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革命的序幕

第六章 第二次革命的序幕

新石器时代革命,如同上一章所描述的那样,是一个漫长演变过程的高潮。它之所以作为一个孤立事件被表现,是因为考古学家只知道这一过程的结果。引领潮流的那几个步骤已经超出了他们直接观察的范围。第二次革命则将那些农人居住的自给自足的小村落演变成了人口密集的城市,并在第二产业和城邦贸易的孕育下,产生了正式的国家。引发这一沧桑巨变的某些偶然事件,即令有些模糊,也可以借助史前学研究将它们分辨出来。这出大戏的舞台,就在尼罗河与恒河之间的半干旱地带。划时代的发明接二连三,其速度之快,令人目不暇接,与第一次革命之前的一千年或当代工业革命与第二次革命之间的四千年中的缓慢步调形成了鲜明对照。

在公元前6000年至公元前3000年之间,人类学会了驾驭牛和风的力量,发明了犁、轮车和航船,发现了冶炼铜矿和其他金属的化学过程,还制定了一套准确的太阳历。人类由此为城市生活装备好了自己,也许开辟通向文明的道路需要文字、计算和度量衡标准——以新方式传播知识与从事科学的各种手段。直至伽利略时代,还没有哪个历史时期像当时那样,知识进步如此迅速,科学发现层出不穷,影响深远。

新石器时代革命使得从尼罗河与东地中海,跨过叙利亚与伊拉克到伊朗高原,直至印度河谷以远的广袤土地上,点缀着新石器时代社群。可以设想,文化多样性就像今天我们所见到的那样,在这片辽阔地域内处于支配地位。我们可以猜想,当时这里散布着许多渔猎部落、新石器时代之前经济的孑遗、迁徙的园艺社群、还有很多游牧部落。但是在这些社群中还没有一个被我们直接了解。考古学家的主要精力放在了那些定居社群身上,对他们的认识源于村落遗址,在这些村落遗址上后来有些发展为城市。尽管它们在手工业、艺术和经济等方面表现出极大的多样性,但有几个抽象的特点仍为大家所共有。

人口基本定居。较好的遗址会持续使用,一直到历史时期。随着社群的扩大,处女地被开垦,只要有可能,村落就会不断扩大最后形成镇。造就定居的地理和经济因素显而易见。

首先,这些地区的某个地方因日趋干旱与受可怕旱情的折磨,真正宜居之地十分有限。供给庞大的人群和畜群饮用水之需的永久性水源,是永久性的山泉和溪水;用以灌溉农田和园地的是少许降雨。两者均呈减少趋势。在此情况下,因受第一次革命的刺激,人口剧增,人均水资源就变得越来越少而弥足珍贵。

其次,这些天然绿洲的开发利用是极其耗时费力的艰巨工程,它需要大批劳动者的共同努力。为使日后的食物供应丰富,为开垦土地所进行的初步努力一定是艰苦卓绝、难以忍受。尼罗河每年的洪水为人们带来了水和土,提供了稳定和丰盛的生计。但是,洪水经过的河谷底部原本是连片的沼泽和芦苇的莽丛。开垦这样的土地是一项了不起的工程,开挖水渠以排干沼泽中的水;修建堤坝以防止洪水肆虐;灌木杂草必须清除;藏身其中的野兽必须消灭。没有一个小群体可望直面这种障碍。这需要齐心协力的强大力量来应对洪水泛滥、威胁渠道和堤坝的重复危机。少量小块的宜居与可耕之地,必须用血汗去开拓。因此,土地作为神圣的遗产,几乎难以征服,没有人甘心放弃如此耗时费力才造就的土地。因为河流每年会更新土地的肥力,自然没有必要放弃它们。

下美索不达米亚,即在历史时期开始人称为苏美尔的地方,也显示了类似的工作。在底格里斯河与幼发拉底河的主河道之间,是一大片沼泽。只是到了最近,由于泥沙淤积,河面才高于波斯湾的海面。沼泽覆盖有大片的芦苇荡,散布着一丛丛的椰枣树。其间只被低矮的岩石露头和淤积的沙堤隔开。当高于洪水水面的草原两侧被整个漫长灼热的夏天烤焦和被寒冷的冬季荒芜的时候,这里仍然不断地聚集着各种野生动物。也许正是受了这些动物、野禽、鱼类和椰枣树的吸引,原始的苏美尔人来此开拓底格里斯河与幼发拉底河的三角洲,承担起把这片土地改造成宜居之地的重任。

令巴比伦这座伟大城市拔地而起的土地,确实是被人类创造出来的。《圣经》上埃立克城的史前期雏形就是在冲积土上用十字交叉的一种芦苇平台营造而成。希伯来人《创世记》一书令我们熟悉苏美尔人初始状态的古老传统,一种“浑沌”状态。当时,陆地与水域之间的分界仍漂移不定。《创世记》过程中的基本事件,就是把这些元素区别开来。这块土地的创造者,不是上帝,而是原始的苏美尔人。他们开渠引水,灌溉农田,排干湿地;他们建筑堤坝,堆积台地,以期保护人群和牛群免受洪水之苦;他们第一次清除了芦苇荡,勘察了其中的水道;这种顽强的斗争坚持记忆在传统中,则是古代苏美尔人坚忍不拔努力的一部分。大自然的慷慨回报是有营养的枣子、他们灌溉田野上的可靠收成、放牧牛羊的永久性草场。

但是,人们很自然地依附于如此艰难赢得的田地和小心保护的聚落:谁也不愿意放弃它们去开发新的居点。而在原来的土墩和中央空地拓展生存空间和耕地,要比在未排干的沼泽的中心建立居址更加容易。对于湿地中的村庄来说,新增的居民肯定是一种优势。有了这样一支生力军,水渠得以延伸,堤防得以扩大——可耕地得以拓展,更多的住宅可供定居。同苏美尔人定居的地方相比,上埃及的自然条件更有利于大社群的生存,自然条件要求人们组织更好的社会协作而且协作规模还要不断增长。同样的自然条件普遍存在于下埃及的尼罗河三角洲(与开罗上游的狭长河谷形成反差)。

在邻近地区——例如在叙利亚或伊朗湍急的河谷里,自然条件就没那么优越了。但是,人们仍然不断努力,通过开掘排水沟和灌溉渠的方法加以持续改善,这样就增强了这些地区的吸引力。

