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编 揭示《资本论》——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4)

下编 揭示《资本论》——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4)

利息率部分地取决于总利润率,部分取决于资本的贷出者和借入者之间的竞争。在经济周期从繁荣到萧条的循环中,利息率也呈现出规律性的变动。

货币资本家究竟凭什么获得利息?利息是产业资本家支付的,但是,产业资本家为什么能够支付这笔利息呢?只要我们考察产业资本家的行为,就会发现,原来产业资本家是用这笔借来的货币执行产业资本的职能。就是说,产业资本家用借来的货币去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吮吸了工人的无酬劳动,生产出了利润。

1803年,拿破仑在战争中遇到了困难,被迫与美国坐下来谈判。开始的时候,美国只是为了购买通过新奥尔良港在密西西比河的自由航行权,谈判的结果却是让美国获得了近300万平方公里的圣路易斯安那,相当于美国今天领土的近三分之一,售价1500万美元。图中,就是美、法谈判时新奥尔良港的模样。

假如借来的资本额是100元,一般利润率是20%,那么最后出售后实现的平均利润就是20。产业资本家把数额为20的利润分割为两部分,例如给自己留下15元,给货币资本家5元。当然他也要把100元的本金一同奉还。产业资本家留给自己的15元,我们称为企业主收入。产业资本家支付给货币资本家的5元,就是利息。

现在我们很清楚利息的来源,它是利润的一部分,是产业资本家给货币资本家的供奉。那为什么产业资本家要支付这部分利息?

货币留在货币资本家的口袋里,不能增值,因为增值来源于工人的无酬劳动,如果货币不转化为产业资本,也就是不转化为各种生产要素,就无法占有工人的剩余劳动。但是问题在于,产业资本家手中没有货币,可是一切生产要素都需要用货币购买。货币在哪里呢?在货币资本家的手里。现实情况就是如此简单,货币资本家并不想劳神当产业资本家,可是他拥有货币。

产业资本家想剥削工人,可是没有货币。于是产业资本家只好借用货币资本家的货币,但是,作为条件,他必须支付一定的利息。

产业资本能产生利润,这是很容易理解的,因为,它吮吸了工人的剩余劳动。只要货币是作为产业资本发挥职能,就一定会产生利润。可是生息资本是不是一定能生出利息?仔细想想,如果货币只是留在货币资本家的口袋里,能不能生息?不能,它如果要生息,就必须借给产业资本家。这就是说,并不是因为它是生息资本,就会生息,而是说因为它被借贷给产业资本家,所以成为生息资本,只有在这个前提下,它才可能获得利息。

也正是这个原因,货币资本家在贷款给产业资本家的时候,对产业资本家的经营情况特别关心,因为只有在产业资本家获得利润的前提下,他的利息才有保证。

既然利息是利润的一部分,而货币资本家在生产利润的过程中,没有一丝一毫的劳动,他凭什么获得利息?因为他把货币借给产业资本家了,所以有权获得利息作为回报。如果产业资本家拒绝支付利息,他就可以拒绝借出货币,而货币是产业资本家需要的。所以货币资本家没有参与生产活动,他能得到利息,是因为他是货币的主人。就是说,他能够获得利息,是因为他对货币的所有权,或则说垄断权。

所有这一切,都只能说明,利息只能来源于产业资本家的利润,是货币资本家利用对货币的所有权,分割走的部分利润。许多庸俗经济学家在解释利息来源的时候,总是说对货币的所有权能够产生新的价值。事实上,一旦借贷行为通过契约的方式发生,货币资本家也就不关心产业资本家的经营情况,因为国家权力能够保证他的货币发挥生息资本的职能。

