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的抵抗论述:台湾性工作者组织的影像(再)生产

“真实”的抵抗论述:台湾性工作者组织的影像(再)生产

林杏鸿(1)



2007—2008年,因博士论文研究访谈了21位女性影展的观众,其中一位访谈者认为,影像与议题影展是翻转既有刻板印象的有力工具之一。她以参加2007年由“台北市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日日春)筹办的“春光迭影——妓女联合国纪录片影展”的经验为例;虽然在她大学时期所修习的妇女学程中,提及性工作者的权利,当时对此议题并没有什么感觉。但在看了该影展影片并参加映后座谈后,对于“性工作者除罪化”的概念就很清楚;因为“你只要看过一个人生命历程,你就会知道那只是一个工作”[1]。基于以上的经验,不禁让我好奇至今仍颇受争议的性工作相关议题,日日春作为支持性工作者权益组织,如何透过影像生产以及再生产,去翻转既有的论述并重构新的论述。

本文使用“性工作者”作为所有性劳动工作者的统称,取代“妓女”“娼妓”等名词;同时因1997年台北市废娼政策后,而失去公娼身份者称为“前公娼”;而在街头拉客的底层私娼称为“流莺”。笔者将援引抵抗电影理论(counter-cinema/oppositional cinema)、Gayatri Chakravorty Spivak“底层人民”(subaltern),以及Nancy Fraser的底层抵抗公共论述(subaltern couterpublics)等概念。借由日日春2004—2007年所生产的三部影片《绝醋逢生》(《绝》片)、《唛相害》(《唛》片)以及《老查某——白兰和她们》(《白》片),探讨该组织如何透过纪录片以及剧情片形式[2],运用再现真实的性工作者与处境策略,并强化自1997年以来台湾妓权运动的主要诉求——性工作除罪化、合法化。同时也透过影像的再生产,例如自办影展,或是自办影像放映结合论坛,以及透过与其他倡议影展的放映及影评等管道方式,试图唤起社会对于性工作者权益的重视。

一、抵抗电影与社会运动

抵抗电影一词,在英国的独立制片者协会的内部档案中,意指在形式及内容上美学与政治的创新[3]。主要质疑好莱坞的霸权与主流电影的再现系统(system of representation),透过拍片的实践去质疑并颠覆其影像的符码与传统,并揭露主流电影如何制造幻觉与注入意识形态的过程,以及让什么在电影中被看见且让什么不被看见,并借之形塑刻板印象的操作霸权[4]

台湾地区的抵抗电影,似乎较少颠覆既有电影语言形式,而是突显主流传媒影像与主流意识形态构连的霸权,揭露其所刻意“看不见”的影像内容。政治解严前后,抵抗电影的生产作为社会运动的“传播”议题与“纪实”社会运动的工具。从1980年代中期开始的“绿色小组”反威权运动的影像纪录[5],像是1984年“海山煤矿灾变”,郑文堂利用录像报道,使得受难家属得以领取应得的抚恤金,开启了台湾反主流影像的制作与发行风潮。在解严前后(1986—1988年5月20日)期间相继成立反主流媒体机构,例如,着重社会运动与政治抗争纪录的“绿色小组”(1986.10—1990.3)、反制主流媒体垄断的“第三映像工作室”(1987.7—1988)、关注金马地区议题的“萤火虫映像体”(1988— ),以及处理文化议题来提升反对运动内涵的“文化台湾影像工作室”(1988—1989);接着还有以社会观察角度拍摄的“多面向工作室”(1989— )、着重替反对运动造势宣传的“新台湾社运视听工作室”(1989— )、“台湾报导”(1991— ),以及突破主流媒体的封锁与垄断的“独独影像传播公司”(1991—1992)。还有个人名义拍摄,如易小文、李泳泉与陈丽贵、罗兴阶与洪智育等人。

1990年代初,台湾的抵抗电影以纪录片,在意识形态上以与当时的政治反对运动相结盟之形式为主;作为解严前后政治抗争纪录,借其影像揭露当时执政党的恶行;也着手记录尚未受到关注的边缘少数或底层文化社会等面向,例如原住民与民俗议题等。当时投入抵抗电影的成员,因为摄影机及剪接设备尚属专业设备,一般人取得不易,因此大多以新闻记者或影视科系毕业学生(郑文堂、洪智育等),以及刚从国外归国的影像专业人士(李道明、李泳泉与陈丽贵等)为创始成员提供音像设备,吸纳志同道合者加入;也因此让非音像专业背景的人得以参与这抵抗电影风潮,以磨练制作功力,成为日后独立制片者(易小文、罗兴阶等)[6]

1980年代末开始的抵抗电影风潮,至1990年代中以后也扩及至环保运动以及女性等议题的影像生产。至2000年后,纷纷成立推动残疾者、性工作者、跨国婚姻与移工等相关议题的民间社团组织,借以集结该社群及支持者的力量,透过自制影像[7]并举办放映活动[8],作为重构论述的策略之一。一方面欲透过影像生产,夺回影像诠释权,并且揭露主流电影中,对于该形象再现的扭曲或刻板化的策略;另一方面作为揭露议题并与社会对话的管道。

