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结论
在本结论的三个部分中,我首先把各章中包含的历史争论点融合到一个整体之中;接着,我将说明这一研究对理解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及其社会的意义;最后,我将从跨文化和跨时间透视的角度来说明权力内卷化这一概念。结论之后的后记将说明社会史研究中遇到的方法问题。
历史争论
在1900年(新旧世纪之交)前后,乡村社会中的政治权威体现在由组织和象征符号构成的框架之中,我将这一框架称为权力的文化网络。尽管源自各种组织形式的象征及机构资源被编织进文化网络中的正统权威结构,但乡村社会中最直接而且最典型的权威则体现在宗教和宗族组织之中。在那些血缘聚落,即村政与宗族相一致的村庄,乡村政权则掌握在由宗族代表组成的公会之中。义务型庙会组织为乡村精英提供了施展领导才能和尽其社会责任的场所,当然,不同村庄中精英们的参与程度是不同的。
无疑,地位和尊敬属于那些能为村民在交易中争来优惠条件,并承担其他社会责任的村庄保护人。不过,要成为名实相符的乡村领袖,这些保护人必须将其各种人际关系中所积累的“象征资本”转化到宗族或宗教组织之中,并进一步加入保护型经纪体制。这些组织和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合法”的地位,因为它们在下层体现着正统的国家政权。例如,宗族意识就得到国家的默认。事实上,在宗教领域,国家政权一直想方设法将其文化霸权强加于大众信仰之上,尊崇关帝的历史过程即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特别是在18世纪雍正时期更是如此。龙王、关帝崇拜同时又十分模糊(具有歧义性),能调节不同的利益集团,这是文化网络中权威产生的关键。关帝崇拜更加突出地表明,符号有时之所以能产生法统,恰恰因为各种利益集团都追求它。
当然,国家政权并不能将其意志强加于所有的文化网络的结构之上。不仅白莲教那样明显的宗教异端蔑视正统文化(见韩书瑞的研究[1]),而且如红枪会那样的社区宗教团体(见裴宜理的研究[2])有时也公开与国家政权相对抗——当然,这并不一定是对抗正统权威。不过,总的来说,从对以上各村的研究中可以看出,晚清国家政权基本上成功地将自己的权威和利益融合进文化网络之中,从而得到乡村精英的公认。[3]
进入20世纪之后,国家权力的扩大及深入极大地侵蚀了地方权威的基础。当然,这并不是说国家政权有计划、有系统地毁坏整个文化网络,很明显,它缺乏这种摧毁能力。尽管它削弱了乡村宗教的基础,但军事性会社和其他组织却大量出现。从这一意义来说,文化网络为我们理解乡村社会如何对国家政权的深入所产生的压力及普遍腐化作出反应提供了另一种理解方式。
施坚雅在其有关农民社会“开放”和“关闭”的论文中指出,当社会动荡之时,农民社会为了保护自己,自我关闭起来,减少同外界的联系;而当秩序恢复之后,它又渐渐开放。[4]黄宗智的看法与此不同,他认为面对上述压力,不同的村庄作出不同的反应,要么更为团结和封闭,要么彻底分崩离析——这在第七章反映的最为集中。
以上两种观点均将村庄作为分析对象,考察其在乡村社会中的作为,这种以村庄或集市为焦点的封闭性分析方式,不可避免地带有专断性和抽象性。市场体系之外的村际联系,如军事性会社、亲戚关系、水利组织、看青组织等,在各种压力之下,仍然存在并发挥作用。通过集中精力考察各特殊组织内部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文化网络的概念可以引导我们避开设想模式的陷阱,进而弄清楚乡村社会对外界势力如何作出多种多样的反应。
