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积极参与
2026年03月27日
2.欧盟:积极参与
欧盟各国信息化起步较早,在全球一直处于领先地位。近年来,数字经济正逐渐成为欧盟国民经济的主要增长动力,但是欧盟在数字经济领域的表现并不算亮眼。根据世界银行提供的数据,2019年,欧盟经济总量约占世界经济总量的15.77%,然而欧洲数字企业占全球数字企业总市值不到4%。据欧洲知名智库布鲁盖尔研究所统计,截至2019年9月,美国拥有194家“独角兽”企业,欧盟仅有47家。2018年,在全球人工智能初创企业前100名中,只有4家来自欧洲。[2]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欧盟多管齐下助力数字经济发展,取得了一些成效。欧盟国家发展数字经济注重制度建设,注重加强数字经济监管、保证数字企业公平竞争。(https://www.daowen.com)
近年来,欧盟在数字经济监管立法、保障数字企业公平竞争方面做出的一系列努力有:2015年提出实施《数字化单一市场战略》;2018年欧盟正式实施《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建立了较完整的个人数据保护制度,其所规定的个人数据处理基本原则、数据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等原则几乎成为全球通行标准;2020年连续出台《数据治理法》《数字服务法》《数字市场法》,进一步明确数字服务市场主体责任,加大对各大在线平台的监管力度,力图建立一个公平开放的数字市场,防止大企业一家独断。除了制度建设外,欧盟还注重打造统一的数字经济空间。2020年,欧盟相继发布了《塑造欧洲的数字未来》《欧洲新工业战略》《欧洲数据战略》《人工智能白皮书》等战略规划,旨在建立数字化单一市场空间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