就这样,人们靠着艰苦奋斗开发了近东所有最好的地区。人类劳动所创造的财富都沉淀成了沃野。其耗费之巨使人们与土壤的关系密不可分;他们绝不会轻易放弃通过再生产劳动而获得的利益。全部工作汇集到一起就是一项浩大工程,令整个社群受益,而且也不是个人力量所能胜任的。一般来说,实施这样的大工程需要大量的食品储备。专事修建排水沟和灌溉渠的劳动者必须有人来供养,这就意味着他们不再直接生产自己所消费的粮食。社群扩大再生产的雄心越来越强,需要增加剩余食品的积累。在村镇城市化的进程中,这样的积累是一个先决条件。因为这一进程有赖于征服周边地域里更多的湿地与沙漠。

偶然地,河谷或其他绿洲这样的生活条件会施予社会一种约束其成员的意外力量。社群可以禁止一个不守规矩的人取水,还可以关闭向此人田地供水的灌渠。尽管降雨量对好人和坏人一视同仁,但是灌溉用水却必须经社群所建渠道方能流入农田。而社会可以提供的东西,也可以从违规者那里收回,而只提供给遵守规矩的成员。灌溉者所需要的社会团结,由于特殊情况的要求而予以强制实行。当绿洲之外都是缺水的沙漠时,年轻人便无法为逃避长者的管教而去建立一个新的村庄。由于上述种种情况,当社会需要由一位酋长或国王来表达其统一意志的时候,他就不仅仅享有道义上的权威,更拥有强制性的权力——他可以制裁那些拒不服从的人。

近东地区的第三个稳定因素是农人食谱的扩大:除了大麦和小麦之外,又增添了椰枣、无花果、橄榄和其他水果。这些水果营养丰富,易于储存和运输。起初人们可能是从野生果树上采集这些果子。苏美尔的一片椰枣林,或叙利亚的无花果林,都可以令一个聚落点增值,甚至决定其地点的选择。果树年年结果,但却无法挪动。如欲享受其美味,你最好住在果园附近,或者至少每年回到果树林里去采摘。

不久,人们开始栽培果树和葡萄。当然,这包含了一种全新的耕作技术。人们必须通过经验去学习为林木和果树剪枝、嫁接和人工授粉的奥秘。至今,这种教育过程我们还不知道,果树种植技术,例如葡萄栽培技术的起源仍然需要进一步探索。无疑,这些事件可上溯到史前时期,其效果显而易见。一片棕榈林或果园是意义有别于一块麦田的永久财产。你播种谷物,数月后即能收获,不过一次播种只能有一次收获。与之不同的是,你种下椰枣树、橄榄树或是葡萄藤,在五年内或更长的时间内没有果实回报。可果树一旦开始结果,就能持续一个世纪。这种永久性的耕作使拥有者对土地的依赖远比对种植大麦与小麦土地的依赖更甚。果农也像他们那些珍贵的果树一般,深深植根于泥土之中。

定居生活为住房的改善提供了机会,为建筑学的发展铺平了道路。早期的农夫,弄点儿芦苇,抹上泥巴,能挡风遮雨就心满意足了。原始的苏美尔人,居住在类似于坑道的屋子里,用生长的芦苇围挡,或把席子挂在芦苇捆上。不久,埃及和亚细亚的人们都建起了泥屋。约公元前3000年左右,在叙利亚和美索不达米亚,人们发明了土坯。它其实是混有麦秆的泥巴,将其压入木模子成形,在阳光下晒干。借助于这一发明,人类在建筑工程上获得了更大的自由,并有可能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建筑工程学。

像陶器一样,土坯在人的手中是一种自由发挥的介质,不会受到材料本身形状和大小的制约。你完全可以像制作一件陶器那样,自由地决定如何将你的土坯砌到一起。不过,这种产品体量巨大。如此一来,这就不再是一种个人的创造,而基本上是众人协作的产物。

如同陶器案例那样,早期的土坯房很接近用旧有材料建造的式样。但是即使这样,在用土坯来模仿建造芦苇茅屋的通道式屋顶时,苏美尔和亚述的一些人,已经摸索出拱顶的真实原理。他们早在这些原理最终被总结出来的几千年前,已在运用张力与压力的复杂机械原理。

不久,砖石建筑很快为数学的应用作出了贡献。一堆砖巧妙地说明了一个立方体体积的公式。即便古时的砖不一定是立方体,但是还是容易通过计算这一堆砖相邻三条边上的数目,然后把这三个数相乘来得到砖的数量。

定居在近东绿洲与河谷的富裕农人,相对于欧洲新石器时代方式的贫困社群,更具有一种放弃自给自足经济模式的倾向。他们愿于做出牺牲是因为该地区经济活动多样性的一种必然结果。基于前面的论述,在定居农人的繁荣村落之间,估计很可能还有渔夫、猎人、半游牧部落和畜牧社群散落其间。现在,农业社群能够很容易生产出比家庭消耗更多的谷物。很可能的是,他们非常乐意将其用于交换鱼、猎物或畜牧业产品。而较为贫穷的游牧部落方面,也乐于拿出部分产品以换取谷物。在农业村落一方和渔夫、猎人和畜牧者一方之间的某种相互依存就很容易形成。这种相互依存关系以一种显著的方式存在。例如,阿拉伯牧民——骆驼养殖者,就依赖定居栽培者的谷物和产品。不同群体早期的经济专业化如何发展出一种相互依存关系还不确定。据推测,应该发生在历史传说的初期,也有可能更早。最早的埃及农夫也是猎人,他们用武器作为随葬品。在同一村落较晚的墓葬中,狩猎用的武器已经不见踪影。其缺失的一种解释是:后来的村民发现,将剩余农产品换取所需猎物,比他们祖先自行猎取要方便得多。

史前期墓地和村落里越来越多的舶来品,提供了封闭状态逐渐被打破的确凿证据。在新石器时代的埃及村落里,见有来自红海和地中海的贝壳。在较晚的埃及墓葬里,除了有孔雀石和松香外,后来还有天青石和黑曜石;再往后又见到了紫水晶和绿松石,而且数量不断增加。孔雀石很可能产自西奈或努比亚东部的沙漠;松香出自叙利亚或阿拉伯南部森林覆盖的山区;黑曜石来自爱琴海的米洛斯岛、阿拉伯、亚美尼亚,或许还有埃塞俄比亚;天青石则可能产自伊朗高原。

在苏美尔,最古老的聚落里黑曜石和天青石的珠子共生,后者也许是来自印度甚至是亚美尼亚。在叙利亚北部和亚述,黑曜石的引入像苏美尔一样早,天青石与绿松石随之现身。很早的时候,在俄国土耳其斯坦的安诺(Anau),及底格里斯河以东埃兰(Elam)的苏萨(Susa)也发现了舶来品。

一些舶来品经如此遥远的距离来自东方的最好假设是,较为流动的游牧部落与永久定居的农业村落生活在一起。它表明了游牧民与农人之间的接触。不管怎样,这是贸易的开端和冶金术的先决条件。

