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的概念

一、矿产资源的概念

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都离不开矿产资源,矿产资源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社会经济发展重要的自然物质基础。[1]矿产资源是指经过地质成矿作用,埋藏于地下或出露于地表,在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能从自然界中提取出来,用于创造社会财富的自然化合物或自然元素。《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

通过上述矿产资源的定义可知,矿产资源是由自然元素组成的矿物性原料的总称。当自然元素富集到一定程度时,便形成了矿物。矿物中有用成分含量富集到一定程度时,便成为矿产。因此,矿产都有一个富集、形成的过程,这个过程通常需要经历千百万年,甚至几亿、十几亿年的漫长地质年代。从这个角度讲,矿产资源都是有限的、不可再生的耗竭性资源。

因此,矿产资源保护具有极其广泛的含义:①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矿产资源的最优耗竭;②限制或禁止不合理的乱采滥挖,防止矿产资源的损失、浪费或破坏;③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全过程控制,将环境代价减小到最低限度;④保护矿区生态环境,防止矿山寿命终结时沦为荒芜不毛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