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欧贸易关系的发展
第七章 俄欧贸易关系的发展
早在18世纪初彼得一世登基之前俄罗斯与欧洲国家就已经有了贸易联系,但双方之间较为密切的贸易合作是从19世纪80年代中期俄罗斯废除封建农奴制之后开始的。随着俄罗斯工业化进程的发展,俄罗斯与欧洲国家的经济联系日趋紧密。为了发展工业,俄罗斯需要从欧洲进口急需的机器与设备,其国内工厂、矿山和石油工业等新兴产业的建设也需要西欧国家资本的投资。截至1901年底,俄罗斯与欧洲国家之间的贸易额已经占俄罗斯对外贸易总额的约70%,而到1913年这一比例更达到了约84%。
冷战时期,尽管前苏联与西欧在政治、军事上尖锐对立,但是受到地理、历史文化和现实需要种种因素的推动,双方仍然保持着一定的贸易往来。冷战后,随着俄欧关系的解冻,双方贸易关系迅速发展,欧盟逐渐成为俄罗斯最大的贸易伙伴国,2005年俄罗斯在欧盟外贸中的地位就已经上升至第三位。尽管如此,俄欧贸易关系中仍然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反倾销、数量限制、技术性贸易壁垒等问题长期制约着双方贸易合作的发展。在俄罗斯和欧盟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上述问题正逐步得以解决,尤其是在给予俄罗斯市场经济地位和俄罗斯“入世”等问题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这无疑为俄欧经贸关系的发展扫除了最大的障碍。
第一节 俄欧贸易关系的现状
1994年6月签署的俄欧《伙伴关系与合作协定》为双方之间贸易关系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从1993年开始,俄罗斯与欧盟之间的贸易关系稳步增长。据俄海关统计数据显示,1993年俄欧双边进出口总额仅为308亿欧元,而到1996年则增长到479亿欧元,增幅为55. 5% 。 1998 ~ 1999年间,由于俄罗斯爆发了严重的金融危机,俄欧贸易增长有所减缓。但是2000年后重新出现大幅增长,该年贸易总额为658亿欧元, 2006年创历史最高水平,贸易额高达2086.38亿欧元,14年间增长了近5.8倍。
欧盟是俄罗斯最大的贸易伙伴。根据俄罗斯国家统计委员会的统计,欧盟东扩前的2004年,俄罗斯外贸进出口总额为2338.4亿美元,其中出口为1583.3亿美元,进口为755亿美元。俄罗斯与欧盟原15个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总额为933.74亿美元,其中向欧盟出口659.9亿美元,占俄罗斯进出口总额的28.2% ,超出位居第二的乌克兰(130.8亿美元)近22个百分点;从欧盟进口为273.9亿美元,占进出口总额的12%,超出位居第二的白俄罗斯(49.7亿美元)近10个百分点。
欧盟东扩后,俄罗斯对欧盟的进出口贸易额迅速扩大。以东扩后第二年2005年为例,该年,俄罗斯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3688.7亿美元,其中出口为2435.7亿美元,进口为1253亿美元。俄罗斯与欧盟25个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额为1708.29亿美元,其中向欧盟出口1273.52美元,占俄出口总额51.9%,从欧盟进口为434.77亿美元,占俄出口总额的34.7% 。
2007年,欧盟实施第二次东扩,双方贸易关系进一步密切。该年,欧盟成员国中德国与俄罗斯的双边贸易额位居第一(528.62亿美元),其次分别是:荷兰(466.39亿美元)、意大利(360.53亿美元)、波兰(179.27亿美元)、英国(166.66亿美元)、法国(164.33美元)。2007年,俄罗斯与德国、荷兰、意大利、波兰、英国、法国6个国家的进出口总额约占俄欧贸易总额的38% 。
而根据欧盟委员会的统计,2005年,欧盟与俄罗斯的进出口贸易总额为1631亿欧元,占欧盟对外进出口贸易总额(22366亿欧元)的7.2%(不包括欧盟区内贸易)。其中欧盟对俄罗斯出口为564亿欧元,占欧盟出口总额(10641亿欧元)的5.3%,欧盟从俄罗斯的进口为1067亿欧元,占欧盟进口总额(11725亿欧元)的9. 1 %,俄罗斯在欧盟的贸易伙伴中排名第3位。长期以来,欧盟对俄贸易收支都为逆差,2005年逆差为503亿欧元。2006年,欧俄贸易额达到2086.38亿欧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9%,其中欧盟从俄罗斯进口1368.47亿欧元,占欧盟进口总额的10.1%,欧盟向俄罗斯出口717.91亿欧元,占欧盟出口总额的6.2%,欧盟对俄贸易逆差高达650.56亿欧元,再创历史新高,2006年俄罗斯在欧盟的主要贸易国中排名仍保持第3位
在双方的进出口商品结构中,俄罗斯向欧盟出口的商品主要是原料矿产品等资源类产品和初级制成品或半制成品。独立初期,俄罗斯从欧盟进口的产品主要包括机械设备、电子仪器、汽车、化学产品、食品和农产品等传统产业领域的产品。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从欧盟进口的商品种类发生了某些变化,过去以先进机械设备等为代表的进口商品正在大幅减少,精密仪器、化学产品的进口也没有增长,钢铁进口也持续减少。与此同时,西欧国家的汽车(俄罗斯市民尤其喜好甚至崇拜德国的各种名牌汽车)、家电、电脑等耐用消费品、高档食品、医药及医疗器械、化妆品和名牌服装等奢侈商品逐渐成为了俄罗斯主要的进口商品。
进口产品结构发生变化的原因是,随着近几年来俄罗斯经济的好转,居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俄罗斯市场需求出现了巨大变化,这也就导致了进口需求多样化。欧盟对俄罗斯出口的扩大,很明显是欧盟企业界对俄罗斯市场这种变化趋势做出了及时反应的结果。
第二节 俄欧贸易关系的特点
一、俄欧贸易的双层次性
俄欧贸易合作是在两个层次上交叉进行的,其具体表现为,俄罗斯既有与欧盟的经贸合作与管理,又有与其成员国的经贸往来。这是俄欧经贸关系明显不同于俄美和俄中贸易关系的地方。
自欧盟承认俄罗斯在国际上的法律地位以来,双方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领域的合作日趋紧密,尤其是经济合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展。双方签订了“钢铁产品贸易协定”、“纺织品贸易协定”、《伙伴关系与合作协定》和“路线图”计划等一系列的双边合作协定,这些协定为规范双边贸易关系和实现双方确定的经贸合作目标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
欧盟在经过近半个世纪的经济一体化发展后,许多原属于各成员国对外经济政策领域内的职权被逐渐集中到欧盟一级。1993年1月1日,随着欧洲统一市场计划的正式实施,对内欧盟开始减免关税,统一产品的标准与规格,对外欧盟开始制定和实行统一的关税政策、共同贸易保护政策、共同出口指导政策等。这使俄罗斯的企业或产品在进入欧盟成员国时必须面对统一市场的共同的规则、标准和程序,而由此引发的各种问题都要在欧盟一级加以处理和解决。与此同时,俄罗斯与欧盟的贸易行为仍然以单个的欧盟国家为对象,俄罗斯与欧盟成员国的经贸合作构成了俄欧贸易关系的基础和本质。
俄欧贸易关系的双层次性对俄罗斯和欧盟进出口的影响是不同的。对欧盟而言是利大于弊。当从俄罗斯进口产品时,欧盟实行统一的进口关税政策和贸易保护措施,这为欧盟成员国保护其市场提供了充分的理由和有效的手段,而对于向俄罗斯的出口,虽然欧盟也有一套出口贸易指导政策,但是真正实施起来缺乏严格的管理,欧盟国家能否进入俄方市场基本上还只在成员国之间存在着利益竞争。同时,这种特性对俄罗斯而言是弊大于利。尽管从整体上看它对于推动双边贸易的扩大有一定的益处,但不能忽视的是,它使俄罗斯通过利用欧盟成员国的进口政策来推动对欧出口的可能性减少。俄罗斯向欧盟成员国的出口首先受到来自欧盟统一市场共同标准和规则的各种限制,而且与其任何一个成员国的贸易纠纷都要集中到欧盟一级解决,这使俄罗斯对欧贸易更加复杂化,同时增加了解决贸易纠纷的难度。而从欧盟的进口由于基本上仍保持在与其成员国的双边关系之中,因此所受影响并不大。
二、俄欧贸易的不对称性
这种不对称性既反映在数量上(贸易额),也反映在质量上(贸易结构)。
(一)贸易额上的不对称
如上所述,欧盟是俄罗斯最大的贸易伙伴国。而据欧盟委员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俄罗斯在欧盟的进出口中所占比重为9. 1%和5.3%,在欧盟的贸易进口国和出口国中排名均为第3位
