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石器时代革命
在几次大冰期的漫长时代里,人类对外在自然界的态度基本没有什么变化。虽说他们从自然界获取的方法已经大为改进,并学会了识别他所获得的各种东西,但是他们对自己从自然界获取的一切颇感知足。只是到冰期结束不久之后(现称冰后期,指第四纪最后一次冰期结束至现在这一时期。何时开始,说法不一,多认为约始于一万年前,世界气候转暖,冰川大量融化,亚欧和北美大陆冰盖退出。——译者注),人类对其所处客观环境的态度(倒不如说是少数社群的态度),才发生了对整个种群具有革命性结果的剧变。就绝对数字而言,冰期以来的那段时间对于人类或类人动物在地球上活跃的整个时间里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瞬。冰期以后的时间,往多估计,是一万五千年。而其前一时期可靠的数字是二万五千年。然而,人类在其历史上最近的二十分之一的时间内,开始控制自然,至少是在与它合作中成功地控制了它。
人类控制自然所取得的成效,是逐步取得和积累的。但在这些步骤中,我们根据第一章所说的标准来判断,可区别出一些成效突出的革命。改变人类经济的第一次革命,是人类控制了他们自身食物的供给。人类开始有选择地去种植、栽培可以供人食用的草、根茎和树木,并加以改良。人类还成功地驯化了一些野生动物,尽其所能地为它们提供饲料,进行保护,做自己所能想到的一切。由此得到的回报是,这些动物被人类牢牢控制了。这两个步骤是密切相关的。很多权威学者现在认为:在任何地方,栽培植物都比驯化动物出现得早。也有一些学者,特别是德国的历史学派,则相信当一些人群开始栽培植物时,另一些人群已经开始驯化动物了。也有少数人认为:在栽培植物之前,普遍有一个畜牧的阶段。为了达到说明的目的,我们这里采用第一种理论。甚至在今日,许多残存的农耕部落还没有家畜。在欧洲中部和中国西部,流行了几百年的混合型经济(即耕种与家畜饲养并重),在那里考古学家用手铲所发掘出的最早的农业证据表明,农民的生活很少依赖家畜,所依赖的是种植所得的农产品和狩猎所得的少量猎物。
因为耕种,有了各种可储备的大量可食植物,诸如水稻、小麦、粟、玉米、薯类、甜薯等等,它们至今仍维持着大量的人口。但在我们享用这些已建立的文化遗产中,贡献最大的、最直接和最普遍的,要属大麦和小麦了,它们是经济的根本。这两种谷类事实上给人们提供了想象不到的优越性。把它们做成食物,人们可获得较高的营养价值。谷类很易储存,回报也是相当高的。耕田、播种的确需要相当的努力。作物在成熟的过程中,需要除草和照看,收割时需要全社群的人一起努力,但这些努力都是季节性的。在播种之前和之后,实际上有两段无需照顾的田地的间隔期。谷物种植者周期性地享受充裕的闲暇时光,在这期间,他可以让自己从事其他的职业。另一方面,种稻者享受不到这短暂的休息,虽然他的劳作也许不是一直都像收割时那么紧张,但却更加持久。
因为地中海盆地、西亚和印度等历史上著名的文明,都是建立在谷类基础上的。我们将把注意力限定在以小麦和大麦为基础的经济上。与其他农作物的历史相比,人们更广泛地研究过这两种麦子的历史,所以这里我们对这两种麦子作简略地阐述。
小麦和大麦均为野草的栽培物,但它们都是经过栽培,从最好的秧苗里仔细选种,以及有意或偶然经过杂交之后,所产生的麦种,比之任何野草种子颗粒都大,营养更为丰富。小麦的祖先为某种野草,已经知道的有两种,一种为单粒麦(one-corn),另一种为二粒麦(emmer),两种都野生在山间坡地,前者生长于巴尔干、克里米亚、小亚细亚和高加索,后者生长于更南的巴勒斯坦,也许还生长在波斯。
当然,现在这些植物的分布并不足以为信,因为自耕种开始以来,气候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植物地理是依气候而转变的。瓦维洛夫(Vavilov)从几种不同的前提推论,认为阿富汗和中国的西北地区是小麦生产的原始中心区。无论如何,野生的单粒麦,是一种小的母体,生长出的小麦不是令人十分满意的,这种小麦在史前时代的中欧广泛种植,而且现在仍生长于小亚细亚。种植二粒麦,可获得更优良的麦粒,二粒麦似乎是埃及、小亚细亚和西欧栽种最早的麦子。时至今日,也常有人栽种这种小麦。但现代用于做面包的各种小麦,都属于第三种变种,其野生祖先现在还不知道。这些小麦可能是二粒麦与某种不知名的野草杂交的产物。在美索不达米亚、土耳其斯坦、波斯和印度所发现的最早的麦子都属于这一类。
大麦的野生祖先也是山间野草,据报道北非的马尔马利加(Marmarica)、巴勒斯坦、小亚细亚、外高加索、波斯、阿富汗和土耳其斯坦等地都发现了这类野草。瓦维洛夫的方法指出:埃塞俄比亚和亚洲东南部都是种植大麦的中心区域。这类植物最早种植于哪里,以及到底是一个中心还是同时有几个中心等问题,现仍未确定。因为最近在巴勒斯坦的居住洞穴里,发现了一些镰刀,还伴随发现有一批与第一次革命相伴之文化并不相称、却与采集经济相适应的工具,所以有人认为谷类种植始于巴勒斯坦或其附近。但有可能的是,这些穴居者(纳吐夫人[Natufians])只不过是一个落后的部落,他们从其他先进的种植者那里吸收了一些文化素养,但没有完全重组他们的经济。
粮食生产经济的引进作为一场革命,必定会影响到各种生计,并也会反映在人口数量一时间曲线上,当然并无“人口统计”记录留存至今,以证明人们所期待的那种人口数量的增加确实发生过,但它也是非常明了的。食物采集者社群的规模受到可供食物资源总量的限制——即这个地区猎物、鱼、可食用根茎及浆果的数量限制,增加这些食物供应非人力所能做到,尽管巫师可以这样说。的确,技术上的改进或狩猎采集的强度超过某种限度时,会导致猎物和食物供应越来越少。而在实践中,狩猎人口看来与供他们所利用的资源保持很好的协调。耕种立刻打破了这种利用的限制。如欲增加食物的供应,养活更多的人口,只需更多地播撒种子,更多地开垦耕地。如能养活更多的人口,则会有更多耕田的劳力。
再者,孩子们也变成了经济上可用之人了。以往,对于猎人来说,孩子们却是一种负担,他们在能为家庭贮藏食物做出贡献之前,需要被抚养很多年。但是很小的孩子,就能够帮助耕作,如吓走飞鸟以及赶走害兽。如果有羊和牛,男孩女孩都能照看它们。以此类推,随着新经济的到来,人口增长率的大幅度提高,是很有可能的。人口膨胀得相当快,这一点似乎可被考古学家所证实。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解释,在从前只为那些以采集、狩猎为生的人群所占有或放弃的不毛之地上,为何明显地突然出现了一些农业社群。