从苏美尔和埃及输入的树胶和次等宝石被认为只是奢侈品,一种用于梳妆打扮的非必需品。然而,这很可能是一个误判。不久,在所有情况下,这些物品被认为是必需品。埃及人爱用孔雀石描画眼睑,并为此作出了一套复杂的器具,就像我们为吸烟而制作了一套烟具那样。他们把孔雀石装在装饰华丽的皮质口袋里,在雕成动物形象的调色板上将其磨碎。它的翠绿色可以抵消炫目的阳光,它含有的碳酸铜可以抵抗热带地区苍蝇带来的眼疾。但是对于埃及人,这些效果看来有一种魔力。他们为藏于其中的神秘特性或马纳(mana)(马纳是身外之物,自然之力,能创造和维持宇宙秩序。——译者注)而视孔雀石价值不菲。为何它的配置成为一种仪式,皮质袋之所以饰以护身符,调色板之所以雕刻成兽形,其原因就在于埃及人相信孔雀石有魔力。其余的舶来品也被视为具备一定的魔力。玛瑙贝看起来像女性生殖器,人们认为戴着玛瑙贝就保证子孙满堂,所以这种贝壳就成了护身符。这种赋予玛瑙贝的神性,令它在非洲、亚洲的不少地方变成了货币的代用品。天然黄金和沙漠中绚丽的卵石——红玉髓、猫眼石和玛瑙——还有诸如绿松石和天青石等那些珍稀宝石备受珍视,并非仅因其可爱,更因其具有魔力。宝石富有魔力在古代文献中常被提及,这种旧观念甚至在欧洲延续了整个中世纪。人们之所以渴望宝石,绝非仅用于装饰,而是将其赋予了成功、财富、长寿和多子的实际功能。从这样来看,宝石就不是奢侈品而是必需品了。

拥有内在魔力的材料被雕刻成拥有马纳的某种象征物,那么就会增强其魔力。如果把一块天青石雕成公牛的形象,那么,传递给佩带者的绝非仅是蓝天的清纯之美,而且还有公牛的魔力。由此,人们开始制作驱邪护身之物,这就刺激了难度极大的宝石加工新技术的发展。为制作珠子和护身符而在坚硬的石头上钻孔、雕琢,形成了从克里特岛到土耳其斯坦的整个东方古代文化的引人注目的特色。这就导致人们开发利用釉色。显然,蓝色的翡翠发现在历史开始之前。它并不被看作是绿松石的替代品,而是被看作是沙与碱魔力转换的结果——就像我们说的合成绿松石。它的实际优点是能够被塑造。

除了将宝石雕刻成护身符,还可以在上面刻划某种物体的代表或只是魔术符号,例如“万字饰”(swastika),也能增强其魔力。这些刻画的珠子有着特殊的优点:如果把它们用力压在柔软的陶土上,珠子上的花纹就印到塑性材料上。当然,这一过程是魔力的作用。附在宝石内在的某些马纳与符号一起传递出去,将你的魔力施于留有印迹的物体上,那就有一种民族志学者称之为塔布(tabu)的效力,即无论谁冒犯了它,将被它的魔力镇住。于是,雕刻的宝石变成了具有魔力的印章。当陶罐口沿上的一团黏土被盖上印章,魔力就能保护罐中所装之物了。它警告所有人,破坏了印迹就破坏了塔布,必将招致魔力的惩罚。印章由此演变成获取财产权和维护所有权的一种手段。文字发明后,印章又取代了签名。

使用雕刻的石头作为印章,在非常古老的亚述农业聚落中就有所见。在使用印章的最早期,它的流传路线是从幼发拉底河向东跨越伊朗高原。同时,在埃及与地中海沿岸,则用护身符来代替。但是,这两种器具很早就渗透到对方领域内,很难有一条刻板的界限把它们分开。

以为黄金、宝石和贝壳里面具有魔力的特质,因而渴望获得这些法宝的心态,对实际生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它成为一种强有力的因素去打破农业社群彼此隔绝的经济模式。为获取有魔力的物件,农民必须确保农田的丰产,还得有好运气。一向节俭的农民舍得拿出部分谷物和水果给沙漠里的牧民。后来,宝石和孔雀石因便于携带,成了交换农产品的重要物品。珠子很可能是早期正式贸易中的主要物品。

对魔力物质的高度期待促成了对它们的积极追求。佩利曾设想古埃及人对于世界范围内黄金、宝石、琥珀和据信有魔力的其他宝物的渴望与追求,这也许是使文明得以传播的最重要的因素。即使他的说法有点夸张,但是探宝的欲望确实会促发对诸多不毛之地的地质勘探。有一个事实很显然:孔雀石是碳酸铜,绿松石是铝和磷的化合物掺入了铜,两者共生于铜矿中。许多矿石富有光泽和色彩,可能被认为有魔力。收集孔雀石、绿松石和其他宝石自然会使人们经常光顾矿区,将铜矿掌握在他们手里。冶金技术发展的水平成为衡量第二次革命的一种重要尺度,这是上述魔力观念的一种间接效果。

金属加工包含两项或复杂的发现:(1)铜加热之后就会熔化,可以被铸成任何想要的形状,冷却之后又变硬,可得到石头一样好的刃缘;(2)坚硬、光泽、浅红色的金属可以用加热某种碎石或泥土,与木炭接触而产生。红铜确实有天然的,尽管稀少,其金属状态就是天然铜。美国大湖区的前哥伦布时期的印第安人就为了工业目的而广泛利用当地的天然铜。他们把这种金属当作一种高级的石头来处理,甚至发现了它的延展性,即通过锤锻铜来制作铜制品。但是,他们从未尝试把铜熔化重铸,其生产过程并没有导致有意识的冶金术,天然铜也没有在旧大陆工业兴起中扮演重要的角色。这有赖于铜矿提炼的开始。

相关的发现可能很容易做到。一个史前埃及人很可能在他的火塘发红的灰烬里扔上一些孔雀石,可能会发现闪烁的铜珠滚出来。在某个矿区,一些寻宝人靠着地表铜矿露头燃起营火,有可能直接提炼出矿石。在卡坦格(Katanga)地区,勘探者曾注意到,在黑人的营火灰烬里,偶尔有熔化的铜珠。铜的提炼虽然不止发明过一次,但其意义未必马上就会被人赏识。小的铜制品——别针甚至鱼钩,偶见于古埃及早期的墓葬里。但是,他们对于开发利用金属的潜在可能性并不曾有深刻的认识。铜被锤打制成薄板,然后折弯、敲击成铜条,然后切割。实际上,这仍然局限于用加工骨头、石头和纤维的习惯方法来加工铜——切割、锤打、折弯。