贸易数量的不对称性充分反映了俄罗斯经济对欧盟的高度依赖。但这一特点并不能说明俄罗斯对欧盟经济发展的无足轻重,因为尽管俄罗斯在欧盟外贸中占的比重小,但是俄欧贸易中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是,俄罗斯是欧盟最重要的能源供应国,欧盟近53%的石油及其相关产品和62%的天然气来自于俄罗斯。如果俄罗斯减少对欧盟的石油供应欧盟还能够通过其他途径平衡供需的话,那么寻找天然气的其他进口途径就没有那么简单了,毕竟俄罗斯是世界上天然气生产和出口大国,俄罗斯在欧洲天然气市场上的地位很难被其他国家所取代。更何况随着欧洲一体化的逐步深入,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发展速度的加快,欧洲国家对俄罗斯天然气的需求还将大幅增加,并超过石油的需求量。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出于对本地区未来能源安全的考虑,也出于对俄罗斯政治经济发展前景的担忧,欧盟曾表示要避免对某个国家或者地区产生过度的能源依赖,要争取实现能源进口的多元化。然而如果综合分析欧盟的能源供需状况,欧盟将来未必能够摆脱对俄罗斯的能源依赖,有关这点将在俄欧能源合作部分详细阐述。
贸易数量不对称性的另一个表现是,在俄欧贸易中俄罗斯长期保持贸易顺差。尤其是1998年秋俄罗斯爆发金融危机后,顺差不断扩大,进入2004年以后,顺差更是急剧膨胀(见图7-3)。 1998年以后俄罗斯对欧盟贸易顺差扩大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卢布贬值导致出口增加。金融危机后,卢布大幅度贬值对进口产品产生了极大压力,来自欧盟国家的工业制成品、粮食产品和其他消费品价格居高不下,在俄市场上缺乏竞争力,相反,卢布的贬值却使俄罗斯对欧盟的出口大幅增长;另一方面,近年来国际油价的持续攀升提高了俄罗斯能源产品的出口创汇能力。1999年下半年开始,国际油价持续大幅飙升,当年油价每桶仅约10美元,而到2003年迅速达到30美元,2005年8月底油价更是快速突破70美元,2007年国际油价上涨的速度更快,年底已经接近每桶100美元。国际油价在不到七年的时间里涨幅近10倍,这极大地刺激了俄罗斯油气产业的生产和出口,也直接造成了对欧盟的贸易顺差迅速扩大。
(二)贸易结构上的不对称
俄欧进出口产品结构的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一方面,欧盟成员国主要从俄罗斯进口以载能体为主的能源产品。据欧盟委员会的统计,2000 ~2006年7年间俄罗斯出口欧盟的原料矿产品由380.3亿欧元增至1013亿欧元,增幅高达166%,其中载能体(石油及其制成品、天然气)占到俄罗斯出口欧盟总额的一半以上。化工和橡胶产品比重由24.7亿欧元增至36.4亿欧元,增幅为47.4%。以2002年、2004年、2006年3年为例,欧盟从俄罗斯进口的载能体分别为373亿欧元、487亿欧元和895亿欧元,占欧盟从俄罗斯进口总量的60.2% 、 60.4%和65.4%,而农产品的进口仅占4.1%、 2.7%、 2.0%,工业制成品占11.5% 、11.3% 、 8.2%,农业和工业制成品的进口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见图7 -6);另一方面,俄罗斯从欧盟进口的产品以工业制成品和技术密集型产品为主,在2002年、2004年、2006年3年中,俄罗斯从欧盟进口的工业制成品分别为287.8亿欧元、388.2亿欧元和513.6亿欧元,占俄罗斯从欧盟进口总量的84% 、 84.7%和71.5%,而农产品等其他产品的出口比例变化不大(见图7-7 ) 。
俄欧贸易结构不平衡主要是由双方的供需状况造成的。一方面,这是由俄罗斯与欧盟能源供需互补条件的客观因素决定的。欧盟是世界范围内能源的主要消费区,而俄罗斯是世界上自然资源最丰富的国家,其石油储量占世界储量的5.7%,天然气占30%;另一方面,俄罗斯经济长期下滑导致其加工工业萎缩,除了能源等初级产品以外,其他工业制成品在欧盟市场上缺乏竞争力,相反,欧盟成员国生产的技术含量高的产品相比俄罗斯本国的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容易抢占俄罗斯的市场。
俄罗斯与欧盟这种不对称的贸易结构在短期内还很难发生较大的改变,其原因主要有,第一,目前俄罗斯经济出现恢复性增长仍主要靠粗放增长方式,而粗放型生产不可能改善出口商品结构;第二,为了给国家的复兴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保障,俄罗斯需要保持较高水平的能源出口;第三,从俄罗斯未来对外贸易的地区结构看,随着欧盟东扩,欧盟在俄罗斯对外贸易中的地位还将进一步加强。这就决定了俄罗斯不可能大量增加机器设备和其他制成品的出口,因为欧盟国家对俄罗斯这类商品的需求较小;第四,考虑到21世纪初出现能源危机的可能性仍然存在,2000年初欧盟就开始考虑从俄罗斯增加能源进口,这样俄罗斯作为欧盟能源供应国的地位还有可能进一步得到加强。
俄欧不对称的贸易结构对俄罗斯经济的影响具有双重性。一方面,能源产品的大量出口成为拉动俄罗斯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之一。1999 ~2001年三年期间,俄罗斯能源出口创汇占俄罗斯年均财政收入的约30%,成为了俄罗斯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另一方面,这种出口结构对俄罗斯经济长远发展的负面影响也不可忽视。比如,它有可能使俄罗斯成为欧盟的能源附属国。国际能源价格的波动将严重影响到俄罗斯国民经济的稳定。能源产品在出口产品中占的比重越高,俄罗斯对其燃料能源综合体的投入也就越大,这样势必造成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而俄罗斯是一个拥有强大生产潜力、独具特色的加工工业国家,加工工业领域集中了俄罗斯独有的生产工艺潜力,从某种角度看这其中还包含着俄罗斯经济复兴的最重要的战略因素。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无疑会影响到俄罗斯经济的复苏和延缓俄罗斯重新崛起的步伐。
第三节 俄欧贸易摩擦
欧盟在俄罗斯的对外贸易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保持并加强与欧盟的贸易联系对于俄罗斯经济的转型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20世纪90年代,俄欧贸易为俄罗斯低迷的经济注入了一定的活力,对于俄罗斯稳定卢布的汇率,局部缓解国家外债压力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进入21世纪以来,俄欧双边贸易额迅猛增长,其中尤其是能源类产品的贸易量剧增为俄罗斯经济带来了滚滚的“石油美元”,成为了推动了俄经济飞速发展的重要力量,这使欧盟在俄罗斯对外经济关系中的地位更加巩固。尽管如此,我们不能忽视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俄罗斯与欧盟的贸易关系目前达到的水平同双方的经济潜力和国际地位相比,无论是规模还是质量都偏小或者偏低。究其原因,俄罗斯经济结构的不合理导致其出口结构的失衡是俄欧贸易结构难以在短时期内发生质变的主要因素之一,但是除此之外,还应该注意到双方贸易领域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这里指的是欧盟对俄罗斯出口施加的一系列的限制性措施和对进入欧盟市场提出的一系列要求,主要是反倾销、数量限制、技术性贸易壁垒等几个问题。
一、反倾销
(一)欧盟对俄罗斯产品的反倾销
欧盟对俄罗斯进口产品的反倾销已经成为双方贸易关系发展的主要障碍。
1.欧盟的反倾销法
欧盟现行的反倾销法是2004年欧洲部长理事会通过的EC. 461 /2004号法案,其前身是1995年出台的《欧共体理事会关于从非欧共体成员国家进口产品保护的第384/96号理事会条例》。根据该法令,某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口到欧盟,并对欧盟的相关产业造成了损害,就构成了对欧盟的倾销。但是该法案在正常价值的确定上存在着两套标准,其中对于市场经济出口国,涉及产品的正常价值就是出口国国内市场的价格,而对于非市场经济国家,只要用来确定正常价值的方法是合适和合理的,欧盟委员会就可以用某一市场经济国家相似产品的价格作为确定涉案产品正常价值的标准,这就是所谓的“替代国标准”。
