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主义音乐及其审美观
2025年09月26日
二、表现主义音乐及其审美观
“表现主义”(expressionism)的概念也是来自绘画艺术。此词最先在20世纪初的德国绘画艺术中出现,当时用来指康定斯基(Wassily Kandinsky)等画家所开创的一种具有强烈感情、色彩鲜艳、形象夸张等特征的艺术风格。后来这种风格也在诗歌、戏剧和音乐中出现。
实际上,瓦格纳后期的作品中已显露出通向表现主义音乐的征兆,随后的古斯塔夫·马勒(Gustav Mahler)和理夏德·施特劳斯(Richard Strauss)的创作更是直接导向表现主义风格。然而,表现主义音乐的真正代表是奥地利作曲家阿诺尔德·勋伯格(Arnold Schoenberg)及其弟子阿尔班·贝尔格(Alban Berg)和安东·冯·韦伯尔尼(Anton von Webern)。勋伯格和他的两名弟子一起被称为“新维也纳乐派”或“第二维也纳乐派”,以此区别于18世纪末的“维也纳乐派”。
从历史上看,表现主义是当时各种社会思潮、伦理道德观念、人们心态异变的产物,是对传统观念、道德、信念产生动摇的必然结果。因此,表现主义艺术中充满了世纪末的绝望、恐惧、悲观、苦闷、孤独等情绪。俄国作家卢那察尔斯基说:“表现主义是可怕的社会绝望的产物。”
表现主义在不同艺术种类中的共性是:为了表现自己主观的情感,拒绝采用传统的美的形式。其实方法无所谓好坏,关键在于如何运用,服务于什么内容。凡是能恰当地表现内容的手法都是可取的,反之,就是不可取的。表现主义音乐的代表作有:勋伯格的《一个华沙的幸存者》(A Survivor from Warsaw),贝尔格的歌剧《沃采克》(Wozzeck)和小提琴协奏曲,韦伯尔尼的管弦乐《五首小曲》(5 Stuc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