现在我们明白利润和利息的关系了。所以,产业资本家榨取的利润从此分割为两部分,一是归货币资本家的利息,二是留归自己的企业主的收入。

诚然,随着借款人提供的担保种类不同以及借款时间的长短不同利息率本身也会不断地发生变动;但对某单一种类来说,利息率在一定瞬间是一致的。

因此,这种差别不会损害利息率这种固定的、一致的性质。

中等利息率在各个国家在较长期间内都会表现为一种不变的量,因为一般利润率——尽管某一部门的特殊的利润率在不断变动,但一个部门的变动同时又会被另一个部门的相反的变动所抵消——只有在较长的期间内才可能发生变动。并且一般利润率的这种相对不变性,正是表现在中等利息率的一定程度的不变性上。至于那些不断变动的市场利息率,其实,它和商品的市场价格的情况类似,在每个时间点上都是作为固定的量出现的,因为在货币市场上,一切借贷资本总是作为一个总额同正在执行职能的资本相对立,从而,借贷资本的供给和需求之间的关系,就很自然地决定着当时市场的利息状况。

信用制度的发展以及由此引起的信用制度的集中,越是能够赋予借贷资本以一般的社会的性质,并使它能够一下子同时投到货币市场上来,情形就越是这样。与之相反,一般利润率则是不断地作为一种趋势,作为一种使各种特殊利润率逐渐趋向于平均化的运动而存在。

3 利息和企业主收入实为资本增值要素马克思说:“如果资本的所有者亲自把资本用于再生产过程,他们也就不会参与决定利息率的竞争。这一点已经可以说明,利息的范畴(没有利息率的决定,就不可能有这个范畴)同产业资本本身的运动无关。”“事实上,只有资本家分为货币资本家和产业资本家,才使一部分利润转化为利息,一般地说,才创造出利息的范畴;并且,只有这两类资本家之间的竞争,才创造出利息率。”

对于使用借入的资本从事经营的产业资本家和不亲自使用自己拥有的资本的货币资本家来说,总利润在他们之间的分割,即在对同一资本,从而对由它产生的利润,享有不同合法权的资本家之间的单纯量的分割,都会因此变为质的分割。利润的一部分现在表现为一种对资本的使用而应得的果实,在这里,它表现为利息;利润的另一部分则表现为相反规定上由于资本的特有职能而应得的果实,在这里,它表现为企业主收入。一个是单纯表现为资本所有权的果实,另一个则表现为这种资本单纯执行职能的果实,或能动资本家用其执行的职能的果实。总利润的这两部分硬化并且互相独立化了,这当然会给人们一种错觉,好像它们是来自两个本质上不同的源泉。

各个资本的利润,以这些资本互相平均化为基础的平均利润,都将被分成或被割裂成两个不同质的、互相独立的、互不依赖的部分,也就是利息和企业主收入,二者都是由特殊的规律决定的。即使是用自有的资本从事经营的资本家,同使用借入的资本从事经营的资本家一样,他也要把他的总利润分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利息应该归他自己所有,因为他是资本的所有者,是把资本贷给自己的贷出者,企业主收入当然也归他所有,因为他自己本身又是能动的、在执行职能的资本家。

企业主收入是对劳动的监督工资这种看法,是从企业主收入和利息的对立中产生的,并由于下面这个事实而进一步得到加强:利润的一部分事实上能够以工资的形式分离出来,并且确实也作为工资被分离出来,或者我们可以反过来说,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一部分工资表现为利润之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正如亚当·斯密已经作出的正确的发现那样,在那些生产过程中允许有充分的分工,以致能够对一个经理支付特别工资的营业部门中,而且这个利润部分会以经理的薪水的形式纯粹地表现出来,一方面同利润(利息和企业主收入的总和)分离开来;另一方面同扣除利息以后作为所谓企业主收入留下的那部分利润相互对立并且也被完全分离出来。