欧盟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实行“替代国标准”的理论依据是,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资源由政府控制,企业大多属于政府所有或者受到政府干预,其产品的实际成本和价格不能反映其真实的价值,因此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国内价格不能被视为正常价值。此外,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反倾销协议的关系》的解释,如果进口产品来自贸易被完全或者实质上完全垄断的国家,而且其所有国内产品的价格都由国家确定,那么确定产品价格的可比性时可能存在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进口国家有必要考虑在与这类国家的国内价格进行严格比较不一定适当的可能性。但是尽管如此,《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并没有建议采用哪种标准作为计算非市场经济国家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然而正是这一规定被欧盟在制定它的反倾销政策时用来作为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出口产品正常价值计算的法律根据之一。
由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及后来的世贸组织的反倾销协议都没有对非市场经济国家作出准确指导性的界定,所以欧盟在“市场经济”与“非市场经济”判断标准上享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欧盟确定一个国家是否是市场经济国家的具体标准有五条:第一,企业有权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决定市场价格、成本(如原材料、技术和劳动力成本)、生产、销售和投资,不受国家的明显干预,主要原料的成本真实地反映了市场价值;第二,企业有一套清晰的基本财务记录,它按照国际会计标准被独立地审计以及适用于所有领域;第三,企业生产成本与财务状况没有由于以前非市场经济体制而遭受严重扭曲,特别是在有关资产折旧、其他销账、易货贸易以及以债务补偿方式进行支付等方面;第四,有关企业接受破产法和财产法管辖,这些法律保证了厂商生产、经营的确定性和稳定性;第五,汇率随市场汇率的变化而变化。上述标准的核心是判断企业的经营活动是否受到国家的干预和影响,具体表现在企业是否具有自主决策权。此外,欧盟规定,确定生产企业是否满足上述条件的决定应该在调查程序开始后三个月内做出,其间要听取咨询委员会的意见,还可能征求欧盟产业界的意见。
欧盟对俄实施反倾销的主要依据是俄罗斯是“非市场经济国家”。这样,按照欧盟反倾销法案的相关条例,当俄方的出口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时候,欧盟不接受俄方生产企业提供的生产成本数据,而采取依据市场经济第三国同类产品成本的方法来推算俄罗斯产品的正常价值,借此判断倾销事实与程度。
1998年4月27日,欧盟出台了第384/96号反倾销条款的修订款(第905/98号条款),其中还修改了“一国一税”制,允许出口企业申请分别裁决(单独税率裁决),在其附件中对俄罗斯出口企业特别规定了个案处理的8个条件:大部分股权属于真正的私营公司,董事会或者关键管理职务中没有政府官员任职,由外国投资者控制的有关公司可以认为具有独立性;公司设施用地应按照与市场经济国家可比的条件从政府部门租赁或购买;公司有权雇用、解雇员工以及有权确定薪酬;公司自己确定原材料供应和生产投入;公司设施的提供应该有明确的合同予以保证;对于外国投资企业,允许利润汇出和投资资本回收;有确定出口价格的自主权;能够自由地开展商业活动,如在国内市场的自由销售,根据出口市场的需求自主确定出口产品的数量等。
上述5条标准和8个条件向俄罗斯出口企业提出了新的挑战。面对形势的变化,俄罗斯政府开始积极调整工作方向,通过各种途径向欧盟方面阐述俄罗斯经济的发展动态,其中包括价格水平的变化,使俄罗斯的出口企业尽量避免欧盟的反倾销制裁,保护民族工业的生存环境。此外,为了使俄罗斯的被调查企业能够尽快熟悉国内外与反倾销有关的法律法规,俄罗斯还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界进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便在发生反倾销诉讼时能够从容应诉。
2.欧盟对俄罗斯产品的反倾销历史
在俄罗斯经济体制转轨的十余年中,欧盟对俄罗斯商品的反倾销行为始终没有停止过。据统计,20世纪90年代,欧盟曾对俄罗斯17种出口商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其中1997年是欧盟对俄实行反倾销调查最多的一年,该年欧盟共对俄罗斯的14种出口产品实施了反倾销调查和制裁,产品涉及冶金、化工、机电等多个领域内的价值近数十亿美元的商品出口,这些出口商品占俄罗斯对欧盟总出口的1%。欧盟对俄罗斯产品的反倾销使俄罗斯每年经济蒙受的损失大约为2.5亿美元。
如果说1998年之前欧盟对俄的反倾销行为之多是由于俄罗斯一直被欧盟认为是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话,那么1998年4月欧盟决定将俄罗斯从“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中删除也没能解决欧盟对俄罗斯的反倾销问题,2000年初欧盟又对俄罗斯出口欧盟的12种产品采取了反倾销措施就是很好的证明。为此,俄罗斯一直坚持要求欧盟彻底承认俄罗斯是市场经济国家。经过几年的努力,2002年6月底在法国举行的“八国集团”峰会上,欧盟和美国最终一致承认俄罗斯为市场经济国家,并表示将积极支持俄罗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但是这也并不意味着欧盟与俄罗斯之间的反倾销问题就会彻底解决。因为俄罗斯的经济形势并没有得到很大的改变,它的民族工业还很衰弱,生产的产品还不具备市场竞争力,缺乏政府的扶植很难与国际市场其他国家的产品相竞争;更何况目前即便是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之间反倾销调查与制裁也是一种常见的贸易保护措施。
此外,还应该注意到将会使欧盟对俄罗斯的出口产品实施更多的反倾销制裁的两个因素。
其一,欧盟统一市场的建立。随着20世纪90年代以来欧盟统一市场的建立,欧盟开始实施共同的对外经贸政策,进行反倾销调查的职权从各个成员国集中到欧盟一级。这对俄罗斯来说意味着欧盟的贸易保护主义已经进一步加强了,因为:首先,统一市场建成后,区域内产品互补性增强,欧盟内部较贫穷成员国生产的中、低档次的产品在富有成员国找到市场,而这些产品往往是俄罗斯出口欧盟的主要产品,这时候必然会使俄产品受到比过去更大的排挤。其次,由于反倾销调查已经集中到欧盟一级,任何一个或者几个成员国提出的反倾销申诉只要在欧盟立案并形成法规,其影响便会扩大到整个欧盟,其他成员国即使本来无意对该产品反倾销也必须遵守欧盟的决定,这样俄罗斯将失去整个欧盟市场。
其二,欧盟东扩。俄罗斯在钢铁、化学制品、有色金属等产品上都受到欧盟的反倾销限制,欧盟东扩后这些反倾销措施也将扩大到十个新成员国,而企盼着进入欧盟市场的中东欧各国钢铁集团有可能推动欧盟委员会对非成员国的钢铁生产企业实施比现在更多的反倾销限制。
3.个案分析——欧盟对俄钢铁产品的反倾销
在欧盟对俄罗斯的所有反倾销调查中,俄罗斯的钢铁产品(主要是板材、无缝钢管)始终是调查的重点。下面就以欧盟对俄罗斯钢铁产品的反倾销调查为例来透视这种制裁手段对俄罗斯出口造成的不利影响。
欧盟对俄罗斯钢铁产品的出口主要实行两种限制措施,包括进口配额(关于进口配额将在后面的“数量限制问题”部分进行分析)和征收反倾销关税。征收反倾销关税又是主要的限制措施。上世纪90年代末俄罗斯每一年出口欧盟近3500万吨钢材产品,其中仅有不到100万吨是在配额范围之内,其余的大部分都将被欧盟征收反倾销税。
由于欧盟认定俄罗斯的钢铁产品是在非市场经济环境中生产出来的,这一过程享受到了政府补贴等各项优惠政策,因此欧盟拒绝俄罗斯有关钢铁企业出具的生产成本,而采用所谓的“市场经济第三国”的同类产品的成本推算俄罗斯钢铁产品的正常价值。以无缝钢管为例,欧盟将俄罗斯销往欧盟国家的无缝钢管的价格与南美市场经济国家委内瑞拉生产的同样产品的价格来比较。在委内瑞拉国内无缝钢管的销售价格高出俄罗斯国内很多(但是应该看到俄罗斯国内的生产成本相比却很低)。这样,即使俄罗斯的无缝钢管在欧盟的售价高于成本许多,也不能保证不被认为是一种倾销行为。1997年初由于俄罗斯大幅增加了它的无缝钢管出口,欧盟成员国德国、意大利和法国的国内相关生产企业立即向欧洲委员会提出申诉,这导致了欧盟委员会临时决定从1997年5月到12月将无缝钢管的反倾销税从10%提高到32.9%(这已经超过了原定的最高反倾销税26.8%),欧盟的这一做法招致俄方强烈的抗议。因为俄罗斯的无缝钢管是俄方工业制成品出口贸易中保持着贸易顺差的为数不多的几个产品之一,每年出口欧盟的总额达到了近2700万埃居,欧盟提高反倾销税额对生产该产品的企业无疑是一个很大的打击。
