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编 了解《资本论》——资本的生产过程(2)

上编 了解《资本论》——资本的生产过程(2)

但是,投入劳动过程的商品的价值总和是27先令。棉纱的价值是30先令。产品的价值比为了生产产品而预付的价值增长了1/9。27先令变成了30先令,带来了3先令的剩余价值。戏法终于变成了。货币转化为资本了。”

当资本家把货币变成商品,使商品充当新产品的物质形成要素或劳动过程的要素时,当他把活的劳动力同这些商品的死的物质合并在一起时,他就把价值,过去的、物化的、死的劳动变为资本,变成能自行增值的价值。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变成了一个有灵性的怪物”,它以吸血为能事。但是,我们却不能因此得出结论,手头有了一笔钱,就等于具备了资本产生的条件。因为资本是能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货币本身是不能发生价值增值的,即使把它放在银行里,获取利息,这和资本生成剩余价值,依然是两回事。

商品与货币是商人们赖以致富的材料。这些材料对商人的效用是永恒的,即使在古代异教徒断然放弃土地上的私有财产和其他生产手段的情况下也一样有效。

并非所有贵族当家的古老国家都能为商人提供同样好的机会。在分工被固定在等级阶层的地方,如埃及和印度,社会环境不允许为商人提供太大的空间,这与当时希腊和罗马的自由手工业者享有宽松的制度环境的情况大不相同。

但是这与采用什么样的生产形态没有多大关系,无论是家族制的部落制度,还是等级制度或奴隶制度,只要有可以拿到市场上去的剩余物品,商人就会想办法在市场上当家做主。

但只要他们的所有活动仅限于流通这个范围,商人们就不能在生产上也做主。他们的确能对生产施加很大的影响,但这种影响从来不可能是建设性的,而只能是破坏性的。从它最初产生到16世纪终结的整个存在过程中,商人的资本对人们的生产活动的影响基本上都是破坏性的。

商人的资本起初仅担当着它不能掌控的生产领域之间的中间人角色。即使在古代大的商业城市或贸易发达的国家,他们的商业也仅仅对周围未开化的生产者之间的交换起一点促进作用。

但是当商业扩大了它的范围并显示出其重要性时,它那极具穿透力的影响开始在它要掠夺的生产领域发威。商人的目的只有一个,即通过一买一卖而从中赚钱。发财的秘诀就是贱买贵卖。他不能也不愿平价交换。他以专断价格买进再以专断的价格卖出。任何一端的生产者都清楚他们自己的产品所耗费的时间。但在产品变为商品时,这一劳动时间并不以价格的形式表现为价值。而商人根本不会去考虑商品的劳动价值。他只是简单地比较买进和卖出的价格。只要商人的资本是资本的主导形式,这些价格就由他的阶级所控制。

即便如此,商人也不能完全以自己的一相情愿把定价固定下来。他的阶级对市场和价格的操控并非自觉而又有组织的直接控制,而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其中包括个体间出于自私的目的而进行的间歇性无序互动,以及因此对彼此贪婪的本性所进行无意的检查。

即使在商业的最早阶段,商人们也感觉到了商品及其活动的社会特征。

他们会与生产者和消费者讨价还价,而且还奢望对生产者没有保底价,对购买者没有封顶价。但他们终究还是认识到在上下限之间毕竟有个平均范围,除了偶然情况外他们也不愿冒险胡乱定价。他们愿意购买的最低平均下限是卖方在竞争中确定的价格,他们愿意卖出的最高平均上限是商人们在内部竞争中确定的价格。在特殊情况下,商人也可能通过低于平均价买进或高于平均价卖出而从中牟取剩余利润,但他很快就会意识到这样的事实,即现实中存在着某些自己无法控制也不得不屈服的势力。

这类经历的自然结果是进一步坚定了他对商品中存在的内在神奇的价值力量的信心。

由于商业在各种生产模式下体现出自己的典型特征,商人也相应的感觉到了这一社会力量。比起那些握有奴隶的贵族和残酷的等级制国家来,商人更容易藐视那些与他直接做生意的游牧部落和家族制公社的生产者。前者在表面上或多或少与商人有类似的地方,而且比商人更鄙视劳动。与他们相比,商人自己是弱者。他们的主要目的是聚积财富,不是为了自己使用而交换商品。他们唯一有可能自用的物品只有奢侈品、饰品及香料这类东西。另一方面,原始生产者交换物品主要着眼于直接消费,这就使得商人较容易利用他们的急需,在讨价还价中取得最佳结果。

在这种情况下,商人通过自己的行动对他们准备交换的东西的价值逐步得到一个合理的评估。商品的社会属性用商人支付的相应的价格来表达自己,对不同市场上的不同价格进行对比就很容易在它们之间得出一个平均数,这一平均数可以大体反映等价物价格发生波动的大致范围。这个等价物可能会很接近不同商品的实际劳动价值,但也可能不会。但在这个阶段它并非物质存在,因为劳动力并不是作为常规商品进行买卖。即使发生了奴隶买卖的情况,它的价格也与商品的价格没有关系,因为这些奴隶通常都是俘虏,按批次进行交易,根本不可能去衡量他们的劳动价值,他们在一定的条件下劳动,因此,他们的生产率的货币价值很难确定。

某些国家农业和城市手工业的社会化分工促进了其内部的商业繁荣,就对生产活动的影响程度而言,国家贸易的影响显然要比仅仅作为不同生产国之间的中间人要大很多。但不管怎么说,它的影响主要是负面的、腐蚀性的和破坏性的。

商业造成消极影响的程度主要取决于不同生产模式的稳定性和顽强性,不可能深入到埃及和印度那样的种姓制度和家族式公社制度,此时普通的社会分工迅速转变为奴隶制度并企图把家族式奴隶制变成剩余产品生产的奴隶制。

商业的国内发展与高利贷资本的发展同步进行。一旦土地私有权被牢固确定,商业发展就到了这样的程度,它再也不能从偶然的剩余产品中抽出精华,而只能刺激剩余生产的稳定增长,零星土地的所有者也就很容易受到放贷者们的伤害。作物歉收,死了牛马,遭遇战争,都足以让零星土地的所有者被迫求助于黑心的借贷者。