金属的真正优势在于它可以熔化和铸造。可熔性使得古人加工铜金属时就像他们制陶时那样挥洒自如。制作骨器和石器会在尺寸和形状两方面受到原料的束缚。但金属有可熔性,加工金属制品就不受这些束缚了。一件石斧、火石矛头或一件骨鱼叉,只能用磨制、打制和切割的方法,一点点去掉原料而制成。而铜则不然,它一经熔化就有了可塑性,可以铸造成人们所期望的任何形状。你可以把熔化了的铜液倒入任何一种形状的模具,冷却之后,铜器的外形轮廓线与模具内腔形状完全吻合。其尺寸仅受模具容量的限制。你可以根据自己的设想决定模具容量。根据需要注入铜液。模具可用陶土制造,其潜能如同第90页所阐明的那样。

另一方面,尽管金属加热会产生可塑性,但在冷却状态下拥有石头和骨头的基本特点,它同样坚硬,可以造出锋利的刃缘和尖锐的尖头。它还具有延展性的优点。最后,它要比石头和骨头更耐用。一件石斧会因重力使用而断裂,然后需再做一件。最好的情况不过是将它的刃缘反复磨锐,但是很快会缩小到无法再用的尺寸。然而,铜斧可以一次又一次地重铸,每次重铸之后都像新斧一样好用。金属的妙用让我们认识到,当金属的上述优点为古人所知的时候,朴素的冶金术就诞生了。

不过,这种认识要求人们对自己的思维方式作出调整。铜从坚硬的固态熔化为液态又再变为固态的过程富有戏剧性,很可能被视为十分神秘。一块不成形的粗铜,在坩埚内的液态铜,与一件成型的铜铸件之间的同一性是很难把握的。在此,人们控制了一个非同寻常的物理变化过程。无论对于物质的看法多么幼稚,人们可能必须调整自己的想法,以认识这几个阶段的一致性。

此外,控制这一过程只有采用一整套复杂的发现与发明才有可能。需要接近摄氏一千二百度的温度来熔化铜。它需要鼓风。必须发明某种设备来迫使火焰上的空气流动。风箱是一个正确的选择,但是,我们一直要到公元前1600年才有直接的证据。必须发明熔炉、坩埚和夹钳。铸造需要模具。翻制一件一面扁平的器物并不难,只须把这件东西压在陶土上,然后将熔化的金属溶液注入留下印痕即可。但是要铸造一把两面出棱脊进行加固的结实短刀,这种办法就没有用了。这种器物需要两件套的模具,上下模件要严丝合缝,夹紧或固定到一起。公元前3000年,在美索不达米亚,古人已经采用了天才的“失蜡”法。首先用蜡制作一件所需器物的模型,再用陶土裹上;然后加热陶土使之成为陶质模具,其内腔形状就和蜡质模型外部形状一样了,让蜡熔化流出,然后将金属熔液倒入内腔里;最后,待金属熔液冷却,打破陶质模具,就能够得到一件与蜡质模型外观一样的金属铸件了。

这几句话可以说明铸造实际上是如何复杂,而实际操作过程要比前面一页介绍的更为繁杂。例如,必须防止液态金属氧化或粘在模具中。在闭合的模具里有产生气泡的危险,很可能在铸件过程中造成致命的缺陷。再者,铸成之后的工具还要锤打,并用锉刀或磨石将其磨平。

很明显,金属匠必须处理一大堆工业方面的学问。他的手工艺传统包含着长期经验积累和大量精心实验的结果。它们代表着应用科学一个新的分支——其要点一直延续到今天的化学与物理学——但和我们幸而早已遗忘的魔力不再有什么关系。这种学问的传递和制陶学问的传递没有什么不同。不过金属匠的工作要比陶工的更复杂和精密。他需要更多的特殊知识。冶金术是否能像家庭手工作坊那样在农业劳作的间歇期进行生产十分令人怀疑。在现代的野蛮人中,金属匠通常都是专家,很可能全职从事金属加工。因此,金属匠的工作是除了巫师之外最古老的专职工艺了。但是一个农业社群能供养一个金属匠只有当它拥有剩余食品才有可能。金属工匠一定是脱离了粮食生产的人,一定要用农人不消费的剩余产品来供养。于是,金属的工业化应用可以看作是劳动专门化的标志,其社群的粮食供应超出了日常需求。

但它一般来说还有更多的含义,它通常意味着经济独立性的丧失。铜并不多见,其矿源一般不见于新石器时代农夫所偏爱的冲积平原上,而是在林地和岩脉中。鲜有农业社群在其家园的田地上发现铜矿,他们总是从其他地方输入金属和矿石。结果,他们不得不生产超出其家庭消费需求的粮食剩余产品来获取它。

从矿石中提炼金属的科学与经济意义也许要比金属加工的意义更为深远。铜矿石为晶体状或粉末状的矿物,一般以矿脉形式存在于古老坚硬的岩石中。从铜矿石到金属铜的转变是相当简单的化学变化,但对于早期人类而言则极为奇妙。矿石看起来完全不像金属。把它与燃烧的炭接触所发生的变化不可思议——这无疑是一种物质的变化,是一种质变。识别这种物质的同一性很可能十分不易,而一种合理的解释只有现代化学才能做到。直至那时,关于物质变化的炼金术想法才得以成立。可是,无论人们的理论怎样,他足以用学会的实用化学知识来识别哪种石头在用炭加热时能获得铜。

如前文所提到的,合适的石头种类非常稀罕。一旦认识到金属的价值和矿石变成金属的可能,人们必定会刻意去探寻合适的矿石。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开始只是寻找一种矿石,而后又找其他矿石。许多徒劳无功,但是其他金属在探索中被发现。银与铅见于史前期的埃及墓地,并在公元前2500年的美索不达米亚大量应用。稍早于公元前3000年,陨铁珠子发现于埃及墓地里。稍晚在美索不达米亚,偶尔发现人们有熔炼铁矿石的迹象。公元前1400年,世界上还没有一种工业规模的冶炼和加工。在公元前3000年之后不久,苏美尔和印度河谷的冶炼者已经知道锡了,主要是将它作为铜合金来简化铸造程序。

最早的铜矿大概从地表露天矿床开采的。虽然曾经存在这类矿床,但是在现代地质勘探活动开始之前就早已枯竭。于是,人们最终不得不沿矿脉进入地下开展采掘。铜矿开采者学会了一种开采方法,先燃火加热岩石,再浇水冷却其表面。必须设计木桩支撑系统来支撑坑道壁和顶棚。矿石必须粉碎,并用水洗的办法将其与岩石分离,并运送到地表。然而没有残存的文献记载说明这套采矿科学所建立的步骤,但是在公元前1000年,甚至在欧洲的野蛮时期,铜矿开采者就已在采用这样一种对今天外行人可以欣赏,但无法说清的科学了。

