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2 变量和数据说明
本文确定的被解释变量和解释变量如下:城镇化程度Urut以城镇化率为代表变量,即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值,由于这个比值在0至1间波动,有可能会对分析带来偏差,因此对其进行logistic变换,然后取自然对数,从而将被解释变量变化幅度映射到负无穷至正无穷;农业劳动生产率Agrit为江阴农业人员人均产值,即农业总产值与从事农业人员之比;农村工业发展指数Indust以江阴工业产值中镇营工业与村营工业之和与其占工业比重的乘积为代表变量,再除以从事镇营与村营工业的人数取人均值;服务业发展指数Servt采用江阴服务业产值与服务业占第三次产业比重的乘积为代表变量,再除以从事第三产业的人数取人均值。样本区间为1979—2009年,数据来源于《江阴统计年鉴(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