纵观古代历史发展,我们从中发现,商人的资本以商业的和金融的资本(放贷者)的形态出现。但我们看不到其他形式的资本。无论何处我们都没发现基于为牟利而直接销售和剥削自由劳动者的劳动的资本。进入市场的剩余产品全部是满足直接消费后的超额生产,资本在全部或主要的流通领域扮演了剩余生产剥削者的角色。

随着这一发展进程,商业将其统治扩大到工业。在资本主义社会之前的社会阶段,商业支配着工业。现代社会正好把这种关系颠倒过来了。当然,商业对它赖以生存的那些社会也或多或少有反作用。通过让生存和享受更加依赖于销售产品而非立即使用,它使得生产越来越多地是为了交换价值而进行。它因此不再需要过去的条件。它增加了货币的流通。它不再只抓住生产剩余不放,而是越来越深入地渗透到生产中,使得整个生产线都要依赖它。

然而,这一融解作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生产社会。只要商人的资本推动不发达社会之间的产品交换,商业就不只表现出敲诈和欺骗的丑态,并且也因此得到发展。

暂且抛开它利用不同国家的生产价格差异这一事实(在这方面它很想平衡并固定商品的价值)不说,那些生产模式本身就将剩余产品的大部分让作为不同社会之间的中间人的商人资本获得。当时这些社会所从事的主要还是使用价值的生产,经济组织将产品拿到流通领域或按其价值出售还不太重要。要么就是因为在以前的生产模式下,商人们打交道的那些剩余产品的主要所有者,就是奴隶的掌管人、封建领主和国家(例如东方的专制君主)。

正如亚当·斯密所说的那样,这些人是财富的拥有者,也需要奢侈品,因而也就成为商人们处心积虑追逐的猎物……商人的资本因其霸权而形成纯粹的强盗制度,它在新老贸易国中间的发展,总是伴随着劫掠、盗抢,以及对奴隶的虏获和对殖民地的征服。只要看一眼罗马以及后来的威尼斯人、葡萄牙人、荷兰人等就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事实。

货币流通到处都伴随着货币的积累,而集中起来的货币反过来体现出作为生利资本流通的特殊形式。曾经体现出特殊形式的商业资本和生息资本两者都经过了对不同生产形式的一系列漫长的适应过程,并最终受到工业资本的左右,在那些旧的社会纷纷瓦解的地方出现了现代工业化资本主义。

作为在流通领域占统治地位的商人的资本,盘剥它无法直接控制的生产者的剩余生产,而作为生产领域占统治地位的工业资本,在公开的市场上像购买别的商品一样购买自己雇佣的劳动者的劳动力,在生产领域直接剥削其雇员,以对流通领域的控制来积累工业资本为唯一目的,这是两种重要的资本形式,都标志着不同的历史时期,并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盛行。

资本是伴随着资本主义时代而来的,是伴随着劳动者的巨大的苦难而来的,是伴随着资本家的利润而来的。马克思说:“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是一部商品交换和商品流通的历史,是一部雇佣劳动的历史。劳动力成为商品的历史,就是新兴的资产阶级剥夺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历史。”

7 劳动力买和卖的本质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说:“在商品市场上同货币所有者直接对立的不是劳动,而是工人。工人出卖的是他的劳动力,当工人的劳动实际上开始了的时候,它就不再属于工人了,因而也就不再能被工人出卖了。”马克思这段话指出了劳动力的买和卖的本质。劳动力或劳动能力,是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生产使用价值时所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劳动力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的使用价值在于价值的创造。

商品交换本身除了包含买和卖这种依赖关系以外,不包含任何其他如人身依附、统治服从等依赖关系。在这前提下,只有劳动者志愿出卖劳动力,劳动力才能作为商品出现在市场上。因此,劳动力要成为商品,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第一,劳动力所有者必须有人身自由,或者说必须是自己的劳动力、即自己人身的自由的所有者。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支配自己的劳动力,把它当做商品出卖。劳动力所有者和货币所有者在市场上完全是作为法律上平等的人发生关系的。但是,要使这种平等关系一直保持下去,劳动力所有者必须只出卖劳动力的一定时间,亦即只能让买者在一定时间内支配和使用他的劳动力。也就是说,他只是出卖劳动力在一定时间内的使用权,而始终保持对自己劳动力的所有权。很明白,他要是把劳动力一次全部卖光,失去了劳动力的所有权,那他就是把自己卖掉。这样,他就失去人身自由,变成奴隶,不再作为劳动力商品的所有者,而是自己成为商品了。

第二,劳动力所有者必须没有任何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因为只有这样,他才不可能用自己的劳动生产出物质产品拿去卖,为了生活,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劳动力。

总之,货币所有者要把货币转化为资本,必须在商品市场找到自由的劳动者。一方面,他们是自由人,有权把自己的劳动力当做商品出卖;另一方面,他们自由到两手空空,一无所有,不得不把自己的劳动力当做商品出卖。

劳动力当做商品来买卖,不是天然就有的。自然界生出有劳动能力的人,但劳动力并非生来就是商品。劳动力的买卖关系不是自然史上的关系,也不是一切时代共有的社会关系。它是过去历史发展的结果,是经过许多次经济变革,在一连串旧的社会生产方式灭亡的基础上才产生的。

劳动力这个特殊商品同其他商品一样,也有价值。但它的价值是怎样决定的呢?同其他商品的价值一样,劳动力价值也是由生产和再生产这种特殊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的。因为劳动力不过是活的人的劳动能力,所以要有活的人存在,才有劳动力的生产。假设这个人已经存在,则劳动力的生产就是使这个人继续活着或再生产出这个人。但一个活的人要继续活着,就非有一定量的生活资料不可。“因此,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可化为生产这些生活资料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或者说,劳动力的价值,就是维持劳动力所有者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

但是,所谓“所需要的生活资料”,其数量又根据什么标准来决定的呢?

