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五个条件,从今日在座诸君的眼光看来,真算得老生常谈。但我们须要知道,这点点子常谈,中国人便绝对的不能办到,不惟一般人为然,即如我们在座的人自命为优秀分子知识阶级的怕也不能实践一件。我们又要知道,现代中国人为什么在世界舞台上变成“落伍者 ”,所欠就在这一点点,十年来的政治乃至其他各种公共事业为什么闹得一塌糊涂,病根就在欠这一点点。

如今先说第一个条件,我们向来对于团体的事是不问的,这原也难怪,因为我们相传的习惯,并没有叫多数人问事,一家的事,只有家长该问,一国的事,只有皇帝该问,我们若安心过这种生活也就罢了。无奈环境不许我,已经逼着要做人人问事的协同生活,我们承认要往新生活这条路上走,却抱持着旧生活抵死不肯放,无论何时总是摆出那老不管事的脸孔来,政治上的事且慢说,即如一个公司的股东,公司和他自己本身的关系不是最密切吗?试问有那个公司开股东会时候,多数股东热心来问公司的事?除非是公司闹出乱子来股东着急跳一阵,却是已经贼去关门来不及了。对于财产切己关系的公司尚且如此,对于国家政治更何消说,人人都会骂军阀骂官僚骂政客,这种恶军阀恶官僚恶政客何以不发生于外国而独发生于中国,他们若使在外国便一天也不能在政治上生存,他们能够在中国政治上生存,唯一的保障,就是靠那些老不管事的中国百姓纵容恩典,骂即管骂,不管还是不管,做坏事的还是天天在那里做,倘若这种脾气不改过来,我敢说一切团体事业永远没有清明成立的一日,我并不是希望教育界的人常常放下书本东管这件西管那件,但我以为教育家对于团体员不管团体事这个毛病要认得痛切,要研究这毛病的来源在那里,要想出灵效的药来对治他,令多数人在学校时代渐渐的把这坏脾气改过来,这是目前教育家第一大责任。

第二个条件讲的公开,凡一个人立在可以做坏事的地位,十个有九个定要做坏事,做坏事的人,十个有十个定要秘密,和他说“请你公开,请你公开”那是不中用的。最要紧是令他没有秘密的余地,令人人知道团体生活中的秘密行动便是罪恶,犯这种罪恶的便不为社会所容。那么,这位秘密魔王,自然会绝迹了。怎么样才能养成这社会信条,又是教育家一个大责任。

第三第四项讲的是多数派少数派相互间的道德,这是现代团体生活里头最主要的骨骼,也是现在中国人最难试验及格的一个课题。中国人无论何事,不公开,他便永远不问了。一旦公开起来,不是多数派专横,便是少数派捣乱,这种实例,不消我举例列举,诸君但闭着眼想想历年国会省议会以及其他公私大小团体开会时,那一回不是这种状况?若使这种状况永远存续下去,那么,老实不客气,我们中国人只好永远和会议制度和协同生活绝缘。试看,欧美议会里头的普通现象何如?他们的少数派,常常以两三个人对于敌派几百人堂堂正正提出自己的主张,不屈不挠。最显著的例,如英国国会自十九世纪初年起提出普通选举案,连发案带附议不过两人,一回失败,次回提出,原案几乎不易一字,每提一回,必有一回极沉痛的演说,如此继续十几年,后来赞成这主张者年年加多,卒至成了自由党的党纲,变成国会的多数派。

依我们中国人眼光看来,绝对无通过希望的议案,何苦提出,他们的看法却不如是,他们纯以“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勤勤恳恳做下去,慢慢地唤起国民注意引起国民同情,望收结果于几十年以后,他们先安排定了失败才去活动,失败之后,立刻便服从多数,乃至仅差一票的失败,一样的安然服从,像我们中国人动不动相率退席或出其他卑劣手段破坏议案的举动,从来没有听见过。最显著的例,如德国革命后制定宪法,独立社会党有许多地方根本反对原案,及至多数通过之后,他们宣言良心上虽依然反对,为促成宪法起见,事实上主张绝对服从。他们多数派的态度又怎么样呢,他们虽然以几百人的大党对于两三个人的小党,也绝对尊重对面的意见,小党所提议案,从没有设法压阁,令他提不出来,小党人演说议案理由的时候,大党的领袖诚心诚意的听他,一面听一面把要点用铅笔择记,等他演完后诚心诚意的起来反驳。从没听见过凭恃大党威力妨害小党发言,从没听见过对于小党发言存丝毫轻藐。

依我们中国人眼光看来,绝对不会通过的议案,何苦费那么大的劲去反驳,他们的看法却不如是,他们以后必须经过堂堂正正的大奋斗之后所得胜利才算真胜利,他们的小数派安心乐意把政权交给多数派,自己却立于监督地位。多数派也安心乐意受小数派的监督,最显著的例如英国审计院长一定由政府反对党首领做。他们深信政策之是非得失,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甲党有这样的主张,乙党可以同时有恰恰相反的主张,彼此俱能代表一部分国利民福,甲党得政时施行这一部分国利民福,乙党得政时又施行那反面一部分国利民福,彼此交迭得几次,便越发和总体的国利民福相接近,他们在光天化日之下彼此互相监督,万不会有人能借国利民福名义鬼鬼祟祟的营私舞弊,他们所有争斗,都是用笔和舌做武器,最后的胜利,是专靠社会为后援。

总而言之,他们常常在两造对垒的状态之下,他们的对垒争斗有确定的公认信条,这种信条并不是一条一条的印在纸上,乃系深入人人脑中成为习惯,有反背的自然内之受良心制裁外之受社会制裁,他们做这种争斗活动和别的娱乐游戏一样,感觉无穷趣味,他们凡关于团体生活,无论大大小小,总是用这种精神做去,政治不过这种生活的放大。

以上不过就我所想得到的随便说说,自然不足以尽现代团体生活的全部精神,但即此数端,也可以大略窥见所谓德谟克拉西者,并不是靠一面招牌几行条文可以办到,其根本实在国民性质国民习惯的深奥处所,我们若不从这方面着实下一番打桩工夫,那么,无论什么立宪、共和,什么总统制、内阁制,什么中央集权、联省自治,什么国家主义、社会主义,任凭换上一百面招牌,结果只换得一个零号,因为这种种制度,不过是一个“德谟克拉西”娘胎所养出来几个儿子,娘不是这个娘,儿子从那里产出?又不惟政治为然,什么地方结合职业结合慈善结合公司组织合作组织……等等,都是跟着一条线下来,德谟克拉西精神不能养成,这种种举动都成了庸人自扰,倘若中国人永远是这么着,那么,从今以后只好学鲁敏逊在荒岛里过独身生活,或是卖身投靠一位主人倚赖他过奴才生活,再别要想组织或维持一个团体用团体员资格过那种正当的自由生活,果然如此,我们中国人往后还有日子好过吗?我们既已不能坐视这种状况,那么,怎样的救济方法,自然成为教育上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