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1)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2)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3)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4)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