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对纳粹的反思
1970年,联邦德国总理勃兰特在犹太人死难者纪念碑前双膝下跪,举世瞩目。实际上,德国对纳粹的反思经过了复杂的过程,这里有文化、民族、制度、国际关系等的交互作用,反映出一个国家走向自强和文明的历程。
去纳粹化:盟国的主导与德国的抵触
希特勒的纳粹主义的特点是:第一,极端强烈和狂热的民族主义,要通过灭绝犹太人、吉卜赛人和其他非条顿族的人种,来实现种族“纯洁化”的社会。第二,强调领袖的作用,依靠领袖推广德意志精神,进行社会动员。第三,充满暴力、斗争和仇恨的意识形态,以粉碎敌人为快乐,蔑视妥协。可以说,以希特勒为代表的纳粹主义给世界带来了灾难,对这种纳粹主义的反思成为战后的重大主题。
对于德国战后的走向,盟军起了很大作用,在反思纳粹方面也是如此。“二战”后,美国人立即在自己的占领区启动了再教育和去纳粹化计划,目的是在德国的公共生活中废除纳粹党,粉碎其根基。为此,占领德国的美国军队组织了一群心理学家和其他专家对德国人进行研究。
对于这些措施,也有相当多的反对意见。1946年5月5日,后来担任联邦德国总理的康拉德·阿登纳在一次公开演讲中反对“去纳粹化”的措施,要求让纳粹的同路人得到平安。两个月后的另一次演讲中,他认为,去纳粹化持续的时间太长,毫无益处。让德国人来面对纳粹的罪行会引起民族主义的对抗情绪,而不是引起悔罪之心。正因为纳粹主义在德国根深蒂固,在这个问题上选择沉默是明智之举。
事实证明了阿登纳的判断。20世纪40年代,德国人几乎没有意识到其他国家是如何看待他们的,大多数德国人认为纳粹主义是一种很好的理念,只是被操作坏了。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和他们的领导人都做了些什么,不知被他们占领过的地方的受害者的苦难,只知道自己在战后的种种困难。他们倾向于将自己视为受害者,把对纳粹的审判和谴责视作胜利的同盟国的报复。在战后的德国,进行再教育的作用十分有限。当时要求德国人在领到配给证之前,先去观看关于达豪集中营和布痕瓦尔德集中营的纪录片。但从电影一开始,大多数人就将脸背过去,他们对此并不感兴趣。
此外,还有为数众多的回归者(从东普鲁士、波兰、捷克斯洛伐克等地被驱赶过来的日耳曼种族的人)和退伍军人认为自己是战争的受害者,在战后遭到了不公正待遇。他们成立了回归者和被剥夺权利者团体,代表他们利益的右翼民族主义政党在1949年大选中获得了和自由民主党大致相当的议席。
正是意识到这类选民的力量不可小觑,阿登纳才小心翼翼地避免直接批评德国的纳粹历史。激烈的批评很可能会引起右翼势力的死灰复燃。阿登纳领导的德国更倾向于以三重受害者的形象示人:首先是希特勒统治时期的受害者;其次是被战争摧毁的城市的受害者;最后是战后对德国罪行进行夸大宣传的受害者。
经济社会转型是去纳粹化的根本条件
1945年5月8日,当欧洲的战争结束时,德国有800万名纳粹分子。在波恩,112名医生中有102人曾经是纳粹党员。到20世纪50年代初,民主德国高等教育机构的校长中半数以上是前纳粹党员,20世纪60年代,议员中前纳粹党员超过10%。显然,纳粹行为在德国是一种集体行为。
在德国之外,战争胜利催生了人们对于国家主义的信任,人们期许国家干预。1945年英国大选中,工党竟然戏剧性地击败了领导英国人民取得战争胜利的丘吉尔。不过在英国,没有什么计划经济的土壤。工党施政纲领的核心是国有化和公共医疗。在法国,1946年5月,国家总体生产能力的1/5属国家所有。法国尤其偏爱“计划”。1945年12月4日,让·莫奈向戴高乐总统提交了他的《工业设施现代化计划》。一个月后,成立了以莫奈为首的“计划总署”。在随后的几个月里,莫奈为各工业部门设立了“现代化委员会”,这些委员会又制订了各行业的计划。1947年1月,“计划总署”的第一份国家计划被法国内阁毫无争议地批准了。
在这种环境下,德国人主要是通过遗忘来实现“去纳粹化”。德国人具有服从规则、献身国家的天性,尽管没有对历史进行充分反思,他们还是接受了盟国施加的民主制度。可以肯定的是,若没有某种集体失忆症,欧洲战后的迅速复苏是不可能的。但是历史并不会被抹杀,如果不进行彻底反思,日后还会沉渣泛起。
但仅仅进行说教,无法清除纳粹主义,最好的办法是实现社会经济的转型。欧洲大陆的经济复苏激发了人们对稳定的渴望以及对激进的抵触。在德国,残留的民族主义激发了人们重建家园的决心。希特勒死时,德国的铁路只有10%可以运行。一年后,在1946年6月,全德国铁路的93%都已重新开通,还重建了800座桥梁。1945年5月,德国的煤产量只有1939年产量的1/10,一年之后,产量翻了5倍。由于德国的工业基础良好,且在战争中没有受到实质性破坏,战后得以迅速恢复元气。大众汽车公司91%的机器设备躲过了战时轰炸和战后洗劫,到1948年,该公司已经有能力生产出全联邦德国汽车产量的一半。
