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由传播而组织

二、经由传播而组织

在分别阐述了社区与传播概念之后,社区传播的意义并非自动浮现,因为还有一个问题尚未解决:社区与传播的关系到底是什么?从人们对于传播的不同理解中,我们大致已经察觉到有关社区的想象,简单地说,就是社区要么存在于传播之前,要么作为其结果而产生。在大多数情况下,比如在有关传播的容器、管道和传输隐喻中,以及部分的控制与战争隐喻中,传播都被不加质疑地安放在一个既存空间或结构中,即社区或组织中。在这样的隐喻指引下,社区往往被视为先验的存在,传播只是固定空间或结构中的特定行为和功能。这种理解基本上体现了结构功能主义的思想。然而,从阐释主义的观念来看,社区并非客观存在物,而是人们通过仪式性的传播活动(也包括一些符号控制、意义争斗的行为)建构了属于自己的社区。因此,建构的社区是传播的结果而非原因。

如果说结构功能主义的社区传播观过于简单,甚至固化了有关传播与社区的观念,那么阐释主义的理解又有些虚化了社区的存在感,忽视了社区物质空间的作用与价值,以及社区的持续性与稳定性。我们希望在二者之间找到一个出口,能够连接社区的空间/结构稳定性与意义建构性,而不是将它们对立起来。这就是本书“传播构成社区”的基本含义,即传播不仅促进了社区人际关系网络结构的建设,也建构了有关社区的想象,以及人与社区物质空间的关联。

很少有一门学科像组织传播学那样不断追问自己名字中两个概念的关系。在一些组织传播学者看来,传播与组织关系问题的核心其实是组织传播的实质是什么,这对于组织传播研究而言至关重要,它界定了研究范围、路径与方法。鉴于本书对组织和社区概念的类同处理,简要回顾组织传播学有关组织与传播关系的论述,有助于我们理解传播构成社区的观念。

斯密斯(R.C.Smith)曾指出组织与传播的三种关系模式:容器、产品和等同。所谓容器,是把传播看做位于具体的、物质的组织结构之内,因此传播的结构功能要素对于组织的维持十分重要。所谓产品,是将组织和传播分别当做对方的产物。不过,这一理解引发的问题是:到底先有组织还是先有传播呢?如果组织是传播的产物,可以理解为传播建构了组织;如果说传播是组织的产物,则与容器观念大抵相同,即仍然强调组织结构对于传播行为的决定作用。等同观是三种模式中最为激进的,它认为组织和传播完全等同,只是同一现象的不同表述而已(转引自Putnam,Philips &Chapman,1996)。无论是认为传播建构组织,还是传播等同于组织,都需要搞清楚其具体过程如何,这成为组织传播研究的一个新问题。

其实,容器或产品的比喻,都在一定程度上将组织现象固化,即把组织看做既成事实,二者的区别无非是谁先谁后的问题。这种理解已经遭到越来越多的质疑。美国著名组织学者维克(K.E.Weick)即主张放弃作为名词的组织概念,提倡更能反映动态观念的组织过程(organizing)概念。在维克看来,“过程这一观念隐含着‘无常’。我们应当把组织理解为一个不断分崩离析、并持续重构自身形象的过程,而那些形成过程的原始材料通常都包含着互相调和的个人利益和个人活动”(Weick,1979)。相应地,维克把组织过程定义为“在通过可感知的连锁行为(interlocked behaviors)而降低不确定性过程中所形成的、共同认可的行为规则(consensually validated grammar)”,而组织(organize)行为就是“将持续的互依行为整合成可感知的序列以产生可感知的结果”(Weick,1979:3)。这实际上就是传播行为。在此,作为名词的组织总是持续过程的结果,其实质是人们的连锁关系。而且,由于不确定性的持续存在,组织过程不断进行,而作为结果的组织实际上也总是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从动态的观念来理解组织,就可以把组织与传播等同起来,因为传播的过程就是组织的过程。