台湾抵抗电影的发展一直与社会运动有着紧密的关系,虽然常常仅被视为社会运动的技术性功能角色。随着摄影机轻薄短小、价格便宜,以及家庭计算机剪接系统的日益简易操作化,“拍影片”不再是影视专业人士独有。影像技术设备的发展,也让影音制作趋向民主化;因此2000年后,台湾抵抗电影,与1980及1990年代初最大的差异在于:有愈来愈多的弱势族群(他者)将音像产品作为“主动”向社会发声、现身,寻求与社会对话的工具;不管是透过该组织或其成员的独立或合作完成,或是弱势族群自己拿起摄影机拍摄的方式。如此现象也突显现今台湾抵抗电影的特色为:着重影像的纪录真实、呈现观点、与社会对话等功能。

性工作(者)议题也不例外。不过因为许多性工作者学历低,缺乏读与写的训练,目前的影像生产仍以日日春组织者及义工作为技术及叙事的主导。而该组织的秘书长王芳萍最深切地期待“有朝一日,台湾的性工作能拿起摄影机,并拍自己的影片”[9]。日日春所生产的影像,也可视为女性主义电影,因为皆由女性视角出发,着重于女性主体与差异的呈现;试图建构底层女性在影像中的主体性,并突显女性之间的“差异”;以控诉主流传媒的再现系统——总将女性二元化(好女人、坏女人)并视之为当然客体而非凝视主体[10]。这个部分,将于之后建构抵抗影像论述的讨论中,作进一步探讨。在分析性工作者组织影像(再)生产之前,必须对台湾性产业政策以及妇女与妓权运动等社会背景作初步认识。

二、台湾性产业政策、妇女与妓权运动

1.废公娼政策与日日春的妓权运动

1996年,陈水扁担任“台北市长”,民进党逐渐获得政治权力。当时为了与高比例(亲)国民党籍市议员相互角力,积极展现政绩;1997年以“魅力扫黄”为政绩之一,将台北市的合法公娼制度于同年9月废除。之后百余名公娼面临生存危机,结合社运团体[11],成立“公娼自救会”,向市议会争取到重新提案修法给予“两年缓冲期”,以弥补废娼的不当程序;然而陈水扁却坚持以“废娼是国际进步潮流”,拒绝公告市议会的决议[12]。直至2000年3月,在这些公娼及支持者历时一年七个月的抗议行动后,在马英九担任“台北市长”时,允诺两年缓冲期。此事件是台湾妓权运动的催化剂,同时也开启了台湾性产业议题持续公开讨论的机会。

1999年“五一”劳动节,性工作者与支持者正式成立日日春,作为台湾妓权运动的主要组织。该组织所主导的妓权运动最终目的是为了性工作者合法化,除了透过传统的社运技术(游行、抗议、公听会、记者会),进行立法游说,也结合(行动)论坛及文化展演(戏剧、影片、照片、工作坊)等形式;至今举办五届国际娼妓文化节(1998—2006)及数场影展、影像活动(2001— );甚至以组织者投身竞选民意代表方式[13],突显性产业议题,并且借此作为与社会对话的方式[14]。同时为了让社会大众更了解性产业的真实状况,也进行台湾性工作者以及消费者的田野调查与访谈资料;再者也协助前公娼在废娼后的转业。

1997年的废公娼政策,让台湾性产业议题浮出台面,使得妓权运动有了正当性,并集结关心该议题的知识分子与社运者,创立了台湾唯一的关注性产业的民间组织——日日春。透过这个组织,既是性工作者的求助机构,也是前公娼之间的互助团体,更是扮演台湾性产业议题的倡导与对话的角色;因为“革命尚未成功”,使得至今十余年的妓权运动仍持续开花。

2.妓权运动与妇女运动

台湾在1987年政治解严后,人民有言论及集会结社的自由,许多社会议题得以透过传媒或民间组织筹办的活动,进行公开讨论。解严后初期的妇女运动,将女性视为父权体制下的受害者,以争取女性权益为抗争主体;至1994年,女性主义者对于女性情欲主体的立场不同,导致女性主义路线的分裂。学者卡维波将两个女性主义分裂后的路线,分别称为妇权派及性权派。妇权派强调性别政治,但不认同非异性恋婚姻良家妇女的情欲模式,认为容易陷入父权阳具中心的陷阱,因此在性欲政治上采反色情、反堕胎、反性工作之立场。性权派认同女性作为情欲主体,并且发展出三种模式或路线:女同性恋、情欲自主与性解放[15]

在性产业议题上,妇权派认为:若性工作者合法化,将会造成女性持续受到父权的宰制与物化,因此主张政府应杜绝性产业,辅导前公娼转行,并且提供底层弱势女性之职业训练服务。此派以曾经主导救雏妓运动的“财团法人励馨社会福利事业基金会”(励馨)[16]为主要妇团代表。而日日春、中央大学“性/别研究室”,以及“台湾性别人权协会”为代表的“性权派”,则主张唯有将性工作视为正当工作,当局将其纳入管理并健全性产业,才能翻转女性持续受到父权的性别宰制。经过十几年的奋战,性权派对于性工作者合法化的立场也获得台湾妇女团体龙头——妇女新知基金会的支持;2009年6月30日在“苦劳网”,该基金会发表针对性工作议题的声明:“我们主张娼嫖皆不罚,性产业应以劳动权益为核心”,主张“……在性交易除罚化、除罪化的同时,政府必须规划以劳动权益为中心的性产业管理配套措施。……我们认为未来性产业的规划必须以性工作者的劳动权益为中心,以避免大型资本进入性产业剥削性工作者”[17]