对此,俄罗斯于1997年7月向欧盟反倾销委员会提出一项妥协解决方案:俄罗斯限制其钢材产品(主要是无缝钢管)的出口,重新研究出口产品的价格,并且不干预欧盟方面确定最终的反倾销税率,而这原定为出口产品价格的26.8%。该方案允许欧盟在11月30日之前做出最后的决定,届时欧盟于当年5月做出的对俄罗斯的钢产品出口征收高达32.9%的反倾销关税的时限期满。
1997年10月欧盟反倾销委员会召开了一次特别会议讨论俄罗斯的建议,最后原则上同意考虑俄罗斯提出的建议。俄罗斯以为自己诚恳的态度换来了应得的回报。但是1997年末欧盟理事会最终还是宣布对俄罗斯出口的无缝钢管征收高达26. 8%的反倾销关税。这又一次激发了俄罗斯对欧盟反倾销政策的敌视情绪。俄罗斯某些钢铁生产企业甚至抱怨欧盟对俄罗斯的反倾销制裁程度远远强于对中东欧国家采取的同样制裁措施,认为欧盟在同样产品出口问题上对中东欧国家和俄罗斯实行双重标准。
客观上说,俄罗斯方面的抱怨也不完全正确。因为尽管欧盟与中东欧国家在1991年欧共体与中东欧国家就钢铁进口问题签署的协定中明确写到废除钢铁进口的数量限制,但是保留关税方面的具体措施。事实上,从1992年起欧共体(欧盟)与中东欧国家在钢产品贸易方面的矛盾和讨价还价时有发生。1993年2月起甚至对中东欧国家的钢铁出口实行为期3年的配额制。而且欧共体对捷克实行的反倾销税也曾高达30.4% 。欧共体(欧盟)对中东欧国家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原因是,上个世纪90年代上半期欧共体国家钢铁行业处于二战以来的最严重衰退期,市场环境恶劣,中东欧国家廉价的钢产品对欧共体的市场造成了较大的冲击,导致了市场动荡,这样欧共体才对其产品实施反倾销税和非关税壁垒(进口配额)。
欧盟的反倾销制裁对俄罗斯的冶金行业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许多企业生产下滑,出口规模缩小,盈利大幅下降,有些企业的出口盈利甚至从最高时期的40%下降到了4%。为了维持生产经营,这些企业甚至不得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口自己的产品。值得注意的是,俄罗斯遭受到欧盟反倾销调查和制裁的产品是占俄罗斯出口欧盟产品总量不到10%的工业制成品中最有竞争力的核心产品。
2002年,俄罗斯得到了西方国家对其市场经济地位的承认,但是考虑到俄罗斯转型经济的特殊性,它的某些出口产品被欧盟认定为倾销产品的情况还将在较长时间内继续存在下去。
(二)欧盟的肉类产品对俄罗斯的倾销问题
在俄欧贸易往来中不仅存在着俄罗斯的出口产品对欧盟的倾销,同样欧盟出口俄罗斯的产品也存在着倾销问题。这主要是指欧盟的家禽肉类产品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倾销价在俄罗斯市场上大量销售。
肉类产品是欧盟每年向俄罗斯出口的主要产品之一。1998年秋俄罗斯爆发金融危机之前,欧盟每年出口俄罗斯的肉类产品约为10亿埃居,在所有出口产品中所占的比重接近9%。金融危机后,这一比重有所下降,按照欧盟委员会的统计,1999年欧盟向俄罗斯出口总价值为9.47亿欧元的肉类产品,占所有出口产品的6. 43 % ; 2000年出口6.051亿欧元,占3. 05 % ; 2001年出口8.453亿欧元,占3.04%。值得关注的是,欧盟这些肉类产品在俄罗斯市场上的销售价格明显偏低。以2001年为例,据俄罗斯官方统计,该年从欧盟国家进口的冻肉的平均价格不仅大大低于欧盟内部市场价格,而且还低于俄罗斯国内的水平,某些产品每公斤售价还不到1美元。这种出口行为很明显构成了倾销。对此,俄罗斯向欧盟多次提出申述,称如果欧盟不减少其肉类产品的出口,俄方将考虑采取相应的报复措施。
俄罗斯对欧盟国家的肉类产品倾销采取某些限制措施是完全必要的。这是因为:首先,它符合国际规则的规定,这种贸易保护行为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则、其他公认的国际贸易准则和双方签订的《伙伴关系与合作协定》中的相关规定,而在俄罗斯的民族工业和农业还处于脆弱时期更有必要采取反倾销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其次,这种措施能够尽量减少近几年来在欧洲爆发的家禽类疫病(禽流感、口蹄疫、疯牛病)的现实威胁。20世纪末在英国爆发的“疯牛病”直接威胁到其牛肉食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出口的所有国家(其中包括俄罗斯),2003年上半年欧盟成员国中的德国、比利时、荷兰禽流感大面积的爆发使俄罗斯几家边境农场被迫销毁了36万只鸡蛋和9万只鸡。面对着严峻的形势,俄罗斯有必要扩大对来自于欧盟的大量家禽肉类产品进行严格的动植物检疫的范围,因为这不仅是保护民族工业的问题,而且也是关系到俄罗斯民众健康的头等大事。
严格地说,欧盟的家禽肉类产品是否已经对俄罗斯构成了倾销的事实还需要依据国际上相关法律给予判决。俄罗斯完全可以向欧盟方面表明自己的立场,对欧盟出口的相关产品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这样不仅能保护本国的市场免受倾销的影响,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平衡欧盟对俄罗斯产品采取的限制措施,也有可能减小它们的规模。但是俄罗斯至今没有对从欧盟国家进口的家禽肉类产品采取过严格的反倾销制裁措施,俄方的顾虑主要有:
一方面,俄罗斯缺少一个与欧盟的反倾销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的全面具体的反倾销法案。目前在俄罗斯实行的类似法规是1998年4月14日俄罗斯联邦通过的第63号令——“关于保护俄罗斯联邦在对外商品贸易中的经济利益”。法令明确指出在俄罗斯对外贸易中将实行进口配额制度,实施专门的补偿税和反倾销税等保护民族工业的措施。但是遗憾的是从该项法令生效的那一刻起,俄罗斯还没有对存在着明显倾销行为的进口产品实行过反倾销制裁措施。这里有法案本身的原因,根据法令第18条第3款规定,俄罗斯联邦对某种进口商品进行反倾销调查需要得到国内生产同类产品生产商的赞同,而这些生产商的生产能力必须超过全国同类产品总生产能力的四分之一。长期以来,俄罗斯地方市场割据,缺乏统一的国内市场,各地区经常制定一些特殊的政策以保护本地区生产企业的利益,这样一来同类生产企业就很难联合起来对欧盟的倾销行为提出反倾销申诉。
另一方面,俄罗斯在俄欧贸易关系中的地位仍待巩固。尽管欧盟对俄罗斯能源的依赖增加了俄罗斯在俄欧贸易中的分量,但是考虑到俄罗斯的经济体制改革需要欧盟各方面的支持,俄罗斯不得不在某些涉及本国正当权益的问题上让步。比如在设置非关税贸易壁垒问题上,1997年初俄罗斯曾通过决议,要求从1997年秋到1998年7月1日欧盟国家出口俄罗斯的所有商品采用俄文商标,但是该决议一出就引起了欧盟的生产企业的抱怨,它们认为俄方提出的新商标制度一旦如期实行将会增加他们的产品出口成本。屈服于欧盟的压力,同年7月俄罗斯决定将新的商标制度延期6个月执行。俄罗斯对这一新的商标制度的推迟实施无疑给欧盟的生产厂商提供了回旋的余地。
尽管俄罗斯还不能够对所有欧盟出口的肉类产品实行严厉的反倾销措施,但是出于保护本国民众健康安全的考虑,也开始采取某些其他的限制行为。比如2003年俄罗斯肉类关税配额制度的实施就是一项有效的限制措施。俄方宣布,自2003年4月1日起,俄罗斯开始正式实行猪、牛肉关税配额制度,同时俄罗斯经济发展与贸易部开始颁发配额内肉类进口许可证,进口商需获得兽医检验证书,与供货商签订合同,最后才能实现进口。另外,俄罗斯农业部宣布,欧盟农业委员会采取的检疫措施对保障向俄罗斯出口禽肉食品的安全来说是不够的,俄罗斯要求他们提供附加的安全证书。
总的来说,由于俄罗斯目前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缺乏对全国市场实行统一管理的行之有效的法律体系,加上欧盟方面向俄方施加的种种压力,俄罗斯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难以对欧盟的倾销行为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二、数量限制
欧共体(欧盟)从1992年以来一直对俄罗斯的出口产品实行单边的数量限制。1993年欧洲统一市场运行前,配额问题属于国别管理,统一市场建成后,改国别配额管理为欧盟统一的配额管理。根据1994年欧盟公布的519/94号法规,欧盟已将各成员国实施30年的总数达6400种的进口限额取消了4700余种,代之以统一的配额限制。在俄罗斯的出口产品中,主要是钢铁产品和纺织品这两大类商品受到欧盟一级的进口数量限制。
(一)对钢铁产品的配额限制