如此看来,对地方权威基础的侵蚀部分是文化网络受到攻击的一个结果,因为“现代化”过程中的国家政权完全忽视了文化网络中的各种资源,而企图在文化网络之外建立新的政治体系。在“现代化”意识形态偏见影响之下,国家政权力图斩断其同传统的,甚至被认为是“落后的”文化网络的联系。其结果必然是,尽管乡村精英领导有与国家利益结为一体的雄心,但文化网络在国家范围内赋予乡村精英领导作用的能力却在丧失。[5]
1928年国民政府统一北方之后,闾邻制取代宗族组织的“代表制”,文化网络的政治功能在逐渐消失。实行大乡制以后,决定权掌握于乡长等少数人之手,这进一步削弱了村一级宗族组织的作用。新式保护型经纪的首要任务是征收摊款,这是令人厌恶的差使,有地位的领袖均不愿为之。而且,尽管划定村界对国家控制有利,但因为村庄领袖不得不向外村人及村外地主收款,从而削弱了村级保护型经纪体制的功能。
不过,受国家政权的深入冲击最大的还是乡村宗教,宗教财产及机构被纳入公共政治范围。这一转变之所以易于执行,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乡村精英和国家政权有着共同的信仰,如对关帝和龙王的供奉。新生的民族国家的政治体制为乡村精英提供了新的政治资本和名誉,从而使精英乐于将旧的宗教特权移交给民族国家。
但是,民国政权并不能有效地利用并发展旧的信仰及权威。现代化政权与乡村精英之间的逐步联合——查尔斯·蒂利和其他学者将其称为欧洲国家政权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并未开花结果。现代化政权的新型政治学说并未成功地找到一种使乡村领袖和国家政权合法化的传统文化网络的可行替代物。其失败的主要原因在于,现代化的国家政权财政需求过快,这与传统农业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利用传统的营利型经纪体制来征收赋税,从而导致了我所称之为的“国家政权内卷化”,在这方面,战争的破坏力亦不容忽视。不过,同自然灾害一样,战争的毁坏作用是剧烈而短暂的。相比起来,国家政权的深入对华北地区的作用却如同侵蚀水土一样,是温和但却持久的。
各级军政当局的繁重勒索使摊派和征集更为棘手。但使乡村精英不再迷恋政治的原因除政权内卷化和国家机构正规化两个因素外,主要原因还在于乡村精英与国家政权互相争权的间接后果。县政权之下区,乡机构的建立,就是要进一步将村庄直接控制于国家政权之下。对村庄来说,这意味着将一个更为冷酷的压榨机器强加于自己的头上。而且,国家有关契税、商税和土地清丈等新政策迫使村庄领袖在国家政权和自己所领导的村民之间作一选择,从而确定到底站在哪一边。在这种环境下,顾及自己在村民中地位的乡村领袖是无法保持其领导地位的,他们大批地退出乡村政权,甚至迁离村庄。随着国家政权的步步紧逼,乡村领袖与国家政权建设的目标不再一致,而且差距越来越大。这种权威危机造成政治真空,而唯一趁此机会钻入政治舞台的则是从前营利型国家经纪一类的人。
本研究集中探讨了乡村领袖阶层的转变及其与国家政权的关系,普通乡村民众对此有何反应?大部分民众并不像乡村精英那样欢迎国家对宗教活动的干预,他们常常采取激烈行动来反对没收宗教财产和取缔宗教组织。尽管不那么明显,但对乡村宗教的破坏确实严重地影响了乡村大众同乡村领袖以及同国家政权之间的关系。乡村精英按国家的旨意,在村庙中竖立关帝的牌位,日久天长关帝受到大众的认同和崇拜,尽管普通民众对关帝的信仰五花八门,但关帝体现了帝国的文化价值。关帝具有无限的权威,这是其他为官府所承认的偶像无法比拟的。遍布华北乡村的关帝庙将乡村精英及国家政权联络到一个政治领域之中。
