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

战争

一系列继承战争和领土扩张活动揭开了14世纪的序幕。在斯堪的纳维亚,情况最糟的地方是瑞典。国王比耶二世(Birger Ⅱ,1290—1318年在位)处决了两名可能与他竞争王位的小王子,将王国推向了内战的深渊。这场内战几乎贯串了14世纪的第二个10年。在同一时期,丹麦人和波兰人联合起来,于1316年入侵勃兰登堡的土地,以遏制德意志向两国势力范围——波罗的海东部地区——扩张的势头。在1314年的选举中,巴伐利亚的路德维希(Ludwig of Bavaria)和奥地利的腓特烈(Frederick of Austria)都被推上了德意志的帝位,两人争斗,这个饱受战火蹂躏的国家又经历了长达10年的破坏性战争。最终,路德维希获胜,但德意志付出的代价是经济停滞不前,政治氛围压抑,人民生活倒退。

这一时期也见证了多场边境战争:英格兰对苏格兰、法兰西对佛兰德,还有英格兰对法兰西。多年来,英格兰人一直宣称对苏格兰拥有某种宗主权,但苏格兰人多次否认。英格兰一再干涉,越发强硬,苏格兰人则报之以更为激烈强硬的反抗。苏格兰人没能成功抵抗英王爱德华一世,但英格兰人也没有取得彻底的胜利。后来,爱德华一世的儿子爱德华二世(Edward Ⅱ,1307—1327年在位)继位,苏格兰军队于1314年在班诺克本(Bannockburn)取得了一场压倒性的大胜。由于英格兰不愿意收回对苏格兰的宗主权宣称,也不愿放弃那些苏格兰人视为自己合法领土的地区,因此在班诺克本战役之后,英格兰和苏格兰陷入了旷日持久的小规模边境冲突。这一切造成的后果就是当大饥荒到来时,那些饱受战乱之苦地区的经济几乎完全崩溃了。

在罗伯特·布鲁斯(Robert Bruce)和其弟爱德华·布鲁斯(Edward Bruce)的领导下,苏格兰人在这场野蛮的战争中开辟了第二战场。他们把北方小岛当作跳板,入侵了爱尔兰。布鲁斯兄弟指望爱尔兰人起事反抗英格兰人的霸权,然而,爱尔兰人和苏格兰人一样(甚至更糟),饱受饥荒之苦,因此并没有大规模的起事发生。英格兰人和苏格兰人一边互相攻伐不休,一边侵扰爱尔兰,在那里抢夺财物,用专横野蛮的手段惩罚敌人。入侵爱尔兰的苏格兰军队面临凶险的局面,但他们还有希望,因为就在那时,威尔士南部的居民发动了反抗其英格兰统治者的起义。没过多久,在班诺克本之战中,威尔士地区最重要的英格兰边境领主也战死沙场。边境领主去世了,英格兰人又在全力应付苏格兰和爱尔兰局势,这在威尔士产生了权力真空,让威尔士人看到了机会,但英格兰人最终还是扑灭了威尔士的叛乱。苏格兰从爱尔兰撤军。1320年,英格兰终于重新获得了对爱尔兰的有限控制权。尽管如此,在英格兰和苏格兰边境这个冲突的主要场所,对英格兰人不利的袭击和游击战仍时有发生。

从1315年到14世纪20年代初,法兰西和佛兰德边境地区的情况也一样混乱。争议的焦点是法兰西在佛兰德的权力有多大。佛兰德和法兰西王国之间的纽带到底意味着什么?佛兰德与法兰西的封建依附关系给了法国王室多大权威?在合法范围内,法王能对佛兰德人提出什么样的经济或其他要求?在大多数佛兰德人看来,法国人对其宗主权未免过于自信。佛兰德的上层人士对该如何抵抗、抵抗到什么程度意见不一,也有些人希望达成妥协方案。许多贵族不愿屈服,市民们也很坚定,不惧法兰西的威胁。

因此,纠纷是在佛兰德境内的战场解决的。法国的贵族们不得不在一系列残酷的战斗中面对意志坚决的城市民兵和佛兰德骑士,在战争初期,法方的处境尤为艰难。1302年7月11日的科特赖克(Courtrai)战役又称金马刺之战。参战的佛兰德军队规模庞大但装备低劣,其中的士兵大多是步兵。然而,这样一支军队击败并羞辱了法国骑士的精锐部队。胜利者没有留下俘虏,而是痛下杀手,至少杀死了68位法国大贵族,以及(一份记录显示)多达1100名骑士。佛兰德人从战死的骑士身上取下700对金马刺,将这些战利品保存在科特赖克的一所教堂中。

