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注说明
一、作者简介
朱震亨(1282—1358),字彦修,元代著名医学家,因居婺州(今浙江金华)义乌县赤岸,故世称丹溪先生。朱氏早年因母患病始留心医学,三十六岁师从朱熹四传弟子许谦习儒,后许师久病体衰,劝其转攻医学,遂弃儒入医,并于四十四岁从学于刘完素之再传弟子罗知悌。其学综前人之长,兼理学之精,在杂病治疗上颇具创见,著作甚丰,门徒众多,传承不绝,对后世医学发展影响深远。后世医家将其与刘完素、张从正、李杲并称为“金元四大家”。其代表作有《格致余论》《局方发挥》《本草衍义补遗》等。
二、版本简介
《本草衍义补遗》尚未发现单刻本。本书现存最早的版本见于明代杨珣所辑的《丹溪心法类集》,明正德三年(1508)卢翊刻本。其后见于明代方广所辑的《丹溪心法附余》,明嘉靖十五年丙申(1536)姚文清、陈讲刻本之中。
《本草衍义补遗》成书年代无从考证,因本书一般都附于丹溪卒年(1358)之后的书中。《丹溪心法类集》世传版本较少,目前仅见明正德三年(1508)卢翊刻本一种。《丹溪心法附余》流传广泛,世传版本有明嘉靖十五年丙申(1536)姚文清、陈讲刻本,明嘉靖十九年庚子(1540)刻本,明嘉靖大业堂刻本,明隆庆六年壬申(1572)施笃臣刻本,明万历二十八年庚子(1600)沈九畴刻本,明万历天启金陵唐鲤耀刻本,明崇祯八年乙亥(1635)彭堣刻本,明步月楼刻本,明书林四知馆杨君临刻本,日本宽文十一年辛亥(1671)喜左卫门刻本,清乾隆十六年辛未(1751)大兴堂刻本,清光绪二十五年己亥(1899)古越徐氏石印本,清光绪二十九年癸卯(1903)杭州衢樽书局石印本,清大文堂刻本,清书林德让堂刻本,清福建多文堂刻本,清尚俭堂刻本,清慎修堂刻本,清福建宝章堂刻本,1912年上海文瑞楼石印本,1920年浙江绍兴墨润堂石印本,1924年泸江海左书局石印本等二十余种。
本次校勘以《丹溪心法类集》明正德三年(1508)卢翊刻本为底本,以《丹溪心法附余》明嘉靖十五年丙申(1536)姚文清、陈讲刻本(简称姚文清本)为主校本,明隆庆六年壬申(1572)施笃臣刻本(简称隆庆本)、明万历二十八年庚子(1600)沈九畴刻本(简称万历本)、明崇祯八年乙亥(1635)彭堣刻本(简称崇祯本)、明嘉靖大业堂刻本(简称大业堂本)、1912年上海文瑞楼石印本(简称文瑞楼本)为参校本,以《神农本草经》《本草衍义》《本草纲目》等为他校本。
三、校注方法
按照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的《中医古籍整理规范》(2012年)要求,现将校注的具体原则说明如下:
1.校勘采取“四校”(对校、本校、他校、理校)综合运用的方法,一般以对校、他校为主,辅以本校,理校则慎用之。
2.底本与校本文字不一,若显系底本错讹而校本正确者,则据校本改正或增删底本原文,并出校记;如属校本有误而底本不误者,则不校注;若难以肯定何者为是,但以校本文义较胜而有一定参考价值,或两者文字均有可取需要并存者,则出校记,说明互异之处,但不改动底本原文。
3.原书为繁体竖排版,现改为简体横排,并进行现代标点。
4.对难读难认的生僻字,采取拼音和直音相结合的方法标明,对无浅显的同音汉字,则只标拼音。
5.对费解的字和词、成语、典故等,予以训释,用浅显的文句,解释其含义,力求简洁明了,避免烦琐考据。一般只注首见者,凡重出的,则不重复出注。
6.繁体字、异体字、俗字直接改为通行简化字,不出注记。其中“髪”“鬚”二字因有其特定含义而未改,以与今通行简化字之“发”“须”相区别。通假字保留原字,并于首见处出注说明。
7.原书为本草类古籍,其中药名与现行中药名规范相异者,如不产生歧义,则保留原貌,不予改动,如“龟版”不改为“龟板”。
8.原书引用他人论述,特别是引用古代文献,每有剪裁省略,凡不失原意者,一般不据他书改动原文;若引文与原意有悖者,则予以校勘。
9.全书添加现行的标点符号,以利阅读。值得说明的是,文中涉及书名加书名号;凡引用《灵枢》《素问》等篇名时,亦加书名号;书名与篇名同时引用时,用书名号,且书名与篇名间用隔点隔开,如《素问·上古天真论》《灵枢·小针解》等。若泛言“经云”“经谓”时,则不加书名号。原书引用古代文献,因其往往不是古籍原文,故引文后只用冒号而不用引号。
10.凡指文字方位的“右”“左”,均径改为“上”“下”;“已”作“以上”义时径改为“以”。原书正文中多处出现分隔号“○”“●”“”,按其内容为后人注释之语,故另起一段以楷体呈现,以示区别。
11.原书目录较乱,体例不一,且散在于各篇,予重新整理。有据正文改动原目录者,有据原目录改动正文者。特置于正文之前,以便查阅。
在此对本书编校过程中给予帮助的专家和研究生表示衷心感谢。
限于我们的水平,编校中存在的缺点和错误,敬请同道指正。
校注者
202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