如此看来,解散庙会(香会)不仅削弱了乡村民众与乡村精英之间的关系,而且疏远了民众同国家政权之间的联系。尽管精英领袖在新生的民族国家政权中找到了新的通往权力及威望的途径,但对乡村大众来说却并非如此。对大众来讲,宗教生活比行政职务、警察机制和新式学校(上学的大多是精英们的子女)更为迫切和重要。同时,在大多数村民看来,新生领导机构并不是全心全意地为乡村谋利益,它们有时甚至同村民作对。土地清丈、新商税及其他捐费甚至划定村界等措施,不仅未给村民带来好处,反而带来麻烦和损失。不过,最使村民难以忍受的是各级政权机构的重重摊款,它们不断地向村庄榨取,却从未给乡村带回什么“现代化”的好处。
国家政权与中国革命
作为国家政权深入的标志,摊款不仅十分苛重[6],而且作为无法预料的临时摊派,严重地打乱了农家的生产计划,不仅农民视摊款难以忍受,而国家政权自身也意识到这一点。[7]苛捐杂税已成为乡村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卢西恩·比安科(Lucien Bianco)和田中忠夫等学者对二三十年代中国乡村农民暴动的研究表明,农民暴动的主要目的是反对苛捐杂税,而不是阶级斗争。[8]不过,抗税并不是国家政权与乡村社会隔阂扩大的唯一表现。
乡村中的政权内卷化造成一种恶性循环:国家捐税的增加造成营利型经纪的增生,而营利型经纪的增生则反过来要求更多的捐税。在这种环境下,传统村庄领袖不断地被营利型经纪所代替,村民们称其为“土豪”、“无赖”或“恶霸”。这批人无所不在,影响极坏,在二三十年代,国民政府不得不掀起打倒土豪的运动。19世纪末期的一位观察家描述说,“土豪”不仅身强力壮,而且与衙门吏役相互勾结。[9]那时土豪虽然也霸道行凶,但往往被排斥于村政之外。进入民国以后,随着国家政权的内卷化,土豪乘机窃取各种公职,成为乡村政权的主流。
土豪与其他政治领袖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其追求权力的动机不同:他谋求公职主要是为了追逐私利,为达此目的,他不惜以牺牲他所领导的集体利益为代价。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不应将土豪视为一个社会阶层——他可能是一个富人,但也可能是一个穷光蛋——而应该将其视为一个有特殊目的的追求权力的政治类型。如果采取上述的划分标准,则不难理解,20世纪的土豪与封建时代活动于县城内的国家经纪没有什么明显的区别。难怪乡村改良家梁漱溟认为赋税征收和区政权中土豪充斥。民国政权造就了一批营利型政客,他们成为乡村社会中的主要力量,这一状况一直持续到革命爆发。[10]
现在,人们不禁要问:满铁调查村庄中的地主所有制与阶级关系到底怎样?在席卷全国的革命运动中阶级斗争的作用到底如何?尽管经济分化——精英与大众之间的经济差别——是本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主要体现于生产关系中的阶级关系,则以寺北柴村(其次是吴店村)为代表只作了个例分析。从寺北柴村的事例中可以看出,在商品经济较为发达的乡村之中,阶级对抗较为剧烈。不过,在大部分华北乡村,地主同佃农之间的关系并不十分紧张。
这里应该说明的是,在这种背景下,即使像在地主经济较为流行的寺北柴和吴店村,城居地主仍占有大部分土地。最迟从20世纪30年代初期开始,城镇中的富商便成功地购买并扩大土地,从而作为不在村地主而控制乡村。在村庄之内,是难以用阶级观念来动员民众的,甚至共产党在山东的干部也承认:“减租减息并不是革命的首要任务,因为它既不能动员大部分农民,也不能极大地削弱乡村中封建势力……实际上,一些干部发现减轻捐税负担是农民大众的第一要求。”[11]
当共产党力图探入华北乡村之时,他们很快便发现农民对地主精英的依赖十分有限。所以,如同在中国其他地区及印度那样的农业社会一样,那种依靠贫雇农来发动革命的最初设想很难实施。实践表明,利用村内的阶级斗争也难以燃起“燎原”之火。那么,在华北乡村中,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是依靠什么力量而获胜的呢?