交战双方都不止一次实施类似的野蛮行径,因此参战者往往有决绝的战斗意志。此后多年间,战争断断续续,其野蛮程度也没有减轻。1312年,法国人似乎占了上风,甚至将佛兰德的法语区土地并入法国,其中包括里尔(Lille)和杜埃(Douai)。佛兰德人发起了有力的反击,战事也继续下去——至少在天气允许的情况下。根据一些比较戏剧化的描述,在后来的饥荒时节,欧洲北部的雨下个不停,他们却仍在交战,双方军队都陷在泥里。下雨对佛兰德人比较有利,因为法国骑兵的优势在雨中就显不出来了。雨停之后,资源大大占优的法军虽然花了很长时间,但还是胜过了佛兰德的市民及其贵族支持者。里尔和杜埃仍属于法兰西。

英格兰和苏格兰互相攻伐,法国人与佛兰德人彼此相杀,英格兰和法兰西这两个大国也在1294年进入了战争状态。这场英法战争的起因表面上是边境矛盾:在英格兰控制的法国西南部省份加斯科涅,双方因管辖权起了纠纷。当地人还算幸运,这里的战事不如其他地区的激烈。虽然英法双方直到1313年才正式签订和平条约,但真正意义上的战争只从1294年持续到1297年。此后双方勉强维持着和平状态,却在其他地方间接对抗。法国人向苏格兰人示好,英格兰人则与佛兰德人交好——在和平时期,佛兰德可是英格兰羊毛原料的大买家。

1294—1297年的战事在军事上乏善可陈,却在两方面产生了重大影响。首先,这场战争在教廷与英法之间制造了很深的裂痕。教皇波尼法修八世(Boniface Ⅷ)谴责英王爱德华未经主教同意就向教会征税,认为这侵犯了教会的自由。英格兰人对此十分愤怒,但他们的不满没有持续太久。经过一系列外交斡旋,教皇最终让步,允许国王在显然不得已的情况下或紧急时刻不经教皇同意征税。毕竟,国王宣称自己进行的是正义之战,是在履行保护子民和教会的责任。爱德华的外交使节称,当需要迅速展开军事行动来保卫国家时,限制国王的权力和他保护英格兰教会的能力是不明智甚至愚蠢的。

法王“美男子”腓力也未经教皇同意就向教士阶层征了税,也遭到了波尼法修的谴责。最后,教皇也对王室做出了让步。然而,在征讨阿拉贡的十字军行动(参见第18章)之后,法王就对教皇的政策颇不以为然。因此在他看来,这场纠纷中的教廷外交活动,以及纠纷之初主教手下们炮制出的教会优先理论,都是罗马方面用以羞辱法国王室的计谋。因此,虽然腓力在斗争中最终获得了胜利,教皇还摆出慷慨的姿态,将他的祖父路易九世封为圣人,但法王对这场冲突还是久久不能释怀。

1294—1297年的小规模战事之后,人们试图巩固停火协议,这场战事的第二方面影响就由此而来。双方停止敌对行为之后,爱德华一世之子与“美男子”腓力之女很快订了婚,以示双方向长期和平迈进了一步。然而,法王之女伊莎贝尔(Isabelle)和未来的爱德华二世的婚事最终成了灾难。伊莎贝尔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产下了未来的继承人,但此后这对王家夫妻就分道扬镳了。王后找了英格兰边境领主罗杰·莫蒂默(Roger Mortimer)当情夫,国王则与男性情人寻欢作乐——当然,那些人可能只是国王的密友,只是被当时的人和后世学者误会了。

爱德华二世(1307—1327年在位)统治的灾难性可以说不亚于其婚姻。他随意赏赐自己的宠臣,对大贵族中的天然盟友却不怎么慷慨,还总是打败仗(想想班诺克本之战吧)。因此,男爵们时常密谋推翻爱德华二世,夺取政府的控制权,把爱德华二世变成傀儡,或者干脆让他出局,用他的长子取而代之。

爱德华二世不傻,有时也能展现出勇气。他利用英格兰各个阶层人民对国王的尊敬之情,发明了一种主张王室具有传统权威的强大理论,该理论体现在1322年议会颁布的《约克法令》(Statute of York)中。这一法令发布时,全国上下都对男爵的内斗(他们于1311年夺取了权力[1])感到反感,爱德华赌对了,他的政治地位上升了。他也趁机报复了那些胆敢处死他情人/密友皮尔斯·加韦斯顿(Piers Gaveston)的贵族们。然而,此后国王没能继续有效控制政府机构,还再度严重依赖宠臣来管理国家,宠臣也没能建立起强大的王室派系来保障自己的地位。爱德华的王后加入派系斗争,密谋推翻自己的丈夫,可见当时英格兰国内的情况有多混乱。此外,国王被妻子戴了绿帽,1315—1322年又发生了大饥荒,这些对他的名声都没什么好处。