在法尤姆(Fayum)洼地曾经充满水的湖泊周围,旧石器时代的工具数量极多。但这些工具跨越几千年之久,所以它们所能证实的人口其实很少。后来在一些收缩的湖边,突然出现有一连串人口众多的小村落围绕。这些村落似乎都是同时代的,而且全部是从事农耕的。尼罗河流域,自第一大瀑布以下直至开罗,很快就出现了一连串繁荣的农村。似乎全部都始于同一时期,全部都稳定发展到公元前3000年。或以北欧森林平原为例,冰期以后,我们发现沿海岸散布着许多渔猎者的居址,有的是在浅湖岸边,有的是在森林的沙地上。从这些遗址收集的遗物可能有两千年的跨度,因此只能与很少的人口相对应。但后来只在几百年中,首先是丹麦,然后是瑞典南部、德国北部和荷兰,都星罗棋布地分布着用巨石建造的墓地。建造这样的墓地,必须要花费相当大的劳力。实际上,有的墓地埋葬的骨架多达两百具,这时人口的增加一定很快。在这里,最初的那些农民,同时也就是巨石墓的建筑者被猜测是外来的移民。但是,他们被推测从奥克尼岛(Orkney)附近的西班牙乘船渡过北海来到这里,所以实际的移民人口不可能很多。墓葬显示的大量人口,很可能由少数移民家庭的繁殖力,与原来猎人的繁殖力汇聚到一起,以开发北方处女地的农业资源。结果,仅欧洲的新石器时代人骨,就比整个旧石器时代的人骨多了几百倍,而欧洲新石器时代最多不超过两千年,它与旧石器时代所占的时间相比,还不及百分之一。
罗列证据是乏味的,但是它的含义是清晰的。只有在第一次革命之后,即紧随其后,我们的人类才真正快速繁衍起来。与第一次或“新石器”革命有关的含义和结果,可在后面考虑,而在这个问题上,可暂告一段落。
图4 新石器时代的锄头
采取耕种绝不能与定居的生活方式相混淆。习惯上人们总是把农耕的定居生活与“无家”猎人的游荡生活相对立,这很不符合实际情况。19世纪加拿大太平洋沿岸的渔猎部落,都拥有结实的、装饰华丽、几近奢侈的大木屋,并且形成了永久的村落。法国大冰期的马格德林人确是几代人住在同一个洞穴里。另一方面,某些农耕方法是采用某种流动方式来进行的。在亚洲、非洲和南美,甚至今天的许多农民,耕种就意味着简单地从灌木丛或丛林中开垦出一块荒地,用锄头或木棍掘坑播种,然后收获庄稼。那块地既不撂荒,也缺少肥料,但是到了次年再度播种。当然,在这种条件下,两季之后,产量会明显地降低,于是要另垦一块地,并重复播种,直到那里也被耗尽为止。要不了多久,所有居住地附近的地力都被耗尽了。那时人们就搬走了,到别处再重头开始。他们的家什很简单,易于搬运,房屋本身是一些易朽的茅舍,由于长期居住而变得破败,很易被取代。
刚才所述的是最原始的耕耘形态,常被称为“锄耕”或“园耕”。很快,大自然给最早的种植者提出了难题,那就是土壤肥力耗尽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方法就是躲避离开。实际上,在可耕地还很多的时候,在耕种者没有太多奢侈品和精制品妨碍搬迁的情况下,搬迁是一个十分令人满意的办法。当然,每隔数年,就得清除一片森林,开垦一片土地,这是很令人厌烦的事情,但与想出新的解决方法相比,确实是少了一些麻烦。无论如何,在史前时代,这种耕种方法盛行于阿尔卑斯山以北的整个欧洲。直到我们这个世纪的初期,一些日耳曼部落中还保留了这种方法,因为地理学家斯特拉波(Strabo)提到过那些部落经常搬迁他们的居住地。例如,阿萨姆(Assam)地区种稻的纳加斯(Nagas)人、亚马逊盆地的波罗(Boro)人、甚至苏丹的种谷人,到今天都是如此。然而,这是一种非常浪费的方法,因为可用土地不会没有限制,这最终限制了人口。
如果说流动性园艺是农耕的最初形式,那它绝对不是最简单的,也不是最古老的。在北方温带森林与热带丛林之间,有一条大的干旱沙漠地带。我们发现,最适于耕种的土地,常常是那些不时从山上冲到平原的水流所淤积的冲积土壤。另外还有定期泛滥的河流两岸,在干旱地带,大河流边泥泞的洪积平原和泥沙,在急流的出口处,像扇子一样地展开,与沙漠中干旱的沙砾和岩石形成鲜明的对照。在那些平原上,洪水存留下的水替代了不定期的雨水,为农作物的发芽和成熟提供所需的水分。因此,在苏丹东部的哈登多(Hadendoa)人,每年秋天在尼罗河泛滥留下的湿土里,撒播谷种,然后等待庄稼发芽。西奈山上一场暴雨下来,把干涸的河道(Wady el Arish)淹没于洪水之中,沙漠上的阿拉伯人,便立刻在新淤积的泥土上播下大麦种子,便能有个可喜的收成。
在这种情况下,洪水不仅仅是被利用来浇灌庄稼,而且它还孕育新的土壤。洪水在汹涌流经山丘时,汇聚了一些冲积物而呈现为黄色的泥浆。当它们分散开来,流得缓和一些时,悬浮在水中的泥沙就在洪水泛滥经过的土地上沉积下来,形成一层很厚的淤泥。淤泥中含有上年庄稼所吸收的化学成分。这些东西又这样补充,使土地重新获得肥力。在天然灌溉的条件下,种植者就不必再过游牧者的生活。他可以年复一年地耕种那些老的土地,只要它们在每年收获之间,能被洪水泛滥一次。
以上所说的耕种方法,在可能生产大麦、小麦的野生祖先地区,确有可能。佩利(Perry)以确凿的证据表明:灌溉是种植麦子的最早方法,尤其是尼罗河流域的条件,特别适合从容地种植谷物。每年秋天,埃塞俄比亚高原上的季风雨都会引发洪水,定期泛滥于尼罗河两岸,于是,尼罗河谷被拓宽了。大水来临时,是在一个很适宜的季节,天气不那么热了,不致把嫩苗烤灼。佩利因此说,可靠且准时的尼罗河洪水,最先促使人们精心播种,并使种子生长。食物采集者在最初种植野生大麦和小麦的麦粒以前,一定是先把这种麦粒当作食物的。在尼罗河洪水留下的潮湿泥土里,撒一把这样的种子,就成为所有谷物的直接祖先,天然灌溉则为所有耕作制度的祖型。
佩利关于农业起源于埃及的论点,虽然言之有理和坚实,但与本书(第69页)所说起源于巴勒斯坦之说相比,支持的直接证据更少。在尼罗河流域最早农业聚落的那个时期,西亚及北非的雨量较之今天更为丰沛。因此,灌溉并不是使庄稼生长的唯一方法。无疑,种植谷物的方法传播得相当快,叙利亚北部、伊拉克和波斯高原,到处都分布着农业村落的遗迹。追溯这些村庄的年代,即便不如埃及最早的同一类村庄那样久远,也几乎是相当的。流动性的园艺,可给予这种迅速传播一个很简单的解释。把在尼罗河特殊条件下发展起来的系统,移植到环境不同而且很不利的波斯和美索不达米亚,要了解它究竟是怎样移植过去的,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至于欧洲,耕种方法和栽培谷类的传入,最初是由锄耕民从北非传到西欧,然后再由另一些人从多瑙河盆地传入比利时与德国,这种情况是很有可能的。因为难以想象大麦和小麦的野生祖先,能生长在巴尔干以北。