冶炼艺术有其奥妙。在铸造中,某种方式的鼓风是必要的。为了大规模生产,必须设计一种熔炉。而只有地表的矿石才能用炭加热来直接提炼;较深的矿石一般都是硫化物,必须在开阔地带加以烘烤氧化后才能冶炼。其他金属需要不同的处理。例如铅,如果它被放在那种开放的冶炼铜的熔炉中加热的话,它会挥发而烟消云散。

因此,勘探者、采矿者和冶炼者必须掌握一套知识,甚至比金属工匠需要的知识更为深奥。他们同时又是地质学家和化学家。他们一定需对各种矿石分类,学习以便识别的外表特征,以及处理它们的技术。必需的知识只有来自于经验和结果的比较,而且其范围要比金属加工所需的更大。采矿很可能需要比金属工匠更多的专门贸易。采矿者照例不大可能是粮食生产者,而必须依赖那些消费他们产品的消费者所生产的剩余粮食。(https://www.daowen.com)

智慧的冶金术很可能在公元前3000年后不久在远古的东方被广泛了解。但是金属取代石头是一个非常缓慢的过程。上面谈到的优点不应过于夸大。就锄地而言,石铲足以让耕种者很受用,他会常常更新石铲,通常也很容易。无论是切割动物的尸体、收割谷物、还是加工皮革,甚至去毛,火石刀都极为中用。虽然其磨损很快,但在火石丰富的地方,几分钟就能制作出一把新的石刀或剃刀。石斧或石锛能砍伐树木、削成柱子、劈出一只独木舟,几乎像铜斧一样快和利落,只不过你将不得不不时停下来,捡一块顺手的砾石制造一把新的石斧。石器的主要缺点就在于磨损太快。当原料到处都有,时间也不过于宝贵,那么,必须反复制造新工具也不是无法忍受的艰辛之事。这需要一种冲积平原的特殊地理条件,那里合适的石料稀少,促使人们意识到耐用新材料的价值,从而形成对金属实际和普遍的需求。为使这种需求成为可能,改善运输方式是必要的。这就意味着要驾驭畜力和风力。二者就像金属的发现和冶金术的发明一样,都是第二次革命的先决条件,并是在此之前完成的。

驾驭牛和驴的畜力和风力,是人类第一次有效地利用自然力为自己服务。当他取得成功时,他发现自己首次控制、甚至操纵了一种不是由自己肌肉提供的持续力量。他已经走在一条将自己的身体从难以忍受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的正确道路上。这条道路将人类引向内燃机、电动机、汽锤和挖掘机。同时,他也在学习机械和物理的新原理。

图示

图5 古代埃及耕地、挤奶和锄地的情景

混合经济的农夫已有一种适当的动力在手,这就是他们已经驯化的牛群。也许,牛最早被用来拉犁。当然,必须发明一种犁——这就是史前期埃及人的长刃锄,以及日本今天仍在使用的拖铲,或一种类似于19世纪赫布里底群岛(Hebrides)使用的脚犁也许可以提供这种模型。犁开启了农业革命的先声。犁将半干旱地区土壤中易下沉到植物根系难以企及深度的营养物质翻上来。两头牛加上一张犁,一个男人在一天里可以耕耘远远超过一个女人用锄头耕耘的土地。于是,小块耕地就让位给农田了,农业(就拉丁文意义的ager即农田)正式开启。所有这一切意味着大批的谷物、较多的粮食、增加的人口。随之而来,男人取代了女人成为农耕的主力。这次革命何时完成至今仍不清楚。在西亚、埃及和爱琴海,它早在历史黎明之前就已经完成。但在德国,直到公元前2000年,用锄头耕种小块土地仍是唯一的经济模式。

在开阔的沙漠和草原地带,牛可以用来拉木橇和车子,就如原始狩猎部落至今仍然用来拉帐篷和家具从一个营地去另一个营地(狗在牛羊为人驯化之前很久就已依附于人,狗橇也许要比牛车和牛橇更早)。在乌尔,牛橇约在公元前3000年仍被用来将王族尸体运到最终长眠之处。但早在那个时期以前,木橇被一项发明而改造,从而造就了陆地交通的革命。轮子是史前期木工的完美杰作,它是现代机械的先声,将它用于运输,它将木橇变成了两轮车或四轮车——即现代机车与汽车的直接祖先。

猜测轮子怎样发明并非难事,可是该问题的可信证据很难获得。因为木器很难保存数个世纪,考古学家只能从那些比较耐久的物质,比如陶器和石头上偶尔留下的图画和模型来了解车辆。它们公认存在缺陷,且证据片面,但证实了以下肯定的说法:轮车约在公元前3000年出现在苏美尔人的艺术中,而在叙利亚北部也许更早。约在公元前2500年,两轮车和四轮车,甚至马车在埃及、美索不达米亚和叙利亚被普遍使用。在印度河流域,考古记录表明,轮车的使用始于公元前2500年,而差不多同一时候土耳其斯坦也有了车辆。至少五百年之后,它们出现在克里特岛和小亚细亚。另一方面,我们可以肯定,直至约公元前1650年,埃及人还不曾使用这种设备,直到来自亚洲的入侵者喜克索斯人将其强加在他们头上。

最早的轮车自然为笨拙之物。甚至在公元前3000年,苏美尔人的马车或四轮车拥有实心的轮子,由三块木质部件咬合到一起,用皮箍扎紧,再钉上装饰的铜钉。轮子由车轴相连,并用皮带捆牢在车身之下。在今天信德(Sindh)农村里的牛车仍然逼真地重现着这种结构。

轮子并非仅仅是运输的革命,它在公元前3000年已被用于制造业,在此略微离题作一番解释。一个水平轮子,让其中心放置的一团黏土旋转,陶工只需几分钟就能制作一件陶器,若用手工则要花上好几天功夫。轮制陶器产品也更加匀称。陶器制作是最早的制造业,首先将轮子用于生产机械。结果,手工业发生转型。民族志表明,在今天较为简单的人群里,手工制陶依然是妇女们的一项家庭手艺。然而,以轮制生产则是男人专门从事的一种职业。有证据表明,古代也确实如此。制陶业引入轮子标志了劳动专门化的又一进步。陶工现已是专业人士,已退出了粮食生产的基本劳作,用他们的产品作为交换以分享社群的剩余产品。

