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 为见义勇为者免责

18岁 为见义勇为者免责

法条:

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坐高铁去旅游,特意买的靠窗位置被霸占了。我礼貌地请他回到自己的位置上,他说先到先得,就喜欢靠窗的位置。我告诉他治理高铁上霸座、霸铺,民法典有办法。随后,乘警把他强制拉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