日日春经过十多年的努力,终于在2009年推动大法官针对现存政策释宪,提出该法令不符合公平比例原则,使得该法令于2011年11月6日后生效。在这期间日日春仍加紧持续透过各类公共部门、民意代表、学者以及民众等对话管道,形成更具共识的舆论,试图通过此一法令修正达到性工作合法化的目的。然而改变迷思或人们既有刻板印象不可能一蹴而就,尤其是像“性工作合法与否”等论述各异的议题。在所有论述与各方权力斗争之下,管理性工作的“社会维护秩序法”,在2011年11月4日重新订定为:由各地方自行设定性产业专区,专区内娼嫖皆不罚;但专区外则娼嫖皆罚。

在了解台湾妇女运动对于妓权持相异的观点,以及妓权运动至今发展脉络的认识后,接下来将探讨日日春所生产的影像产品,如何建构其论述,以达性工作者合法化概念推展的目的。

三、抵抗影像论述的建构(一):底层人民的现身力量与再现真实

女性主义电影理论家Claire Johnston,提出女性电影要结合娱乐与政治的元素,同时也必须建构(construct)影像元素中“所有的面向”[18]。因为普罗大众对于他者的刻板印象,无法单靠制度、法律的改变,常常需要依赖多重的书写策略;经过他者不断的主体叙述,建构故事,才能一次次重写并改变人们心中的刻板印象。因此在日日春产制的影片中,前公娼被建构为劳工身份,应有保障工作的权益,然而却成为政策错误的受害者与社会体制的被剥削者。同时该组织的影片也,透过揭开性工作者的生活与其阶级化状况,以及现今政策等“真实”面貌,期待获得更多人关注性产业议题。然而这“真实”处境的再现,是由日日春组织者的意识形态操作影像与叙事符码的结果。所以其影像是“建构”的,只是,日日春影片所建构的“真实”是主流传媒所不愿揭露的“真实”,是主流社会不被论述的“真实”,也是与既存主流论述所不同的“真实”。以下就主体叙述与书写、性工作者的现身与赋权,以及立体化性工作者的真实面貌等三个面向分述之。

1.主体叙述与书写:底层人民夺回话语权

后殖民女性主义学者Spivak认为底层人民(subaltern)无法说话,因为知识分子为底层群体的经验赋予声音时,可能无意中复制帝国主义的权力关系[19]。日日春的组织者多为工运背景的知识分子,在文字或口语表达上皆比性工作者(尤其是前公娼及流莺)占优势。在某种程度上,他们作为主要的论述建构者,但也认知到性工作者“说出”自己的故事、自己的想法的必要性。因为纵使这些性工作者的口语表达不尽条理,这也显现他们为何位居底层的原因。因此性工作者作为底层人民(他者)仍有机会发声、夺回话语权,在某种程度上颠覆了Spivak的论点。

就如在《绝》片中,三位前公娼现身说法,透过她们的一张张私人照片挟以她们的口述娓娓道出从娼原因,以及记录废娼后的实际情况,借以再现她们的“真实”故事。或是在《白》片中,前公娼白兰作为纪录主角,她以较无逻辑的方式表达,辅以日日春组织者访谈呈现其从娼原因,与她在废娼后的悲惨真实状况——因为找不到工作,酗酒以致酒精中毒。而剧情片《唛》片,则以性工作者作为顾问,协助编剧与演员的演出,为了就是再现现今不人道的“真实”体制结构下,流莺被剥削以及基层警察的无奈现状。他者之所以成为他者,是因为在主流论述场域中(被迫)缺席;因此仅以主流论述作为对于他者唯一论述;因此他者必须重回论述场域,掌握论述媒介以现身(声),夺回话语权,以改变社会的观感。

2.性工作者的现身与赋权

日日春秘书长王芳萍提及当时拍摄《绝》片的动机时,认为“我们的凝视决定我们所关注的客体。……社会污名化与道德化的批判,掩盖了我们双眼所看见性工作者的‘真实’,以及为了要改变这真实所需要做的”;然而性工作者的真实状况就是被社会当成罪犯,并且不允许她们用自己的方式生活,也就是被剥夺工作权,并让她们没有任何劳动保障。所以要改变这种“真实”就要鼓励性工作者直接对摄影机(大众)“说话”,也激励大众为了改变性工作者的现状而共同努力。在该片中,前公娼以第一人称的方式告诉大众,说出她们的问题并清楚描述她们自己,同时降低学术评论在影片中的比例,让这影片能亲近一般大众[20]

除了现身说出自己的亲身故事外,长期被污名化的性工作者,也必须现身于各式抗议或任何对话场合,集体表达其诉求,以展现其达到诉求的决心。就像在《白》片八年抗暴纪念日(废娼后8年)的抗议场景:因酒精中毒而肌肉萎缩,言语表达不清,坐在轮椅上的白兰拿着“阿扁废娼错了”的牌子,她扭曲的肢体与表情,口齿不清的表达,辅以日日春秘书长王芳萍在抗议现场,以愤怒语气疾呼:“我知道白兰心里的心声,为什么陈水扁要把当年她会做的工作拿掉。……因北市的废娼政策,让白兰今天没办法讲话……什么样的一个状况,让我们这样一个性工作者,她对社会的付出,对家庭的付出,她完全没有办法跟别人讲,完全不能讲。”影片中白兰残缺的形象,与日日春组织者的口头强调废娼政策的错误与污名化的可怕,成为有力的控诉证明。

