:‘如阿戎所见,今犹未晩也。’”注曰:
晋、宋间人,多谓从弟为阿戎,至唐犹然。如杜甫《于从弟杜位宅守岁诗》云“守岁阿戎家”是也。[66]
按:关于“阿戎”的含义,历来说法不一。胡三省认为是“从弟”,陆游则认为是“对兄自称小名”。[67]胡三省尽管举出了杜诗作为语例,但这诗句中的“阿戎”究竟为何意,也还很值得推敲。关于“守岁阿戎家”,旧注有四种不同的解释:其一,根据“胡注”,“阿戎”为从弟之泛称。其二,认为“阿戎”乃专指杜位。如刘昌诗《芦浦笔记》谓:“又杜诗‘守岁阿戎家’,注谓杜位小字也。”[68]其三,认为“阿戎”乃用晋王戎典。据《晋书》本传:阮籍与王浑为友,浑子戎年十五,少籍二十岁,而籍与之交。籍毎适浑,俄顷辄去,过视戎良久,然后出谓浑曰:“浚冲清赏,非卿伦也,共卿言,不如共阿戎谈。”[69]后代诗文中或以“阿戎”指代年少聪明之才俊,如《世说新语》:“阿戎了了解人意。”或以“阿戎”美称世侄,如杜甫《答杨梓州》诗:“闷到房公池水头,坐逢杨子镇东州。却向青溪不相见,回船应载阿戎游。”此处之“阿戎”即用晋王戎典,指杨梓州之侄。[70]其四,认为“阿戎”乃“阿咸”之讹。宋人注云:“善本作‘阿咸’。东坡《与子由诗》云:‘头上银幡笑阿咸,’又云:‘欲唤阿咸来守岁,林乌枥马间諠哗。’正用公此诗也。”[71]“阿咸”或认为是阮籍对其兄子阮咸的称呼。或认为即杜位之小字。可见,不论是《南齐书》与《通鉴》中的“如阿戎所见”,还是杜甫的“守岁阿戎家”,都存在有几种不同的解释。“阿戎”究竟是泛称从弟、还是用典、或是指历史人物的小字,并没有统一的结论;甚至这句杜诗在版本上还存在异文。因此“胡注”此处的说法并非确论;而其所引用的杜诗,因本身有歧解,特别是还存在异文,更不宜作为典型的语例使用。[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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