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军制与战斗力

中国古代军制与战斗力

军队,既可能是国泰民安的重要保障,也可能是祸国殃民的根源。正如《孙子兵法》中所说:“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如何保证军队的忠诚度与战斗力是一个重要课题。

家军制具有很强的战斗力

家军制通过血缘、准血缘和地缘纽带,维系部众。军队首领极具威信。首领一般将自己的亲属安置在重要军事岗位,尽量考虑用熟人和同乡。此外,还盛行以结拜为异性兄弟、收义子的方式,在麾下军人中形成一种准血缘关系。这是因为血缘和较近的地缘关系,在前现代社会,被认为是最可靠的人际纽带。正所谓“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这种军队的战斗力很强。

府兵制便属于这种兵制。中国西魏之时,宇文泰建立了正式的府兵组织系统,府兵属于带军籍的私兵,士兵要随将领之姓,是将领的私属。宇文泰还模仿拓跋鲜卑的八部制度,设立八柱国为执政轴心。由于府兵大多有血缘之亲,彼此感情深厚,愿意同生共死,因而保证了军队的士气,这也是宇文泰借鉴鲜卑部落兵制组建府兵的主要原因。其实府兵有些类似于西方封建社会的骑士,属于贵族的封臣和下属。

府兵也是唐朝初年的基本军事力量,在对付突厥的战争中,发挥了很强的战斗力。唐朝与突厥的战争是自7世纪唐朝建立初期同东、西突厥进行的一系列战争。战争期间,唐朝由开始的安抚和防御转为进攻,加之突厥内部的分裂和内乱,唐朝分别于630年和657年彻底击败东、西突厥,俘虏东、西突厥可汗,突厥汗国灭亡。中原军队如此痛击蛮族,在中国历史上并不多见,反映出府兵的战斗力。

家军制最大的问题在于对君主的忠诚度

家军制的战斗力很强,但是却使君权处于极不稳定状态。这种兵制最大的问题在于对君主的忠诚度。从东汉末年到唐朝开国,大部分王朝的衰亡都是源于拥兵自重的将军发动的政变。

实际上,从北周起,就开始吸收均田制的农民当兵,府兵开始向国家化方向发展。随着隋朝的建立,府兵制彻底与均田制相结合,凡是军士都可以分到一份田地,军人不再有特殊军籍,完全归属乡村的坊里管理,从此形成了寓兵于农、兵农合一的军事制度。

唐初的府兵,大部分是久经沙场的老兵。这些老兵分得了土地,受到了鼓舞。但是天下太平之后,日益倦怠。由于军府过分集中于关中,关中战乱频仍,农田荒废,生产下降。本来富庶的八百里秦川很快就凋敝了,关中地区越来越依靠南方漕米的供应。加之土地兼并加剧,结果是大批关中农民逃亡,府兵的来源越来越少,府兵制名存实亡。后来李治和武则天把权力重心向东都洛阳转移,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削弱关中世族势力的影响。

唐玄宗时期开始实行募兵制,也就是雇用的职业军人。藩镇就是募兵制的产物,但是依然有家军制的身影。当时节度使独揽一方军政财权,其职位由子弟或部将承袭,不受中央政令管辖。这导致了盛唐的衰落和五代十国的开启。

宋统一之后,在中国的历代王朝出现紧急的军事需要之时,也会出现家军,著名的如岳家军、戚家军等。但这类军队无疑会受到君主的猜忌,著名将领岳飞就是被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的。

古代少数民族军队一般由血缘关系维系

中国古代的少数民族能征善战,其军队一般都是由血缘关系所维系,实行兵民合一的模式。比如女真人实行了猛安谋克制度,即一种兵民合一的社会组织。女真人依托这个组织,平时放牧打猎种地,战时则编队出征。

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出山之后,将之整合得较为齐整,方便指挥和作战。大体而言,谋克为百夫长,统三百户,统辖的单位也叫谋克。十谋克为一猛安,猛安为千夫长,统辖的单位也叫猛安。猛安之上还有元帅或者万户,谋克之下还有更小的编制,但不是独立的单位。猛安、谋克的首领都出自部落中能战的家族,猛安、谋克则是这些家族的世袭领地。

