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应对WTO机制改革的策略与措施

应对WTO机制改革的策略与措施

时间:2023-06-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WTO成员方和委员会的力量博弈中,委员会的工作职能始终受到各成员方的制衡。此外,应采取必要的专业技能培训,提升WTO职员的业务水平,广泛引入“外部专家评审机制”,促进交流和审议工作的执行,改善交流和审议质量,进一步鼓励WTO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利用非正式会议的渠道,妥善处理不同国际组织间的协调问题。目前,WTO体系内尚无永久、正式的商业组织参与机制,商业组织仅需向WTO成员国提供其所需信息,并不直接参与谈判。

应对WTO机制改革的策略与措施

在对内进行渐进式改革WTO治理与决策体系方面,WTO应拓展委员会的工作职能;提高商业组织的参与度;重申协商一致原则,并引入多数原则。

第一,拓展委员会的工作职能,增强其作用与影响力。在WTO成员方和委员会的力量博弈中,委员会的工作职能始终受到各成员方的制衡。WTO应加强委员会的作用和影响,充分发挥WTO秘书处的信息枢纽职能,收集、汇总、编纂、分析、利用成员方海关系统所收集的数据、有关贸易政策措施的各项公告、法律文本的修订等相关信息,及时跟踪和监督各项最新变动,以增强政府组织、私人部门、学术研究以及非政府组织对各类信息的可获得性。其次,WTO应确立以3—5年为委员会主席的工作任期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同时建立正式的“主席常设机构”确保各工作组主席和WTO总干事之间、不同工作组主席之间的信息交流质量。此外,应采取必要的专业技能培训,提升WTO职员的业务水平,广泛引入“外部专家评审机制”,促进交流和审议工作的执行,改善交流和审议质量,进一步鼓励WTO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利用非正式会议的渠道,妥善处理不同国际组织间的协调问题。

第二,重申协商一致原则,引入多数原则。“一致同意”原则已成为多边贸易体制履行谈判职能,发起和推广诸边谈判的重要障碍。WTO可根据决策议题层级的差异采用不同的决策机制: 一方面,在主要决议上仍通过协商一致原则进行决策,如在决定多边贸易体制的制度设计,是否需“讨价还价”式谈判,是否需开启复边谈判等议题时仍需采用一致同意原则。这在一定程度上可增强发展中成员的议价能力,保证诸边谈判遵循包容性、透明度和多边化原则。另一方面,在其他较低层面的问题上则可通过投票方式进行决策,如采用“实质性多数”原则或“满足2/3多数”原则表决拟将展开谈判的具体议题,避免个别成员方恶意组织诸边谈判的发起,从而达成符合多数成员国利益的协定成果;又如以最惠国待遇展开的新议题的诸边谈判仅需获得谈判方的认可即可,非成员国(主要指最不发达国家)在无偿分享谈判利得的同时,还将以技术援助和特殊差别待遇的模式逐步改善本国在本领域的现状。(www.daowen.com)

第三,提高商业组织的参与度。目前,WTO体系内尚无永久、正式的商业组织参与机制,商业组织仅需向WTO成员国提供其所需信息,并不直接参与谈判。WTO的谈判议题与工商企业利益诉求相分离是多边贸易体制在国际贸易治理体系中地位降低,难以与RTAs/FTAs相抗衡的一个主要原因。WTO应延续巴厘部长级会议期间已进行过的有益探索[57],将在部长级会议期间或会议前夕召开“商业论坛”(Business Forum)这一议程常规化,将其作为各国代表与企业进行信息互换和交流学习的平台,同时为各方政府部门提出相关政策咨询和建议。具体来看,该商业论坛可由WTO和私人部门的代表共同组成(应充分考虑商业实体的类型、公司规模及区域的代表性)。在论坛期间,商业领袖和企业团体代表应与议题的工作组成员、各国部长或其他政府高层代表定期会面,为相关议题的谈判、贸易政策的制定提供实质建议,并签署相关承诺,以期在最终的部长级会议决议中得以解决。此外,该商业论坛还应充当衡量各成员方履行协定的“校验器”,获取商业组织对协定利用程度、受益程度的第一手资料以衡量各成员国在协定达成后的履约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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