昙春的第十二任未婚夫
小嗝嗝惊恐地转身面向鱼腿斯。
“鱼腿斯,肯定不是你,对吧?”他绝望地对他的朋友低声问道。
按理说当然不会是……鱼腿斯只有十三岁半,他太过年幼了,应该不会去给这样一位美丽迷人但是脾气很坏的公主写情书,况且她父亲还是个凶神恶煞的疯子……
可是此时鱼腿斯的脸比落日还要红。他把眼镜往鼻子上推了推,轻声咕哝着,但是声音小得小嗝嗝几乎听不见。
“嗯……”他咳嗽了一下,“你瞧,我是在练习写诗。这是一首相当棒的诗,你不觉得吗?虽然‘四肢’这个词不算太有诗意……我写的时候费了不少心思……写诗并不像看起来那么容易……”尽管身处险境,他依然对自己的文字造诣颇为自负。
“你在说什么,你这个笨蛋?!”小嗝嗝小声说,“谁在乎这是不是一首好诗?丑煞族人根本不会对诗歌的优劣仔细评判,他们更拿手的是砍人的脑袋和用复杂的绳结绑人的手。问题是,看在奥丁神的分上,你起初是出于什么目的要给昙春寄一首这么可恶的诗?”
鱼腿斯此时的脸色比一张白纸还要白。“我只是觉得她很漂亮,是她激发了我作诗的灵感。”鱼腿斯解释说,“事实就是,我不确定我是不是真的能通过‘海盗训练课程’所设的那些训练项目,比如说剑斗、斧斗、狂吼、猛打这类东西。所以我只是觉得,如果我没能通过——面对现实吧,我们很可能都通不过——我可以随时开始学做诗人,逐渐让自己成为一名流浪诗人,也许最后还能成为一名吟游诗人,甚至名列《维京传奇》……”
“你的想法很好,鱼腿斯,我对此没意见,”小嗝嗝说,“让我们稍后再来谈论你的职业选择。现在我们有个问题要解决。”
“很抱歉,小嗝嗝。”鱼腿斯说。
鱼腿斯摘下眼镜揉揉眼睛,之后又疲倦不堪地重新戴回去。
他艰难地吞了吞口水。
“你觉得游戈会怎么对付我?”他悄悄问小嗝嗝。
“他会杀了你,”小嗝嗝耐心解释说,“让你死得很恐怖!不过幸运的话,会让你得到怜悯而死得很快。”
“你觉得会这样?”鱼腿斯的身体抖得像筛糠一样。
“我不仅这样觉得,我知道事实就是这样,”小嗝嗝说,“成为昙春未婚夫的首要条件就是你得有皇室血统。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偏见的年代,如果我想得没错,这就意味着你会命丧当场。”
鱼腿斯的脸变得更白了,他和小嗝嗝都呆立在那儿。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地流逝,他们紧张得都能听到彼此“怦怦”的心跳声,直到沉默被打破——
“好了,”游戈笑道,“恐怕我们得叫犯人坦白了。我数五个数,一……二……三……”
“我得坦白,”鱼腿斯低声说,“不然我们全都会被杀死。很高兴认识你,小嗝嗝。”
“……四……”游戈的语气充满警告意味。
鱼腿斯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手哆嗦着抓起上衣的前襟擦拭着模糊不清的眼镜片,然后好像下定了决心一样把眼镜重新戴回到鼻梁上。
“等等!”小嗝嗝轻声说道,“我想我可能有办法了。”
“聪明的办法?”鱼腿斯满怀希望地问。
“哦,看在托尔神的分上,”小嗝嗝说,“是耍小聪明的办法。不过,没时间挑三拣四了……”

“停!”小嗝嗝喊道。
每个人都转身看着他。
哦,天哪!
这可真是太难办了。
“信是我写的。”小嗝嗝说。
周围陷入一片短暂却充满惊愕的寂静中,接着就一片哗然了。
小嗝嗝没有看鼻涕粗和狗不理斯·杜布雷,这两个人正忘乎所以地大笑着。
“诗是你的继承人写的,斯托伊克。”游戈轻声笑了,他向后靠在宝座背上,吸了口雪茄,然后喷出一缕长长的烟。“我就知道会有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小嗝嗝!”大块头斯托伊克问,“这封信不是你写的,对吧?”
“其实就是我写的,父亲。”小嗝嗝撒了个谎。
鼻涕粗和狗不理斯·杜布雷在一旁幸灾乐祸地冷笑个不停。
“这是什么意思?”大块头斯托伊克试着去理解儿子说的话。
“这就是说,”游戈慢条斯理同时很是扬扬自得地说,“根据我们的蛮族律法,你儿子小嗝嗝·霍兰德斯·黑线鳕三世,作为皇室成员,他拥有出奇的好运,可以成为我挚爱的女儿——昙春·奥格莉的最新一任未婚夫。”
“可是……可是……”大块头斯托伊克绞尽脑汁,终于想出了一个他觉得连神明也无法忽视的问题,于是理直气壮地说,“两人的年龄差距怎么办?”
“我还以为,你会认为年龄差距根本不是问题呢!”游戈咧嘴笑道,“要想真的娶到我女儿,他还得完成我布置的‘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呢。”
“你爸爸刚才说‘最新一任’未婚夫,”小嗝嗝说,“你到底有多少位未婚夫,昙春公主?”