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部落民族,在“打天下”的过程中优势突出。部落民族的军事行动不需要专门的后勤供给部门,部落赶着牲畜一起行动就是。但是这种军事制度不适合定居的农业社会,在“坐江山”时就不再具有明显的优势。在女真灭辽后,猛安、谋克就从原始意义上的军民一体组织向地方行政组织转化,猛安、谋克开始有了地方官员的官阶。

由于元朝兵力之强给朱元璋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建朝后他对元朝兵制稍加改善,形成了卫所制。卫所自己屯垦,类似于府兵,解决了经费来源问题。但是卫所实行武官世袭,这种体制虽然对军队的稳定性有一定好处,但堵塞了优秀士兵的晋升。此外,屯垦性质的卫所逐渐变成将领的世袭庄园,普通士兵则类似于奴仆。如遇战事,屯垦供给不足、少慢差费的缺点就会暴露出来,后来终于瓦解。

清朝的八旗军沿袭了猛安谋克制度。军队组织和户口编制以旗为号,分正黄、正白、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八旗。各旗当中因族源不同分为八旗满洲、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满洲、蒙古、汉军同属一旗,旗色亦相同,唯从军、入仕待遇略有不同。但是随着战事减少,八旗子弟难免无所事事,不仅弓马武艺废弛,而且斗志渐消,到了清朝中叶,八旗兵的战斗力已大大下降。

以文制武的目的在于防止军队叛变

家军制的痼疾是难以协调军政关系。古代君王往往会忌惮家军的军事首领。即便君王是行伍出身,在成为君王后也无法直接统率军队,于是难免出现君王与军队之间的矛盾。过分信任军队,就会尾大不掉;不信任军队,就会制约军队的战斗力。

府兵制停止之后,取而代之的是募兵制。无论何人,只要骁勇都可以当兵。被招募者,免去一切徭役和赋税。募兵属于雇佣兵,不再隶属军府,由国家发放一定数目的补贴。一开始的募兵也具有家军制的特征,募兵与地方势力的关系较近,而与朝廷的关系较远,安史之乱就是由这种体制造成的。但是相比于家军制,募兵内部的团结性较差。

为了控制军队,防止叛变,中国古代王朝发展出了以文制武的体制,军队战斗人员与补给机构相分离。由文官组成的兵部成为最高军事指挥机关,如明代兵部尚书名义上的职权最重。兵部不仅负责军队编制、后勤供给、军官晋升、军队训练,还负责战时的军队调动和战略制定。而武职将领则降到了只负责具体战役和战斗指挥的地位。地方上的总兵也必须受文官巡抚和总督的节制。

儒家意识形态对于维系文官的忠诚起到了重要作用。尤其是自理学出现之后,士大夫反叛已经成为极为罕见的现象,在观念上,士大夫对反叛具有极大的心理障碍。清末的曾国藩便是一例,他虽然拥有自立为王的能力,但始终忠于朝廷。曾国藩的湘军被称为勇营制,是借鉴戚家军而组建起来的。曾国藩在组建湘军时,利用自己的门生网络招募有乡谊和亲缘关系的士兵,类似于家军制,但是其领导模式却是“书生带乡农”,具有强烈的儒家忠君意识。

以文制武最大的问题在于外行指挥内行

以文制武最大的问题在于外行指挥内行,影响军队的战斗力,毕竟像王阳明这种文武双全的人才是少数。比如宋朝格外强调文治,对文人极端重视,但是武人受到压制,武装力量孱弱,后被外族灭国。

以文制武还使军队的“油水”减少,军队只能寻求其他方法增加收入。明清两朝军队的吃空饷问题突出。清朝的绿营编制固定,每个士兵都有定额的兵饷。于是驻防的长官都设法不让自己的部队满额,有的甚至空出一半以上,空出的兵额的饷银就落到了长官手里。