这可以从三方面来说明:

第一,劳动力是藏在活人身上,要使它变成现实的劳动力,只有把它发挥出来,而劳动力的发挥就是劳动,这是要消费人的一定量的肌肉、神经、脑等的,因而必须重新得到补偿。耗费得越多,补偿也就越多,这样才能保证劳动力所有者今天劳动了,明天也能在同样的精力和健康条件下进行相同的劳动。因此,生活资料的数量应当足够使劳动者在正常生活状况下维持自己。但是,劳动者对衣食住行等自然需要,会因一个国家的气候和其他自然特点的不同而不同;另一方面,劳动者必不可少的需要的种类和数量,又是历史形成的,其中主要取决于一个国家的自由工人阶级形成时,该国已经达到怎样的文化发展水平,从而使工人阶级具有哪些习惯和生活要求。因此,劳动力的价值还包含着一个历史的和道德的因素。不过,在一个国家的一定时期,必要生活资料的平均种类和数量,总是一定的。

第二,货币要能不断转化为资本,必须不断有劳动力所有者出现在市场上。但是,劳动力所有者是会衰老死亡的,这就需要不断有新的劳动力所有者来补充。因此,生产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总量中,还要包括养活工人子女的生活资料。

第三,劳动者要能在一定的生产部门内劳动,就需要获得该部门的劳动技能和技巧,使之成为发展和专门的劳动力。就是要经过一定的教育或训练的。教育或训练的费用随劳动力性质的复杂程度而不同。因此,在生产劳动力所耗费的价值总和中,还包括这种教育费用。

劳动力的价值既然可以化为一定量生活资料的价值,所以,它也随着这些生活资料价值的变化而变化。

各种生活资料的消费时间有长有短,如每天都要消费新的食物、燃料等,而衣服、家具等则可以消费较长时间。但不管怎样,可以用求平均数的办法,求出每天需要的生活资料平均量,得出劳动力的日价值。我们假定,货币所有者就是按这个日价值支付的。

很明白,劳动力价值的最低限界,是劳动者维持生命所不可少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如果劳动力的价格降到这个最低限界,那就是降到劳动力的价值以下。因为,每种商品的价值,都是由生产具有标准质量的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决定的。如果劳动力价格降到仅仅让劳动者活下去的程度,那么劳动力就只能在萎缩的状态下维持和发挥,既不能得到教育或训练,也不能有健康的新劳动者来补充,这样生产出来的劳动力就不是标准质量的劳动力。

劳动力成为商品更深刻的意义在于,这一买卖形式决定了工人的历史命运。

劳动力不就是劳动,劳动力必须与生产资料结合,才能进行劳动。另一方面,不管有没有劳动,劳动力维持总需要生活资料。因此,劳动力不卖出去,不仅对工人毫无用处,而且得不到继续维持劳动力生存的资料。这种情况,决定了工人即使在最不利的条件下,也要把劳动力卖出去。

劳动力所有者是把劳动力当做商品,而劳动力的买卖是在流通领域中进行的。但当劳动力的买卖一结束,买者和卖者一离开简单流通领域,他们的面貌就不一样了。马克思形象地说:“原来的货币所有者成了资本家,昂首前行;劳动力所有者成了他的工人,尾随于后。一个笑容满面,雄心勃勃;一个战战兢兢,畏缩不前,像在市场上出卖了自己的皮一样,只有一个前途——让人家来鞣。”

马克思创立的剩余价值理论认为,剩余价值是由雇佣工人在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价值,是资本家阶级不付任何等价物就占有的价值额的一般形式。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和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并列为资本家提高剥削程度的两种基本方法。但是,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构成资本主义体系的一般基础,并且是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起点,因为后者也是以工作日延长到必要劳动时间以上为前提的。

第二章 被资本家剥夺的剩余价值

1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

剩余价值学说是《资本论》的重要理论。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说:“把工作日延长,使之超出工人只生产自己劳动力价值的等价物的那个点,并由资本占有这部分剩余劳动,这就是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上述论点,是马克思关于剩余价值理论的经典名言。

马克思指出,干活付钱,这是错误的认识。就是说工人干活,资本家付给他钱,看来这并没有什么不对,是公平交易、天经地义,但是实际上,这不是“等价交换”,而是不等价交换。几乎每一个劳动者为资本家劳动所创造的财富,都远远大于自己所得的报酬。

马克思科学地揭示剩余价值的起源和本质,关键在于把“劳动力”与“劳动”区分开来,并且依据价值规律阐明了劳动力这个商品的特殊性质。

资本家购买到劳动力这一特殊商品后,同生产资料结合起来进行生产。工人在生产过程中,不仅能再生产出劳动力的价值,并且能创造出比劳动力自身价值更大的价值,实现了价值增值,这样资本家才有利可图。于是,剩余价值的起源和性质也就昭然若揭了,剩余价值无非是由雇佣工人剩余劳动创造的并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价值。

马克思在揭示了剩余价值的起源和本质之后,又考察了剩余价值的生产问题。马克思根据他创立的劳动二重性学说,从分析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特征入手,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也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工人用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即劳动过程;另一方面,工人的抽象劳动形成价值和剩余价值,即价值增值过程,从而得出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既是劳动过程也是价值增值过程的科学论断。进而通过对劳动过程中不同要素的不同作用的分析,又把资本划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用于购买生产资料即原料、辅助材料、劳动资料的那部分资本,经过生产过程并不改变自己的价值量,因而称之为不变资本。用于购买劳动力的那部分资本,在生产过程中改变了自己的价值量,因此叫可变资本。由于代替可变资本进入生产过程的劳动力,以其具体的有用劳动创造出有用产品,把在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去,同时由于支出了抽象劳动,它再生产出自身的等价物和一个超过这个等价物而形成的余额即剩余价值。

资本自身内部的这种区别,反映了不同资本在剩余价值生产过程中的不同作用,突出了可变资本在剩余价值生产过程中的特殊作用。科学地阐明了这个问题之后,才有可能考察剩余价值的相对量——剩余价值率,即剩余价值与可变资本之比,或称剩余劳动与必要劳动之比,揭示了劳动力受资本的剥削程度或工人受资本家剥削的程度。剩余价值率就是资本榨取工人血汗的测量器。

紧接着,马克思又深入地考察了剩余价值生产的两种基本形式。他指出,工作日就是资本家消费他所购买到的劳动力的一日劳动时间,它由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或者说由工人生产他的劳动力的补偿价值和生产剩余价值的时间所构成。补偿劳动力价值的必要劳动时间相对来说是一商品的使用价值决定了商品的价值,同时,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分离决定了劳动的二重性,从而为剩余价值的产生奠定了基础。这个示意图是从资本流通公式中衍生出来的剩余价值理论的框架,直接揭示出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