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共产党在中国获得政权的原因不只有一个,如地主所有制或帝国主义,如果要将其归纳为一条,这就是共产党能够了解民间疾苦:从殴打妻子到隐瞒土地,无所不知,从而动员群众的革命激情。华北乡村的苦难之一来自于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经济上的横征暴敛、政治上的强迫专制、乡村公职成为牟利的手段等。苏姗娜·佩珀(Suzanne Pepper)对华北地区的研究清楚地反映了这一点:赋税、土豪和贪污腐败是鼓动民众革命的重大议题。在山东省莒南县,土豪和腐败是共产党打击的第一个目标,而减租减息仅列为斗争目标的第四位,山东省莱东县的状况亦是如此。马场毅最新研究亦表明,改革财政管理体系在山东省抗日根据地的政权建立过程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12]
进一步探索国家政权内卷化与革命之间的直接关系,我们便不得不改变过去对共产党革命的一些看法。例如,过去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国家政权的衰弱是发生革命的前提条件。对国家政权颇有研究的西达·斯科波尔(Theda Skocpol)即持这种观点。国家政权内卷化对此有着不同的解释,它认为,国家政权在某些方面的加强亦会导致自身的腐败和革命的发生。[13]
在另一事例中,查默斯·约翰逊(Chalmers Johnson)认为,日本的入侵使共产党能够利用民族情绪来动员群众参加革命,这无法解释在整个革命时期,打土豪、反贪污和反对苛捐杂税等一直是动员民众的一个重要手段和口号这一事实。[14]毋庸置疑,土豪、贪污和苛捐杂税在二三十年代一直存在,日本人的入侵只是使这一问题进一步激化,而使内卷化更为加深。这并不是要忽视日军的烧杀抢掠给乡村带来的重大灾难,而是要强调说明,日本在华北的统治与此前的民国政权并无太大的差别。尽管日本占领者采取一些“合理化”措施,但这些措施只有通过那些营利型经纪才能付诸实施。结果,国家政权“内卷化”是整个民国时代的普遍现象。
共产党政权的建立标志着国家政权“内卷化”扩张的终结。新中国初期大批裁减营利型国家经纪是税收大幅度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马场毅和维维恩·徐(Vivienne Shue)的研究表明了这一点。[15]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如此,是因为它从基层开始建立了与国家政权相联结的各级组织。从另一角度来看,新中国初期完成了民国政权所未完成的“国家政权建设”的任务,它根治了自明朝以来历届政府无法解决的难题——偷税漏税,这即是一个明证。
很久以来,中国政府力图将纳税责任固定在一个稳定的、可靠的社区组织之上,帝国晚期的里甲制即是此类组织的一种,但如前文分析所示,这种组织越来越不适应地方实况及国家需要。同样,20世纪的摊款也是力图将纳税义务同社区领袖联系起来。但在实际征收过程中,“现代化”的国家政权却不得不利用非正式力量,从而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作为补救措施,河北省实行了以村为单位的属地主义(“死圈”),但随之而来的是,乡村领袖的征税权力从控制村民转为控制一定区域内的私有土地。由于国家政权并未能提高乡村领袖们向外村之人或者是城居地主的征税能力,故向这些人收税仍是一大难题。偷税漏税和贪污中饱直到20世纪50年代实行合作化后才得到最后解决,它使征税单位、土地所有权和政权结构完全统一起来。合作化从政治和经济上均实现了“政权建设”的目标。
在一定程度上,近年来中国的“开放搞活”又使一些历史弊病重新出现,一些学者开始将乡村干部视为国家政权与村民之间的“承包者”或经纪人。管理机构与集体结构的分离、土地的逐渐私有化以及基层政权的削弱肯定会造成国家对地方社会的失控。探讨共产党政权在处理这一问题上与其他发展中国家有什么不同将是十分有意义的。
从比较中看“国家政权内卷化”
许多20世纪新兴政权的“现代化”目标均发轫于19世纪70年代开始的世界性民族国家体系,它扩展了国家干预的范围。但是,政权建设过程在国内秩序范围内,日益由民族主义和现代化意识形态赋予其合法性。这些政权必然要服从一种新的法统逻辑,在这种逻辑中它们必须发挥出现代性功能。这种功能是在一个自生的期望不断提高的时代,公民权的扩大所必须的。由于现代化过程注定要摧毁旧的法统,这就使新政权获得“现代法统”的辩证法显得更为迫切。不难看出,要彻底理解中国的经历,就必须将它放入更大范围内进行比较研究。
十分明显,如同中国一样,大多数新兴国家政权建设的目标受挫主要是由于其“政权内卷化”或与之类似的东西。[16]关于政权内卷化,人们可能易于理解经纪制为何出现和如何运作,因为从历史上来看这是国家政权扩大财源的一条捷径。但人们更为关心的是,当传统政权的机构和关系控制着财源及信息而反对和阻碍任何变化之时,传统政权是如何向现代化政权转变的?