另一方面,埃及的耕种并非那样简单,在尼罗河流域天然条件下,那里一定有一连串的湖泊,湖中长满芦苇,河马或其他有害的野兽也会栖息其中。要把它们改造成耕地,就必须把湖里的水排干,清除芦苇,赶走原来生活在这里的有害野兽。如此这般,只有在有一定组织和规模的社群,拥有高效率工具的情况下,才能做得到。总的来说,似乎是依靠尼罗河洪水的耕种,晚于简单的锄耕,并由此发展而来。推测谷类耕种如何、何时、何地发生,真是毫无裨益。假如按照本书(第67页)所说的理论,去探索粮食生产的原始形态是如何完成的,以及怎样变成混合型农耕,或许可少费些无效的劳动。
实际上,考古学家考察了欧洲、西亚各古国和北非所有最古老的食物生产者的聚落,其基本产业都是混合型的农耕,除种植谷类外,还饲养动物作为食物。这种经济不管在哪里出现,就是“新石器时代”这一阶段的特征。作为食用的动物不多:有角牛、绵羊、山羊和猪。后来或在别的国家,农庄里又增添了很少几种动物,其中最重要的是家禽。有角牛需要相当丰富的草,能生活在水源充足的草原上、天然灌溉的河谷里、甚至不甚稠密的森林中。猪喜欢沼泽和林地。绵羊和山羊能在干旱但非完全沙漠的环境条件下繁衍生息。而且这两种羊都能够以丘陵和山地为家。野山羊可能曾沿着欧亚的各个山脉漫游,也许从比利牛斯山,或至少是从巴尔干起,向东南到达了喜马拉雅山。野绵羊也曾经沿同一线生活,但可分为三个变种。欧洲盘羊(moufion)生活在地中海各岛、土耳其、波斯西部和西亚各国的丘陵地带。在欧洲盘羊产地以东,土耳其斯坦、阿富汗和旁遮普是东方盘羊(urial)的故乡。再向东,中亚的群山上则生活着阿加尔盘羊(argal)。非洲没有野绵羊。最古老的埃及绵羊和欧洲最古老的羊群一样,都属于东方盘羊。但在美索不达米亚的早期石碑上,欧洲盘羊和东方盘羊是被并肩描绘在一起的。读者可能注意到:我们家养动物祖先的野生区域,大多似乎都是谷物生长的摇篮。但是非洲没有野生绵羊,这就使得埃及不像是混合农耕的一个发源地。
如上所述,粮食生产经济确立的时期,正值气候危机对干旱的亚热带地区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的时期,而最早的农民却在这个地区出现了,而且所驯化的谷物和家畜的祖先实际上也是生长或生活在这些地区。欧洲大冰盖的溶解和冰原上高气压的收缩,必然导致带雨低气压的通常路径自大西洋向北推移,致使北非和阿拉伯变得干燥起来。因为原来落在这里的雨水,现在却落到欧洲去了。当然,这个过程既非突然也非灾变。最初、而且持续的唯一先兆是阶段性干旱日趋加剧且延长。但是,在那些经常是比较干旱的地区,雨量稍微减少就会带来破坏性的变化。那就意味着在连绵草地与沙漠之间会被偶尔穿插的绿洲隔开。
许多动物能在年均雨量达十二英寸的地区舒适生活。但如果年降水量减少两英寸,而且这样的情况连续二三年之久,这些动物的数量就有可能过剩。为了获得食物和水,食草动物不得不集结在日趋萎缩的泉水和溪流,即绿洲周围。在那里,它们要比任何时候更容易暴露在那些也是来此寻找水源的肉食动物面前,易受诸如狮子、豹和狼的攻击。它们也会与人发生争夺,为了同样的原因甚至迫使猎人们也频繁来到泉水和河谷。猎人和猎物因此发现,在努力战胜干旱环境的致命威胁上,他们是一致的。但是,如果猎人还是一个种植者的话,他会为饥饿的野兽提供一些食物:他们刚收割过田地中的残株,可成为绿洲中最好的草食。一旦谷子入仓,种植者可让半饥的欧洲盘羊或野牛进入他们的园子。这些野兽太弱了,以至于无法逃跑,由于它们太瘦了,不值得杀了作为食物。人们可能会转而研究它们的习性,赶走那些捕猎它们的狮子或狼,也许还会把贮存的剩余谷子喂它们。这样,这些动物会变得驯服,并习惯与人接近。
今天的猎人常会为了祭祀和娱乐的目的,将一些动物幼崽当作宠物,史前时期的猎人无疑也如此。人类曾允许狗经常光顾他们的营地,将人的猎物下水及饭后剩余的庖厨垃圾作为交换。在干旱初期条件下,种植者得到家养的不仅有那些孤零零的小动物,而且还有成群牛羊的一部分,包括不同年龄和雌雄两性的个体。如果人们认识到在他们聚落周围徘徊有这样一群半驯化的动物,来作为易获猎物的一种储存的好处,那么他们就会走上驯化之路。
接下来,他们在利用这些储备的肉类时,必须实行禁忌和鉴别。他们必须克服对野兽不必要的恐惧,禁止宰杀幼崽和驯服的动物。一旦要屠宰,也只杀那些最胆怯和难以驯服的公牛和公羊。他们很可能开始选种,剔除难以降伏的野兽,结果则更有利于那些温顺的动物。而且他一定也会利用这个机会近距离研究动物的生活。因此他会了解繁殖过程,动物对食物和水的需要。他必须靠知识行事。当播种季节再次来临时,他不只是把动物赶走,还必须跟着动物群,把它们赶到适宜的牧场和水源处,并不断地赶走食肉动物。因此可以想象,随着时间的流逝,一群羊不仅被喂养得驯服,而且实际上依赖人类。
只有在那种特殊气候条件持续很久和适宜的动物出没在人类居住地时,这种结果才可能发生。无疑,这种尝试曾被用于不同的动物。在大约公元前3000年时,埃及人就曾圈养过成群的羚羊和小羚羊。然而,这类及其他未知的实验都没有结果。所幸的是牛、绵羊、山羊和猪,都属于亚洲干旱区的野生动物群,这些动物都变得紧密地依附于人类,而且愿意跟随人类。
起初驯化家畜,大概仅仅被视为一种肉食的潜在来源,一种易于获取的动物。其他的用途可能是后来才发现的。人们注意到:在动物吃过草的地方,农作物长得最茂盛,最终人们认识到肥料的价值。挤奶的方法,也只有在人们有大量机会近距离研究牛犊和羊羔吸奶后,才发现的。但是,一旦这种方法被掌握了,奶就成为第二种主要产品。奶的获得,可以不必杀掉动物,不必动用本金了。选择再次发挥作用,产乳最多的动物可被免于一死。而它的幼崽较之其他牛犊、羊羔会受到偏爱和较好的喂养。再后来,绵羊或山羊的毛也赢得了人们的赏识,也许像原来用植物纤维的方法,将它们织成布,或拍打成毡子。羊毛完全是人工选种培殖的产品。在野绵羊身上,只有一些绒毛长在毛发之间,甚至公元前3000年以后,埃及人还不知道这点。但早在这以前,美索不达米亚就喂养绵羊用以取毛了。至于把动物套上挽具,让它载物、耕地和拉车,则是后来才采用的方式。那将在本书(第122页)阐述人类经济第二次革命的步骤时再涉及。
简单农耕最基本的特征已经谈过了,但是如果要了解北非和西亚各古国以及欧洲等地新石器时代定居地所展示的基本经济,则必须把这些特征与家畜饲养相结合。如果动物饲养的数量一直很小的话,那么所做的估量就是对的。在收获之后,把牲畜放到田野去吃残株,其他季节则把它们放到居住地周围去吃天然野草。除了派一些孩子照看这些牲畜外,其余的社群经济保留下来,可能如上所述。但是,当畜群超过一个下限时,则要为它们提供特别的口粮,树木和灌木可能被烧掉以便牧草生长。在一个河山谷里,开辟或灌溉一片特别的草场,来作为牛羊的牧场,这可能被认为是值得的。作物可能被刻意地种植、收割和保存起来,用作牲畜的饲料。在干旱的季节,或许动物可能被赶到远处去寻找牧场。在地中海陆地、波斯和小亚细亚,那里的小山上有很好的夏季牧场,冬天则被雪覆盖。所以到了春天,羊和牛都被赶到山上的牧场去了。这时村落的居民必须经常性地陪伴着牲畜,驱赶野兽,为母牛挤奶。牧人们一般还要携带谷物和一些装备。在某些情况下,带着装备迁移到夏季牧场的只是社群中的一小部分人。但在炎热干旱的地区,像波斯、苏丹东部的某些部分以及喜马拉雅山西北部,社群中的大多数人都放弃闷热河谷中的村子,随畜群来到比较凉快的小山上,只留少数人照看田地和房屋。