货币G

生不资料

不变资本C

劳动力

可变资本V

商品W 货币G

剩余价值

绝对剩余价值

相对剩余价值

劳动力的使用

价值是剩余价

值的源泉

个一定量,而生产剩余价值的时间则是一个可变量。工作日虽然不是固定的量,但它的变动并非漫无边际,它只能在一定的界限内变动。这就是说,工作日的长短是有界限的,它的最低限度不能和必要劳动时间相等。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上,必要劳动始终是工人的工作日的一部分,而绝不能是它的全部,否则资本主义也就不会存在了。因此,资本家总是千方百计地延长工作日,以便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同时,工作日的长度也有其最高限度,那就是还有生理和道德的界限,超过了这个界限,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也就无以为继了。

马克思的整部《资本论》是以剩余价值为中心的。恩格斯说:“那么,马克思关于剩余价值说了什么新东西呢?为什么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好像晴天霹雳震动了一切文明国家,而所有他的包括洛贝尔图斯在内的社会主义前辈们的理论,却没有发生过什么作用呢?”

恩格斯以化学史上的燃素说的经历来作比方,说明这一点。

在17世纪末,燃素说处于支配地位。根据这种理论,一切燃烧的本质都在于从燃烧物体中分离出一种另外的、假想的物体,即称为燃烧的绝对的燃烧质。但到1774年,化学家普利斯特列析出了一种气体,他称这种气体为无燃素气体;过了不久,瑞典的舍勒也析出了这种气体,并证明它存在于大气之中。他还发现,当一种物体在普通空气中燃烧时,这种气体就消失了。因此,舍勒把这种气体称为“火气”。那么,“火气”究竟是一种什么气体呢?其实,“火气”就是氧气。但由于受燃素说的束缚,他们都没能发现使化学发生革命的元素——氧气。直到在巴黎的普利斯特列把他的发现告诉了拉瓦锡,拉瓦锡根据这个事实重新审视了整个燃素说,方才发现:这种新气体是一种新的化学元素;在燃烧时,不是神秘的燃素从燃烧物体中分离出来,而是这种新元素与燃烧物体的化合。恩格斯赞扬拉瓦锡道:“他和其他两人同时和不依赖他们而析出了氧气,然而真正发现氧气的还是他,而不是那两个人,因为他们只是析出了氧气,但甚至不知道自己所析出的是什么。”

马克思就是政治经济学领域内的“拉瓦锡”。在马克思之前,已有许多人知道有剩余价值的存在,同样也有许多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明确提出,这部分价值是由什么构成的;还有一些社会主义者,发现了这种分配的不公平,但如何解决这种不公平,则只能寻求乌托邦来消除。因此,大卫·李嘉图等人只能是作为经济学内的普利斯特列和舍勒而存在。他们知道这是一种“火气”,而不知它乃是氧气。马克思的杰出贡献,就像拉瓦锡根据氧气研究了燃素说化学的各种既有的范畴一样,根据剩余价值理论,进一步研究了全部既有的经济范畴,第一次确定了什么样的劳动形成价值,为什么形成价值和怎样形成价值,研究了货币向资本的转化,研究了工资理论。这样一来,马克思“一飞冲天”。诚如列宁在《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一文中说,“剩余价值学说是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基石”。所以有人说,《资本论》是工人阶级的“圣经”,是一点也不为过的。

这里还要说明一点,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以特殊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为前提;这种生产方式连同它的方法、手段和条件本身,最初是劳动在形式上隶属于资本的基础上自发地产生和发展的,劳动对资本的这种形式上的隶属,又让位于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上的隶属。

对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中国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曾以中国人特有的悟性和概括力,将其称之为“资本主义病理学”。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是“资本主义病理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廓清了穷人为什么穷,富人为什么富。穷人与富人也非与生俱来。德国社会民主党杰出的理论家、历史学家弗兰茨·梅林在《马克思传》中写道:“马克思还发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由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运动规律。无论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还是社会主义批评家,过去所作的一切研究都只是在暗中摸索,而随着剩余价值的发现,这一领域就豁然开朗了。”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对待劳动者,如何保障劳动者的根本利益,提供了科学的理论和依据,为调节劳资双方的利益,提供了合法的手段。我国是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者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劳动,不能叫做受剥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私营企业的资本追求利润最大化与劳动追求收入最大化既有矛盾冲突的一面,也有其共同利益的一面。企业与劳动者都在一个利益共同体之内,企业的经营状况一般来说直接影响每个劳动者的收益。

2 资本家占有工人的额外劳动价值根据马克思的价值规律,劳动力是唯一可以再生产某个特定社会的现有价值并生产额外价值的商品。在这一过程中,资本家是怎样占有工人的额外劳动价值的呢?

由于劳动者除了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以外,别无其他东西可以作为商品出售,也因为他除了为生产工具的所有者工作以外,再无法以任何其他形式使用自己的劳动力,因此,他就无法自己消耗其劳动力,只能屈从于让资本家雇佣他们来消耗。他必须以社会平均价值向资本家出卖其劳动力,这个社会平均价值也就是为了保持和再生产劳动力而维持劳动者生命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对他们来说,生活必需品的价值取决于被雇佣工人在生产过程中普遍的劳动生产率,以及在生产生活资料的部门在生产中所需机器及原材料。换句话说,生产普通生活资料的雇佣工人的劳动力价值,决定了所有其他劳动者的劳动力价值。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力的价值和作为产生价值具体活动的劳动者的价值总是相等。

不同国家的劳动者所生存的条件并不一样,生活标准也有差异。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是国际性的,因此发展趋势是将不同国家的劳动者放在一起相互竞争,并尽可能统一他们的生活标准。资本家按照一定的条件从雇员那里买来劳动力,并将其投入到他的工厂,迫使其生产有用的产品,以期通过出卖它们的交换价值获取利润。

现在我们假定,维持劳动者一天的劳动力并产生出第二天的劳动力所需要的生活必需品的价值,等于6小时平均社会必要劳动的价值。如果这6小时劳动的货币价值或价格为3美元,那么每一小时劳动的价值就是50美分。

假定资本家是一位棉纱制造商,那他就必须有一台纺纱用的机器,必须在竞争市场购买原材料棉花,同时他还要为工人提供机器和棉花以便让他们纺纱。

现在为了计算方便,我们假设1磅棉花可以纺出1磅纱,1小时可以纺出2磅纱,纺100磅纱(也就是50小时)会损耗1个纱锭。假设100磅棉花的价值是5美元,等同于10小时平均社会必要劳动的价值。那么1磅棉花的价值就是5美分,或者等于6分钟的劳动价值。假定买一个纱锭10美元,或者等于20小时的劳动价值。如果50小时消耗一个纱锭,那么1小时就消耗1/50的纱锭,也就是20美分。1小时纺出2磅纱,那么6小时就可以纺出12磅纱。照这样的情形。

这12磅纱又价值多少呢?

