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隐私保护问题

2.隐私保护问题

隐私权概念由山缪·华伦和刘易斯·布兰迪于1890年提出,并于1902年作为明确受保护的权利第一次写入人类法律之中。互联网的出现打开了人类过去岁月建构的所有私密空间的门窗,隐私彻底被终结,变得无处不被追踪和记录。人们住在哪里?在哪里工作?在哪里娱乐?按什么轨迹移动?都可以被大数据公司用数据分析图表示出来。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GPS定位无处不在,众多手机应用软件无时无刻不在搜集着用户的位置信息。诸多互联网企业也加入隐私分析的行列,当一家人共用一台电脑购物时,阿里巴巴可以从购买的物品中分析家人之间的关系、购物喜好,并预测出当年流行的服饰与布料。而在这些信息被搜集和分析后,有用的数据还面临被交易、泄露的巨大风险。2013年,全球互联网上每分钟都会新增20个被盗的网络身份。2013年6月,美中情局前雇员爱德华·斯诺登辞职,随后向媒体披露了美国的绝密电子监听计划——“棱镜”计划。据其披露,美国国家安全局和联邦调查局自2007年起,直接进入美国网际网路公司中心服务器挖掘数据、情报,对超过包括38个国家、国际组织、国际政要、跨国公司乃至普通民众实施大规模监听。“棱镜门”事件使网络隐私和网络安全问题真正引起全球的关注。按照斯诺登的爆料,任何人在互联网上的活动,包括视频、语音聊天、即时消息、存储数据、电邮、照片、文件传输、搜索内容等都可能受到美国国家安全局监控,就连盟国的领导人也概莫能外。人类建构心理安全屏障的隐私世界处于巨大的危机之中。(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