这时离纯粹的畜牧经济已经不远了,其中耕种的作用微不足道。纯粹从事畜牧的游牧生活人们比较熟悉,而且被旧大陆的一些民族所证实。阿拉伯的贝都因(Bedouin)部族和中亚的蒙古部族,都是最著名的例子。这种生活的模式究竟有多么古老,并不清楚。游牧者好像不曾留下很多痕迹可供考古学家辨认他们的存在。他们使用皮制的器具和篮筐而非陶器,他们住帐篷而非挖掘的掩体或用坚实木柱、砖石墙支撑的房屋。皮器具和篮筐一般没有机会存留下来,帐篷也不会留下深深的柱洞,标志那里曾经搭建过房屋(尽管木头易朽,但现代考古学可以辨认出五千年前的柱洞)。
无法辨认属于纯粹游牧民的史前居址和生活遗迹,并不能证明不存在这种生活。一定程度上“历史学派”认为纯畜牧和纯锄耕生活,最初是由各民族分别独立实践的,混合农业是由于后来民族联合造成的,这点无可辩驳。然而福尔德(Forde)最近强调,纯畜牧生活是不稳定的。今天许多典型畜牧部落,和《创世记》上的祖先一样,实际上也种麦子,尽管是偶然或随意的一种方式。如果他们自己不种麦子,游牧民在经济上几乎总要依赖定居的农村,所以农耕者可能是游牧民生活的附庸或农奴,但他们对游牧民的生存是很重要的。
无论它的起源如何,饲养牲畜与耕种的结果是同样的,即人类已经可以控制自己的食物来源了。在混合农耕中,在生产食物经济中,它和农耕是同等的重要。但是,“农耕”作为术语包含许多不同的谋求生存的方式,所以“混合农耕”这一简单的词,标志着的不一致和多样性是相等的。也许是对家畜态度的不同,一些不同的农耕方式以不同的方式相结合。各种各样的交换和结合已经表明:粮食生产经济的具体应用方法的多样性,是绝对不能忘记的。
必须记住,粮食生产并不会马上取代采集食物。如果现在的狩猎只是一种仪式上的游戏,为了尝尝野味偶尔为之,那么猎物就是富人的一种奢侈品。而捕鱼则不然,它是对每个人的饮食都有直接贡献的一项大产业。最初,狩猎、捕捉禽类、捕鱼、采集果实、蜗牛和蛴螬,是任何生产食物的群体觅食的主要活动方式。麦子和牛羊奶开始仅仅是作为野味、鱼、浆果、坚果和蚂蚁蛋白等食物的补充品。最初,耕种可能是妇女在她们丈夫从事十分重要狩猎活动时的偶尔活动,最后终于成为占统治地位的产业。当考古学的记录首次揭露出埃及和伊朗的新石器时代社群时,采集食物制度所保留的遗迹表明:采集与谷物种植和饲养家畜原来是同等重要。只是到后来,采集在经济上的重要性才有所下降。第二次革命以后,狩猎、捕捉禽类已经和我们现在一样,成为仪式上的游戏或其他,比如捕鱼已成为社群中某一些群体或某些独立的社会在经济上依赖农业文明所从事的一种专门产业。
简单的食物生产经济,有另外两个方面值得关注,第一,食物生产尽管是最简单的形态,但也为积累剩余物品提供了一个机会和动机。庄稼收上来不一定马上就消耗掉,麦子必须保存起来,并持续食用到下一次收获的时候,其间有整整一年的时间,而且每一种作物还必须留出种子。保存是容易的,但它意味着一方面他们要有预见能力和节约的概念,另一方面表明已有了粮仓。后来粮仓与住房一样成为人们的必需品,实际上甚至比住房还要精致。在法尤姆新石器时代村落中,发掘出可能是最早的这类地窖,里面放有麦秆编织的篮子或席子,是留存至今最结实的建筑。
再有,家畜辛苦地度过旱季,一定不能不加区分地将之屠宰和吃掉。小的母牛或绵羊必须加以呵护和养育,以便产奶、产毛和繁衍后代。一旦这些观念被人们接受,剩余品的生产和积累一定比采集食物的民族采集食物要容易许多,作物和畜群的产品,很快就会超出社群人口所需。贮藏麦子,保存肉畜,较之保存已宰杀猎物的肉,要简单得多,特别是在气候温暖的条件下,更是如此。这些剩余的产品集中在一起,将帮助社群度过匮乏的季节,也将成为抵御干旱和庄稼歉收时的储备物,还可用来维持增加的人口。最终,它还可能构成初步商业的基础,为第二次革命铺平了道路。
第二,这种经济完全是自给自足的,简单的粮食生产社群,其成员生活上的必需品,没有一件是依靠与其他群体交易而来的,它生产和收集所需要的全部食物,它依赖身边所产、并适于简单要求的原料,它的组织成员或家属生产必需的用具、器皿和武器。
这种自给自足的经济,并不意味着孤立。简单的粮食生产经济的多样性已经暗示:一些不同的群体在同一时候,以多种方法谋生,很容易使相关的几个社群相互接触。牧人们把他们的羊群,从一个村子赶到夏季牧场,很可能在路上碰到从另一个村子出来的牧人。猎人们从绿洲穿越沙漠到远处打猎,途中有可能遇到来自另一个绿洲的狩猎群。在这些地方,每一个社群的孤立状态,都可能被打破。新石器时代的世界,已经远非一些分散的单位,必须将它视为一连串相邻的社群,每一个社群都与其双边相邻的社群相连接,接触总是有的,虽然并非那样频繁,那样有规律性。
上述简单的粮食生产经济是被抽象化了。我们所描述的情况,是建立在民族志学者观察现代“野蛮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对这些材料加以选择、并对某些特定的考古学遗址加以推断的基础之上。这些所述的经济发展上的准确阶段,对其具体的构成,可能从未被充分地认识到。只有考古学能够证明,在发展到现代文明的过程中,存在“新石器时代”这样一个普遍的历史阶段。但所有考古学现在能做的,只是从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中,把一些临时的状态给孤立出来。我们曾默认:相似的状态几乎同时发生在不同的地区。但是在史前时代,这种同时性是无法证明的。甚至在中埃及的塔萨(Tasa)、法尤姆和三角洲的几个密切接触的地区,也是如此。在埃及和叙利亚北部之间,要在时间上建立一种严格的同时性是很困难的。如果说埃及与北欧之间有这种同时性将肯定是假的。关于不列颠和比利时最简单生产粮食经济我们所有的最好例子,用太阳年计算要比埃及的同类经济大概要晚30个世纪。我们还可以慎重地引用许多当代野蛮群体来说明相同的经济阶段。
考古学已经在尼罗河流域三角洲北缘的塔萨、法尤姆一个古湖岸、叙利亚北部阿勒颇(Aleppo)与今天伊拉克的摩苏尔之间的多雨地带以及在伊朗高原大约七千年前的斜坡上,发现了一些社群,它们的基本经济与上面描述的非常类似。稍后,我们发现,在克里特岛、小亚细亚高原以及希腊本土的塞萨利和其他地方,都建立了同样的经济。再后,在西班牙、乌克兰和比萨拉比亚(Bessarabia)的黑土地带,多瑙河下游周围、匈牙利平原,还有所谓黄土提供了肥沃的土壤、树木不太茂盛的整个中欧,也都有这样的痕迹。同样的经济,在西欧从西班牙至英格兰南部和比利时,广泛地传播。它在丹麦、德国北部和瑞典出现比较晚,也许不早于公元前2000年。最近在中国西部又发现了相同的社群,也不会很早。新西兰的毛利人,直到公元18世纪即将结束,库克船长在那里登陆时,还处在这样的经济阶段。