图示

图6 早期苏美尔人的战车

轮子这两种最早的初步应用方式有可能是分别独立产生的,虽然这难以置信。不管怎样,它们不会经常一起使用。确实,在西亚和印度,轮制陶器如同轮车一样古老。但在埃及,陶轮的采纳早于轮车。然在克里特岛,四轮车的模型要比最早的陶轮早二百年。在欧洲,陶轮在阿尔卑斯山北部要到公元前500年以后才使用,尽管轮车早在一千多年前就使用了。总之,这些都是题外话。

采用牛和其他牲畜拖曳轮车加快了交流,大大便捷了货物运输。但是,轮车并非利用畜力运输的唯一方式。货物可以直接放在牲畜背上,人也可以骑在上面。公元前2000年,巴比伦和西亚地区之间的货物交流一般是依靠驴子驮运。这种运输的历史要比轮车交通更难从考古学记录里破解。驴子在非洲东北部土生土长,很可能在公元前3000年前已经驯化,大概被作为一种驮兽。在埃及大概也在刚提及的那个时候,已有了驯化驴子的记载;同时在美索不达米亚,驴被用来犁地。自那时起,驴子一直是近东最普通的驮兽和骑兽。

福尔德认为,马最初很可能也是为了挤奶与骑乘而被驯化的。可是,除了来自印度河流域那些公元前2500年之前不甚可靠的马鞍模型之外,没有公元前1000年之前骑马的真正令人满意的证据。马大概是中亚和欧洲草原上的本土动物。在西亚,马确凿出现在公元前2000年之前,并约在公元前1650年被喜克索斯人引入埃及。但在所有情况下,马无一例外总是表现为拖曳战车的驮兽。在更早一些时候,公元前3000年或之前,在苏美尔人的纪念碑上绘有某种拖曳战车的马类动物。可是,对于这些动物的身份尚有争论。某些权威,如法兰克福说这种动物就是马;其他人则说是骡子;而大多数人,包括海兹黑莫(Hilzheimer)和伍利,现在赞同那是一种亚洲野驴。这里有必要插一句:用于联接苏美尔和其他古老战车上的挽具看来是以将阉牛套在车上所用的那种装置为模型。由于牛和马的身体结构差别较大,将这些古代挽具用于马匹,非常累赘,结果很不中用。

马的驯化很可能极大地扩展和促进了交流的范围和速度。据现有证据,即使这种促进可能看来总体上不在本章探究的时期之内,但是马匹运输必须被算作二次革命之前的一种可能:在广泛开发了的河谷边缘地带,很可能有一些人群,为保证自己的流动性而已驯化了马。这些想象中的人群,很可能就是把思想和发明以难以想象的速度广为传播的人——如果牛车和驴子是当时最为快捷的运输工具的话。另一种可能性也是应该充分考虑的:骆驼或单峰驼在公元前3000年之前就被驯化了。但是有了骆驼,沙漠不再是交流的障碍,而像海洋一样,成为人口中心之间的联系纽带。

与上述陆上运输方式改进并行发展的是航运。但是其证据甚至比我们刚才探究的还要少。凿刻的独木舟和皮筏很可能在第一次革命之前就被渔夫使用。其后不久,史前期埃及人陶器上的绘画展示了用大量纸莎草捆扎而成的巨大船只,由四十多名桨手划动,中部还备有船舱。但是,帆船一直要到公元前3000年之后不久才在埃及人的图画中出现。看来似乎是尼罗河以外的一种类型。然而,几乎可以肯定的是,最晚在公元前3000年前帆船已经自由航行在地中海东部了。即便直接证据更少,同样的说法也适用于阿拉伯海。

于是,人们已经开始克服海运方式的机械难点(那就是他们已经学会建造板船和张挂风帆),获得必要的地形学、天文学知识以便利用海上通道。水上就像陆地一样,东方民族现在已处在这样一种状况,将他们的自然资源和各自积累起来的经验集中到一起。

上面列举的技艺、过程和技巧是整个科学和积累经验应用的外在表现。它们的传播也是实践知识的汇聚。它将东方许多民众用完成第二次革命所必需的、控制自然的技术装备起来,建立起一种新的经济和社会类型。但是,在这些知识被应用于实际之前,也有其他一些因素的介入。

在前面的论述中,尼罗河与恒河之间的辽阔地域被大体作为一个单元来处理,尽管其中经济上一直存在多样性,但刚才追溯的发展一直是以一种连续与和平的进程来表现的。可是,这样的解释很难与考古学事实相吻合。陶器、家庭建筑、艺术和葬俗上剧烈的有时是灾难性的变化,在伊朗、美索不达米亚及叙利亚的聚落土墩上及埃及的墓地里,都能真实地觉察出来。这种变化一般被认为是人口的取代,或新人群的渗透、征服和入侵。

在一个面临旱灾和洪水的地区,很容易引发迁徙,特别是当那里的居民完全依赖大自然提供粮食与饲料的时候。对于依赖旱地耕作的农民和依靠草原放牧畜群的牧民而言,一场突发的旱灾很可能意味着饥荒。对饥荒的恐惧,会驱使灾民到那些仍能获得口粮和牲畜饲料的河谷去寻找食物。他们也许像“以色列的儿女”那样,以乞求者的身份用某种劳役以换取生计,或者他们用武力寻求避难,作为征服者抵达。不管怎样,处于流动中的草原民族会与河谷中原来的居民混合,或取代和主宰他们。

东方考古记录中所反映的物质文化、艺术和宗教的演变,在许多情况下很可能正是由于上述的某种移民和征服。而有关东方史前史的许多书籍大多专注于试图定义和追踪所表现的人口移动。但是在此只要提示读者,这样的迁移确实存在,然后说明对人类经济发展的某些结果就足够了。

一般相信,由入侵和移民造成的“文化冲突”促进了新观念的传播,打破了原来社会的桎梏。为了生存,任何社会必须调节以适应其环境,开拓其领土之内的自然资源以谋生存。但是,正因为这种调节取得了成功,该社群会倾向于保守。当一个群体以朴素的方式和充分的闲暇享受充足的食物,他们为何要改变他们的行为?他们辛苦地学会了一些利用自然以获取繁荣所必需的策略和窍门以及艺术和手工艺,为什么要做更多的事情呢?的确,变革可能是危险的。以朴素的技术传统取得成功的社会有赖于每个成员在正确的时间,以正当的方式,去做被证明是正确的事情。这就给所有社会成员施加了一种完美的行为模式。这种模式表现在社会惯例、传统规则和禁忌上,它被魔术-宗教的信仰与恐惧所神化。如同实际生活活动伴随着许多适当的仪式与礼仪一般,那种神秘的力量也被认为看守着传统规则,并对他们当中任何冒犯者施以惩罚。业已确立的经济被适当的意识形态所加强。