欧洲的经历为此提供了怎样的答案?蒂利和他的同事们集中研究了欧洲那些成功地完成转变并延续到20世纪的国家政权。蒂利自己写到:这些成功的政权只是1500年左右大约500个国家中存活下来的极小部分。他列举了政权存活的几个条件,但由于他研究的重心是成功者而不是失败者,所以,他并未能清楚地指出是什么因素阻碍了那些灭亡的国家政权实现机能的转化。[17]
伊曼纽尔·华勒斯蒂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更为集中。他以乔治·杜比(Georges Duby)对法国的研究为基础,认为欧洲专制政权的完全官僚化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通过在赋税征收中实行营利型经纪制和卖官鬻爵,从而加强专制王权对封建贵族的控制,尽管包税人和买官者可能吸收了部分国家税收,但财政收入的大幅度增加使得国家政权能够建立起强大的军队和官僚体系,我们可以称这一过程为“初步官僚化积累”。在一定的时期内,这些新型的国家政权不仅能够彻底击毁封建结构,而且能够摧毁阻碍国家政权进一步扩展的营利型经纪阶层,但并不是所有的专制王权都会在这一过程(第二阶段)取得成功。遗憾的是,这些在政权建设中失败的专制王权并未留下什么历史记载。[18]如果以上研究符合历史实际的话,那么,我们便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经纪体制是前官僚化或者说是世袭官僚政权向合理化官僚政权转化的一个必经阶段,但通过这一阶段而完成转变却并非易事。
国家政权内卷化模型表明,在新生政权之中,经纪体制不是趋于灭亡,而是倾向于自我膨胀。尽管内卷化并未在其他地区导致中国式的革命运动,但它确实具有极大的腐蚀和使政权非法化(失去民心)的反面作用。与法国等成功的国家相比,为什么那些失败的国家政权未能克服经纪层的腐蚀瓦解力量?是不是因为当代发展中国家的政权扩张超过了其经济发展?当然,政权过速扩张会加重居民的负担,但它并不能彻底解释为什么国家政权的正式机构未能使经纪阶层完全官僚化。高谈现代化问题的理论家关于狭隘的地方主义与保守的传统观念弥漫的文化论争是种无法证明的论争,而不是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所有的社会都经历了“传统”阶段。
不可否认,进入20世纪之后,国家职能的急剧加重是经纪官僚持久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长期以来,世界范围内政权职能的扩大和财政支出的增加使经纪结构不断增生,其中不少机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所没有的。由于为政权目的而调整官僚和国家经纪牵涉到筹集足够的薪金,所以,将这些机构官僚化的过程十分困难。例如,通过经纪—官僚之手而支配的国家支出使他们掌握巨额财政和政治资源,所得收入远远超过国家所能提供的合理加薪数额,而这些大量支出往往并不能给国家带来许多效益。
另外,尽管按章办事的官僚机构倾向于使社会各阶层享受一定的自治之权,但从公职中捞取最大利益的心态必然引导公共权力偏向那些有能力“购买”和享受这些权力的强人。如此,内卷化国家政权不仅倾向于在社会中再造过去的阶级关系,而且通过在政权与社会各部分、各阶层的上层分子之间建立一种互利关系框架从而使自身得到再生。由此不仅可以看出经纪体制的顽固,而且可以看出经纪层以此种方式调适自己与社会利益的特点,改变这一体制便会在社会的所有层面受到精英的阻碍。
