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岁之二 法定代表人越权签的合同有效吗

49岁之二 法定代表人越权签的合同有效吗

法条: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某人自行车摔坏了拿去修,师傅好不容易修好了,收取修车费时,此人嫌贵不愿付,师傅拿锁锁住车不让走,此人报警。警察说:“师傅做的没错,他有留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