在今天较为简单的社会中,迷信在巩固和维持已确立的社会惯例和经济安排中的力量是巨大的。在古代东方肯定也曾经如此。甚至是最出色的社群所取得的调节,也是十分靠不住的。水源不足,洪水泛滥,不期而至的雹灾,蝗灾的爆发,会危及整个社群。因其自然资源有限,故其储备也不多。但是,威胁其生存的自然灾害是神秘的,即使在今天都难以预料。它们很容易被认为是一种超自然的干预,是对冒犯行为习惯规则所施于的惩罚。对任何已确定实践的分歧,对任何已被认为安全且有效的行为的背离,从理论上而言,都可能引起这种惩罚。因此,任何改革都是危险的,而公共观念也不会赞成变革。

但是,如果移入社群与老居民融合,那么这种既得意而又胆怯的保守传统将被搅乱。新来者拥有不同条件下形成的“想象”。他们自然会创造出一种适合其环境的经济。他们感受有种种需要,以便有别于,或许补充老居民的经验。例如,若是牧民的话,与农人一般消费水准相比,他们习惯于吃更多的肉。他们很可能看重黑曜石来制作刀具,而不喜欢不够细腻的火石。或者,他们会认为某些物质——例如天青石——在他们原来的居住区里很容易找到,看作是不可或缺的。因此,新来者会给原住民带来新的需求。

还有,新来者会带来他们自己的习惯和意识形态。他们在原来环境里认为是必需的规定、禁忌、仪式和礼仪,未必完全与栖居地内原住民所尊崇的完全一致。两种行为方式、两套规则、两种意识形态将会并行实施,相互竞争。于是,这会向双方昭示,偏离被一方或双方都觉得必须尊重的传统行为模式完全不是件危险的事情。土地照样结出果实,尽管男人犁地取代了妇女用锄头种地。

最后,人们一直以为,要完成第二次革命所需的公共资本的积累,征服是一个基本的先决条件。二次革命要求大量的社群永远退出初级的粮食生产,而进入到第二产业、运输、商业和管理中去从事再生产的工作。这只有在已能生产剩余产品,以供养那些不再生产自己口粮的成员的社群里才有可能。此外,实际上还需要剩余产品去换取那些当地没有的原料。

现在,尼罗河谷或美索不达米亚的农人已能轻易生产出所需的剩余产品。实际上,他们无疑能生产出远多于他们自己直接的需求以应付匮乏的季节。但是,他们为什么还要多生产呢?有人认为,人是惰性动物,宁愿过俭朴的生活,也不愿意用不懈劳作换取奢华的生活。征服肯定是一种能够克服这种天然惰性的手段。例如,一个游牧部落征服了一个农业社群的土地。他们会把农夫留在土地上,甚至保护他们不受其他敌人侵犯,但条件是,他们要提供农产品作为贡品。于是农夫会努力生产超出自身需求的剩余产品。他必须提供更大的、也许比自己留下还多的一份,以供养新的主人。这样就形成了一种土地的“贵族制”,一个以农民贡品为生的阶级。该体制很常见,它以一种简单的形式存在于非洲,也是中世纪欧洲的特征,并在古代无处不在。

这样一种贵族制一般也是一种寡头政治,其人数远少于作为初级生产者的农民。而地主从他们手里榨取的农产品,远多于其自身所能消费的数量。他们由此支配了大量的剩余农产品,部分被用来养活生产物品的工匠,供贵族消费和对外贸易之用。

现在必须承认,第二次革命的实现确实需要以粮食为基本形式的资本积累。这种积累必须在某种程度上集中起来使之有效地实现社会目标。在埃及,最早的积累和集中显然是征服的结果。但却不能说明,这样的征服在所有情况下都是必要资本积累和集中的有效原因。在美索不达米亚,我们会看到,一般由一个当地的神祇(实际上,当然是一群自封的祭司)管理着一个苏美尔城市所积累的财富。只有一些模棱两可和极含糊的迹象暗示:贵族制的财富来自征服,而不是来自宗教权威和自发的社会传统。而在一个最古老的印度城市里,我们实在不知道公共剩余产品是如何积累和控制的。武力征服是保证财富的剩余产品积累的一种手段。但是,对于认为它是第二次革命的基本先决条件的理论则必须有所保留。

考古记录暗示的那些有关和平发展扰动的其他推论都得到了很好的检验。在一个村落遗址里,我们发现了另一种文化,布局、建筑、家具与原先的差别如此之大,可以表明社会传统确实的中断。这肯定意味着新来的人群取代或支配了昔日的居民。不过,这种取代或主导不大可能采取和平的方式。它很可能要用武力,也就是战争取得。这样,第二次革命完成之前,很可能发生过某种战争。

当然,埃利奥特·史密斯和佩利否认这种见解,想用考古资料证明战争也确实不容易。当然,发现在墓葬和聚落里的武器,确实早于第二次革命。但是,很难区分用于战争的武器和追逐猎物的工具,或将杀人的武器和肢解动物的器械相区别。还有,很早的聚落——例如苏萨——肯定是用某种壁垒保护。很大程度上这些壁垒是用于防卫人类的敌人,但是也可以想见被设计来免遭野兽的劫掠。总的来说,我们不能不承认,游牧部落或是流浪人群发动袭击是常有的事情。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同样必须承认对于繁荣的定居社群而言,某种程度的有组织防御以应付这类袭击者是必要的。简言之,必须承认战争的存在,尽管有时规模很小,且较零星。而这也可以成为一种行业。偷盗农民的牛群和谷物,可以像自己养的和种的一样维持生计。于是,保护畜群和谷物不受强盗劫掠就像耕地和养殖一样,成为社群日常事务必不可少的工作。

现在,战争一定影响了经济。也许,同其他任何事情相比,它更加强烈地刺激了对金属的需求。如果在割兽皮时弄断一把火石刀,没有什么大不了。但在与敌人格斗时,发生这样的事后果就极为严重。最重要的是,正是战争凸显了铜或青铜比易碎火石和其他石料的优势。还有战争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会,使得英雄有用武之地,展现其领导的能力和智慧,从而赢得威望和权力。在酋长被赋予有效的世俗权力而最终成为君主的提升过程中,战争便成为一种推动因素。

最后,战争导致了一个重大的发现,即人像动物一样可以被驯服。不是将战败者杀死,而是将他们作为奴隶。作为不杀的回报,可以让他干活。这一发现的重要性可与发现动物可以被驯化相媲美。无论怎样,早期历史阶段的奴役是古代行业分工的基础和资本积累的有效手段。刻画在美索不达米亚最早图文(图章)上被捆绑的俘虏,可能注定要服苦役,就如古代战斗场景一样古老。