上文中曾提到,欧盟对俄罗斯钢铁产品的出口主要实施两种限制措施:进口配额和征收反倾销关税。欧盟向俄方的钢铁产品征收高额反倾销税的产品品种主要是无缝钢管,而进口配额实施的对象是俄方出口的板材和型材(这些都是俄方极具市场竞争力的优质钢材产品)。根据俄欧钢铁产品贸易协定,俄罗斯平均每年能够出口欧盟近3000万吨钢材产品,其中仅有不到100万吨是在配额范围之内。如1999年俄罗斯出口欧盟国家的钢材产品总量为3430万吨,欧盟仅对其中的薄板材和型材实行配额制,前者约为76万吨,后者约为16万吨,分别占到俄罗斯同类钢材产品出口的98.5%和67% 。
欧盟方面对俄罗斯生产的优质板材和型材的配额限制使俄罗斯几乎不能在欧盟的市场上占据多少份额。为了改变这一现状,1999年7月俄罗斯与欧盟之间就俄罗斯的钢材产品出口欧盟国家问题举行了会谈,会谈的主要议题就是如何提高俄罗斯相关钢铁产品的出口配额。会谈中俄罗斯强烈要求欧盟提高俄方钢材出口的配额,否则俄罗斯将考虑征收废钢材的出口关税。但是欧盟拒绝接受俄方对它的废钢材出口征收临时出口关税的做法,欧盟方面提出的理由是这个措施违背了俄罗斯与欧洲煤钢共同体之间签订的钢铁产品贸易协定及《伙伴关系与合作协定》的相关规定。而事实上,尽管欧盟抵制俄罗斯出口的高质量钢产品,并对它们采取一系列的限制措施,但是俄方价格低廉的废钢材在欧盟却受到了欢迎,因为欧盟成员国的钢铁企业用这些废钢材炼出了高质量的钢。在欧盟的反对下,有关俄方提出的提高配额问题没有获得通过。
1998年俄罗斯的金融危机使俄方大量的廉价钢铁产品涌入欧盟市场,为此,1999年底欧盟委员会决定2000年将俄钢铁产品进口配额维持在12%的水平上(实际上这一配额一直保持到2001年底)。但是到2001年中旬,俄罗斯的钢铁产品配额问题的解决出现了曙光。7月,俄罗斯经济发展与贸易部与欧洲煤炭和钢铁联合会签署了某些钢材品种的贸易协定。协议规定,从2002年起俄罗斯向欧盟国家出口的某些钢材产品的配额比现有配额(84万吨)增加23% , 2003~2004年每年分别再增加2.5%;一旦俄罗斯取消废钢材的出口税,配额还可以增加12%。这一协定的有效期为3年。没有被列入配额的钢材品种不受数量的限制,将按照俄罗斯与欧盟1997年签订的《伙伴关系与合作协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2004年欧盟东扩后,由于欧盟成员国数量增加,俄罗斯与欧盟达成协议,将增加俄罗斯出口欧盟的钢材配额。 7月27日,欧洲委员会驻莫斯科办事处临时事务代办西尔维娅科夫列尔与俄罗斯经济发展与贸易部贸易谈判司司长马克西姆梅德维德科夫在莫斯科签署了相关协议。据此协议,俄罗斯出口欧盟的钢材产品的配额在2004年原定的138.4万吨基础上提高了43.8万吨,增加了近31.6%。其中,铁丝的配额增加了7.6万吨,厚钢板8万吨,其他板轧材16.4万吨,合金钢596吨,铁梁1.5万吨,盘条5.4万吨,其他条材4.8万吨。对此,欧盟委员会负责贸易的成员帕斯卡利亚拉米说,“由于今天签署的这个协定,俄罗斯与欧盟的很多公司都能赢得新的、与欧盟成员国增加有关的贸易机会。今天这个协议的签订是为了推动今年4月欧盟与俄罗斯签订的关于一系列与欧盟成员国增加相关的贸易、经济问题协议的实施。”
应该说,钢铁产品是俄罗斯在欧盟市场上为数不多的几个有竞争实力的工业制成品之一,增加它的出口将会促进俄罗斯相关企业的改制与发展。而且按照俄欧伙伴关系与合作协定的规定,从1998年开始,俄罗斯出口欧盟的钢材配额每一年会增加2.5%。但是考虑到欧盟钢铁行业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就面临着整体行业性的衰退,出于保护本地区利益的考虑,未来欧盟还会对俄方的钢铁产品实施较为严厉的限制措施。
(二)对纺织品的配额限制
随着1998年5月俄欧纺织品贸易协定的签署,欧盟对俄罗斯纺织品的配额限制成为了历史。但是纺织品出口问题一直以来就是国际贸易实践中的敏感问题,也曾是俄罗斯与欧盟贸易关系中的主要问题之一,了解这段历史对于全面理解俄欧之间的贸易关系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998年以前俄罗斯与欧盟之间的纺织品贸易一直遵循着1993年双方签订的纺织品贸易协议进行。当时俄罗斯正处在改革初期,急需西方国家的经济技术援助,借此机会,欧盟以俄方出口欧盟的纺织品得到国家补贴、价格低廉为由向其施加压力并使俄方同意了欧盟提出的纺织品出口配额。但是当时欧盟每年也向俄罗斯出口大量的纺织产品,而且其数量远远超过俄方的出口数量。据统计,截止1998年欧盟出口俄罗斯的纺织品每年约合5. 8亿埃居,而由于受到欧盟的数量限制俄罗斯出口欧盟的纺织品却只有1.4亿埃居,两者之间的差距近4倍。
1996年初,俄罗斯与欧盟1993年签订的纺织品贸易协议期满,俄罗斯随即向欧盟委员会提出建议,要求欧盟逐步取消俄方的纺织品出口配额,到2005年彻底取消出口配额。欧盟拒绝了这个建议,同时决定1997年继续向俄罗斯的纺织品出口实施例行的配额。作为回应,俄罗斯决定自1998年3月开始对欧盟出口俄罗斯的羊毛制品实行出口配额制,这样欧盟成员国向俄罗斯出口的羊毛制品每年将限制在1亿美元左右,而1997年这种商品的出口贸易额曾达到了近3亿美元。俄罗斯的决定无疑对欧盟的纺织品出口造成了极大的打击。
俄罗斯对欧盟实施纺织品配额制的主要原因是当时俄罗斯的纺织品生产企业内外交困,处境十分艰难。据俄罗斯官方的报道,20世纪90年代俄罗斯的纺织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下降了近7倍,并且这种趋势长期得不到遏制。导致生产能力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俄罗斯经济体制改革的失败,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欧盟对俄罗斯的纺织品出口实行严格的配额限制也使俄罗斯本已脆弱的纺织品企业雪上加霜。对此,俄罗斯根据国家对外贸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相关法律,对欧盟的纺织品出口采取了同样的数量限制措施以支持本国民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对于俄罗斯的做法,1996年6月欧盟宣布将延缓研究给予俄罗斯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的问题,暂不考虑支持俄罗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俄罗斯也针锋相对地提出准备对欧盟的纺织品出口采取进一步的补充限制措施。然而双方之间的僵持没有持续多长的时间,1997年底俄罗斯向欧盟提出双方都取消针对对方纺织品的出口配额的建议。考虑到这种冲突对双方贸易的严重后果,欧盟最终同意了俄方的建议。1998年5月俄罗斯与欧盟签署了纺织品贸易协定,协定中双方承诺取消所有形式的限制对方纺织品出口的措施。除此以外依据欧盟方面的建议,俄罗斯还承诺改善商品认证体系,这不仅将有利于简化进出口手续,而且还将消除再次发生这种争端的因素。
俄欧之间的纺织品贸易冲突之所以能够很快地解决主要是由于欧盟方面做出了让步。由于欧盟本身每年向俄方出口大量的纺织品,俄方对它的纺织品实施的任何一种限制措施都会给它的整个纺织品行业带来较大的冲击。
三、技术性贸易壁垒
在国际贸易中,欧盟是最早利用各种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保护其市场的组织。尽管欧盟至今尚未形成统一的、公开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政策,但客观上形成了体系越来越完善、效果越来越明显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欧盟经济发展水平高,其质量技术和检验检疫标准远高于俄罗斯相关标准,甚至高于国际标准。欧盟于2002年成立的“欧洲食品权力机构”,统一管理欧盟内所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事务。从欧盟对食品安全问题所作的政策调整可以看出,欧盟有关安全、卫生、消费者保护的要求会越来越严格,而随着欧盟不断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和不断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难度将越来越大。
