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政策建议
4.4 政策建议
本章利用事件研究法对高等学校教育效率进行了实证研究,结合教学评估对高等学校教育效率影响的研究结论,从提升高等教育效率的视角提出政策建议:
(1)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构建“互联网+”的高等教育评估体系
学习借鉴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总署(QAA)、荷兰大学联合会(VSNU)等国家成熟的评估制度和做法,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成果,根据各高校的层次结构、类型结构的不同,形式结构和学科结构的差异,地方特色,招生生源的差异,成本或效率的差异,在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基础上构建“互联网+教学评估”的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体系,评估体系包括3个层次:第一层次是高校内部的自我评估体系,侧重于对教学质量的保障与监控;第二层次是官方或非官方的权威评估机构,兼顾对教学过程的监控和结果的评价;第三层次是集科学性、多样性和权威性于一体的民间评估机构中介机构,侧重于结果评价,注重社会大众对高等教育的满意度。
(2)以提升效率为目标在教学评估中不断完善其主要功能
从高等教育效率的视角来看,政府主管部门应不断完善教学评估的诊断、导向、激励、改进、质量鉴定、决策咨询等功能,通过教学评估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以实现教育效率的提升。其中,诊断功能是指通过教育评估诊断,被评估学校采取的措施是否符合教育规律以及学校的办学特色;导向功能是将高校的发展方向与目标量化为可评估指标,对学校的工作起到导向作用;激励功能是通过教育评估可以调动评估对象提升效率的积极性;改进功能是督促评估对象不断优化控制和改进教学科研工作,从而提高办学水平;质量鉴定功能是客观地鉴定一个学校或专业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决策咨询功能是行政决策部门通过教育评估准确了解信息,判断实情,为决策提出咨询信息和意见的功能。
(3)科学合理地运用评估结果不断提升教育效率
一是要确保评估结论真实、客观、公正;二是学校的自评报告、整改方案、专家考察报告和评估结论向社会公布,树立评估的权威,并让全社会关注、监督高校评估;三是评估结果应与拨款及相关政策相联系,真正将评估结果作为考察学校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作为高校评选各项先进和学校增设本科专业、学位点、招生计划、经费投入、专业设置、学科建设以及教学科研立项的重要条件;四是对所有高校应坚持评价结论的有效期制,经过五六年时间进行复评或抽查,以保证高校质量的稳定,同时杜绝为应付评价而进行的一次性的突击建设,使加强教学工作成为学校工作的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