这12磅纱的价值将包括纱锭损耗部分的价值(6×20美分=1.2美元)加上所用棉花的价值(12磅棉花价值60美分),以及劳动者的工资(3美元)。

损耗的纱锭和纺纱之前就存在的棉花的价值,转移到棉纱中去了,而等同于纺纱工劳动工资的这6小时劳动的价值(或者说资本家的可变资本)作为新价值也通过劳动过程转化到了棉纱中去。这样一来,这12磅棉纱的总价值就是1.20美元加0.6美元再加3美元,总共4.8美元。这就是资本家为生产棉纱所需要支出的总费用。当然,他不会在棉纱纺成之前将这3美元支付给工人。这就等于是工人把他应得的工资预支给了资本家。但无论如何,资本家最终都必须支付这3美元,并且在支付完毕后,他所持有的以棉纱形式存在的价值就不会超过以纱锭、棉花、纺纱工人的劳动力等形式存在的价值。这样,资本家就不能获得任何利润。因为在资本主义生产制度下,资本家作为利润装在兜里的剩余价值,在没有违规破坏价值规律的情况下,就必须来自于劳动生产者增加到原有价值上的劳动所产生的新价值。

的确,像原始易货模式下靠欺骗或利用别人的不幸遭遇而占便宜一样,资本主义生产模式下依然可以获得利润,但所有资本家之间都不可能通过相互欺骗来获利,靠欺骗获得的利润也不能理解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剩余价值。来自剩余价值的利润必须用别的方式来解释。由于在这12磅棉纱中并没有剩余价值,资本家就无法从中获取利润,尽管他可以用高价出售这些棉纱来欺骗某些顾客。但是这并不是我们在这里所说的资本主义利润,因为欺骗不可能在已有价值上加增任何新价值。如果资本家想要创造我们这里所说的利润,那么他就必须获得一些不为纺纱劳动付钱的棉纱。

那么,资本家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资本家已经按照等同于6小时平均社会必要劳动价值的价格购买了纺纱工人的劳动力。纺纱工人已经工作了6小时,并已经再生产出了资本家为购买生产棉纱所需要的机器及原材料所支出的花费。他又继续生产出了自己的工资并将其价值加入了所生产的棉纱当中。他已经完成了等同于其劳动力价值的劳动。但是现在资本家会就此付给他工钱然后就打发他回家吗?绝对不会。在资本家的工厂内1天的工作时间是12小时。纺纱工人在已经工作了6小时之后还需要再工作6小时。在这额外的6小时工时里,他又将12磅棉花纺成12磅纱,并又消耗掉价值1.2美元的纱锭。

到这12小时的工作时间结束时,纺纱工人已经生产出24磅棉纱。那么,这24磅棉纱价值是多少呢?显然包括价值2.4美元的纱锭损耗,价值1.2美元的棉花,价值6美元的12小时平均社会必要劳动。这24磅纱的总价值就是9.6美元。

但资本家生产这24磅纱花了多少成本呢?他花了2.4美元买棉花(假设他不能赊账获得这些东西),它还不得不付给纺纱工人3美元工资(除非他强迫工人让出一部分工资作为罚款)。这样,资本家生产24磅棉纱的成本最多只有6.6美元。工人无偿为资本家工作了6小时,资本家兜里多了3美元的剩余价值(也就是6小时剩余劳动的价值),美其名曰他靠自己卓越的经营能力“赚取”的利润。他无偿消耗了纺纱工人6小时的劳动力。甚至在他支付工人那另外6小时的工资前,纺纱工人也已经将其工资的价值以棉纱的形式攥在资本家手里。的确,资本家可能不得不在棉纱卖出去之前支付纺纱工人工资。但无论资本家是现在还是以后卖,他手里都掌握着作为纺纱工人工资支付的货币的价值,并在他卖棉纱(通常不包括违规操作)的时候,还会收回这一部分货币。然而,资本家先生总是标榜自己,他通过给工人提供工作机会来养活他们,如果工人不承认没有资本家的雇佣和剥削的话,他们就会饿死这样的事实,资本家就会大发雷霆。

当然,我们并没有否认有些资本家也在工作,是的,甚至有些资本家的工作时间超过了支付劳动力再生产的需要。到了这样的程度,他们就成为自己的剩余价值的生产者。但是只要他们同时雇佣了其他劳动者,他们就是资本家,就会继续无偿占有雇佣工人剩余劳动的价值。

我们已看到,单件商品的价值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明显下降,因为在相同的劳动时间里生产出来了的商品越多,平摊到每一件商品中的劳动就会越少,因此每一件商品的价值也就会越小。同样,由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每一件商品中包含的剩余价值也就会有一定的减少,这是因为生产率的提高会使每件商品中的剩余劳动减少。

劳动生产率从来不会同时以相同的比例在所有的生产领域增长。因此,了解(机器设备和原材料中的)旧价值向产品转化,与在劳动过程中新价值的产生之间存在的区别,就显得非常重要。当然,旧价值和新价值都被转移或合并到产品中去了。但旧价值只是从机器和原材料转移到制成品中,新价值(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则是在生产过程中被转移出去的。无论劳动生产率是在原材料和机器生产、最终产品制造或等同于劳动者工资的生活必需品生产哪个方面得到了提高,都会使产品价值发生改变。如果生产率是在原材料和机器的生产中得到提高,而在制成品生产和生活必需品生产方面保持不变,那么转移到制成品(棉纱)中的不变价值就较少,但同等数量的棉纱还是会在同一时间内生产出来。此时,总的产品价值减少了,但只要剩余劳动时间不变,剩余价值也就保持不变。如果棉纱制造过程中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了,而原材料和机器设备生产部门,以及生活资料生产部门的劳动生产率不变,那么,更多的不变资本就会在同一时间内被转移到产品中去,因为在这相同的时间内可以将更多的棉花纺成纱,还会消耗掉更多纱锭。总的产品就会有更多的价值,而生活必需品和剩余劳动时间却保持不变,新产生出来的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数量也不变。因为只要生活必需品和剩余劳动两者之间的比例不变,可变资本量和剩余价值量就可以保持不变。