欧盟以食品安全为由制造技术贸易壁垒有着深刻的社会政治经济原因。首先,欧盟国家作为经济发达国家,人民生活水平较高,对环境与健康的关注程度高于世界平均水平,更高于发展中国家。其次,欧盟内部频频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引起社会恐慌,经济遭受严重打击,甚至引发政治危机。第三,每当经济不景气,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常常成为政府首选。乌拉圭回合谈判一揽子协议的签署,其他贸易壁垒措施的应用受到了限制,一些发达国家纷纷转向技术性贸易壁垒。常见的手段是:采用卫生措施,假借保护环境及人类、动植物的卫生与安全健康之名,对产品中的有害物含量制定严格的指标,从而限制商品的进口;在保护环境的名义下,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发展中国家很难达到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限制商品进口;要求进口产品必然获得“绿色环境标志”,以便于对进口商品严格控制;要求“绿色包装”,提高了进口商品的成本;海关进行“绿色卫生检疫制度”,使进口商品难以入关或在入关时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
由于俄罗斯目前经济发展水平不高,面对欧盟这种新贸易保护主义行为,其相关出口产品前景短期内不容乐观。
第四节 给予俄罗斯市场经济地位与俄欧贸易关系
给予俄罗斯市场经济国家地位是俄欧经济关系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欧盟之所以在与俄罗斯的贸易往来中采取多种形式的贸易歧视,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长期以来欧盟一直将俄罗斯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对此,俄罗斯不以为然,并努力敦促欧盟方面尽早对俄罗斯市场经济国家的身份予以确认。俄罗斯认为,这不仅关系到俄罗斯的出口产品、尤其是那些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工业制成品在出口欧盟时能够免受或者少受欧盟方面的贸易制裁,而且还关系到俄罗斯能否尽快加入世贸组织大战略的实施,此外,也有助于俄欧经贸合作的深入发展。
基于此认识,俄罗斯自从与欧盟建立正式外交关系以来,就为争取尽快获得欧盟对其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的承认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从1997年12月1日,即《伙伴关系与合作协定》生效的当天,俄罗斯向欧盟正式提出将俄罗斯从“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中删除开始,到1998年4月27日欧盟委员会通过决议宣布不再将俄罗斯列入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名单,再到2002年5月29日俄欧莫斯科峰会上欧盟正式承认俄市场经济地位为止,俄欧之间关于这一问题的谈判持续了将近5年半的时间。
在这一过程中,1998年4月27日欧盟委员会通过的包括不再将俄罗斯列入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的决议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根据该决议,今后,俄罗斯某一个企业的产品被征收了反倾销税,一般不会再危及到同行业的其他企业。同时,在判定是否倾销的价格标准上,不再用市场经济第三国的替代国来判断,而是可能根据本国的成本来计算。这点对于以前欧盟对俄罗斯反倾销制裁动则涉及全行业的做法有了很大的变化,这意味着欧盟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承认俄罗斯市场经济改革取得的成效,并开始真正考虑如何进一步推动俄罗斯的市场经济改革等深层次问题。然而,尽管该决议将俄罗斯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名单中撤除,但是欧盟并未明确承认俄罗斯是市场经济国家,而是将其视为“有条件的市场经济国家”,这对俄罗斯来说是远远不够的。俄罗斯清楚,“有条件的市场经济国家”与完全意义上的“市场经济国家”是不同的,这是一个不彻底的决议,在俄欧贸易实践中它不能保证欧盟不对俄罗斯重要工业制成品出口实施歧视性的贸易制裁,相反会在某些时候成为欧盟实施反倾销调查和制裁的借口,而这些调查和制裁也许本身就违背了国际反倾销条例(这在双边和多边贸易实践中屡见不鲜)。
如果将1998年4月27日的新决议看作是欧盟对俄欧《伙伴关系与合作协定》签署的一个积极回应,那么此后欧盟在这一问题上的进展就显得十分缓慢。这是由于,一方面,受到1999年北约轰炸科索沃、俄罗斯在车臣展开第二次大规模军事行动等因素的影响,俄罗斯与西方国家的关系出现较大波动;另一方面,1998年秋俄罗斯爆发的金融危机使欧盟对俄经济改革前景感到担忧。直到2002年5月29日(距1998年4月27日将近4年的时间),在俄欧莫斯科峰会上欧盟才正式承认俄罗斯为市场经济国家。
俄罗斯获得完全的市场经济地位为俄欧经贸合作的深入发展扫除了最大的障碍。从此,俄罗斯与欧盟将以平等的身份开展贸易往来,这为双方进一步建立统一的经济空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将推动俄罗斯尽快加入世贸组织,而这些对于俄罗斯“融入欧洲”战略目标的实现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然而,欧盟对俄罗斯市场经济国家的承认并不意味着俄欧之间的贸易纠纷和摩擦就此结束,双方倾销与反倾销斗争仍将长期存在。这是因为,第一,从法律上来说,反倾销是某个国家或者地区为了保护国内市场而采取的正当的法律手段,即使是在市场经济国家之间倾销与反倾销的斗争也时有发生。第二,俄罗斯很多生产领域由于技术落后,其生产的产品(特别是工业制成品)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力,只能以低价出售,这就容易诱发欧盟对俄罗斯产品的反倾销。第三,在对外贸易自由化方针的指导下,俄罗斯的外贸体制改革扩大了各部门、地方、企业的出口经营权,但许多出口企业并未建立起正常有序的出口机制和网络,往往为了个体利益,对内高价抢购货源,对外低价竞销,致使出口价格越来越低,欧盟国家的进口商也利用俄罗斯出口企业不熟悉行情而杀价,结果是不仅给俄罗斯造成了损失,而且还为欧盟提出反倾销调查提供了口实。第四,欧盟对俄罗斯出口产品实行反倾销也不排除其他某些潜在的因素,即这些西方国家意图剥夺俄罗斯的竞争优势,其中包括庞大的生产规模、高技能但是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廉价的原材料资源等,因为这符合西方维持俄罗斯“弱而不乱”的长远目标。
第五节 俄罗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BTO)与俄欧贸易关系
一、俄罗斯争取加入BTO的艰难进程
俄罗斯申请加入BTO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前苏联时期。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东西方关系进一步缓和,为了加强与西方的经贸联系以获得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前苏联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支持,1978年,苏共中央决定加强与关税及贸易总协定(ГATT)接触。然而前苏联高度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与西方国家的市场经济的巨大差异使得以西方国家为主的关贸总协定成员国一致反对进行有关吸收前苏联为会员国的谈判。前苏联入侵阿富汗以后,前苏联加入关贸总协定的进程完全停止。1990年5月,随着戈尔巴乔夫改革的不断深入,为了表示对前苏联改革的支持,西方国家给予了前苏联关贸总协定观察员国的地位。1991年12月前苏联解体后,俄罗斯随之继承了前苏联在关贸总协定中观察员国的地位。
俄罗斯争取加入BTO的历程可以分为前后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93~1998年,对俄外贸制度审议阶段。1993年6月,俄罗斯向关贸总协定递交了入关申请。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改为世界贸易组织后,1994年12月俄罗斯递交了加入BTO的正式申请。从1995年1月开始,俄罗斯组织专业工作小组与世贸组织相关机构展开了艰难的谈判历程。世贸组织也根据乌拉圭回合谈判的合同文本准则,开始审核与俄罗斯经济和对外贸易调控政策有关的所有问题,从此世贸组织正式启动了有关俄申请加入BTO谈判的实际工作。谈判过程中,按照世贸组织的要求,俄罗斯向世贸组织提交了《俄罗斯对外贸易制度备忘录》,并就服务贸易、知识产权、贸易投资措施、价格政策、对外国公司的政策和有关限制进口的措施等问题与世贸组织进行了长时期的磋商和讨论。但是由于当时正值俄罗斯经济衰退,工业、农业、金融等各个领域处境都十分艰难,急需国家的大力扶持,这使俄罗斯在谈判中不得不采取一些保护措施,加上某些西方贸易大国在谈判中设置重重障碍,致使这一阶段俄罗斯与世贸组织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国的谈判进展缓慢,成果寥寥。