因为废娼政策所衍生出来的妓权运动,也因一次次的集聚对外抗争,使得前公娼更了解所处的社会位置与处境,并且借此得以知晓自身权益,累积赋权(empower)的能量。就如日日春顾问夏林清,在《白》片提及因废娼政策所产生的后续抗争行动,“……对公娼而言,第一次有机会面对自己是娼妓的烙印,带着这个烙印,面对社会对她们的污名,并站出来说她们是谁,来改变社会对她们的污名化”。并且在该片中,废娼六个月后公娼自救会成员集结召开记者会一景中,当时的自救会副会长丽君“本来不知什么叫人权,今天马市长(马英九)已公告(缓冲两年),还我们一个公道……公娼姊妹才得到……人权”。在影片中几个公娼纷纷拿着“组织行为”“政治学分”“法律”“人权”的证书,象征她们透过组成自救会历经数月抗争所获得的认知。而后影像带到大同区公娼自治会掀牌画面,画外音“希望性工作者能团体起来,慢慢走出我们的力量……希望有更多性工作者能够站出来为自己权益而努力”。在日日春影片中,不只是欲借此达到性工作者合法化的目的,同时也再现前公娼因现身而获得赋权,更期待透过影片放映,号召更多性工作者(观众)认识自我,勇于面对污名,并且为自己的权益现身(声)。

3.立体化前公娼的“真实”面貌

性工作者在传媒的再现,大多是因非法卖淫被抓的形象。但她们却是无声的,取而代之的是记者、官员、警察等的主流论述。因此日日春产制的影片,试图立体化性工作者,所再现的是这些性工作者勇于负责且幽默风趣的形象。试图透过多元面向再现性工作者,以去除污名化、刻板化于主流传媒的形象:性放浪的不道德者。

(1)性的幽默自然对话者

日日春影片,以前公娼的生活对话打破父权的霸权机制对女性形象的限制:在公共领域女性隐射性行为,以及对于男性性器官揶揄。在《白》片中,两个前公娼正合力将四物醋渣倒出来展开来了一段风趣对话。

(台语)(指两腿张开较容易稳住倾倒的四物醋瓶)“你张开一点好不好?”“我本来就张很开了!”

(台语)“扒开一点较好弄”“我本来就很开了,不然你要叫我弄多开?”

(画外音)“小姐你服务好不好?”“有啦!我两只脚已经八字开了!”

(台语)(换另一个瓶口较小的四物醋瓶)“啊!这小孔最难弄!小孔的不幸喔!大圈的太松,小圈的不幸……中圈的恰好受用……”

如此幽默自然的对话与举动,并不会让观众有任何淫秽遐想,反而佩服这两位已近老年的前公娼信手拈来的联想功力,与自然看待性行为(器官)的态度;突显不同于受父权限制女性的“自在”乐趣,也提供女性观众重新思考自身如何看待性行为、性器官的机会。

(2)为家牺牲奉献者与负责任者

传媒所再现的性工作者,不是被污名化的不道德者,就是因家而被迫从娼的牺牲者;因此娼妓从不是一份工作,而是暂时的身份。然而在日日春产制的影片中,更着墨于因为这份性工作,她们得以协助家中撑过经济低潮,得以持续生活并且帮助他人。也就是强调她们勇于对生活负责任的形象。例如在《绝》片中的三位前公娼丽君、雪儿以及阿英,或是《白》片中的白兰。虽然她们也是家(原生或婚姻家庭)牺牲奉献者:不是因为家境贫寒,必须十几岁(被迫或自愿)离开家乡到城市从娼,就是因为家中遭逢变故,身为长女必须牺牲自我,以扶养弟妹;或是因为丈夫无故离家,抛下嗷嗷待哺的子女,单亲妈妈只好从娼养家。

然而影片更加强调她们负责任的人格特质。像从娼将小孩扶养长大的丽君与雪儿,以及在解除十年绑约后仍继续从事性工作,以负担家人、自己与男友家人经济,甚至还救济流浪猫的白兰,还有在《唛》片中的流莺主角,超过12小时的工作时间,就是为了生活费,借此转变社会对他们的工作与身份既存的刻板印象,去除其污名。

4.软调叙事基调的运用与再现“真实”

日日春策划制作的《绝》片与《白》片,试图透过软性的基调呈现性工作者的“真实”状况,挟以日日春组织者的理性论述,同时加入激情的街头抗议游行场景。透过感性、理性、激情等影像元素的融入,强化日日春诉求的正当性与急迫性。

在日日春的影片中,性工作者活生生地在诉说着她的故事,包括为何从娼以及废娼后的种种历程。透过底层的生命故事,以感性且真实的性工作者生命故事,引人悲悯。同时在影片中,也看到性工作者的支持者(日日春组织者与志工)绞尽脑汁协助前公娼转业;甚至还需扮演前公娼生病时的陪伴与照顾者,以突显这些支持者如何集结心力来协助、改善前公娼的生活处境。正如在《白》片中日日春执行长钟君竺所说:“整个白兰事件让我最心痛的是,她要的真的很少,她只是要一个弹丸之地可以生存,只要每天接一两个客人,一个像她这样的边缘的人,可以照顾一二十只流浪猫,可是你为什么要拿掉她那口饭,让她经历四五年的走投无路之后,现在是用酗酒来麻痹自己,要到瘫痪……其实就是自杀的人口了。所以日日春在讲性工作者除罪化时,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看到这个生计对人的重要性。”借由这些软性但具控诉力量的基调,呈现“真实”的日日春组织者、志工,以及性工作者处境,试图让观众认同其诉求。

