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西
巴黎成为法兰西首都的原因可以追溯到1194年。当时,法王腓力二世·奥古斯都在战场上败给了英王“狮心”理查,他辎重车中的档案也一并落入后者手中。此后,法王决定将大多数档案与重要信件都存放在一个固定的地方。他很自然地选择了巴黎,因为巴黎是法王领地中最大的城市,那时已是重要甚至最重要的王室驻地。巴黎的学院为王室提供了经过培训的行政人员。这座城市交通便利,往北几公里就是王室的圣德尼修道院。圣德尼修道院的哥特式风格在欧洲树立了新的建筑标准,修道院中的书记员们则书写了主流法国史。此外,巴黎还有城墙保护。诚然,这些城墙需要扩建,因为这座城市正飞速发展,但城墙至少能提供一些心理安慰,毕竟此时的法兰西在其他方面还只是一个脆弱的小王国。
10年之后的1204年,在吞并诺曼底和卢瓦尔河以北原属于金雀花王朝的领地后,法兰西王国的国势改变了。之后的又一个10年中,以腓力·奥古斯都在布汶的胜利为标志,法国人巩固了吞并活动的成果。在腓力的儿子兼继承者法王路易八世(1223—1226年在位)的努力下,先前仅仅控制北方一隅的法兰西扩张为一个纵贯南北的大国。在他短暂的统治时期内,路易八世将卡佩王朝的势力向西延伸到了卢瓦尔河以南;而他在位的最后一年中,法国人甚至控制了朗格多克省的大部分地区。在朗格多克,法王获得了蒙福尔的阿莫里(Amaury de Montfort)放弃的权利。阿莫里的父亲蒙福尔的西蒙是阿尔比十字军的领袖,当时已经去世。尽管西蒙曾经在当地取得胜利,其地位直到不久前的第四次拉特兰会议时都还算稳固(参见第13章),但在那之后,他接连遭遇挫折,主要是因为朗格多克当地的居民发起了游击式抗争。事实上,似乎图卢兹的雷蒙七世正与这些游击战士们联手,打算挽回他时运不济的父亲[1]蒙受的损失。
不过,雷蒙七世并未成功。法国王室终于意识到局势危急,出手干预,将大部分军事资源投入征服南方的活动。在这个饱受战争蹂躏的地区,1226年打起来的那场仗体现了王室兵力的绝对优势。双方战斗次数并不多,在阿维尼翁之战等少数几次战斗中,王室一方都大获全胜。南方精英——贵族和城市上层居民——看到败局已定,决定与王室和谈,争取有利条件。在这场战役中去世的年轻国王没能亲眼看到正式的和解,即1229年签订的莫城-巴黎条约(Treaty of Meaux-Paris),但他取得的胜利保证了和谈结果对卡佩王朝有利。根据条约,南方的大部分沿海地区都被直接划入王室领地。雷蒙七世获得了一个面积缩水但依然庞大的图卢兹伯国,但他不得不同意让自己的女儿兼继承人嫁给卡佩家族的幼子,以此保证卡佩王室对这片领地的继承。雷蒙于1249年去世后,除波尔多以北的加斯科涅(即依旧处于英格兰人控制下的金雀花王朝残余领地)外,整个现代法国的南部地区都落入了法兰西王室之手。
这样的成就是惊人的,因为当路易八世于1226年去世时,他的继承人路易九世年仅12岁,由其母卡斯提尔的布朗什摄政。布朗什以她的所作所为证明,她是一个不屈不挠的战略家,在外交领域也很精明,某些人试图将她赶下摄政之位的尝试遭到挫败,阻挠她自由掌权的努力也徒劳无功。布朗什的儿子在13世纪30年代掌权,他在韧性、政治智慧和虔诚方面都不输给母亲。
腓力·奥古斯都留下了君主独断政体框架的遗产,而法兰西仍在经历变革的阵痛。击退了王国内部的敌对势力之后,这对母子面临的最主要问题是如何将组成王国的那些差异甚大的地区整合在一起。这些地区包括诺曼底、曼恩、安茹、图赖讷、普瓦图和朗格多克,而朗格多克是最特别的一个。事实上,朗格多克几乎可以视为另一个国家,当地人因为遭到征服而充满敌对情绪,那里仍有很多秘密信奉异端的人,他们和支持者一直在等待报复的机会。另外,南方人说普罗旺斯语(Provençal),那是另一种语言。南方人的文化爱好也跟北方人不同,他们可不喜欢比武竞赛。跟北方的城市或乡村地区相比,在朗格多克的沿海城市中,犹太人的地位要高得多,有些犹太人甚至能在当地王公贵族的行政机构中获得一官半职,虽然这样的人不多,但已足以让北方征服者嫌恶了。当地宫室的习俗据称源于古老的帝国,许多行政人员和律师又都在教授罗马法的大学(比如博洛尼亚大学和蒙彼利埃大学)里受过教育,这种说法因此更加流行。当时,公证人体系和执政官形式的政府架构也是南部地区的独有特色。