第二阶段,1998年开始至今。这一阶段是俄罗斯入世的关键阶段。此阶段世贸组织根据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有关决议,确定俄罗斯成为世贸组织成员的主要条件。俄罗斯入世工作小组需要与世贸组织各成员国就市场准入、关税税率等问题举行一系列的双边谈判。1998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俄罗斯入世谈判几乎没有任何进展。在世贸组织的成员中,1998年俄罗斯仅与其中的一个成员达成基本协议。1999年,随着经济形势的好转,俄罗斯同日本、美国、挪威等国代表举行了双边谈判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2000年普京上台后,将推动俄罗斯加入世贸组织作为政府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并加快了入世谈判的进程。2000年1月,俄政府就加入BTO问题召开了第6次会议,确定在2000年谈判进程中的任务,并同意制定更详细的关税建议。2000年4月,普京在向俄联邦杜马提交的年度国情咨文中说,“争取加入BTO是俄罗斯对外经济政策的优先考虑方向”,并希望俄罗斯最迟在2003年加入世贸组织。为了尽快地加入世贸组织,俄罗斯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缩小与世贸组织要求之间的差距,其中包括:大幅度调整并降低关税,根据新的《税收法典》,从2001年1月1日起俄政府将进口税率从以前的7种减为5%、10%、15%、20%共四种,对原料类商品征收5%的最低关税,对进口工艺设备征收20%的最高关税,仅对汽车等极少数商品征收较高的关税,维持在25%左右,从2002年起俄又降低近130种商品的进口关税;加快制定和修改了与世贸组织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外贸行为法》、《海关法典》、《税收法》、《反补贴与反倾销法》和《货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在俄罗斯商标法修正案中加入防护性措施,健全保护知识产权诉讼方面的法律等;消除地方市场割据,统一全国市场。
在西方国家中,欧盟对俄罗斯入世问题持比较积极支持的态度。欧盟提出了为俄罗斯设立入世“过渡期”的倡议,并且于2002年5月29日承认俄罗斯为市场经济国家,这使俄能够以一个市场经济国家的身份进行谈判。但是在诸如市场准入等问题上,欧盟也向俄罗斯提出了一些超出俄方当时经济承受能力的要求,包括继续降低进口平均税率,取消与世贸组织规定不相符的配额或者其他关税措施,如减少对农产品的补贴数额,要求俄方全面开放银行、保险、律师事务、零售业和电信业等服务行业。
2002年6月18 ~20日,在日内瓦举行了新一轮的俄罗斯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谈判中,包括欧盟成员国在内的西方国家要求俄罗斯将国内能源价格(主要是天然气和电力)提高到欧洲水平,并且开放银行、保险与通讯服务市场,这些要求均遭到俄方的拒绝。俄方的解释是,鉴于俄罗斯国内经济转轨仍处于非常困难的时期,俄罗斯打算加入世贸组织后十年才完全开放这些市场,俄罗斯不想以这些行业的破产为代价来换取加入世贸组织的入门券。 2003年10月,俄罗斯经济发展与贸易部部长格列夫与欧盟贸易事务委员拉米在布鲁塞尔就俄加入世贸组织举行了会晤,但是这次会谈仍没有就俄能源价格问题达成妥协。拉米认为,俄罗斯的能源价格过低使俄出口商品在外国市场上具有不公平的竞争优势。同年10月9日,俄总统普京就欧盟要求俄罗斯提高国内能源价格作为俄加入世贸组织条件的要求发表讲话说:“我们不能在一天之内让能源价格同国际接轨,这会摧毁我们的经济。欧盟的官僚们要么就是不明白这一点,要么就是故意对俄罗斯加入世贸组织提出无法接受的条件。”
2003年11月7日,在俄欧第12次峰会上,俄总统普京与欧盟委员会主席普罗迪及欧盟轮值主席国意大利总理贝鲁斯柯尼达成一致,各方称将共同努力使俄罗斯在2004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2004年5月21日,俄罗斯与欧盟在莫斯科签署了支持俄罗斯加入世贸组织的议定书。该议定书是在俄总统普京出席的莫斯科会议的框架内,由俄经济发展与贸易部部长格列夫和欧盟贸易委员会委员拉米签订的。该议定书的签署意味着莫斯科和布鲁塞尔之间关于俄罗斯加入世贸组织的为期6年的马拉松式谈判宣告结束。由于欧盟在5月1日已经实施了东扩,因此这也意味着现在支持俄罗斯入世的国家已经由以前的10个增加到25个。该议定书的签订为俄罗斯入世扫除了一个重要的障碍,对俄罗斯与欧盟经贸合作关系的发展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2007年10月,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在总结俄欧签署支持俄罗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协定近三年以来的工作时指出:“俄罗斯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是俄罗斯同欧盟和世界经济更紧密地一体化的出发点,它将带来增长和繁荣……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同时也是欧盟和俄罗斯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必不可少的第一步。”
在俄罗斯的入世双边谈判中,俄美谈判最重要但也最艰难,双方在包括知识产权、美国农业产品对俄出口以及美国公司进入俄银行和保险业市场等问题上存在着较大分歧。经过多年的努力,2006年11月19日,出席亚太经合组织会议的俄罗斯和美国代表在越南首都河内签署了有关俄罗斯加入世贸组织的双边协议。该协议首先解除了俄罗斯长期以来对美国牛肉、猪肉和家禽出口的限制。由于俄罗斯是美国肉类产品的主要消费市场,两国在美国对俄罗斯肉类检疫问题上存在的分歧一度使俄美谈判进程陷入僵局,现在,美国同意根据国际检疫标准为美对俄罗斯肉类出口企业提供担保,俄罗斯也有权与美检疫机关共同对美的一些肉类出口企业进行检查。其次,俄罗斯承诺在入世7年内将进口汽车关税下调至15%,同时大幅度降低信息技术产品和民用飞机及其配件的进口关税,承诺采取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如采取更加强有力措施打击盗版和仿造外国商品行为。第三,俄同意开放服务业,其中包括银行业和保险业。但是俄罗斯仍不允许外国银行在俄罗斯设立分行,并规定外国资本在俄罗斯银行中所占的比重不应超过50%。在保险业开放问题上,俄罗斯仅允许外国保险公司在俄罗斯入世9年后在俄罗斯开设分公司,而且外国资本在俄罗斯保险业资本中所占的比重不得超过50%。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俄罗斯对待欧盟保险公司的态度与其他国家的保险公司略有不同。根据1997年生效的《伙伴关系与合作协定》的相关规定,从2004年1月1日开始俄罗斯对欧洲承保人开放保险市场,俄罗斯允许欧洲承保人投资或在俄罗斯联合保险公司不受资金比重限制地参与包括人身和财产保险在内的所有保险活动。其他国家的保险公司只能在俄罗斯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才能考虑这一问题。
俄罗斯与美国就俄罗斯入世最终达成共识并签署相关协议对双方均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正如俄罗斯经济发展与贸易部部长格列夫在协议签署后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所说,该协议为俄罗斯长达13年的入世努力扫清了主要障碍,是俄罗斯在融入世界经济体系道路上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由于获得了欧盟和美国的支持,俄罗斯入世前景变得一片光明,俄入世也正式进入了倒计时阶段。对美国而言,俄入世将给美国的出口企业提供新的机遇。此外,俄美双方签署俄入世协议还能为改善两国关系发挥重要的作用。