除此,软性的影片基调与影片宣传讯息的本质,也成日日春邀请观众加入日日春支持者行列的方式。在《绝》片中,除了让观众理解前公娼的处境,也希望他们能以实际行动购买四物醋来支持他们转业。因此在片尾字幕再行强调:“目前四物醋工作坊里,一箱箱做好的醋是阿姨的成就,但卖不出去是她们最大的烦扰。工作坊小本经营,没钱做广告,靠的是好心人士的义务寄卖及一些支持者的口耳相传,赞助购买。”试图打动人心,进而认同与支持行动。

四、抵抗影像论述的建构(二):强化日日春“性工作者合法化”诉求的必要性

“性工作者除罪化、合法化”一直是日日春的主要诉求;然而这样的诉求在社会尚未形成共识前,必须持续透过各种传媒以及公民的对话管道建立该论述。日日春影片的论述建构也一直呼应其诉求。以下将透过突显、证明性工作是一项工作,以及现今台湾性产业政策的错误等两面向探讨之。

1.突显、证明性工作是一项工作

在《绝》片中,透过三个前公娼的生命历程突显性工作是一项工作,她们投身性产业,得以养大了小孩、协助原生家庭,以及帮助更加弱势的兄弟姊妹等。在片中,雪儿在2004年台湾地区领导人大选前夕的性工作者除罪大游行中呐喊着:“我们的性也是我们的工作,我们不偷不抢,靠我们的能力,这有什么不对?难道性工作者不是人吗?”更是直指性工作为一项工作,然而当局的政策却持续迫使性工作被污名化,更加深他们面临艰难的处境。同时在片尾字幕呈现“我们认为性工作当然是一项工作,但当除罪化与合法化被漠视时,她们只能绝处逢生”。再次强化日日春诉求的正当性,并且强调错误政策的结果。

在《唛》片中,基于日日春针对私娼的访谈数据,以私娼流莺一天的生活与可能的遭遇作为主要剧情;从流莺打扮出门、拜拜求平安,到“站壁”[21]地点,展开一天的工作。远景的镜头静静地直摄着:在已收工的传统市场残破骑楼下,主角眼神总是移过每一个行经的男性,害怕稍一闪失就失去一个客人,因此除了偶尔因脚酸而蹲下短暂休息,几乎站立整天。并且透过主角旁白叙述着工作样貌:

一天做差不多十几个钟头,差不多从中午十一二点开始站,站到半夜十一二点……有时候是“站黑板”,站七八个钟头也没半个客人,刮风下雨,站在骑楼下,溅得全身湿答答……夏天蚊子超多,也是要站啊!为着赚钱……要不然家里要用的,小孩要读书,房租要缴,还有卡债要还……钱从哪里来?比较倒霉时,遇到警察抓,看你是要被关还是罚钱……当然要被关,罚下去,两三天不就白赚了(台语)!

透过真实的流莺“工作”形态,除了得面临“非法”所遭受的罚责,显示其工作劳动的辛苦也与一般工作无异,而“养家活口”的工作动机,也与一般人相同。

2.揭露废娼政策的错误

日日春的义工与组织者在1997年台北市废娼政策后,便尝试协助前公娼转业或是扶助他们发展自己的事业。然而无论转业或是发展自己的事业,都困难重重,再加上他们面临的人生迫切、棘手困境(疾病缠身或是欠债累累),更使得她们在废娼后的生活雪上加霜。

《白》片呈现前公娼白兰在废娼后努力转行。影片聚焦她曾经努力经营槟榔摊,却因亏损而在十个月后关闭,后来到处找工作也屡遭失败,酗酒而中毒,处境悲惨。片中强调白兰的转行失败与“她13岁从娼,整整10年的强迫劳动(绑约)有非常大的关系……(因为)没有一个单位可以接受她手脚那么慢,那么不灵光”[22],以揭露前公娼转行困境的真实面:大多自小长期强迫劳动、低学历的弱势背景,既无法在短时间累积经营者的技能,也无法符合当今劳力市场的需求。也借由白兰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再次突显在废娼之后的六年以来,“日日春是在陪着这种很惨的小姐去面对她们的生活。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性工作或性产业没有除罪、合法化,所有的痛苦与难过还是会回到小姐身上……当不合法时,更多更多的白兰在其他角落”[23]。更加指明如果性工作合法化,公娼继续在原来工作岗位上,便不会遭遇生活的难处,如此也强化日日春诉求的必要性与迫切性。

《绝》片则是记录三位前公娼(丽君、雪儿与阿英)在日日春的协助下,共同开创新事业“春夫人四物醋工坊”。虽然有日日春义工与组织者协助营销、管理、包装、制作等业务,但雪儿因废娼后经济收入不稳定,加上母亲失智及病逝的大笔费用,导致负债累累。与疾病缠身的阿英两人在废娼后的真实境遇,暗指废娼的错误政策致使前公娼们被迫转行,然而她们与就业市场脱轨已久,职场应有的技能也相对缺乏,更是成为职场劳工的弱势,日日春也只能透过组织的力量,协助他们发展自己的事业。

还有《唛》片的诞生,就是呼应2006年的“要工作、反钓鱼”性工作除罪游行,为性工作者的劳动权益发声[24]。以类纪录片形式,再现流莺在底层生活的艰辛、危险与无奈。同时也触及执法前线的基层警察之处境:因高层政绩要求,只好进行“我不杀人,人就杀我”的残酷生存游戏,借此呈现底层性工作者与基层警察皆沦为台湾政党轮替与政绩体制下牺牲者的悲惨处境。