产业资本家所获得的产业利润并不能完全归其占有,由于其他部门和人员(经理层)对剩余价值实现的贡献,他们必然要参与到剩余价值即利润的分配中来。

纽约市曼哈顿区南部从百

老汇路延伸到东河的一条大街

道的名字,全长不过三分之

一英里,宽仅11米,是英文

“墙街”的音译。街道狭窄而

短,从百老汇到东河仅有七个

街段。1792年荷兰殖民者为抵

御英军侵犯而建筑一堵土墙,

从东河一直筑到哈德孙河,

后沿墙形成了一条街叫“华

尔街”。后拆除了围墙,但华

尔街的名字却保留了下来。

然而,它却以“美国的金融

中心”闻名于世。美国摩根财阀、洛克菲勒石油大王和杜邦财团等开设的银行、保险、航运、铁路等公司的经理处集中在这里。著名的纽约证券交易所也在这里。虽然地理上的华尔街非常小,而在真正的意义上,华尔街是美国的资本市场乃至金融服务业的代名词。真正意义上的华尔街,不仅包括每天在华尔街上忙忙碌碌的几十万人,也包括远在佛罗里达的基金经理、加州“硅谷”的风险投资家或美国投资银行在伦敦的交易员,等等。事实上,作为美国金融服务业的总称,华尔街实际上已经代表了一个自成体系的金融帝国。

庸俗经济学家不能设想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部发展起来的各种形式,能够离开并且能够摆脱它们的对立的、资本主义的性质。和货币资本家相对来说,产业资本家本身也是劳动者,只不过他是作为资本家的劳动者,即作为对别人劳动进行剥削的劳动者。他为这种劳动所要求的和他实际取得的工资,恰好等于他所占有的别人劳动的量,并且当他为进行这种剥削而亲自花费必要气力的时候,还直接取决于他对这种劳动的剥削程度,而不是取决于他为了进行这种剥削而作出的并且在他支付适当的报酬时可以让一个经理代替他作出的那种努力的程度。

在工人的合作工厂和资本主义的股份企业中,商业经理和产业经理的管理工资,同企业主收入都是完全分开的。在其他场合偶然出现的,管理工资同企业主收入的分离的情形,在这里则是经常的现象。在合作工厂中,监督劳动的那种对立性质消失了,因为经理是由工人支付报酬,他不再代表资本而同工人相对立。一般来说,与信用事业一起发展起来的股份企业也有一种趋势,就是使这种管理劳动成为一种职能而同自有资本或借入资本的所有权逐渐相分离。但是一方面,由于执行职能的资本家同资本的单纯所有者即货币资本家相对立,并且随着信用的发展,这种货币资本本身也取得了一种社会性质,即它们不断集中于银行,并且是由银行贷出而不再是由它的直接所有者贷出;另一方面,又因为那些不能够在任何名义下,既不能用借贷方式也不能用其他方式占有资本的单纯的经理,执行着一切本来应该由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自己担任的现实职能,所以,最终留下来的只有管理人员,资本家则作为多余的人从生产过程中消失了。

4 资本主义虚拟资本是信用过度膨胀的结果马克思说:“真正的信用货币不是以货币流通(不管是金属货币还是国家纸币)为基础,而是以汇票流通为基础。”在马克思看来,银行家把借贷货币资本大量集中在自己手中,作为所有贷出者的代表,形成了与产业资本家和商业资本家相对立,同时也形成了与业内同行的竞争性对立。因此就银行而言,“银行一方面代表货币资本的集中,贷出者的集中,另一方面代表借入者的集中。银行的利润一般地说在于:它们借入时的利息率低于贷出时的利息率。”马克思的这段话揭示了虚拟资本是商业和银行信用过度膨胀,或者信用被使用到惊人的程度的结果。

所谓虚拟资本,是指能定期带来收入的,以有价证券形式表现的资本。

虚拟资本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信用形式上的虚拟资本,主要有期票、汇票、银行券、纸币、国家债券、各种证券抵押贷款等,同一笔货币被反复使用便产生虚拟资本;二是收入资本化形式上产生的虚拟资本,主要由股票、债券构成,以资本所有权证书的形式进入流通,同一张所有权证书或债权凭证反复交易就形成纯粹的虚拟资本。

就虚拟资本和信用制度的关系来讲,首先,虚拟资本是信用制度发展的结果,它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货币的虚拟化是虚拟资本产生的前提,二是借贷资本信用关系是虚拟资本产生的根据,三是社会信用制度的逐步完善是虚拟资本产生的基础。其次,虚拟资本对信用,特别是银行信用产生的影响,它一方面表现在银行资本本身的虚拟化,另一方面表现为虚拟资本还导致大量金融衍生品的产生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