然而由于原料短缺等因素,德国的复兴之路并不顺畅。1948年初,德国的工业产量仍然只有1936年的一半。如果德国总是处于战败、贫困的状态,看不到改善的希望,他们迟早会重新投入纳粹的怀抱。实际上,纳粹主义的兴起与“一战”之后德国的困境密不可分。根据马歇尔计划的逻辑,应该解除对联邦德国生产的一切限制,因为德国的经济复兴对于欧洲至关重要,报复性地制裁德国并无益处。1948年,马歇尔计划扩展到了联邦德国。
但随着“冷战”的到来,对纳粹的反思戛然而止。纳粹分子在战后的德国依然占据很大比重,执政者需要获得纳粹分子的支持。1949年,新成立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结束了对公务员和军官过去行为的调查。1952年,西德外交部官员中有1/3是前纳粹党成员。
不过“冷战”也具有额外的效果。随着东方与西方阵营的对峙升级,西方国家对军备的投入迅猛增长,大批只有联邦德国才能精加工的产品订单涌入。这大大刺激了德国的经济复苏,仅钢产量一项,联邦德国就从1946年的250万吨增长到1949年的900万吨,1953年接近1500万吨。东西方的对峙更使与德国有着长期夙怨的法国支持德国的复兴。1949年底,联邦德国工业产量重新达到了1936年的水准;1950年末又增长了1/3。联邦德国的煤、成品和贸易反过来促进了欧洲经济的复兴。
公民教育使德国浴火重生
要想根除纳粹的极权统治遗产,不能因为美国、英国如何说,而要自身进行深刻的思考,进行内部改造。1933年以后,从移民潮中留下来的德国知识分子,几乎都不得不向当政者妥协,其中最知名的就是马丁·海德格尔,还有许多小知识分子,他们根据纳粹的要求来写作和行事。这段历史腐蚀了德国的文化,而文化重建需要时间。1946年,只有著名的卡尔·雅斯贝尔斯写出了《德国的罪责问题》这样的反思文章。
德国人首先通过立法来寻找出路。1949年,《德国基本法》获得通过,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成立。《德国基本法》是德意志民族浴火重生的制度框架。《德国基本法》使用“防御性民主”原则,第1条即规定“人的尊严不可侵犯”。根据这一条的规定,任何反对现行民主秩序、有损个人尊严的言论,都被严格限制。宣传纳粹思想或使用有纳粹标识的物品,即有危害民主的嫌疑;而否认纳粹大屠杀等言论,则是对犹太人受害者尊严的侵犯。这些都是违宪行为。
随后德国开展了大规模的政治教育,这种政治教育不是政治宣传,而是一种公民教育,把关于良好社会的价值灌输到日常实践中,把国民培养成为具有独立人格的人,热爱国家,但不成为国家主义的工具。1952年起,德国成立了六个政治基金会,实际上代表了六个政党,开展政治教育工作。这六个机构是:联邦政治教育中心、艾伯特基金会、阿登纳基金会、伯尔基金会、卢森堡基金会和瑙曼基金会。这六个机构虽然分属不同的政治派别,但是都有共同的基本价值,那就是《德国基本法》,即宪法。
此外,德国教育法明确规定,德国历史教科书必须包含足够内容的纳粹时期历史,应直面问题,而不是回避问题。为了让已经开始有独立判断和分析能力的中学生更深刻地领会“二战”的有关内容,进而以史为鉴,德国各中学纷纷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学活动,如请历史事件见证人到学校做报告,安排学生参观德国现存的集中营旧址和战场遗迹博物馆等。德国境内三大集中营之一的布痕瓦尔德集中营遗址纪念馆就是德国向中学生进行历史教育的重要基地。
在这种氛围下,德国开始了向受害国家和受害的犹太民族进行巨额赔偿的工作。当初采取权宜之计的阿登纳也感受到了一种无法抗拒的必须作出赔偿的压力。1952年9月,阿登纳和以色列总理摩西·夏雷特达成协议,对幸存的犹太人赔偿1000多亿德国马克。1956年,联邦德国议会通过了纳粹受害者赔偿法,400万人获得赔偿。2001年6月,德国议会批准成立资金为45亿美元的基金,用来赔偿纳粹时期被迫为德国企业卖苦力的劳工。6300多家企业为这项基金提供了捐助。2002年,德国赔偿金额达到1040亿美元,它每年还继续向10万受害者赔偿624亿美元的养老金。
如今,德国政府仍以十分严厉的立法形式惩罚纳粹主义言行。制裁这类行径的法律主要是《德国刑法典》,该法典第86条“使用违宪组织的符号罪”明文规定——传播或在公开场合使用违宪组织标志可判最高3年有期徒刑或罚款。纳粹万字符、“希特勒万岁”口号、“胜利万岁”口号、纳粹举手礼、纳粹党歌都属于该法条的管制范畴。任何为纳粹主义翻案的言行,在德国都会受到法律制裁,《德国刑法典》第130条“煽动民众罪”明文规定——公开赞扬、否认和美化纳粹罪行将惩处有期徒刑。
一个民族能否诚实面对自己的过去,反映的不仅是其对待历史的态度,更体现了一个民族面对当下和未来的精神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