经过谨慎的考量,王室采用了一些原则来管理封邑。王室要么直接控制被征服的地区,要么至少派遣家族中的幼子治理。王室始终把持着被征服地区的主要行政职位,在这些地方担任要职的不是大贵族,而是小贵族、骑士和自由民。这些人的薪水非常高,但不得与他们管理的区域有任何经济和土地方面的利益牵连。
王室一边委任外来人员施行严密控制,一边对地方精英做出了重要让步,承诺尊重当地的做事方法、法律习俗和制度。不过,随着巴黎的行事方法开始成为通行标准,地方上的许多治理方法越来越不受欢迎,甚至被完全摒弃了。王室原本没有这层意思,不过也欣然接受了这样的结果。此外,地方上忠诚、有才干的人逐渐获得了在中央政府和地方高等机构里任职的机会,被征服地区的精英也因此成了卡佩王朝统治下的既得利益者。在这个过程中,王室始终强调自己是统一的法兰西的象征。在13世纪中期,朗格多克人在前往北方时,兴许还会说自己是“去法国”,但到了13世纪末,人们就已经习惯于说自己的祖国(patria)是法兰西了,这多少受了行政机构日常用语的影响。
三项政策强调了王冠及头戴王冠者[他们开始被称为“基督教陛下”(Most Christian)]的神圣性。第一项涉及一系列针对犹太人的攻击计划。这些计划将严格控制借贷和典当行业,限制犹太人的产品和服务,减少其进入基督徒市场的机会。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将犹太人的生活方式变成一种羞辱,诱导犹太人改信基督教。上述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没能达到预期效果。14世纪初,人们用了另一个办法——驱逐,这同样可以被解释为强调祖国神圣性和纯洁性的行为(参见第21章)。
第二项政策是针对异端的,问题更多,毕竟没有多少基督徒会积极保护犹太人。阿尔比十字军之后,异端转入地下,而他们的支持者行事也越发谨慎。尽管如此,政府中的每个人都知道,依然有大批异端分子存在,而他们也依然拥有势力强大而行事隐秘的盟友。教会在授权对异端及其支持者进行调查方面起到了主导作用,王室则在多数情况下给予全面支持。与15世纪末西班牙王室的类似组织不同,法国的异端裁判所(Inquisition)不是个统一机构,而是各地审判庭的集合。审判由当地主教主持,在13世纪30年代之后则主要由多明我会教士主持。
从13世纪中期开始,异端裁判所就有了使用酷刑的合法权力,但裁判官很谨慎,很少使用酷刑,经常用来引导人坦白的严酷手段只有囚禁(囚犯戴着镣铐,饮食只有面包和水)。自13世纪中期起,裁判官们还有权将悔改之后故态复萌的人和顽固不化的异端分子交给世俗政府,在公开场合处以火刑。火刑的场面无疑十分骇人,为的是起到震慑作用。但在被定罪的人中,被处以火刑的人比例并不高,数量也不大,中世纪裁判官的残暴程度远不及文艺复兴时期他们的西班牙同行。当时的异端裁判官更倾向于使用其他的惩罚方式,比如囚禁、罚款、公开羞辱和长期苦修,或是多种方法并用。为了让受审人开口,囚禁的手段可能很严酷;罚款往往会让人倾家荡产;遭受公开羞辱的人必须佩戴特殊标记,表示他们曾经是异端分子;长期苦修则常以朝圣之旅的方式进行。
在异端裁判官们看来,只有在根除异端之后,法国南方和北方才能和睦相处。毫无疑问,这些裁判官是遭人怨恨的,还有被刺杀的危险。有时,国王也会怀疑裁判官越权,怀疑他们在南方挑起了憎恨,危害到本已取得的脆弱的政治平衡,导致分裂。1259年,英法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停止了1202年英王约翰领地被没收后燃起的战火。在1259年之前,英格兰入侵法兰西、导致南方叛乱的可能性始终存在。尽管存在上述种种忧惧,法国王室还是始终坚定地支持正统基督教和相关制度。结果,英格兰的举动并未产生什么效果,南部也没有发生大规模叛乱。