二、长期以来影响俄罗斯加入BTO的主要问题
从客观上来说,影响俄罗斯加入世贸组织的主要问题有以下三个:
第一,俄罗斯能源内外价格差异问题。这是影响俄入世的焦点问题。长期以来,俄罗斯对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产品实行国内外不同价格。以欧盟为代表的西方国家认为,在这种条件下生产的产品带有国家补贴性质,是世贸组织不允许的非公平市场竞争,因此,在俄罗斯入世谈判中,欧盟坚持要求俄罗斯在短期内拉平能源价格的差价。然而俄罗斯不能接受一次性消除能源差价的要求。俄方对此的解释是:
首先,国内能源价格的上涨将拉高石油加工业、化工、铝业、石油化工等依赖于原料深加工产业的生产成本,这对俄罗斯的出口将造成严重的后果;其次,国内能源价格的上涨将有可能引发恶性通胀,扰乱整个价格体系,破坏国民经济的稳定。因此,为了维持出口和国内价格的稳定,俄罗斯只能选择逐步地消除能源国内外价差。2004年5月21日,随着支持俄罗斯加入世贸组织的议定书的签署,能源价差问题最终得以解决。在此协定中,俄罗斯承诺,2004年俄国内每千立方米天然气价格为27~28美元,2006年提高到37~42美元,到2010年俄天然气价格将上涨到49~50美元。
第二,农业补贴的问题。这是俄罗斯与世贸组织谈判最敏感和最困难的问题之一。西方国家提出的要求是,俄罗斯必须减少在谈判中提出的农产品补贴数额,世贸组织一些农产品主要出口国如澳大利亚、巴西、新西兰和印尼等甚至要求俄罗斯完全取消对农产品的出口补贴。而按照世贸组织的相关规定,加入世贸组织后各国的农业补贴额应以该国近3年的补贴为计算依据,但是俄罗斯因为财政困难对农业补贴的数目很少,其2003年的农业补贴仍不足10亿美元,为了争取到更多的国内农业补贴额,俄罗斯不同意世贸组织这一计算方法,认为这对自己不公平。经过数次谈判,俄罗斯在最初提出的162亿美元的补贴标准基础上有所下降,但是仍然很难达到世贸组织成员提出的要求,即降低到90亿美元。农业补贴问题在俄欧签署的俄罗斯入世议定书上得到解决。根据协定,欧盟同意俄罗斯在2010年前对猪肉、牛肉和肉鸡实行进口配额,其前提是,俄罗斯保持现有配额数量和分配结构,同时确保欧盟对俄罗斯的肉类出口份额不变。根据协议,欧盟同意俄罗斯每年对农业补贴130亿美元,并表示在未来的谈判中支持俄罗斯的立场。由于俄罗斯目前对农业的补贴不到30亿美元,因此这一协定有利于俄罗斯在较长的时间内保护本国的农产品市场。
第三,服务业开放问题。在航空、金融、保险和电信等服务行业的准入问题上,俄罗斯与美、日、欧盟等西方发达国家的谈判同样进行得比较艰苦。西方要求俄按照世贸组织的要求全面开放服务市场,而俄罗斯则一直坚持逐步地、有限度地实行开放。俄方的理由是,俄罗斯还处在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服务行业的经营和管理还很不规范,如果按照西方的要求全面开放,这些行业受到的冲击会很大。例如,在金融领域,由于俄罗斯金融监管力度较为有限,国家抗金融风险能力很弱,如果金融市场全面对外开放,外国金融资本尤其是国际游资将乘机而入,俄罗斯经济安全难有保障,1998年金融危机的惨痛教训就是很好的例子。因此,在服务业准入问题的谈判过程中,俄罗斯维护本国利益的立场比较坚决,一方面,考虑到俄罗斯自身的法律不完善,在谈判中,俄罗斯尽量避免以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与世贸组织成员国商谈服务业的准入问题;另一方面,加快国内的立法工作,包括对外资银行在俄罗斯设立分行、业务经营范围、参股俄罗斯银行比例、外国保险公司业务的开展等做出较为严格的限制和规定。
除了上述客观因素以外,影响俄罗斯加入世贸组织的主观因素主要有:一方面,俄罗斯国内对于入世问题一直存在着不同的声音。应该说,在2000年之前,由于经济长期低迷,俄罗斯国内对于入世问题的讨论并不广泛,这也导致了俄国内对于入世缺乏充分的思想准备。普京上台以来,随着经济的持续回升,俄罗斯决策层、大众媒体、学术界及企业界对于入世问题的探讨与争论也越来越多。其中,俄罗斯总统普京是推动俄罗斯加入世贸组织的官方代表。2000年7月23日,普京在日本冲绳参加八国首脑会议后曾明确表示:“……重要的是俄罗斯能够加入世界贸易和金融体系,能够成为工业发达国家的平等伙伴。俄罗斯的经营者们和企业家们,应该考虑到世界经济的全球化进程,而总的来说,俄罗斯不应该游离于经济全球化之外。”而俄罗斯绝大多数的企业家认为,俄罗斯农业和加工工业等传统行业整体水平很低,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没有竞争力,难以应对西方的冲击,而通讯业、银行业和保险业等尚处于起步阶段的新兴行业更无法和西方国家的同类行业竞争,因此从保护民族产业的目的出发,俄罗斯企业界基本反对加入世贸组织。此外,学术界的观点也存在较大分歧,即便是赞成加入世贸组织的学者也认为,在入世谈判中必须充分考虑到将会遇到的困难,并最大限度地为俄罗斯争取自我保护的有利条件。
另一方面,出于对融入世界经济的俄罗斯复兴的担忧,西方国家也有意阻挠俄罗斯入世的步伐。对于西方来说,一个“弱而不乱”的俄罗斯符合它们的利益。然而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形势的持续向好,社会政治形势逐步稳定,俄罗斯呈现出强势复兴的势头。而在外交上,综合国力的提升使俄在一系列国际热点问题上不仅不唯西方马首是瞻,而且态度越发强硬,甚至敢于挑战美国的国际地位。因此,如果放任俄罗斯顺利地加入世贸组织,那无疑将助西方国家历来难以驯服的“俄罗斯熊”重新迈入世界强国之列一臂之力,这显然是西方国家不愿做的。也正因为如此,西方国家在俄罗斯入世问题上不仅拿世贸组织的规则要求俄罗斯按照西方的意图进行市场化改革,而且动则以推迟俄罗斯入世谈判相要挟,以达到与俄罗斯在某些问题上要价的目的。
三、俄罗斯加入BTO对俄欧贸易关系的影响
如上所述,历史上俄罗斯与欧洲就有着传统紧密的贸易联系,如今欧盟又是俄罗斯最大的贸易伙伴,俄罗斯在欧盟的对外贸易中也处于重要的位置,因此,俄罗斯加入世贸组织,融入世界经济大潮之中对于俄欧贸易关系的发展首先将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一,俄罗斯入世对于扩大俄欧的双边贸易额将起到积极作用。欧盟是世贸组织成员,俄罗斯一旦成为世贸组织的正式成员,俄欧双方均要履行世贸组织的各项原则。俄罗斯入世将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欧盟也将调低对俄关税,长期困扰俄罗斯出口企业的许可证、配额以及进口商品数量限制等均将减少或取消,这样双方商品进入对方市场的渠道都将拓宽,数额将大幅增加,这对俄欧双方来说是一个双赢的结局。
第二,俄罗斯入世有利于俄欧贸易制度规范化,有利于俄罗斯企业按国际规则进行经济活动,有利于俄欧经贸合作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处于经济转轨期的俄罗斯贸易秩序长期混乱,贸易服务体系不完善,对外贸易中不遵守国际贸易准则,这些严重阻碍俄欧双方经贸关系的正常发展。俄罗斯加入世贸组织后,将逐步改革相关贸易管理制度,使贸易制度和市场秩序规范化,并根据入世承诺开放市场,为促进俄欧经贸关系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俄罗斯入世后,俄欧双方将按世贸组织共同规则开展贸易活动,双方贸易中的诸多问题如商品数量限制、通关程序、商品检疫等将按世贸组织相关规则解决,双方经贸关系将步入规范化发展轨道,这为未来俄欧提升贸易层次、扩大贸易规模和减少贸易争端提供制度保障。
然而,俄罗斯入世给俄欧经贸合作带来许多机遇的同时,也将给俄罗斯相关企业的生存带来了新的挑战。目前,俄罗斯除了一些大型能源企业如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俄罗斯石油公司等以外,其他许多企业的经济实力和经营水平与欧盟的跨国企业相比存在很大差距,俄罗斯许多产品尚不具备强大的国际竞争实力。俄罗斯入世后,其市场将逐步实现全面开放,欧盟各成员国产品将逐鹿俄罗斯市场,竞争无疑将非常激烈,那些在管理理念、资金实力、营销开发、产品竞争力等方面均落后于欧盟国家的俄方企业将面临着来自对方企业强有力的竞争,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必然无情上演。为了避免或减轻这一不利局面,俄罗斯必须有针对性地调整产业结构,在开展国际经贸合作中尽力使合作符合全球化要求与规范,此外,还要求俄方企业、尤其是代表着俄罗斯民族工业核心竞争优势和发展方向的加工工业树立品牌意识,加强相关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努力改变俄商品的整体形象,以此促进俄欧经贸关系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