同前面一样,我们假设1小时劳动(平均社会必要劳动)的价值是50美分。现在,我们让生活必需品生产部门的劳动生产率,以及为生活必需品部门生产机器和原材料部门的劳动生产率,都增长一倍。那么根据马克思的价值理论,生活必需品的价值将会缩小一半,因为在相同的时间内生产出的商品数量是原来的两倍。如果这一生产率永远持续下去,或者继续保持这一趋势,那么劳动力的价值总体上就会跟着生活必需品的价值减少。原先再产生棉纱工人的劳动力,需要价值3美元的生活必需品,或者说价值6小时的平均社会必要劳动,而现在购买同样数量的生活必需品只需要1.5美元,相当于3小时的平均社会必要劳动。因此制造棉纱仅需要3小时的必要劳动,来产生可变资本,那么剩余劳动时间就从6小时变为了9小时,剩余价值就因此从3美元变成了4.5美元。但24磅棉纱的产品总价值还是一样,如以下的数据所示(假设其他部门的劳动生产率不变):纱锭损耗2.4美元,棉花1.2美元,必要劳动1.5美元,剩余劳动4.5美元,总价值9.6美元。资本家的成本为5.1美元,剩余价值4.5美元。

另一方面,如果平均社会必要劳动的价值随着劳动力价值的减少而在所有部门都相应地减少,那么我们将会得出以下结论:劳动力价值减少一半,也就是从3美元减少到1.5美元。劳动价值减少一半,也就是1小时的平均社会必要劳动从50美分减少到25美分。产品的价值就是:纱锭的损耗1.2美元,棉花0.6美元,必要劳动6小时也就是1.5美元,剩余劳动6小时也就是1.5美元;总价值4.8美元;剩余价值1.5美元。全社会的所有价格(或者价值)都将下降一半,而资本家所得到的剩余价值还是保持不变,就好像根本没有发生任何改变,因为所有价值都将会因此减少一半。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必须从逻辑上建立在这一假设条件之上,即各部门的平均社会必要劳动价值,不会因生活必需品生产部门(以及供给这一部门设备和原材料的部门)的生产率的改变,而随着劳动力价值的改变而同时改变。

马克思说:“为了降低劳动力价值,产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就必须提高。

劳动力的价值是由产业部门的产品决定的,而这些产品最终都被归类到通常所说的生活资料中,或者说给那些生活资料一个位置。但这些商品的价值不仅取决于劳动者直接投入其中的劳动数量,还取决于包含在生产资料中的劳动。例如,一双靴子的价值不仅取决于工匠的劳动,同时还取决于所用皮子和蜡、线等材料的价值。因此,劳动力价值的下降也是由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为生产提供劳动工具和原材料的产业的产品相应的贬值所带来的,而这些劳动工具和原材料构成了生产生活必需品所需的不变资本的物质要件。但那些既不提供生活必需品,也不为生产这些生活必需品提供生产资料的产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并不会影响劳动力价值。”

于是就出现了以下情况,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力最重要的活动不是将生产中的不变要素的价值转化到制成品中,而是创造新价值(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并且只有劳动生产率的变化,才能对剩余价值的产生有直接的影响,这些变化在改变劳动力价值的同时,也在改变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的比例。

劳动力价值的改变,只能通过改变生活必需品的价值才能发生,而生活必需品和剩余劳动之间的比例的改变(对资本家有利),只能通过将工作日长度在平均长度的基础上延长才能实现,这样剩余劳动的时间才会增长,或者在工作日长度保持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减少必要劳动时间来相对延长剩余劳动时间来改变其比例。

综上所述,劳动力的价值和劳动力在劳动过程中的价值增值,是两个不同的量,而资本家购买劳动力时,正是看中了这个价值差额。对于价值的增值过程来说,资本家占有的劳动是简单的、社会平均劳动,还是较复杂的、高级的劳动,是毫无关系的。无论各个工种工人的劳动在程度上有多大差别,工人用来补偿自己的劳动力价值的那一部分劳动,与他用来创造剩余价值的那一部分追加劳动在质上完全没有区别。

阿道夫·门采尔是德国自文艺复兴丢勒之后最伟大的画家,他90岁去世时德国皇宫为他举行只有元帅将军才能享有的盛大葬礼。他的《轧钢厂》是世界美术史上最早描绘工人劳动场面的优秀作品。

普法战争以后,德国依靠法国20亿的战争赔款进行建设,发展了重工业生产,这幅画就是描绘工厂生产的现实。在工厂里,工人工作日的长度在一定限度内可以伸缩,其最低界限是必要劳动时间,最高界限受生理界限和社会的道德界限制约。这两个界限有很大伸缩性,使工作日的长度成为一个可变量。工作日的长度的确定,最终取决于阶级力量的对比。

3 资本家榨取绝对剩余价值的手段马克思把通过延长工作日时间而产生的剩余价值叫做绝对剩余价值。相对的,把通过增加剩余劳动时间,也就是相对减少必要劳动时间,在限定的平均工作日时间内产生的剩余价值,叫做相对剩余价值。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的工作日分为两个部分:必要劳动时间,即为自己生产必要生活资料的时间;剩余劳动时间,即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的时间。在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条件下,资本家只有把工作日延长到必要劳动时间以上,才能使工人为他生产剩余价值。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剥削程度与工作日的延长成正比。工作日愈长,剩余劳动时间就愈长,从而剩余价值就愈多,剥削程度也就愈高。假定工人工作日的长度为8小时,其中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各为4小时,剩余价值率就是100%。如果把工作日延长到10小时,必要劳动时间不变,仍为4小时,而剩余劳动时间则由4小时增加到6小时,剩余价值率便由100%提高到150%。

资本家为了提高剥削程度,获得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总是尽可能地来延长工作日。但是,工作日的延长,在客观上受到两种界限的制约。一是生理的界限。工人在24小时的自然日内,只能消耗一定量的生命力。他必须有一部分时间用于吃饭、休息和睡眠等,以满足生理上的需要;否则工人就不能恢复他的劳动能力,继续给资本家劳动。二是道德的界限。工人在一天当中,除劳动、休息、吃饭和睡眠以外,还要有一部分时间用于学习文化、发展智力、照顾家庭、养育子女、参加娱乐和社交活动等,以满足精神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需要。但是,这两个界限,特别是社会道德的界限有很大的伸缩性。

那么,资本家榨取绝对剩余价值都有哪些手段呢?