帕特南等人(Putnam,Philips &Chapman,1996)从主体与背景关系的角度来解读传播与组织关系,更加细致、深入地阐明了组织传播的含义。他们认为,在传统观念中,组织与传播的关系就像主体与背景的关系,组织是主体,传播或者不存在或者无足轻重。而组织传播研究毫无疑问应当将这种观念颠倒过来,将传播视为主体、组织充当背景。以这一思想为主导,他们区分了以下七种隐喻类型。第一,管道隐喻:将组织视为容器,传播视为传送。第二,透视镜隐喻:将组织比喻为感觉系统(如眼睛),扫描环境、过滤数据……传播则是过滤或者歪曲。相关的比喻还有把关人、传感器、防护罩等。第三,关联隐喻:将组织视为网络或系统,传播行为是建立联系。以上比喻基于传送的传播观,而以下比喻则转至意义、阐释和意义生成。第四,表演隐喻:视传播为社会互动,组织作为协调行动而出现。类似比喻有:框定、合作产品、戏剧、讲故事等。第五,符号隐喻:视传播为阐释,组织是组织成员集体创作的“小说”。类似比喻还有记号、文化、共享意义等。第六,声音隐喻。从批判学派和后现代主义而来,把传播看做一种压制手段,组织是静止或单一声音的合唱。第七,话语隐喻:将传播视为会话,文本则是组织的表层。这些隐喻类型与克里彭多夫的传播隐喻相似,但更为鲜明地展现了各种路径的组织传播研究所采取的基本传播立场,极具启发意义。

在此,我们需要特别关注第七种隐喻(话语隐喻)。话语隐喻又被称为“话语转向”,它已经部分地扬弃了纯粹主观的意义框架,试图把组织生活中的客观物质层面引入主观建构过程,这与吉登斯、拉图尔等学者超越主客观二分法的努力相一致。前文介绍的泰勒和范·埃夫里的传播的两个维度,就是这种努力的一个成果。近年来,麦克菲和庄(McPhee &Zaug,2000)进一步提出组织的四种传播流模式,认为组织是一种传播性构成(communicative constitution)。以此为基础,加拿大的蒙特利尔学派提出“传播构成组织”(communication constitutes organization,简称CCO)理论。其中的“构成”一词来源于吉登斯的名著《社会的构成》,该著作鲜明地表达了结构二重性的立场,或者用麦克菲和艾弗森(McPhee &Iverson,2009)的概念来说就是结构化解释学(structurational hermeneutic)。

构成与建构不同,社会建构可以看做构成组织的一种形式,而构成性分析还要揭示一种现象:组织的权变特征和维持组织稳定所需要的工作,或者组织建构的多重形式。构成概念表明了组织的如下特征:历史的浮现和当前的再生产,组织建构和参与的实践,有关组织建构的知识体系,以及作为具体化事物的组织等。因此,传播性构成包括使得组织存在的物质(组成因素)、形式(框架或形式)和动因(治理原则或规则)三方面因素。当组织出现多种突变形式,或者组织的多种形式出现失败时,就意味着这些关键因素出现了问题。麦克菲和庄试图通过区分出“成员身份协商”、“组织的自我建构”、“行动协调”和“制度性定位”等四种基础性组织传播流,来具体阐释传播如何构成组织。这四种传播流分别回答以下问题:我们是谁?我们遵循什么样的规则?我们共同承担什么工作?哪些外部力量提供了合法性、如何取悦他们?将传播与这些组织问题相关联,具体地展现了传播构成组织的过程与机制,比笼统地说传播等同于组织更有价值。

社区大多拥有一定形式的物质空间(或虚拟空间),所以更像一个传播容器,感觉也更为静止、不变。但正如前节所述,社区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共同的地域或空间,而是在此基础上建立的团结与协作关系。社区团结有利于创造一种抽象的社区意识,反之亦然。而且,社区团结和社区意识都不可能凭空产生,而是作为传播的结果而出现。关系和意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总是随着人们的传播过程而变化,与组织过程相似。从这一意义上说,社区构成也是经由传播而组织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