所有为考古学辨认的那些简单的食物生产者群体之间,都有相当显著的差异,可以借此区别它们。考古学家们把它们区分为五花八门的各种“文化”。每种文化都有其独特的工具类型、器皿、武器和装饰品,还有特殊的艺术和葬俗。即便是基本经济的实践,社群之间也不一样,例如,游牧民族的园艺文化,有规则地分布在西欧和中欧、乌克兰和中国西部的黄土地带——均为温带区。在克里特岛或塞萨利,甚至在那些最古老的聚落看来已相对固定。再者,在西欧,牛、羊、猪的饲养与狩猎和栽培谷物并重。而在中欧黄土地带,最初家畜饲养在食物供应中所起的作用是较小的,至于狩猎的作用,更是微不足道。中国新石器时代的居民只饲养猪。
在塔萨的新石器时代埃及人遗址中,发现了丰富的牛和羊的头骨,但是没有猪的遗骸。而在法尤姆和三角洲边缘处的同时代聚落中,猪这类动物却很丰富。再有,麦子的品种也不同,在埃及、亚述、西欧和北欧,栽种的是二粒麦,多瑙河盆地栽种的是单粒麦,叙利亚和土耳其斯坦栽种的是今天人们食用的那种麦子。因此根本就没有新石器时代文明这种事物。各种不同的人类群体,是由不同的族群组成,生活在不同的气候和土壤条件中,却采用了一些相似的基本想法,来适应他们所处的环境。
明显不同的新石器文化的差异,从经济独特的特点和每个社群自给自足的观点来看,并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因为每个群体在经济上都脱离相邻群体而独立存在,它能离开其他群体而自立。在这种自立的情况下,每个群体都能创造出自己的艺术和技巧以及与其他群体不同的风格和制度。只有最偏执的进化论者,才认为这些独立的发展,每一处都能汇集成类似的结果。实际上看到的情况正相反。如果有人详细研究一些相近的新石器时代的群体,例如在中欧黄土地上,他会注意到,随着持续的分裂,群体之间各不相同的个性化群体增多,尤其明显的是陶器的流行式样和它们的装饰风格等。
尽管如此,可能的孤立却从未真正做到——也许,实际上经济上完全的自给自足在哪里都不存在。到处都有物品交易的事实,向考古学者证明相邻群体之间是有来往的。这可能是牧人和猎人之间偶然接触的结果,比如我们可以想见的从正式拜访到从外村娶妻(外婚制)等实践。这可能引发一种不规律的贸易,使物品长距离传送。法尤姆湖边的新石器时代聚落就是这样,贝壳来自地中海和红海。在波希米亚(Bohemia)和德国南部的新石器时代墓葬里,发现了一些用名为Spondylus gaederopi地中海贻贝壳做成的手镯。
问题是这种贸易不是社群经济生活中的主要部分。它所买卖的物品,在某种程度上说是奢侈品,并非必需品。然而这种已经证实的交往对人类的进步是极其重要的。它提供了一些通路,使一个社会的观念有可能传达到另外一个社会,使外来的材料有可能互相比较。事实上文化本身也得到传播。的确,“新石器时代文明”的扩散部分地应归功于那些分布稀疏的狩猎社群,正是它们最先建立了一种初步的联络网。
在例外的情况下,这里所说的各种独立群体之间的交流,可以导致更正规的贸易,甚至还可在新石器时代的经济体制中导致社群与社群之间的专业化。在英国、比利时和法国,考古学者发现了新石器时代的火石矿,矿工们在采矿之余还可能种植作物和饲养牛羊。但他们的生产的确不只是为了自己,而是要把他们生产出的火石运送到更广大的市场。不过,在那些被大海、森林或植被茂密的山脉阻隔的地方,新石器时代的交往一般是很少的。因此思想的渗透也是极其缓慢的。只有环绕着地中海的干旱地带,以及中东,才有迅速而广泛的来往。(https://www.daowen.com)
这样,“新石器时代”可能意味着公元前6000年到公元1800年之间的一切事物。把“新石器文明”一词用于不同而有大致处于同一经济水平的文化群体是很危险的。还有,在塔萨、法尤姆湖和亚述境内的阿帕齐亚(Arpachiyah),那些最低平地的遗址,上面概述的经济似乎实际上代表了当时各地达到的组织的最高形式。在其他地方,后来我们还发现了一些社群,表现为相同的基本经济结构。它们都不只是具有抽象的经济共性,事实是其他方面的共性不那么抽象而已。再者,在考虑诸多“新石器时代”文化所共有的一般特征时,还是值得将其一些差异在具体运用时忽略。这些显著的共同特征就是木器加工、陶器生产和纺织业。
当新石器时代特征开始显现,当耕种首次能被察觉时,北非和西亚仍享有比今天更多的雨量。在今天的不毛之地当时还长着林木。同时,在欧洲,森林已经取代了冰期的苔原和草原。人类必须加工木料了。作为对于这些刺激的反应,“磨制石斧”(斧或锛)应运而生。这些石斧对老一辈考古学家而言是区别新石器时代的独特标志。这种器物是用质地细腻的大石块和卵石磨制而成,其一端磨成一条锋利的砍刃,将其一端装上一条木棍或一根鹿角,即成为一把斧子或石锛。
旧石器时代晚期,斧类工具似乎鲜为人知。磨制石斧似乎不是直接源于旧石器时代早期流行的那种打制的火石“手斧”。新石器时代工具的本质,是用磨制方法把工具的边缘磨得很锐利。这种新技术,可能是从看到用一块石头在另一块石头上磨麦粒的效果得到了启发。或许是因挖掘园地,把一块砾石缠在一根木棒的尖端上,使之成为一种锄头,当砾石与砂土摩擦时,其尖端就可能被磨得锋利。然而,尽管新石器时代的石斧总是发现于最早的简单粮食生产者的聚落中,但斧类工具事实上并非新经济的结果。比如在波罗的海,那里早在农耕迹象之前,已有了斧类工具。那里的原型似乎都由骨角质器物装备而成,并磨制出刃。在北欧森林地带那些尚未饲养动物为食和尚未栽培植物的人群中,的确已使用了磨制石斧或石锛。欧洲以外许多典型的食物采集者,甚至包括澳大利亚的土著人在内,也都使用磨制石斧。另一方面,巴勒斯坦的纳吐夫人,确实用镰刀收割一些谷物,但没有斧。因此,在某种意义上,磨制石斧从自给自足的粮食生产而言,并非是新石器时代经济的可靠标志。
还有,无论它源自何处,磨制石斧提供了一种结实耐磨的工具。它不至于因为砍几下就把锋刃弄断弄钝。它使人们能够砍伐木头,加工木料。木匠出现了。犁、轮子、木板船、木屋等都需要斧和锛来进行生产。磨制石斧的发明,是后继成就的基本先决条件。
谷类食物的加工和贮藏被认为很可能会促发一些可立即隔热和储水的器皿。新石器时代社群的普遍特点似乎就是制作陶器(不过,巴勒斯坦的纳吐夫人没有使用过这类的器物)。陶器可能确实出现在食物生产经济以前,它可能起源于一只涂有黏土的篮子,偶尔经火烧过,变成不透水的器物。在肯尼亚旧石器时代地层中,发现了两块碎片,暗示了这种可能性。但是只有到了新石器时代,制陶业才被广泛地证实,新石器时代遗址一般都散落着陶器的碎片。