在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阶段,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榨取,主要是靠延长工作日。为此,资本家曾经运用国家法律来强制延长工作日。产业革命以后,机器的使用为资本家延长工作日创造了新的条件,成为生产绝对剩余价值的主要手段。同时,机器的使用还使小生产者大量沦为无产者,使女工和童工拥进劳动市场,在劳动力供过于求的情况下,资本家有可能把工作日延长到超过它的最大限度。事实上,资本家追逐剩余价值,已经突破了工作日的道德极限和生理极限。那时,在资本主义国家的一些生产部门里,成年男工以及女工和童工的工作日有的竟长达12小时以上。殖民地和附属国工人的工作日之长更是惊人。

此外,资本家还采取其他各种手段来延长工作日,如上班以后,不准中间休息,限制吃饭时间,采取拨弄时针的手法强迫工人提早上班,推迟下班,甚至寻找各种借口强迫工人加班加点。工作日的延长,工人劳动力的过度消耗,不仅使工人的劳动力处于萎缩状态,而且使劳动者未老先衰乃至过早死亡。

无产阶级为维护自身生存的利益,反对资本家延长工作日、争取正常工作日的斗争,最早从英国开始,很快就遍及资本主义各国。这一斗争迫使资产阶级不得不颁布法律,规定正常的工作日。工作日的实际长度,主要取决普鲁士战争机器的开动直接依靠着这个国家在19世纪飞速发展的工业。图为著名的德国工业家克虏伯位于埃森的工厂。克虏伯的工厂驱使大批工人为自己劳动,首先以制造铸钢铁轨闻名,随后开始为普鲁士的军队生产武器和弹药。

于这种斗争的结果。

在延长工作日来增加劳动的外延量易受到法律限制的条件下,资本家往往通过提高劳动强度来增加劳动的“内含量”。提高劳动的紧张程度,把劳动浓缩在缩短了的工作日中。劳动强度提高以后,工人在同样的劳动时间内所消耗的劳动量增加了,生产出更多的价值。马克思指出,通过提高劳动强度生产的剩余价值是绝对剩余价值。他写道:“甚至不延长工作日,使用机器就可以增加绝对劳动时间,从而增加绝对剩余价值。这是通过所谓浓缩劳动时间的办法来实现的,这时,每一分一秒都充满了更多的劳动;劳动强度提高了”。

提高劳动强度所生产的剩余价值,在形式上和绝对剩余价值不同,因为它不表现为工作日的延长。它在形式上和相对剩余价值相类似,因为它表现为必要劳动时间的缩短;但是,提高劳动强度在性质上和绝对剩余价值相同,因为不论是劳动的外延量,还是内含量的增多,都是劳动量的增加。

劳动强度的提高同工作日的延长一样,给工人带来严重的后果。使工人精疲力竭,精神紧张,损害健康,死亡率增高。

4 剩余价值量与剩余价值率所显现的剥削真相无论是绝对剩余价值还是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它们的存在都要受两个条件的制约,即劳动生产率和自然条件。劳动生产率构成了剩余价值的必要前提,而自然条件又构成了劳动生产率的基础。

一定劳动生产率是剩余价值的自然基础,如果劳动者维持自身和他的家庭生存所必要的劳动占据了他的全部时间,那就不可能为别人进行无偿的劳动即剩余劳动,也就无从谈起剩余价值,而剩余价值的产生需要剩余劳动时间,从而对劳动生产率也就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否则,食利阶层也就无从存在了。

自然基础分为人的主观自然条件(人口素质)和人的客观自然条件,即人的周围的自然条件。生活资料的自然富源与劳动资料的自然富源成为客观自然条件的两大部分。前者包括土地肥力、多鱼的水域等,后者包括河道、森林、金属等。文明越发达,后者的意义就越显著。自然提供的生活资料越富足,土壤自然肥力越大,气候越好,维护和再生产劳动者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就越少,就越可能增加为别人劳动的时间。

虽然剩余劳动量随着劳动的自然条件,特别是土壤的肥力而变化,但过于富饶的自然条件使人过分依赖它,反而妨碍人的发展。资本主义产生于温带,那里的土地有不同的化学性质、地质结构、自然地形,而且自然产品有着丰富的差异性,这是形成社会分工的自然基础。

预付资本在生产过程中生出的剩余价值,首先表现为产品价值超过它的各种生产要素的价值总和而形成的余额。因为各种生产要素的价值等于预付资本的价值,所以,产品价值超过它的各种生产要素的价值而形成的余额,等于预付资本的价值增值额,或等于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

资本C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为购买生产资料而支出的货币额c,另一部分是为购买劳动力而支出的货币额v;c代表转化为不变资本的价值部分,v代表转化为可变资本的价值部分。最初C=c+v,在生产过程结束时得到商品,它的价值=c+v+m(m是剩余价值),C就变为C′。剩余价值的相对量,即可变资本价值增值的比率,显然由剩余价值同可变资本的比率来决定,即用m/v来表示。可变资本的这种相对的价值增值或剩余价值的相对量,称为剩余价值率。

剩余价值率是劳动力受资本剥削的程度或工人受资本家剥削的程度的准确表现。现在,就让我们通过剩余价值率的计算公式,一起来算资本家对工人剥削的程度。涉及剩余价值率的计算有这样几个公式,不同的公式所表达的内涵并不相同。

剩余价值m/可变资本v=剩余价值/劳动力价值=剩余劳动/必要劳动这个公式的前两项是表示价值的比率,最后一项是表示这些价值的生产时间的比率。这个公式准确地反映了剩余价值率的实质,表示出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程度。