五、建立日日春的抵抗公共领域与影像的再生产

日日春所产制属于“自己声音”(组织者以及性工作者)的影片。若没有放映,没有影片中主角与观者或是观者之间的对话,也没有通过放映活动制造新闻以强化其诉求,影片的目的是无法达到的。就如女性主义电影学者Annette Kuhn提出电影机制对于抵抗电影的重要性。因为该机制结构会决定什么是或不是电影、什么电影被制作以及被观看。所以抵抗电影必须在再现政治中寻求创新,在主流电影机制中创立新的表达形式,或是建立与主流对抗的另类机制。同时非主流电影(alternative cinema)意谓他们的观众不存在,所以必须被创造出来[25]。就如无大制作及明星效应,而且居边缘议题属性的日日春影片,加上也无经费宣传,很难在主流戏院空间放映,因此该组织必须去创造映演管道,以建立观众群。日日春也采用多数抵抗电影的映演方式,例如透过相关议题影展、自办文化活动或论坛结合影片放映,或是自办影展等方式,试图发挥该组织影片效益。

1.社群内及社会网络间的对抗公共论述扩展

日日春透过影像的再生产,试图建构Nancy Fraser所提出的底层人民的对抗公共论述。Nancy Fraser认为Habermas的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概念,是阳刚化且中产阶级的思维。同时她也质疑Habermas对于“公共”(publics)概念,将(被迫)处在私领域的女性,以及位居底层边缘人民的公共论述权利排除在外。例如,Habermas的公共领域并不将在私领域发生的暴力事件视为公共议题,无法保障女性在家庭中的人身安全。因此Fraser认为,底层人民(尤其在父权资本主义机制下的他者)必须建立该社群的底层抵抗公共论述,借此社群间成员能够通过对话,形塑他们的认同、兴趣与需求的对抗性诠释(oppositional interpretations)[26]。日日春的影像再生产,让更多的性工作者得以认识日日春,获得影片中同行赋权的鼓舞,进一步愿意现身说法或接受访谈,也吸引更多观众(尤其是学生与性消费者)加入日日春志工行列,更提供机会使得其他民间团体(如苦劳网、台湾国际劳工协会与台湾性别人权协会等)与日日春结为盟友,壮大日日春的集结力量。这里日日春底层抵抗公共论述之社群成员,包括性工作者、日日春组织者与志工,还有与日日春结盟的个人与组织。他们在观影后在自身社群内部展开对话,或是各个社群间也会展开联合与对话[27],甚至有的社群将对话再形成论述,也持续日日春论述的建构与扩展。

在一则2007年日日春所创办的“春光迭影——妓女联合国影展”策展人,也是日日春秘书李玉菁的访谈报道中,她提及:“每场结束都会有论坛……不只是看电影而已……还希望更深入地讨论……每一场都设定主题,比方说林靖杰这场(《唛》片),就讨论用纪录片来实践运动的方法,所以就吸引了一些比较关心纪录片,或者是自己本身也在拍片(的人),或者是媒体工作者来参加;至于《老查某》(《白》片),我们就跟精神障碍者、身心障碍者的安置串联起来,所以特别邀不同族群的人来参与……”[28]也显示日日春组织在建构抵抗公共论述时,试图触及更多族群并与之对话的企图。日日春的底层抵抗公共论述,透过影像再生产与人际社会网络,进行向内集聚及向外扩展。

2.影展再生产与国际联合

日日春于1998年,为了因应台北市长陈水扁以城市“外交”为名举办“国际首都市长会议”,邀请13个国家和地区性工作者及相关学者来台,举办第一届国际行动论坛[29],借此让该议题与国际接轨,并将该议题升级为国际议题,同时也破除陈水扁“废娼为国际潮流”的政策迷思。之后至2006年,所举办已五届的台北国际娼妓文化节,皆邀请国外妓权运动者来台相挺与交流。

日日春的影像交流也不例外。2007年日日春组织举办为期17天的“春光迭影——妓女联合国影展”的动机,就是发现“很多民众的概念只停留在公娼的制度,可是实际上,国际上性产业合法的地区很多……我们想要用介绍国际影片的途径,引发更多的讨论”[30]。在这次影展中,除了播映日日春产制的影片以及聚焦于中国大陆女子来台从事性工作的《假装看不见》(蔡一峰,2004),以了解台湾本地及非法移工的现状,也邀集第三世界国家妓权组织制作的影片及相关妓权工作者来台,让本地与其他地区的性工作者处境,能透过影片进行国际性对话。日日春组织者也可透过影片了解其他地区的妓权组织发展情形。

日日春透过此次更具规模的影展模式,吸引较多的媒体效益,让性产业议题有机会刊登于主流媒体;将影片主题结合相关议题之论坛,除了吸引不同族群集聚并对话、交流,也聚焦观众讨论面向,借以扩展日日春的社会网络。这次影展,不只让性工作者及其组织者增能赋权,也让自身权益及组织运作更具国际视野。影像活动结合不同主题面向的论坛,也扩展观众对于性产业议题的多元视野。

