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波德维尔主要学术思想及理论流派

第一节 大卫·波德维尔主要学术思想及理论流派

大卫·波德维尔(David Bordwell)是美国威斯康星麦迪逊大学的荣誉退休教授。作为当代最为多产、最为活跃的电影学者之一,他也因独树一帜的研究方法而颇具争议。如何界定波德维尔的理论流派归属是我们研究他学术体系的起点。他似乎并不“纯粹”,并不是某一派“理论”的先行者或集大成者,在对其学术思想的梳理过程中很容易发现其理论流派身份的杂糅——有人将他划为“认知学派”,20世纪80年代的学界将他视为“新形式主义”的代表人物,有的美国学者称他为“作者论—结构主义者”,当然,他最广为人知的,还是在“大理论时代之后”提出了“中间层面”理论的实证研究方向。从他的知识谱系可以看出,他的学术思想深受认知心理学、俄国形式主义、结构主义以及作者论这些思潮和理论流派的影响。他将认知心理学的基础引入叙事学研究,并结合俄国形式主义流派的概念和方法,在前人叙事学研究的基础上大胆建构了自己的电影叙事学研究理论;他在俄国形式主义后期结构主义“诗学”的基础上,思考“电影作为一种惯例的艺术形式,如何与社会历史之间建立有效的阐释模式与机制”,并围绕“形式与风格”这一中心完善了从“历史诗学”到“电影诗学”研究的理论体系,建立了“史学化”的美学理论和批评理论,被视为“新形式主义”最重要的代表之一;他跟随安德鲁·萨里斯,从60年代的“作者论”出发着手接触电影批评,同时又将结构主义分析文本的一系列方式引入电影批评,形成了“作者论—结构主义”的批评流派,出版了一系列大师研究的电影批评论著;在20世纪80年代“理论之后”,他又作为理论建设的推动者提出了理论发展的可行性方向,即回归实证研究的“中间层面理论”。

波德维尔的学术体系包括:电影叙事学理论,电影诗学理论,中间层面理论以及基于叙事学研究、发展于诗学研究、最后落实在“中间层面”的实证研究上的“形式与风格”论;涵盖了电影理论、电影史、电影批评三个方面的研究与实践,运用了包括心理学、诗学、语言学和符号学在内的相关原理和方法,将电影研究真正放到实证的层面上,从文本出发,分析视听语言、场面调度、镜头的运动等一系列电影艺术形成的规范,在细节上佐证他对理论的设想,并留下了大量的实证范例。波德维尔并不接受对理论、批评和历史生硬的划分,他认为尽管他提出的关于叙事学和诗学范畴的问题是理论的问题,但是他的研究工作也在相当程度上涉及历史和批评的议题。这是他深受俄国形式主义影响的结果,认为好的理论“应当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实证的宽度、分析的能力以及对历史变迁的包容辨别力。”[1]身为“大理论时代终结之后”的当代学者,他在进行理论建构的同时,还致力于解决具体的问题,不仅去分析“怎样”,也研究“为何”,还“历史地”关注社会变迁之中艺术形式的变化,以及造成变化发生的原因,从而真正体现出了一名学者在“理论之后”为“理论转向”所作出的具有推进意义的主张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