地方势力瓦解、分裂势头减弱也与王室的第三项政策有关,那就是他们一心要发起去往东地中海地区的十字军远征。关于13世纪十字军远征的历史,我们将在第18章中详细讲述。在此值得一提的是,路易九世是用基督教理想统治者的标准来评判自己的。也就是说,理想的基督教统治者应该劝导犹太人改信基督教,支持根除异端的活动,为基督而战。大多数法国南部人都信仰正统基督教,十字军活动依然能激发他们的热情。以往的十字军远征固然失败过,但一个意志坚定的君主依然可以鼓舞人心,获得人民对另一场远征的支持。
在历次十字军运动中,路易九世的两次远征(分别在1248—1254年和1270年)大概是计划得最周全、资金最充裕的了。但这两次远征虽然在十字军成员看来不无亮点,但总体上是失败的。在第一次远征中,国王的军队曾于1249年在尼罗河河口取得了一场大胜,但没过几个月,1250年春季时,军队在进入埃及腹地后就被敌人彻底击溃了,路易自己也沦为阶下囚。几周后,路易支付赎金并获释,之后前往圣地,凭借远少于出征之初的资源尽力帮助当地人增强十字军国家的防御。在他的最后一次十字军远征中,国王在率军围攻突尼斯时去世。远征军克服了法王死后的一些不确定性因素,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胜利,但还是无法阻止圣地局势恶化。
十字军活动有助于激发人们对法兰西“祖国”的忠诚,不仅仅是因为它让人民产生了对法国王室领导的自豪感。毕竟,这些远征的结局胜负参半,很有可能使原本因展现领导力而声名鹊起的王室失去光彩。然而,国王在第一次远征中战败被俘,突出了他性格的一些方面,这些性格特质使他在1254年返回法国后改变了统治方式,直到他于1270年去世为止,路易九世的统治都可以说是一种苦修。
在去参加十字军远征前,路易九世任命了一些听命于他本人的监察员,其中许多人都是方济各会的修士。这些监察员的使命是听取人们对政府的抱怨。在这些搜集来的信息的基础上,路易和在他离开法国时摄政的母亲(她担任此职直到自己于1252年去世)一起对王室的行政机构进行了大量的调整。远征归来之后,路易重新设立监察体系,使之成为行政管理中的常规项目。大量相关记录留存至今,我们得以感受监察体系对整个法国社会产生的影响。男女老少不论穷富都要接受巡回监察员的问询。他们会讲起自己或他人受到的虐待、骚扰、勒索,也会谈论有法不依、收受贿赂的行为。监察员的偏见完全可以从记录中看出。他们倾向于相信穷人而非富人,比起男人们说的话,他们更相信妇女——特别是寡妇——的话,他们也愿意听取儿童(特别是孤儿)的故事,对成人则有较多的怀疑。政府采取严厉措施打击渎职、受贿和不称职的行为,将大笔财富还给民众,因为国王及其顾问认为这些财富是在不合理的情况下被纳入王室金库的,理应物归原主。在路易九世执政的最后16年里,他的子民(犹太人和异端信徒除外)开始将他视为圣徒,连朗格多克都风平浪静。
路易九世于1270年辞世之后,法国统治者的素质产生了一定的波动。他的儿子兼继承人“大胆者”腓力三世(Philip Ⅲ the Bold,1270—1285年在位)和孙子“美男子”腓力四世(Philip Ⅳ the Fair,1285—1314年在位)是两位完全不同的国王。不过,这两个人都清醒地认识到,法兰西的君主政体已经在他们之前的圣徒路易九世治下达到了很高的高度。腓力三世多少有些懒散,为人十分随和,他的父亲热衷于监督政府运作,他却喜欢打猎和结交朋友,也因此不像路易九世那样受人关注。不过,腓力三世曾在1270年时随父亲参加十字军远征,在非常不利的情况下表现得可圈可点。
自始至终,“大胆者”腓力都是教会忠诚的儿子。在他看来,全力支持裁判所的活动和教廷的其他政策,与提升法兰西王国的尊严与荣耀之间并无冲突。在某种程度上,这样的态度使腓力过多注意对外政策,从而降低了他统治的成效。13世纪五六十年代,腓力的叔叔、已故国王的弟弟安茹的查理在教皇的支持下率军出征,取代霍亨施陶芬家族统治意大利和西西里。13世纪末时,查理将请求腓力三世协助自己在地中海地区的政治行动。上述这些进展,以及(特别是)腓力之子对既有政策的抛弃,我们将在本书之后的章节中详细讨论(参见第18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