六、结论

日日春的组织者有意识地设计影片叙事结构,透过前公娼访谈与生活对话、抗议场面,直指性工作合法化的必要性与台湾现今性产业政策的缺失,借以去污名化性工作者。对于争议不断且论述各异的性工作者议题,日日春与其志工们或是与影像工作者合作生产影片,欲透过影像产品有着再现与传递讯息,以及影像放映活动吸引媒体效益与集聚人潮的本质,借着影像生产与再生产的社会实践力量,试图持续强化该团体对性工作者的论述,并试图改变现存的法令。

日日春自制影片与设计影像活动,将硬性的社会议题融入文化与影像的软性操作,作为倡导议题的方式,虽然在台湾并非创举[31],不过却是许多致力于揭发底层人民弱势情境或是倡导边缘议题的民间团体欲采用的方式。这也意谓着,虽然影像无法成为改变社会的催化剂,但或许可以作为抗争的有效方式之一,尤其是可以说服那些已经对于影片政治有正面预期,或是尚未在心中形塑污名化性工作者形象的观众[32]。在某种程度上,仍肯定影像改变人心的功能。

然而影像与影展活动的社会实践力量,似乎除了能延续影响社运圈对于该议题持续关注外,只能扩及至关怀弱势族群倾向的知识分子圈。虽然日日春仍不断以“平易近人”的影像放映,结合行动论坛以深化议题,同时也透过相关议题的联结,试图扩及更多社群的关注。除了抗议活动可能引起主流媒体的短暂关注外,这些议题扎根的文化论坛活动信息,似乎只能借由自制传媒管道(日日春的电子报与电邮名单),以及《破报》[33]与“苦劳网”[34]等另类传媒(alternative media)宣传,所以吸引来的参与者,大都已是对于性工作议题、人权议题关心或有兴趣的影像工作者、知识分子与民众。虽然影像生产与再生产的社会实践似乎有其局限,日日春却是以滴水穿石、社会网络、社群串联的方式,一点一滴透过对话去累积并提高对于该组织诉求的认同。

附录一 “日日春关怀协会”主办之影像放映活动(2005— )

 

 

   

来自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网站之文章分类“文化事件”,林杏鸿整理(2011-11-08)

附录二 影片简介

1.《绝醋逢生》,Our Life-Saving Vinegar,台湾/2004/20分钟/郑小塔

★ 2005女性影展、2007铁马影展

中年转业是大多数人都有可能会遇到的,差别只在于时间的早晚,中年转业可能是人生的一个契机,但更有可能是在经济压力下不得不为之的痛苦选择。本片的拍摄对象是日日春的前公娼阿姨们,她们的转业是被迫的,法律突然宣布她们的工作是不合法的,在没有足够资源的情况下,她们该如何结合自己所会,开创第二业呢?

2.《老查某——白兰和她们》,Old Chicks: Bailan and her girls,台湾/2006/39分钟/蔡晏珊

★ 2006女性影展、2007铁马影展

一名性工作者昏迷了,过去她的工作曾抚慰众多客人的性苦闷,她的劳动支撑了贫穷的原生家庭和一群流浪猫。废娼之后、昏迷之前,白兰遭遇了什么事?本片记录合法公娼走入历史后,小姐们艰辛求生的历程。

3.《唛相害》,Street Survivor,台湾/2007/21分钟/林靖杰,向左走影像工作队

★ 第七届金马国际数字短片竞赛最佳台湾影片、第29届金穗奖优等奖、2006香港性工作者电影节开幕片

这是一部几乎没有任何制作经费却成绩骄人,看来像纪录片一样充满说服力的剧情片,连流莺姊妹们看了都说“像真的”。导演林靖杰说,他在制作本片的时候,巧遇歌手林强;而制片蔡晏珊,则在日日春长期义务参与性工作者的田野工作,众志成城才能在一个多星期的时间,完成这部让大家思考整个立法与执法机制问题的电影。原来性工作者与警察同样是高层“拼治安”的受害者。在数字的表面业绩压力下,扫黄究竟成就了什么?弱势者彼此之间相残的戏码,活生生地上演。


(1)林杏鸿:台湾女性影像学会常务理事,英国Sussex大学媒体与文化研究。

[1]王佩真访谈,2008/01/03晚上6:00—9:00,怡客咖啡(台北市宁波东街与爱国东路交叉口)。

[2]目前日日春出品的五部影片(除了本文分析的三部外,还有《台湾妓运第一人:官秀琴纪念影片》(2006)以及《台湾好女人》(2010)),主要关注废娼后,底层性工作者(前公娼与流莺)的处境;尚未触及“高级应召女”及其他色情/性产业类别,例如按摩、理容、伴游、酒吧、俱乐部、网络色情等相关影片产出。

[3]Annette Kuhn, Women's Pictures: Feminism and Cinema [M].London and New York: Verso, 1994, 173.

[4]Susan Hayward, Cinema Studies: The Key Concepts [M].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06, 93-94.

[5]可参阅敦诚等,边地发声——反主流影像媒体与社运纪录[M],台北:唐山出版社,1992。

[6]同上,第43-70页。

[7]除了日日春至今完成的五部影片;尚有台湾国际劳工协会的《T婆工厂》(2010)以及“中华民国南洋台湾姊妹会”的《姊妹,卖冬瓜》(2010)等影片。

[8]例如,2001年开始,广青文教基金会所举办的“圆缺影展”,主要关注残障者的权益;2005年开始,由关注全球化、劳工以及边缘族群权益的“苦劳网”所成立的“铁马影展”以及2005年由台湾性别人权协会与香港及中国等性权团体策画“亚洲拉子影展”等。

[9]Fang Pin Wang, Jung Che Chang and Zita Cheng, About Licensed Prostitutes Apocalypse, Our Life Saving Vinegar [J], Inter-Asia Cutural Studies, 2006, 7(2):346.

