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规划原则
2025年09月26日
3.3 规划原则
3.3.1 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原则
本规划以生态学理论为指导,将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作为主要任务,体现园林本土化特征和植物物种多样性,从而保护多样的生物生存条件,有利于生物多样性的保持和维护。物种多样性的保护规划重点在于保护和恢复多样的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丰富多样的生境条件或生物栖息地。
3.3.2 就地保护为主原则
对典型性、代表性、稀有性、脆弱性、多样性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和潜在价值的物种资源及其生境实施重点保护;将就地保护作为根本途径,兼顾迁地保护,将物种资源保护与生境保护相结合。
3.3.3 合理布局原则
规划建设内容的合理布局不但有利于保护措施的实施,还能更好地保护重要的生物栖息地。
3.3.4 保育优先与适度利用的原则
规划建设的内容都应有利于自然资源特别是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育。在保障城市发展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生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适度的开发与利用。保护好生态脆弱区域和特殊景观地段及景观异质带,为城市生物多样性持续健康的发展创造条件。
3.3.5 全面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
规划从全区范围内全面考虑,有利于全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全面展开与协调发展,同时也使建设的内容互相衔接;分期实施亦即循序渐进、稳步推进,使各项保护措施能落到实处,从而最大限度地保育观山湖区范围的生物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