剩余劳动/工作日=剩余价值/产品价值=剩余产品/总产品这一公式反映了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的谬误。第一项表现的是在劳动量的关系上,第二项表现的是在劳动量借以体现的价值关系上,第三项表现的是在作为这些价值载体的产品关系上。这一公式的分母是剩余劳动和必要劳动的总和,体现到产品价值上是剩余价值和劳动力价值的总和。这一公式的谬误在于它只表示工作日生产出的产品价值在工人和资本家之间进行比例分配的关系,仿佛工人和资本家之间是协作关系,遮盖了剥削的实质。而且在数量上体现的剥削程度也不是那么触目惊心了。

剩余价值/劳动力价值=剩余劳动/必要劳动=无酬劳动/有酬劳动这也是一个正确的公式。最后一项比率和前两个比率联系起来看,表明是前面的剩余劳动/必要劳动这个比率更为通俗的表现。它准确地说明了资本家购买了劳动力一日的支配权以后,对其进行的两个时期的利用。在必要时期内,生产出劳动力价格的等价物;在剩余时期内,创造出剩余价值即无偿的价值。所以,剩余劳动可称为无酬劳动。利润、利息、地租等实质上都是无酬劳动生产出的剩余价值具体分割,这也正是资本增值的秘密。

剩余价值是剥削的产物,但是在不同的公式中,所能揭露的剥削状况却不尽相同。

在劳动力价值是一个不变的量,或必要劳动时间已定的前提下,剩余价值量的决定或剩余价值率同剩余价值量的关系可以推导出以下三个规律:第一个规律:剩余价值量等于预付可变资本的量乘以剩余价值率。或者说,等于一个劳动力的价值乘以该劳动力受剥削的程度,再乘以同时受剥削的工人人数。因此,为了维持一定量的剩余价值量,当可变资本减少时,可以由剩余价值率按同一比例的提高来补偿;或者说,当雇佣工人数减少时,可以由工作日按比例地延长来抵消。

第二个规律:剩余价值率的提高有它的绝对限度,就是说工作日不可能延长到24小时。因此,在这个限度以内,构成由剩余价值率的提高来补偿可变资本减少的绝对界限,或者说,构成由劳动力受剥削程度的提高来补偿受剥削的工人数减少的绝对界限。这个规律对于阐明由于资本要生产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同时又要尽可能减少可变资本而产生的许多现象,是很重要的。

反过来说,如果劳动力的数量或可变资本的量增加了,但它的增加同剩余价值率的降低不成比例,那么所产生的剩余价值量就会减少。

第三个规律:不同资本所产生的价值量和剩余价值量,在劳动力的情况已定、劳动力受剥削的程度相同的情况下,同这些资本的可变部分即转化为活劳动部分的量成正比。这一规律似乎同某些事实是相矛盾的。这个矛盾曾经是使大卫·李嘉图学派摔倒的一块绊脚石。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二篇《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中论述平均利率的理论时解决了这个矛盾。

这是一幅来自《插图

泰晤士报》的图片,偌大

的房间里一排排棺材似的

床,只有一个中央火炉供

暖。有人在盥洗,有人在

等待登记。环境虽如此恶

劣,但毕竟要比露宿街头

好多了。

5 榨取相对剩余价值是资本家更为隐秘的剥削相对于绝对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是一种更为狡猾和隐秘的剥削,它的实现和获得是对工人更深层次的压迫。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有其极为隐秘的一套机制,它表现为协作模式下生产力的提高,而恰恰就是因为这样的提高,在更大限度上创造了被狡猾的资本家隐秘榨取的剩余价值。

假定有一个工作日,它的总长度是已定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的比例,来延长剩余劳动时间的比例。这样,改变的不是工作日的长度,而是工作日中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划分。另一方面,从整个工作日中减去必要劳动时间,就得到剩余劳动的量。如果把工人的工资压低到劳动力价值以下,那么相应的就能获得更多的剩余价值。

乘坐汽艇游览泰晤士河、

参观停靠在港口的巨大蒸汽轮

船,是19世纪末英国伦敦的绅

士淑女们乐此不疲的娱乐。在

这幅描绘精细的画中,可以看

出他们身上的呢绒服装是苏格

兰血汗纺织工厂的优良产品;

令他们引以自豪的英国巨轮正

吞吐着呛人的浓烟;泰晤士的

河水则已经变成了浑黄的工业

污水。

在这个充满蒸汽与钢铁的新世界里,古老的行会根本无法生存。随着它们如恐龙般接连消失,工人们试图组织新式的工会。可厂主们凭借他们的财富,能对各国的政要施加更大的影响力。他们借助立法机关,通过了禁止组织工会的法律,借口是它妨碍了工人们的“行动自由”。

劳动生产力的提高,能缩短生产某种商品的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从而使较小量的劳动获得生产较大量使用价值的能力。必须变革劳动过程的技术条件和社会条件,从而变革生产方式本身,以获得劳动生产力的提高,降低劳动力的价值,从而缩短再生产劳动力价值所必要的工作日部分。

采用改良的生产方式的资本家比同行业的其余资本家,可以在一个工作日中占有更大的部分作为剩余劳动。但是另一方面,当新的生产方式被普遍采用,因而比较便宜地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个别价值和它的社会价值之间的差额消失的时候,这个超额剩余价值也就消失。只有当劳动生产力的提高扩展到同生产必要生活资料有关的生产部门,以致使属于必要生活资料范围、从而构成劳动力价值要素的商品便宜时,一般剩余价值率才会最终受到这一整个过程的影响。

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通过发展劳动生产力来节约劳动,目的绝不是缩短工作日,而只是缩短工人必须为自己劳动的工作日部分,以此来延长工人能够无偿地为资本家劳动的工作日的另一部分。

相对剩余价值是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应的改变工作日的两个组成部分的比例而生产的剩余价值。而实现劳动生产力的提高是实现相对剩余价值的前提。生产力是集体力,它表现为一种协作模式。任何生产方式都需要协作,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的协作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集合,它不仅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创造了一种生产力。

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是在小商品生产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较多的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或者说同一劳动场所),为了生产同种商品,在同一资本家的指挥下工作,这在历史上和逻辑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