这种新的工业,对于人类思想和科学的肇始具有很大的意义。制陶也许是人类最早有意识地利用的一个化学变化。其制作要点,是通过加热把陶土,即化学名为铝硅酸盐材料中的水分子(术语称为“结构水”)排除。一团黏土在它潮湿时是完全可塑的。如果水过多,它会化解,如果干燥,则会变成粉末。当化合在里面的“结构水”被600℃以上的温度排除时,这类材料就完全失去了其可塑性,整块东西变硬。然后无论干湿,都将保持其形状,除非故意用力将其压碎或打破。制陶术的要点就是它能把一块泥土随心所欲地塑成任何形状,然后用“烘烤”(即加热到600℃以上)使其永久成型。
对于早期人类来说,这种材质的变化一定类似一种魔术般的转变,即把泥土或尘土变成了石头。它可能启发人们许多哲学问题,诸如“本质”和“共性”的含义等。为何这种可塑泥土与坚硬而易碎的陶器由同一物质组成?你将一个陶罐放进火里与将它取出时形状依旧,但是颜色变了,而且质地也完全不同了。
陶器的发现,在于基本上找出了如何控制和利用上述的化学变化。但是和其他的一切发现一样,其实际运用包含了其他的内容,要使你的泥土可塑,你就必须把它弄湿,如果你把湿而可塑的罐子直接放进火里去,它会破碎的。把水加进泥土里,使之变得可塑,但在器物被火烧之前,必须放在太阳下或火边使之渐渐地变干。再者,泥土必须经过选择和准备。如果它含有太多的沙子就不易成型,也不会得到一个漂亮或可以使用的罐子,所以,必须想出洗涤的方法去除掉粗糙的物质。另一方面,如果这种泥土不包含沙子,在塑造时泥土会粘在手上,烘烤时还会破裂。为避免这些危险,必须添加一些颗粒状的物质——砂子、粉碎的石子或贝壳、碎麦秆等,这些东西被称为“羼料”。
在烘烤黏土的过程中,不仅是黏土本身的硬度变了,而且其颜色也变化了。颜色的变化,部分是由于原料的化学成分不纯,另外还取决于烘烤的过程。大多数的黏土都含有一些氧化铁。当陶罐处在加热时,如让空气自由进入,容器就会略带红色,因为铁被氧化成红色的三氧化二铁,但是当陶罐在烘烤时,其周围被炽热的木炭和充分燃烧放出的气体所环绕,那么铁盐会还原,产品就是灰色的,因为四氧化三铁是黑的,如黏土中含有游离的碳,则可以产生出一个深黑色的产品。那可能是因为原料中的植物和有机杂质的炭化,或是因为原料中的煤烟渗入到炽热的陶器孔隙中,或是因为当器物表面热的时候,特意涂上油脂或兽类的粪便。人类不得不控制这些变化,并且利用这些变化去增加器物的美观。
首先,当地的条件、可获得的黏土和燃料的种类,可允许去决定陶罐的颜色。一般的黏土,用多水地区灌木烧制,经烟熏后会产生黑色或暗灰色的容器。在比较干旱的气候条件下,能产生红色和褐色的陶器。用地中海或沙漠中带刺植物烧出的热火,则极易产生出浅黄色、粉红色或淡绿色的器皿。随后,陶工又学会了如何随意产生这种效果或加强器物这方面的装饰效果。例如他选择富含氧化铁的黏土,在瓶子表面涂上一层薄薄的泥釉或淡彩,以便生产出一只漂亮的红陶。他甚至使用特地调制的黏土,用刷子绘出一些图案的轮廓。需要记住的是,绘在一只未经烧过的容器上的颜色,其效果与最后产品是不一样的。往瓶子上绘画不是简单的艺术,艺术家必须预先料到烧成的陶罐是什么颜色。这种技术,在西亚早已获得成功。在温带地区,在生产彩陶之前经历了很长的时间,那里的天然燃料的燃烧会有烟。
在亮底上需要表现彩绘,那只有借助进一步的发明才能获得成功。建造一个炉子或一个窑,把陶器放在里面,可使温度提高到900℃或1000℃,并将其与火焰隔开。这种方法在最早的新石器时代社群中尚未见到。直到铁器时代,这种方法才到达中欧和西欧。
因此,陶工的技艺即便是最粗糙和最普通的方式,也已经是够复杂的了。他包括了对许多不同程序的鉴别,以及对已有全部发现的应用。这些发现,我们只涉及很少的一部分。冒昧打扰一下读者,我们必须指出另一点,把陶罐本身塑造成形,并非像听起来那么的容易。当然,小的器皿能像做泥馅饼一样,用一团黏土揉捏成形,或者可以在一个敞口的篮子或半个葫芦做成的容器上,糊上一层泥土。当泥土干了之后,那个篮子或容器可以剥下,你便可获得一个敞口的碟子或盘子毛坯用于烧制了。
但是,如果想做一个较大的器物,像瓶或壶一类的细颈器皿时,这些初步方法就不适用了:这种器皿必须制造出来。在新石器时代的欧洲和亚洲,一般用“泥条盘筑法”,当底盘做好之后,把预想的直径大小的泥条准备好(该直径相当于器皿的壁厚。——译者注),然后一圈一圈地从底盘边缘往上叠加,这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在操作时,泥条必须潮湿和具有可塑性。但当一圈泥条放上去时,在添加第二圈泥条以前,必须稍停,让其干燥和变硬,但又不能让它太干和太硬。这样,仅仅制造一个大罐子可能就要花上好几天的时间。
陶工制造工艺的特点反映出人类的思想。制作一只陶罐是人类创造力的极好例子,一团泥土被人随心所欲地完美地塑造。人类在制作石器或骨器时,总会受到原料形状和尺寸的限制,他只能把它一点点去掉。陶工的活动则完全不受这种限制。他能随意把手中的泥土塑成他想要的形式,他可不必怀疑接缝的牢固性而继续添加。考虑到“创造性”,陶工“从无形中造型”的自由发挥,会不断萦绕在人们的脑中,《圣经》中采自陶工手艺的比喻证实了这一点。
实际上,陶工并不是一开始就充分地利用了创造自由。幻想不能在真空中实施。他所创造的必须类似某些已知的东西。此外,陶器通常是由妇女所造,为妇女所用,而妇女对激烈的创新总是格外多疑。因此,最早的那些陶器明显是在模仿用其他材料——比如葫芦、膀胱、薄膜和皮革,用篮子或枝条编织,甚至用人的头盖骨制作的一些常见器皿。为了加强这种相似性,陶器常常被模仿刻上或绘上一些图案。这些图案一般是像一只悬挂着的类似现代意大利勤地(Chianti)葡萄酒长颈瓶的葫芦草藤、“皮酒囊”式的缝线、或篮子上的交织纹理。这样用新材料制作的器皿,在谨慎的主妇眼里就显得不那么新颖奇特了。
在埃及和西亚一些最古老的新石器时代村落的遗物中,我们找到了最初的纺织工业的痕迹。制作出的衣服,无论是麻布织成的,还是后来用羊毛织成的,都开始与防寒遮晒的皮衣和树叶裙装竞争。由此可能必然引发其他复杂的发现与发明,并必须进一步实际应用一些科学知识。首先需要有一种适宜的材料,即那种能制成长线的纤维物质。法尤姆湖畔新石器时代的村民,已经使用亚麻了。他们从其他许多植物中选择了这种植物,在种植谷类以外,开始种植亚麻。亚麻的另外变种,可能已在亚洲发现和种植。一种欧洲亚麻在新石器时代的瑞士被种植和利用。
其他的材料一定也被尝试过,棉花在公元前3000年之后不久,确实已经在印度河流域种植。羊毛已经说过了,已经在美索不达米亚使用,大约与此同时。在用选种产生具有绒毛的绵羊以前,绵羊和山羊的毛皮,都可能已用来制造某种衣服,因为毛状物是可以编织的。因此,纺织工业不仅仅需要像亚麻、棉花、羊毛等特殊材料的知识,而且还需要饲养特定动物和栽培特定植物的知识。