如果上级来检查,就临时雇一些当地的老百姓充数。这已经成为一个尽人皆知的潜规则。只要驻防长官打点到位,来检查的人也不会说破。这种军队遇到战事,会临时组队,由于平时缺少训练,兵将两不相知,战斗力远远不济。在乾隆末年,在镇压白莲教起义时,八旗、绿营都不中用,只能依靠各个省乡绅组织的民兵。在嘉庆之后,除个别地方的八旗兵和绿营各镇所属的少数民族军队及临时招募的军队外,清朝大体上已无可用之兵。

党指挥枪

伴随帝制结束、走向共和,儒家意识形态解体。由于中央政府的控制力减弱,中国出现了军阀割据的局面。这些军阀大多数回到了家军制。

1917年,俄国发生了十月革命,这对中国产生了巨大影响。苏联列宁主义政党组织模式的引进,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国内分裂局面的结束。

早在1923年10月间,孙中山就提出了建立统一的“党军”和注重向军队宣传的意见。1924年9月3日,蒋介石正式委派黄埔军校战术总教官何应钦筹备教导团,组织和训练都采用苏俄新制。9月19日,军校招考教导团学兵。11月20日,教导团全团正式成立,全团人数约1500人,这标志着国民党党军的成立。1924年10月27日,中央执行委员会在审议各区党部全权代表会呈请转请准予组织党团军案时,处理意见是“函知该会本党已在黄埔组织党军,同志中有愿服务党军者,可自到该处听候考验入营”。据毛思诚的《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记载,1924年11月11日,“总理令新军改称党军”。后来,教导团扩编至5个,参加了平定商团事变等作战。

1925年7月,国民政府在广州成立。8月18日,广州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将辖下各地方军队名目取消,统一命名为“国民革命军”,简称国军。从这支军队的创建来看,其是由国民党创建的,属于国民党的军队。建军初期的国民革命军依照苏联体制,在军、师两级设党代表及政治部。由于党军的建立,国民党的军队战斗力要强于当时的一般军阀,从而取得了北伐的胜利,在形式上统一了中国。

相比于国民党,共产党的组织更为严密。1927年9月,毛泽东对部队进行了“三湾改编”,创造性地提出了“党支部建在连上”的原则,并在湖南酃县(现炎陵县)水口把这一思想进行了具体实施,在部队中第一次实行了班、排建立党小组,连队建立党支部的新制度,规定部队的一切重大问题都要经过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从而有效地解决了党对军队基层的领导问题。“支部建在连上”防止了军队的军阀化。此后,共产党很快建立了全国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共产党军队逐步发展成为一支有觉悟、守纪律、能打仗、会做群众工作的新型军队;党在部队中的组织,从前委到支部,自上而下形成了一个完整体系,初步确立了党对军队的领导制度,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部队的贯彻执行。毛泽东同志在《井冈山的斗争》一文中深刻指出:“红军所以艰难奋战而不溃散,支部建在连上是一个重要原因。”[1]

1930年,中共中央第一次颁布了《中国工农红军中党的连支部及团委工作暂行条例草案》,规定了军队连队党支部的性质和任务。1932年9月,总政治部发出《关于支部工作的训令》,规定“支部在连队中起最高的领导作用”。1935年5月,总政治部在支部工作的训令中,对连队党支部建设的具体措施和领导作用作了说明。1944年,谭政在八路军留守兵团政治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将政治工作纳入党的组织领导体系,由政治指导员兼任党支部书记。1948年2月,总政治部决定连队党支部由秘密状态转为公开状态。同年10月,总政治部制定了《关于支部工作的条例草案》,规定支部委员会是连队的统一领导机关,连队重大问题都须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这样,在共产党的军队中,军事指挥官管军务,而党组织的负责人管思想,体现了“又红又专”的要求。军队在党的领导下,历经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取得了革命在全国的胜利。


[1] 《巍巍井冈:中国革命从这里走向胜利》,载新华网2016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