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岁 “私人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

44岁 “私人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

法条: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一家人一起去旅游,在酒店电源插头口发现一个摄像头。老婆和儿子觉得没拍到什么就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觉得按照民法典保护个人信息,这种事要坚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