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语

结 语

墓葬是丧礼唯一的物质遗存,也是最常见的考古资料,[1]早期研究者认为,墓葬仅具有形制、出土遗物等形式上的分类意义,但是如果我们改换场景,回到当年的历史情境,我们就会发现所有的行为都是刻意而为,当时的制作者和使用者明确了解其中的内在含义。由于我们的目标是重构和复原当时的情境及其物品使用情况,再现其所蕴含的宗教信仰,因此我们就必须超越墓葬形制、随葬品等形式上的分类而对其进行功能性研究。从本质上说,墓葬作为一种仪式,以生者对死者的处置方式体现了人们对死亡的看法,表达了对死后世界的认知,其内涵既有社会功能因素,也有人们信仰、意识层面的文化意义。因此也即如论者所说,墓葬信仰不是一种宗教,不存在完全固定的、系统的理论和礼仪规范。[2]墓葬信仰整合了人们的多种愿望,并在漫长的时间里发展成为一套与本土宗教、伦理、生死观密切相关的概念系统,成为人们信仰的一部分。因此我们研究墓葬信仰的出发点,就是必须将之与墓葬结构、随葬品、地上建筑结合起来进行论证,打破内容与形式的绝对分割,使之在内部得以贯通,发现墓葬装饰设计、陈设和随葬品中隐含的逻辑意义。[3]如果我们不能弄清汉代人是如何看待墓葬仪式的,就无法正确理解汉代人的宗教和信仰。

死亡是由此生到彼世的关卡,它打破了人的生命秩序和持续状态,形成一种循环往复的死亡观:生命是连续不断的,死亡不是永远的离开,而是新生命的开始,经由死亡可以获得回归的契机与力量,在死亡成为过渡的前提下,生命可以得到复生。

在汉代的人看来,生死是生活空间的转换,人们生前孜孜矻矻营造墓穴,死后则要把生前使用过的器物及模拟物搬进墓穴,希望在阴间继续人世的生活。由此,死后生活成为人间生活的镜像,墓葬成为连接此生与彼世的桥梁,墓主在对彼岸世界的想象中流露出对此生世界的留恋。这时,墓室具备了双重含义,它不再只是收纳墓主和各种随葬品的空间,它一方面成为一个虚拟仙境,是死者及随葬品所处背景,另一方面,它则成为墓主死后重生的过渡与中介。

死后重生信仰实际上在道教正式产生之前就已存在,随着神仙观念对民间社会的渗透和教团道教的成立,这一想法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这种信仰认为,既然死与生是一个延续的过程,死是生的一种继续,生死两界并无明确的界限,那么人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后依然可以继续生前的炼养,在墓葬,也就是他地下的家转化为另一个存在,并在墓室中种种器物的设置之下进行神秘的转化。

墓葬信仰的目的是要在死亡和成仙之间建立起完整的内在联系。墓葬是生死之间的中间状态,入葬标志着死者身份和意义的变换,经由此关键节点,死者才能进一步转形并重生,死后的过程才有可能向纵深发展。汉代墓葬所表达的信仰,在现实世界层面上体现为力求在现实世界得以长生,在对死后世界的关注上,体现为对另一种生命形态的追求并转化重生,它把实实在在的死亡看作生命存在的另类形态下的一个过渡阶段,把墓葬作为帮助死者达到另类生命而营造出来的一个死生转换场所。

汉代墓葬信仰认为,死亡是线性生命的转折点,是人由死转生的先决条件,死去的生命个体通过死亡可以得到转化。在时间上,重生使生命成为连续性过程,前一个生命是后一个生命的因子,后一个生命是前一个生命的蜕化,这样一来,重生代替了生命的死亡。[4]生与死转化的关键节点是死者通过墓门和墓内的解除之术得到清洁,在墓室中以葬仪文书向地下鬼神世界进行通报,同时在生者墓室中尽可能为死者建筑一个类似此生的空间,试图使死者在其中复活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从这里出发开始另一段“人生”。也就如学者所说:汉墓是某种可名之为“生命转换器”的特殊时空,墓葬中的过程就是要把墓主转变成一个不朽的存在,暗示人死后并不是彻底的终结,而是生命另一段旅行的开始。[5]从生死异路变成死后重生,这一思想的变化构成了中国人的一个绝大观念。与西方观念相比,中国的超越世界与现实世界的隔绝并不泾渭分明,基本上不在这两个世界之间划下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6]道教的生命意识是对肉体永生的渴望,此生即是彼世,在对洞天福地的追求与信仰中,人间与仙境被安排在同一个世界中,并有可以相互沟通的可能性。

汉代神仙观念的流行导致神仙的世俗化,原来遥不可及的神仙现在只要有能力就可以做到,如果现世无法做到,那么退而求其次,死后重生也可以给人以安慰。在死后重生的途径上,汉代人做了借骨骼以化生、借水的意蕴以化生以及借太阴炼形以转生等种种努力。他们再生的目的地有两个,一是上天成仙,一是重新回到他所眷恋的世界。

承认生命另一种形式的存在并为之提供重生的途径是汉代墓葬信仰的主题及任务。在中国人的观念中,死亡并不意味着生命终结,而是生命在另一个世界的延续,丧礼是联系生死两个世界的方式,墓葬则是这种联系的具体实物体现。葛兆光曾认为,道教与佛教的相互渗透,造成了死亡观念上从生死异途到生死轮转的变化,构成了中国人的一个绝大观念和中国文学的一个普遍主题,此后虽有过变动与修正,但一直笼罩着两千年的心灵史。[7]但是通过对汉代墓葬的研究我们可以得出与之不同的结论,即在中国本土观念下,在当时佛教尚未传入中国时,中国已产生了死后转化的观念。汉代人在墓葬中体现的长生不死信仰及对生命的转化的追求长时间影响了中国社会,即使在佛教兴盛的时代,墓葬中依然是神仙思想占主要地位,这是两汉四百多年打下的基础。


[1]李梅田:《墓葬的考古学意义:〈南方文物〉“生死观的文明史”专栏开篇词》,《南方文物》,2008年第4期。

[2]郑岩:《魏晋南北朝壁画墓研究》,文物出版社,2002年,第11页。

[3]巫鸿:《反思东亚墓葬艺术:一个有关方法论的提案》,载中山大学艺术史研究中心编:《艺术史研究》(第10辑),中山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2页。

[4]乐蘅军:《中国原始变形神话试探》,见温敦儒主编:《中西比较文学论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281页。

[5]姜生、汤伟侠主编:《中国道教科学技术史》(南北朝隋唐五代卷),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1096页注②。

[6]余英时:《从价值系统看中国文化的现代意义》,见其著:《文史传统与文化重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第451页。

[7]葛兆光:《死后世界:中国古代宗教与文学的一个共同主题》,《扬州师范学院学报》,199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