作为发明的前提条件中,纺织器具是很重要的。那些石制或陶制的小圆盘,被称作“纺轮”,适于作为纺锤底部加重的锭子,像一个缩小的飞轮。通常是考古学家期望能找到的纺织工业曾经存在过的唯一证据。因为只有在意外的条件下,才能保留下实际的纺织品或用于生产纺织品的木制工具。
这些物品中最重要的就是织布机。的确,用织布机与类似编席的精巧编织方法能生产一种布。18世纪时,生活在加拿大西北海岸的食物采集部落,实际上就用这种方法制作狗毛毯。但在旧大陆,真正的织机早在新石器时代就已经出现了。今天,织机已是机械中非常精巧的一部分——它简直太精巧了,以至于无法在此叙述。它的使用也是相当复杂。织机的发明是人类智慧的一项伟大胜利。它的发明者都是无名氏,但是他们对人类知识的宝库作出了重要的贡献,这类科学的应用只有在那些不动脑子的人看来才是微不足道的。
要想运用以上所述的各种工艺技术,只有通过培训和实践才行,而这一切又都是家庭手工业。我们假设,在新石器阶段,还不曾有劳动的专业化,最多只是有了两性分工。那种制度,至今还可见到。在锄耕民族中,妇女一般耕田、制作陶器、纺纱、织布,男子则照看牲畜、狩猎、捕鱼,开辟土地以备耕种,并做木匠活,打造他们自用的工具和武器。但是在这种通常的情况之外,也有很多例外,在约鲁巴(Yoruba)人中,织布则是男人的活。
所有提到的产业,从庭园耕种到织布,都已经表明:只有应用所积累的经验,以及从经验中推出的结论,才能使之得以实现。每一件工具和所有的工艺都是建立在实用的科学基础之上。而且每一种工艺的运用,总是由实践科学持续扩大的整体来予以调节和指导。适当的经验,从父母到儿女代代相传。比如耕种者必须知道哪一类土地最宜于耕种,如何分辨麦苗和杂草,以及许多其他细节。年轻的陶工必须学会寻找和挑选合适的陶土、如何清洗、需添加的水与沙的比例等等。
这样就产生出丰富的工艺经验可以世代流传——可以说它们是植物学、地质学和化学的一些零碎知识。如果我们可以根据现代野蛮人的行为判断,那么从经验中得出的正当推论,是与我们称之为无用的巫术纠缠在一起无法摆脱的。每一种工艺的操作,都伴以适当的咒符和规定的礼仪行为,构成了当时工艺传统的一部分。所有这些规则的实体,不管实际的还是魔幻的,都构成了工艺传统的组成部分。这些作为实例和戒律,由父母传给子女。女儿帮助母亲制作陶器,仔细地观察并模仿她,从母亲的口中得到指导、告诫和意见。新石器时代的应用科学,是以我们今天称之为学徒制的方式传授的。
新石器时代的工艺已经表现出是家庭工业了,当然这种工艺的传统并不是个体的,而是集体的。所有社群成员的经验和智慧总是共享的。在一个现代的非洲村落中,家庭主妇不会为制造和烧制陶器而隐退与他人隔绝。村里所有的妇女们一起劳动、聊天,并交换意见,她们甚至互相帮助。这种职业是公共的,其规则也是从集体经验中归纳整理出来的。因此在史前时代,所有从某一新石器时代村落出土的陶器,都表现为一种单调的一致性。它们带有强烈集体传统而非个性的烙印。[1]
新石器时代经济从总体来说,如果没有合作的努力是不可能存在的。在森林中开辟几块地,或排干湿地的水,都是重体力劳动,必须由集体来承担。挖沟渠、防止聚落受野兽或洪水侵害,也必须由集体负责。埃及和西欧新石器时代村落的房屋,已经证明按一定规则布局,而非杂乱无章地分布。所有的这一切表明,已经有了某种社会组织机构来协调和控制集体活动。我们永远无法确切知道这种机构是怎样的,有种说法似乎有道理。
在新石器时代,有效的社会组织单位一般很小。一个典型的塞萨利(Thessalian)村庄,在当时是相当进步的,但它所占有的面积只有一百公尺长,四十五公尺宽,仅为一英亩。中欧几处新石器时代的墓地经全面探测,也不过二十座墓葬(当然,我们不知道那些聚落延续多久,也不知道每个墓地用了几代)。在现代耕种庭园的代表中,民族学家注意到那些村落有一种分裂的趋势。一些年轻男子带上他们的妻子,另外开辟自己的新村庄。他们喜欢新聚落的自由,在那里他们可以不受长辈的权威和监视。然后,建立一个新村落,在居所附近有大片处女林地,免除了前往园地的长途跋涉。这种做法在原来村落人口增多、附近的土地已被用完时,就显得必要了。总之,分裂十分方便——当然要有土地才行。在新石器时代,土地尚不匮乏。
无疑,“新石器时代”生活所包含的合作活动在社会和政治机构上表现出来。无疑,这些机构被巫术宗教的制约以及或多或少被宗教和迷信的凝聚系统,即马克思主义者称之为意识形态的东西所巩固和加强。人类控制了新的力量,是新石器时代革命和运用新工艺所获得知识的结果。这些必定对人类的世界观产生影响。它们很可能改变人类的制度和宗教。但新石器时代的制度和信仰到底怎样的是不可知的。
那些应该与新石器时代经济相适应的推断,不一定与历史上的实际情况相一致。19世纪英国宪法和英国新教的确切形态是无法从资本主义制度中推导出来的。考察少数几个古代遗址所归纳出的结论并非普遍有效。考察今天的野蛮部落,从那些制度和礼仪中得出的推论,对于其他那些早在六千年之前处于相同经济发展阶段的野蛮部落的政治和精神生活,不一定能、甚至很难提供线索。制度、信仰和理论显然都有滞后于实践的趋势。正如已说过的,并没有什么“新石器时代”文明,只能将少数几种比较普通的原则和概念用于许多不同的具体现象。
如果今天的野蛮部落仍满足于用六千年以前的那种“新石器时代”方法谋生,并不能肯定他们的政治和宗教生活同样落后。相反,后来的革命,在世界范围都有所影响,理由参见本书第170页。五千年足以使第二次革命的某些成果甚至渗透到澳大利亚。第二次革命引起的一些物质上的成就,已被那些经济结构整体上未改变的人们所采纳,这是有明确证据的。例如非洲所有典型的锄耕民族就已经使用铁器数百年了。我们将看到,第二次革命建立了强有力的巫术宗教信仰体系。分布于西欧和北欧的各个新石器时代民族中的巨石墓,最合理的是用对古代东方当时形成信仰的响应来解释。一些权威甚至在澳洲和美洲采集食物的土著人中找到了这种信仰的痕迹。用当代野蛮人的宗教作为推断公元前5000年埃及和西亚宗教的证据,只有完全排除思想传播才有可能。
因此,我们不打算叙述“新石器时代的政治”和“新石器时代的宗教”。它们实在不可能存在过。“新石器时代革命”并非突变,而是一个过程。它的几个阶段,无疑改变了食物采集者和狩猎者的社会制度和巫术宗教的观念。但是更适于初期经济的任何一种新制度或不同制度被稳固建立之前,都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在那以前,第二次革命可能已经开始了,也许正是由于缺少刻板的意识形态和根深蒂固的制度,才使得自给自足的村庄能在不到二千年的时间内,迅速地发展为工商业的城市。