我在研究国家政权现代化的过程中有意抛开诸如资本主义等其他重要历史力量,这并不是暗示那些力量无足轻重,而是要说明国家政权的转化十分复杂,每一方面都值得进行专题研究。我们所面临的是世界范围内政权结构的重大变革,它牵涉到经济、社会和政治等方面的广泛变化,但在不同的社会中,这些不同力量的合奏却有着显著的不同后果。从本研究中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20世纪以农业为主的社会中,当国家政权的职能及人民对政权的期望迅速增长,即其增长速度超过人均收入的增长速度之时,对政权建设的要求便会产生与早期政权建设大不相同的一系列问题。在早期,国家政权的扩张与当时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等其他方面的发展是有机一体的。
【注释】
[1] 韩书瑞:《白莲教的演变》,第289—290页。
[2] 裴宜理:《华北的造反者与革命者》,第254—255页。
[3] 当然,完全有可能存在下述情况,即国家政权无力侵入华北平原的中心之外的地区,如裴宜理所研究的未完全“驯化”的边缘地区。如果确实如此,那将会提出一个新的研究课题,即用相互作用的频度和国家政权控制程度来衡量的文化网络的组织及象征特征,在施坚雅所划定的地区的中心及边缘地区作用是否不同。
[4] 施坚雅:《中国农民和封闭的共同体问题》。
[5] 并不是所有“现代化”的国家政权都攻击传统组织和机构,如日本明治政府,就是求助于传统意识来建立现代化的民族国家。其实,袁世凯政府也力图恢复对关帝等神化英雄的崇拜,而将其置于中央政府的控制之下,甚至蒋介石在新生活运动中也企图恢复某些传统的东西。但是,这一“恢复”运动与“现代化”国家政权侵蚀传统文化的基础机构(如不断地损坏庙宇、破除迷信等)并行,其失败的结果可想而知(见杨庆堃《中国社会中之宗教》,第372—377页)。
[6] 《农复会会报》,1933年6月号第36页;1934年3月号第6—8页;1934年12月号第163页。
[7] 冯华德:《河北省高阳县的乡村财政》,第1105—1106页。
[8] 比安科:《农民与革命》,第315页;田中忠夫:《近代中国农村之解体与农民之斗争》,第379、427页。
[9] 明恩溥:《中国农村生活》,第158—159页。尽管明恩溥开始时说恶棍大多是贫穷潦倒者,但他却描述了来自社会各阶层的恶棍。
[10] 顾猛:《崩溃过程中之河北农村》,第7页;梁漱溟:《甘告今之言地方自治者》,第198页。
[11] 佩珀:《中国之内战》,第262页。
[12] 佩珀:《中国之内战》,第268—269页;马场毅:《山东抗日根据地的财政管理问题》,第45—48页。由于我尚不能确切估算出税收人员从征税过程中的贪污数额,故我没有把握把革命的起因归之于苛捐杂税。不过,可以断言,尽管在某些时期或某些地区,税收人员贪污中饱的数额比较惊人,但其绝对数额不会十分庞大。但对我们研究者来说,至关重要的不是绝对数额的大小和每人负担多少,而是这一负担是如何分摊的。在这里,更为重要的是负担的增加,它的不可预测性以及它引起乡村领导层的变化——所有这些都成了煽动农民革命的一个重要因素。
[13] 斯科波尔:《国家政权与社会革命》,第27—29页。
[14] 约翰逊:《农民民族主义与共产党政权》。
[15] 马场毅:《山东抗日根据地的财政管理问题》,第45—50页;徐:《变革中的农民中国》,第17—18、23、30、37—39页。
[16] 参看扎伊尔国家政权的扩张,见卡拉基:《国家与社会的斗争》。
[17] 蒂利:《西欧民族国家之形成》,特别是前言和第八章。
[18] 华勒斯蒂:《现代世界体系》,第29—30、138—1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