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小额贷款及裁判案例解析
这里的“小额贷款”专指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的小额贷款。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于2008年5月4日下发《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决定开展小额贷款试点工作后,截至2016年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8673家,贷款余额9273亿元。
根据《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出资人的实收货币资本,且“只贷不存”,并以“小额、分散”为经营原则;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该《指导意见》还规定,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具体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这里的“司法部门规定”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现指《民间借贷规定》。(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