“十一位。”昙春说。她甩了甩头发,向她父亲摆出愠怒的脸色。如果她的眼睛能射出火焰的话,游戈的胡子都快被她的怒火给点着了。“包括‘上上上任未婚夫’,也就是我所爱的人和我真心要嫁的人……”
“爱?”游戈不屑地笑道,“公主是不能为爱而嫁的!而且,我不确定上上上任未婚夫真的够资格,因为我觉得他说自己拥有皇室血统是在撒谎。”
“我不会因为某个人只是拥有‘从不外出历险’的皇室血统而嫁给他,父亲!”昙春气鼓鼓地喊道,“我讨厌城堡和宫殿,讨厌守卫和珠宝。我要嫁给一位英雄,我们一起仗剑天涯,行走四方;我们一起伴着朝阳航行,枕着星星入眠。我要嫁给我的英雄——上上上任未婚夫,他才是我爱的人!”
“对,可是现在有个小小的问题,昙春,”游戈笑道,“你的英雄没能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归来,对吧?如果他是个货真价实的英雄,他早就应该回来了。”
“他会回来的……”昙春甩了甩娇媚的长发,把两条胳膊交叉放在胸前,固执地说,“他会回来的!我正在等他。”
“你当然可以等,我的宝贝昙春,”游戈说,“但是你可能要等上很长时间,也许要等上一辈子。”
“我可以等很长时间,”昙春说,“我可以等一辈子。”
“好,你就接着等吧,你可别后悔。”游戈柔声说,他接着转向大块头斯托伊克说道,“对于想向我女儿昙春求婚的人,我唯一的要求就是他要有皇室血统……(“哼!”昙春冷笑一声,甩了甩头发。)……还要求她的未婚夫能献上一桶度蜜月时用的蜂蜜酒。[1]”
大块头斯托伊克听完大为振奋。“这就是你设置的‘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他激动地问,“它听上去根本不是不可能啊!我求婚时面临的‘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比这个可难多了。我要从熔岩蛮岛的火山里取来火石,我告诉你,那可真是个很复杂的任务,完成它需要力量、敏捷、强壮的肌肉和真英雄的品质!相比之下,你设置的这个任务简直是小菜一碟!一桶蜂蜜酒简直易如反掌!”
“我肯定里面有圈套,”小嗝嗝说,“否则之前那十一位未婚夫不会没法完成任务。”
“没有圈套!”游戈耸耸肩说,“不过只有最好的蜂蜜酒才能配得上我们丑煞族人,它必须由世界上最好的蜂蜜酿成,而世界上能产出最好的蜂蜜的蜜蜂是……”
游戈暂停了一下以吸引众人的注意。
“……是狂怒族的蜜蜂。”
心碎海滩上的篝火周围顿时变得鸦雀无声。
月光翩然洒落在微微荡漾的海浪上,停泊着的船只的倒影在轻舞着。
在离海岸较远的沼泽地里,永不鸟正发出鬼叫般的声音,就像这样:“你——你——你在哪儿?你——你——你在哪儿?”
篝火周围的所有人都转身望向南边的狂怒岛那粗犷野蛮的轮廓。它形似一个弯着腰的野兽,在天际满怀哀伤地沉思着。而且,仿佛是做出回应一样,狂怒岛上传出了一阵更加猛烈的号叫声,就像是一千只患了牙疼的龙正在鬼哭狼嚎。虽然此时没有风,可岛上的树冠都震颤起来。
这片海滩之外的地方正在发生什么事?
小嗝嗝真的真的不想知道。
大块头斯托伊克骄傲地抬头挺胸,把身子挺得笔直,他用手拍拍小嗝嗝的肩膀说:“我儿子一定会从狂怒岛的蜜蜂那里采集到蜂蜜顺利归来的,除非他在这次行动中牺牲了!对不对,小嗝嗝?”
“对。”小嗝嗝说话的时候艰难地吞了吞口水。
“这就是我想听的话!”游戈对小嗝嗝说,“仲夏节[2]那天举行婚礼怎么样?这样你就有足够的时间去牺——呃——采集很多蜂蜜。我会在丑煞城堡盼你回来的,仲夏节的早晨,五点整,带回——呃——那就五罐狂怒岛蜂蜜吧?”游戈满意地搓搓手说道:“好了,我想所有事情都交代清楚了。你不会介意我带走这个宝座吧,斯托伊克?任何漂到心碎海滩的东西都归我所有。”
在丑煞族人离开之前,小嗝嗝还有一个问题要问他未来的岳父。
他说:“丑煞殿下,那个我们正在寻找的小沼泽盗客——卡米卡琪,您见过她吗?”
“这个啊,”游戈说,“卡米卡琪是那个长着一头金发的小女孩?是那个活泼得过分,而且头发也需要好好梳理的小女孩?她是不是常常闯进我的领土来偷走那些并不属于她的漂亮罕见的情绪龙?太可恶了!记住,只有我——游戈·丑煞才配拥有情绪龙!谁要是胆敢来这里偷它们,我就会狠狠教训他一顿!”
“就是她。”小嗝嗝说完,本来已经很沮丧的心情更是跌到了谷底。
“那我这辈子从没见过她,”游戈露出了特别阴森恐怖的笑容,“再见,小嗝嗝·霍兰德斯·黑线鳕三世!”

[1]“蜜月”这个词来源于古代欧洲人畅饮蜂蜜酒以庆祝婚礼的蜜月庆祝活动。蜂蜜酒是一种用蜂蜜制成的饮品。
[2]仲夏节:北欧国家的传统节日,每年6月24日前后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