1327年,王后及其情夫罗杰·莫蒂默夺取了大权,迫使爱德华二世退位。当年晚些时候,爱德华遭到谋杀,死状可怕。罗杰和伊莎贝尔施行统治,用的是爱德华二世未成年的儿子爱德华三世的名义。不过,爱德华三世对罗杰·莫蒂默充满了憎恨,因为此人不仅和他的母亲同处一室,玷污了本属于他父亲的枕席,还对受膏的国君下手,致其被杀。1330年,爱德华三世发动政变,夺回了权力。罗杰·莫蒂默遭到处决,伊莎贝尔则被软禁于嘉勒苦行会的修道院。

站在后人的角度,我们发现,爱德华二世与伊莎贝尔婚约的本意是巩固英法两国之间的停火,却在爱德华活着的时候就给英格兰带来了数不尽的麻烦。伊莎贝尔之父“美男子”腓力死于1314年,当时他的子女中,在世的有三个儿子和伊莎贝尔这个女儿(那时她已经是英格兰王后了)。这三名法国王子一个接一个地统治法兰西,却也接连英年早逝。他们分别是路易十世(Louis X,1314—1316年在位)、腓力五世(Philip Ⅴ,1316—1322年在位)和查理四世(Charles Ⅳ,1322—1328年在位)。他们三个人里,只有路易十世留下了合法的嗣子。然而,路易十世的这个遗腹子出生几周后就夭折了,还没来得及接受加冕。

1328年,法兰西高等法院选出“美男子”腓力的侄子继任国王,是为腓力六世(Philip Ⅵ)。当时伊莎贝尔没有提出正式抗议。发动政变推翻爱德华二世后,她希望法兰西能够提供援助,巩固她自己和罗杰·莫蒂默在英格兰的地位。事实上,继承法国王位的权利本应传到她手中,并借由她传给她的儿子。法兰西此前确实没有过女性君主,只有在新王年幼或国王暂离(比如参加十字军)的情况下,王后或王太后才有可能暂时摄政。此外,男性贵族们显然都不愿意接受女人的统治。然而,有人说根据沿袭自中世纪早期萨利克法兰克人(Salian Franks)法律的法兰西根本大法,女性不能统治法兰西,也不能将统治权传给后代,但这种观念其实是法理学家们后来捏造出来的。为了推广上述论点,法理学家们不得不从早已过时的萨利克法兰克人法律中找和继承权相关的根据。

爱德华三世亲自掌权后,人们发现,在英格兰人看来,法国的王位继承仍是有争议的。而两国其实并没有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友善关系,因此,爱德华完全可能在未来的对抗中宣称自己有权坐上法国王位。事实上,爱德华三世在1337年公开宣布自己有权继承法国王位,英法百年战争(1337—1453年)就此开启。我们无法在此详述这场漫长战争的细节。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在这场试图联合英法两个王国的斗争中,我们却看到了民族主义的兴起。短暂停火反而加深了法兰西和英格兰之间的民族仇恨。停火的危害比那些最有名的激战还大,因为没有拿到酬劳或只拿到部分薪水的军人甫一解散,便将怒火倾泻到刚经历战争的法兰西城镇和乡村居民身上,从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向后者索取补偿。在英格兰的军队中,有一部分人是服兵役替代原有刑罚的罪犯,这些人可没有什么骑士精神。而饱受虐待的农民在忍受到极限的时候,也会对英格兰人施以野蛮的报复。至于那些面临军事压力的法兰西地方统治者,他们侵吞财物、羞辱百姓,农民在报复时也不会手软。

然而,这场无休止战争的最糟糕后果直到14世纪中期才显现出来,那就是战争期间,两国都不断对百姓课以重税,在已出现严重经济衰退迹象的情况下,这几乎压垮了国家。当然,战争对两国的影响是不同的。在英格兰,税收对一些经济因素的发展有碍,但税金支出刺激了特定的军工业和军工供应商的发展。在法国,税金支出多少有助于战争相关产业的发展,但跟军队交战带来的破坏、停火期间四散作恶的军人造成的毁坏相比,这点发展就微不足道了。然而,下令发动战争的人认为这些人口与物资损失是值得的。双方都相信自己是战争中正义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