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 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身体不好的妻子突然离世,我和儿子思前想后,忍着巨大的悲痛,决定捐献妻子的遗体器官,用另一种方式让妻子的生命延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