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四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所有资产均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一)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固定资产按以下原则计价:

(1)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4)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5)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6)改建的固定资产,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其他改建支出延长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二)固定资产折旧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固定资产的折旧应按如下原则处理:

1.应当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器具、工具,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2.不得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3.提取折旧的方法和依据。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4.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例题7-9】2013年4月20日购进一台机械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90万元(购入成本),当月投入使用。按税法规定该设备按直线法折旧,期限为10年,残值率5%,企业将设备购入成本一次性计入费用在税前作了扣除。企业当年会计利润为170万元。计算企业此项业务应当调整的纳税所得额。

解:税法规定可扣除的折旧额为90×(1-5%)÷10÷12×8=5.7(万元)

外购设备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90-5.7=84.3(万元)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70+84.3=254.3(万元)

假定折旧年限,税法和会计采用一致,企业正确的会计利润=170+84.3=254.3(万元)

二、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生物资产分为三类:

1.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

2.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3.公益性生物资产,是指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生物资产,包括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等。

《实施条例》主要对生产性生物资产做出了税务规定:

(一)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计税基础

(1)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2)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

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

(2)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

三、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一)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具体规定如下:

1.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二)无形资产的摊销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采用直线法计算。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三)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例题7-10】某市区的一个企业,2012年转让一项两年前购买的无形资产的所有权。购买时是60万元。转让的收入是65万元。摊销期限是10年。计算转让无形资产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解:转让过程中应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65×5%×(1+7%+3%)=3.575(万元)

无形资产的账面成本=60-(60÷10×2)=48(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65-48-3.575=13.425(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3.425×25%=3.36(万元)

四、长期待摊费用税务处理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开办费

(五)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改建的固定资产延长使用年限的,除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外,应当适当延长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五、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

投资资产,是指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形成的资产。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

1.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

2.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六、存货的税务处理

存货,是指企业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者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存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

1.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2.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该存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3.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以产出或者采收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为成本。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