闭关自守的制度,沉溺于迷信,对社会必需的变革和科学进步显然是不利的。但在一个社群中,这种反动力量似乎与社群的经济安全成反比。一群总是处在饥饿边缘的人不敢冒变革的风险。已经确立的传统程序只要稍微发生一点偏差,就可能危及整个社群。省略一个仪式或一个牺牲品,去抗拒控制天气的神秘力量,就像在用以射杀一只象的箭头上忽略敷毒一样的危险。
现在,甚至第一次革命后,一小群自给自足农人的生活仍然很不安定。一次干旱,一场冰雹,一场虫害,都可能造成饥荒。这些农人没有世界市场可以依附,所以当一个地区庄稼歉收时,不能用另一个地区的剩余物品来补充。更何况他们只有有限的几种食物来源。他们所有的庄稼、畜群和狩猎物,都极容易受到同样灾害的影响。因此贮藏的物品从来就不会很多。一个自给自足的农业社群不可避免地充分意识到对那些带来雨和阳光、雷雨和风暴力量的直接依赖,但是这些现象反复无常和十分可怕,所以他们要不惜一切代价去征服、哄骗或者抚慰它。
现在,当你一旦相信自己找到了那种获得强力的巫术体系,或是找到了可以保证那种抚慰的仪式时,生活在恐怖中的人们就把这种信仰当作慰藉,那么就没有人胆敢放弃它了。一旦这些巫术和礼仪牢固确立,它一定会阻碍第二次革命的传播。自那以后,根深蒂固的信仰——例如星象学的效力和国王神权及祖先灵魂的力量——都妨碍了真正科学的成长,以及城市之间国际性经济的建立。但是,当混乱的观念和发现预示着第二次革命已出现时,第一次革命也许仍在削弱猎人对巫术的信心和其在政治上后果的需求。也许,当新石器时代经济本身在东方开始解体时,适于那个经济的所有新的组织和信仰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
不过,新石器时代那些制度是否存在,还是有一些线索。有时候它们看来以第二次革命获得的形式予以反映。许多制度从更为古老的制度中传承下来是十分自然的。在尼罗河流域有间接的证据表明一种图腾氏族体制的孑遗。新石器时代晚期的村落看来曾是这些氏族的聚落。到了历史时期,这些村落成为州区(省)的首府,其名字如象州和隼镇(耶拉孔波利斯),显然来自当地以象和鹰为图腾的氏族名称。州区的标志就是氏族的象征。在史前时代,这些标志甚至画在陶器上。这种氏族制度,在今天简单的食物采集者中也很普遍,而且很可能是由新石器时代遗留下来的一种真正孑遗。但是,不能肯定所有新石器时代社群都组成了图腾氏族。
在新石器时代早期的墓地或村落里,还没有酋长制的明确证据。也就是说,没有明显的富墓,可以明确属于一个有地位的人,也没有住宅可算得上是宫殿。西欧和北欧那些看上去似乎是属于君王的巨石墓,其所属的时代,正是第二次革命所特有的观念传播之时,所以它们可能是从那些观念中受到影响。在欧洲一些新石器时代的村落中,可以见到一些较普通的大房屋,但它们可能像是太平洋岛民中单身汉住宅一样的公共寓所或俱乐部,并非君王的住所。也没有战争的确凿证据。在新石器时代墓葬和聚落里的确常常发现武器。但是,它究竟是战斗的武器,或只不过是狩猎的工具?在为社群预备食物的过程中,妇女在社群食物分享中份额的增加,也提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但这也无法肯定。
至于把新石器时代社群维系在一起的巫术宗教概念,可以作一些猜测。对死者的照料,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代。在新石器时代,可能还有了更深一层的意义。从某些新石器时代人群的情况看,确实没有发现墓葬。但总的来说,死者被小心地埋在事先建造或挖掘的墓穴里、或在聚落附近的墓地里,或就在各个住房旁边。死者身旁一般都放有器物、武器、装有食物或饮料的瓶子以及梳洗用具等。史前时代的埃及,还把动物和物品的图画绘在随葬的陶器上。这些图画和旧石器时代猎人的洞穴绘画及岩画大概有着同样的巫术意义。到了历史时期,这些画便移至墓室的墙壁上了,而且有关文献表明,那些图画的确是企图让死者能够继续享用画中的那些东西。
这种照料表明了对时代久远祖先灵魂的一种态度。但是现在,埋有祖先遗体的土地被认为和每年用巫术长出社群所需要食物的土壤是一样的。祖先的灵魂一定被视为在那里帮助作物发芽。
对丰产的膜拜,有助于或增强繁殖力的一种巫术仪式,在新石器时代很可能比任何时候都重要。在旧石器时代的营地中,可以见到许多用石头或象牙雕刻而成的小型女性雕像,其性器官特点显著。但一般用泥土做成的类似的塑像,在新石器时代的居住地和墓葬中也很普遍,这些小塑像常被称为“母神”。嫩苗从地里长出,那么土地和人们所熟知的具有生殖功能的妇女一样也能怀孕吗?
东方各文明古国经常定期举行盛会,以庆祝一个“王”和一个“后”联姻的“圣婚”。在此场合中“王”和“后”则代表了神,他们的结合不仅仅是一种象征,而且还巫术般地保证和促进了土地的丰产,使其到了适当的季节就能结出果实。但种子在发芽和繁殖之前,必须死去和被埋到地里。所以一个代表麦子的人,一个“麦王”必须被杀死和埋葬一次。他的地位,由一个年轻的继承者继承。这个人必须代表正在生长的作物,一直到他必须和种子一样地躺在地里为止。到历史时期,这些巫术仪式,这些麦子的死亡和重生的戏剧性表演,已经不怎么时兴了。但是在许多古代神话的后面还能够辨认,而在新石器时代则确实能够见到。而且它们还可能为政权铺平道路。麦王可以用巫术宣称他已获得了永生。这时他是世俗的王,但同时也具有了神的尊严。
最后,耕种可能还需要对季节做仔细的观察,对年份做更为精确的划分。农业的操作主要是季节性的,而且农业的成功大多是依靠操作的时机。但适当的季节是由太阳决定的,而不是由猎人们利用月亮圆缺制定的历法来决定。在北纬地区,太阳在两个至点之间变换路径,这对于季节来说,显然足够地提供了估计季节的线索。对于这种线索的观察,可能强调了太阳支配季节的作用,并保证了其神圣性。
但在靠近回归线的地方,太阳的运动就不太明显了。在无云的天空中,总是见到星星,这便提供了更明显的决定和划分太阳历的方法。你要注意,在几颗星或几个星座在天空中占据重要位置的时候,经验提醒你,是该种庄稼的时候了。而当你看到天空中是另外一些星星时,你会期盼雨水令它们成熟。由于用星星为指导,人类可能会相信真的是天上的星星影响着大地上的事情。你会把时间关系和因果关系相混淆,因为当黎明时分尼罗河大水来到之时,天狼星可以在地平线上看到,因此推测,是天狼星引起了尼罗河的大水。占星学就是以这种混淆为基础的。在美索不达米亚,神的记号就是一颗星星。新石器时代对太阳和星星的膜拜,可能就是由此产生的。但是关于神的思想,人类究竟是在何种范围中构想出来的,我们不知道。要把第二次革命后精心得到和传播的思想与第一次革命所发展的思想加以区分,是困难的。
[1]的确,今天的一些“新石器”社群承认个人或家庭在一些特殊方式、仪式或程序上的独有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