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战国时的政治改革家商鞅及其著作《商君书》

战国时的政治改革家商鞅及其著作《商君书》

时间:2023-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商鞅,战国时著名政治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后被秦国赐封商邑,又称商鞅。颁布新令前,商鞅恐人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南门,募有能搬运到北门的人,赏十金。公子虔等人告商鞅欲反,遂遭追杀,后被车裂尸身并殃及全家。商鞅之言论与著作被其后学编为《商君书》。《隋书·经籍志》称“《商君书》”,新旧《唐书》均著录“《商君书》五卷”。

战国时的政治改革家商鞅及其著作《商君书》

商鞅,战国时著名政治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约生于公元前390年,卒于前338年。姓公孙,名鞅,出身卫国贵族家庭,史称公孙鞅或卫鞅。后被秦国赐封商邑(今陕西商县东南),又称商鞅。他曾从学于尸佼(约前390—约前330年,晋或鲁国人),与其探讨政治改革,受其“非先王之法,不循孔子之术”(《孙卿子叙录》)思想的影响。此外,还学“刑名之学”并研究李悝的《法经》。卫国乃魏之藩国,商鞅一度做过魏相公叔痤家臣,公叔临终前,曾向魏惠王推荐商鞅,但未被接受。秦孝公元年(前361),他带着李悝《法经》到了秦国,由景监引见给孝公,陈述其变法主张,受到重视。秦孝公六年,被任命为左庶长,掌管军政大权。他与大夫甘尼、杜挚辩论变法,主张“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史记·商君列传》),力主进行改革。颁布新令前,商鞅恐人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南门,募有能搬运到北门的人,赏十金。人皆怀疑。他又说能搬运者赏五十金。有人做了,他当下令赏其五十金,以明新法之不欺。后来,太子犯法,商鞅说:“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史记·商君列传》)乃处罚太子老师公子虔、公孙贾。孝公十年,商鞅升为大良造,继续实行变法。商鞅平生在秦国两次变法(第一次为前356年,第二次为前350年),主要内容包括:废除贵族世袭制,按实际军功授爵位;废除井田制,允许土地自由买卖;取消奴隶主的经济特权,一律收取租税;奖励耕战,有“军功”可“受上爵”,努力耕织获“粟帛多者复其身”;家有二男丁者须分家,否则加倍收税;推行县制,“集小都乡邑聚为县”;受李悝《法经》影响,实行“什伍”制与“连坐法”,以加强国家的统治。(具见《史记·商君列传》)

商鞅变法,“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史记·商君列传》)但变法同时也触及到贵族利益而留下隐患。孝公二十二年,商鞅受封商邑(《史记·秦本纪》)。赵良曾劝商鞅积“五羖大夫”之德,但未被接受。孝公二十四年,孝公卒,惠王即位。公子虔等人告商鞅欲反,遂遭追杀,后被车裂尸身并殃及全家。(www.daowen.com)

商鞅之言论与著作被其后学编为《商君书》。《汉书·艺文志》著录“《商君》二十九篇”,现存二十四篇,第十六《刑约》与第二十一《御盗》两篇有目录而无内容。《隋书·经籍志》称“《商君书》”,新旧《唐书》均著录“《商君书》五卷”。宋代《通志·艺文略》与《郡斋读书志》均称“今亡三篇”,《直斋书录解题》说亡佚一篇。这个本子可能是较完整者。唐《群书治要》卷三十六引有《六法》一篇文字,约一百五十字,今本无。《汉书·艺文志》兵权谋家类著录“《公孙鞅》二十七篇”,早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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