但是,战争并非奴隶的唯一来源。社群中相对贫困的弱势群体会为得到食物和居所,而屈从于相对富裕的强势群体,为其效劳。来自其他社群的流亡者也会被收养为奴隶。因久旱而沦为难民的整个社群也会被允许移居至河谷地带和绿洲,以债务和服务作为回报。从当时的记载中可以了解到,“以色列的儿女”并非是唯一一个到埃及去避难的亚洲部落。在现代野蛮人和蒙昧人当中,用另一种方式而非捕捉来招募奴隶或仆人在很早的文献中就得到证实。在第二次革命之后,战争与饥荒相似,都是招募劳力使之受城市支配的潜在动因。大量的公共工程需要有人来做,各种技艺需要有人熟练地运用,还需要雇佣工头。后者的地位很难定义。有多少人是为了挣工资而“自由”地劳动?有多少人是出于纯粹的虔诚?又有多少人是征募来履行约定的义务?最后,有多少人是作为奴隶成为某个人、某寺庙或国家的绝对动产?我们所知道在最早的时候,每一个持续工作的劳动者都必须由从初级生产者那里获得的剩余产品供养和维持。

那些与可能的奴隶相对立者,是我们必须考虑的特权阶级,即酋长甚至国王。埃及人在这块土地统一于一个主权之前,在上下埃及明确保持着独立王朝统治的传统。第一个法老美尼斯(Menes)原来是上埃及的国王。但是,这个统一看来与埃及第二次革命的实现大抵同时。在该案例中,我们必须承认,早于第二次革命之前,埃及已有国王。也许从“洪水期前”的苏美尔王朝的统治传统中,也可以得出同样的推论,不管那意味着什么。在所有情况中,一条通往王室权力之路必定在城市生活开始之前已经开辟出来。征服并非是通往王位的唯一道路——还有经济的成功,但首先是巫术和宗教的威望可以引向那种荣耀。巫师很可能是任何社群第一个独立的匠人,是任何社群里第一位有权索取公共粮食剩余产品而无须奉献相应体力劳动的成员。但是,巫师的魔杖只是君主权杖的雏形。历史上的国王们仍然保留了许多原来巫术职能的装饰。

第一次革命并不曾废除巫术,实际上正好相反。这让我们再次坚信:人们仍然依赖难以预测的机会——降雨、洪水与阳光,仍然易受干旱、地震、冰雹和其他自然的却无法预见灾害的打击。人们仍然用祭祀、符咒和魔力去寻求控制有利于己的力量,避开有害于己的力量。任何以自己的魔力成功地控制这些因素的人,就会理所当然地赢得巨大的威望和权力。在古代社会,无须详细说明究竟有多少通过夸张宣扬自己魔力来提高自身社会地位的机会。不过,本章提一下一项伟大的发现作为适当的结束——这就是太阳历的发现——根据一种理论,它是埃及王权的来源之一。

尼罗河谷的农业完全依赖于一年一度的洪水。后者的来临是整个农业生产周期开始的一个信号。准确预测洪水抵达的日子并告诫农人做好准备,对于河谷里的所有居民都有极大的好处。同时,这件事看来像是具有某种超自然知识和力量的证据。在预测与控制之间的区别对于简单的人们来说实在太微妙了。然而,实际上预测可以做到相当的精确性。洪水是地球每年绕太阳旋转的结果——实际上它取决于穿越埃塞俄比亚山脉的西南季风。它照例会在每次地球环日运行的同一点——也就是每个太阳年的同一天——抵达某个地方。因此,所需要的就是知道太阳年的长度,以及从观察一次洪水作为起点到下一次洪水来临,以计算这样的一年。

现在大多数拥有某种历法的简单民族都是用阴历而非阳历纪年。有证据表明,埃及人也不例外。可是,阳历年的月份与阴历年并不完全吻合。因此,为了能够预测洪水,埃及人必须决定阳历年的天数,设计人以历法来协调阳历年与阴历年。发生的情况是这样:当洪水快要到达开罗的时候,当群星隐没于晨曦前的一刻,地平线上最后一颗星是天狼星,即埃及人所谓“索色斯”(Sothis)。于是,天狼星与太阳同时出现于地平线上的那一天自然成了阳历年的一个固定点。当发现这一事件大约以三百六十五天的间隔反复出现,于是那一天就被作为人为固定历法长度的起点。无须多说的是,在这一规律为人所知并依此制订出历法之前,人们早已对天象有着广泛观察并有多年的记录。这一伟大成就,是精确天文学的第一项辉煌的成功。当然,这里的计算有一个小的、不足6小时的瑕疵。幸亏有这个瑕疵,使得我们能够根据后来的史料即官定年份与实际季节之间的差异去推算历法是究竟是公元前4236年、还是一千四百六十年之后的公元前2776年采纳的。在这一问题上,大多数权威倾向于采用较早的那个日期,尽管有一个好的案例以支持另一说法(第138页)。

现在,埃及历史上的国王,就像巴比伦和其他地方的国王一样,与历法规则建立起密切的关系。据推测,他们所拥有的权力至少是部分得益于史前期借助天狼星确定太阳年的天才人物。这位天才人物的发现使他能够预测洪水的来临,因此证明自己有控制季节和作物的魔力。那也许只不过是一种巧妙的猜测。确定太阳年并以此为标准创建一种官方历法,是科学史上最为重要的历史事件。而那位埃及人,自然被公认为是所有旧大陆太阳历、包括我们自己历法在内的先祖。

图示

图7 各文明摇篮之略图

埃及历法的起源

纽格堡博士(Neugebauer)在1939年2月发表的一篇文章(Acta Orientlia,ⅶ,169ff.)里指出:对于历法起源的正统说法很可能是错误的。将三百六十五天作为一年长度的估算,可能更能容易从统计和记录依次洪水之间相隔的天数,用五十年左右为一期加以平均而得出。因为洪水来临并不完全准时,历法与太阳年(或尼罗河年)之间的差异在二百多年中并没有被发现。届时,历法很可能已被神化,纠正它的误差就像我们今天一样变得十分困难。如果历法完全是根据天文观察制订的,那么这四分之一天的误差本应在五年里就足以察觉,在那时纠正这点误差应该并不难。更有可能的是,只有当早已建立的历法变得明显有误的时候,才会使埃及人求助于“天文观察”(这是每一个农民都能观测的),即洪水实际上并没有在天狼星与太阳同现于地平线时来临的事实,以更好地预测农业周期的起始。埃及人对于太阳年的认识,并非完全依赖天文学,而是依赖对尼罗河的观测,因为它主导着河谷中每年的农业生计。这首先要保存记录,这种记录可以在竹竿上刻痕或结绳记事做到,而无需深奥的数学。也许,它的缺点在于给了那些酋长或巫师一种用观察天狼星来宣扬先见之明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