[10]Claire Johnston, Women's Cinema as Countercinema [G], Movie and Methods, ed. Bill Nicholls,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6, 700.

[11]当时主要的结盟社运团体为“女工团结生产线”以及具学术性质的中央大学“性/别研究室”;还有心理学者夏林清,她也是将台湾性工作者议题与国际接轨的重要角色。

[12]台北市日日春关怀互助会:《妓女联合国》,台北市日日春关怀互助会,2007,第4页。

[13]就如Agnes Khoo在“1998—2006:我对‘台北国际娼妓文化节暨行动论坛’的一些回忆”一文中,提及日日春使用选举作为与市民讨论性产业政策的沟通平台。台北市日日春关怀互助会:《妓女联合国》,台北:台北市日日春关怀互助会2007,第8页。2002年日日春秘书长王芳萍参选台北市议员,让台湾民主选举第一次有性交易除罪政见;接着她参选2004年与绿党合作竞选不分区立委。该会执行长钟君竺参选2010年台北市万华区市议员;还有该会顾问夏林清将参选2012年台北市大同区立委。

[14]王芳萍,欲望更新的行动实验——新的公开亲[J],文化研究月报,2011, 119, http://csat.org.tw/journal/Content.asp?Period=119&JC_ID=478.

[15]卡维波,“妇权派”与“性权派”的两条女性主义路线在台湾——为“亚洲连结会议”介绍性/别研究室而写[J],文化研究月报,2001, 5。2011/11/27, http://www.ncu.edu.tw/~eng/csa/journal/journal_forum_52.htm。

[16]该基金会后来另成立“推动缩减性产业联盟”,强烈要求“罚嫖不罚娼”。可参考该基金会执行长纪惠容近期发表的两篇关于反对性产业的文章。我们反对性产业[N],苹果日报,2009年6月13日。苦劳网转载,http://www.coolloud.org.tw/node/41720;以及不能漠视性产业里的性别宰制[N],中国时报,2009年6月30日。苦劳网转载,http://www.coolloud.org.tw/node/42647。后者更是挞筏支持性工作者合法化的妇女团体,并且声明已筹组“反性剥削联盟”,强调严厉罚嫖,不罚娼,但“不等同承认其工作权”。

[17]全文可见苦劳网:http://www.coolloud.org.tw/node/42507.

[18]Claire Johnston, p.700.

[19]Gayatri Chakravorty Spivak, Can the Subtatern Speak? [G]The Postcolonial Studies Reader, ed.Gareth Griffiths Bill Ashcroft, and Helen Tiffin [M],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1995, 24-28.

[20]Fang Pin Wang, pp.345-46.

[21]“站壁”(台)为私娼行话,意指站在街头,靠着墙壁,等待客人。

[22]2006年日日春执行长钟君竺在影片中的访谈。

[23]2006年日日春秘书简嘉莹在影片中的访谈。

[24]《唛相害》官方网站。http://streetsurvivor.blogspot.com/search/label/HOW%20TO%20GET%20%E6%8E%A8%E5%BB%A3%E8%BE%A6%E6%B3%95.

[25]Kuhn, pp.173-74.

[26]Nancy Fraser, Rethinking the Public Sphere: A Contribution to the Critique of Actually Existing Democracy[J], Social Text, 1990, 25/26:56-80.

[27]传播学者及评论工作者郭力昕,在观看2007年的“联合国妓权影展”后,在报纸发表感想:“……透过这些影片,我们得以较深刻地了解妓权运动的相关议题,也从而自我观照,冲击我们可能狭隘且带着不自觉之歧视态度的价值观。”郭力昕,妓权运动10年后的台湾[N],中国时报,2007年12月2日。

[28]李耀泰,联合国妓权影展与日日春协会相关介绍[N],纪工报,2008年第17期,2011/11/28, http://docworker.blogspot.com/2008/03/blog-post_5515.html.

[29]台北市日日春关怀互助会,妓女联合国[R],台北市日日春关怀互助会2007年版,第4-5页。

[30]见李耀泰报道中,策展人李玉菁的访谈。

[31]台湾最早的议题影展为“女性影展”(1993— ),于2001年后浮现许多议题影展,例如“和平/人权影展”(2000—2007),以倡导动物权为主的“动物影展”(2004及2007),还有讨论民主概念的“爱宪影展”(2007)等。而民间团体自制影片进行倡导议题方式,可追溯到励馨基金会于1996年以雏妓主题的短片《小珍与她们》。

[32]Shohini Ghosh, Sex Workers and Video Activism-Tales of the Nightfairies: A Filmmaker's Journey[J], Inter-Asia Cutural Studies, 2006, 7(2):341.

[33]《破报》为周报,以“唯一具有左派关怀与全球视野的文化实验行动”自居。1995年正式发行,1997改以免费报形式,由世新大学发行,仿效《纽约村声》(Village Voice),内容着重艺文与当代人文社会环保议题。可见其官方网站http://pots.tw/.

[34]苦劳网为公民媒体平台,也是目前台湾最大的另类媒体。除了苦劳网记者,任何人皆可以在该网站上发表自己观点的文章。可见其官方网站http://www.coolloud.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