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魏灭亡与中国传统治理的痼疾
在中国,“三国”是一个经久不息的历史话题。过去受《三国演义》的影响,人们往往把曹操视作“奸臣”。近来的言论逐渐正本清源。抛开野史和传说,从政制的角度来看,可以说“三国”的纷乱是当时中国治理模式问题的一次集中爆发。
汉朝的危机:官制与治官
在中国古代社会,依靠马上得天下,却无法依靠马上治天下。皇帝不可能一个人就完成全国的治理任务,治天下主要依靠官僚体系,而官僚的来源是一个问题。在隋唐之前,皇室与世族的关系始终是纷争的焦点。
根据有文字可考的记载,为了治理广大的疆域,中国的商朝和周朝都实行分封制。但是随着封侯势力的增长,君主的势力被削弱。到了春秋战国,更是群雄并起。秦自商鞅变法开始,废除了世族的特权地位,官僚体系和军功向有能力的人开放,从而增强了秦国的军事实力。秦统一六国实现了治理模式的转型,即由封建贵族制转向绝对君主制。然而秦所依赖的法家思想主要是用来治民的社会控制理论和强军的国家学说,缺乏对官僚体系的构建和对于六国民众的整合机制。战国时期的官僚有相当部分来自在各国间自由流动的人才,他们随着世族的灭亡而出现,主要依赖于君王的个人赏识,尚未形成完善的官僚体制。秦治理机制的问题在统一后逐渐暴露出来,连向六国地区派遣行政管理人员都捉襟见肘。秦亡固然与秦二世的昏庸有关,但中国历史上昏庸的皇帝很多,却不一定都会亡国,秦亡的关键原因在于秦朝政治整合机制的缺失。
汉朝属于平民王朝,汉高祖刘邦是平民家庭出身,其追随者也基本出身于平民。中国历史上真正的平民王朝并不多,主要是汉和明,其余多为“官二代”或异族夺权,这也从侧面说明了中国历代王朝的主要威胁来源——世族与外族,而并非所谓的“民可载舟,民亦可覆舟”。汉朝吸取秦朝的教训,却也没有完全恢复古制,只是分封同姓诸王治理地方。可这还是导致了“七国之乱”。汉武帝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确立了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按照儒家标准选拔官员,尽量排除地方世族的影响,强调臣属对于君主的忠诚。汉朝选拔官员的制度主要是察举征辟制。察举,即经过考察后进行荐举。征辟,亦称辟举,是主要长官选用隶属的制度。与先秦的世卿世禄制不同,察举征辟的主要标准是儒家道德,但由于过于依赖人的主观判断,久而久之也形成了官员内部的小圈子。此时虽然没有了正式的贵族制,但存在实践中的世族影响,而且这种影响通过潜规则发挥作用,往往对德性的败坏更强。汉朝时世族已在选官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更有甚者,有人搞权钱交易,用钱买官,然后再通过搜刮百姓弥补为做官所投入的成本。
儒家理论最大的问题是伦理路线与政治路线的脱节,伦理往往沦为君主专制的工具,而拥有实权的人可以不睬它。这造成了现实中儒表法里的矛盾机制。儒家与法家在思想上是两个极端。儒家建立在性善论基础上,强调伦理的作用;法家建立在性恶论基础上,注重权力的运用。儒家的吏治观念强调官吏本身要有节操,廉洁自律,施政以“仁德”为本,反对严刑峻法。但在缺乏权力制约机制的情况下,这种对官员人性良好的期望只能落空。因为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儒家是中国古代王朝口头上一直奉行的理论,但在实际统治中仍然需要法家的手段,搞制衡,搞权术。这种名与实的背离,加重了中国官场文化的腐朽,许多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嘴上是仁义道德、暗地里是男盗女娼。因而汉朝精英的道貌岸然使官僚系统日益腐朽。
作为统治者,如果不是太昏聩,不可能认识不到儒家理论不切合实际之处。其实孔子本人也不太信,所以他把希望寄托于仁王的出现。然而世间稀缺的是仁王,多的是打着儒家旗号而行法术的帝王。为了治官,中国传统的统治者发明出了各种机制。在汉朝,内廷官员的作用逐渐凸显。实际上,中国后世的许多官职都来源于汉朝的内廷官名,比如尚书。所谓内廷官员,也就是皇帝的身边人,起初由皇帝私人的秘书顾问团体组成,后来负责照料皇帝起居的宦官以及嫔妃外戚开始发挥越来越大的影响。自萧何之后,汉朝不再设相国,而主要倚重于内廷官员,这更为宦官专权打开了方便之门。
东汉时期的继承人危机加重了皇帝对于身边人的依赖。东汉除最初三代外,其余皇帝都是年幼即位。殇帝即位时是刚出生的婴儿,冲帝即位时只有两岁,质帝即位时不过八岁。十五岁即位的桓帝和十二岁即位的灵帝都算是年长的了。幼帝即位必然需要人辅佐,同姓皇族离皇位较近,会对皇位造成威胁,因而由母系亲属辅佐是理所当然的,于是导致外戚掌权。安帝亲政后,为了制衡外戚,开始提高宦官地位,首开宦官封侯的制度,宦官还拥有了领兵、起草诏书等权力,为日后宦官专权埋下了伏笔。皇帝更迭,太后也随之变换,外戚的权势往往不长久,而宦官的势力却难以撼动。到安帝、顺帝时期,宦官已经发展到随意干涉朝政,甚至假传皇帝命令、胡作非为的地步。外戚和宦官专权削弱了皇权的神圣性。
在外戚和宦官之外,东汉还有两派重要的政治力量。一是地方的世家大族。东汉开国皇帝光武帝是贵族出身,他在世族的帮助下取得天下,于是东汉社会从建国初期开始,就是地方豪族林立,光武帝不过是地方豪族的盟主而已,这为日后地方豪强的分裂埋下了伏笔。内廷的专权割裂了中央与地方的联系,使中央变得孱弱。东汉时期,朝廷对边境的控制力逐渐减弱,地缘危机不断。为了应对周边夷族的侵扰,边境地区的官民逐渐依赖于地方势力。由于中央财政困难,连治理水灾这样的事情都难以应付,官员俸禄降低,朝廷开始向世族借钱。世族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当权宦官的镇压,但他们反而士气更加高涨,两次党祸进一步割裂了世族与皇室的关系。
二是自诩为清流的官僚系统。东汉前中期的清流以道义自诩,排斥宦官和外戚当权,因此积累起巨大的道德声望。清流得势后,便按照他们的道德标准黜贪进贤。但是,大权一旦在握,清流就变得不再清廉,他们通过官员荐举制度逐渐与世族相整合,形成了门阀,开始总揽朝纲。官员的推举往往由豪门把持,有“重虚名轻才识”的倾向,由此形成朋党。
上述这些因素共同危及中央政权。
曹魏的困境:皇室与世族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先是黄巾军起义,后是董卓乱政,中央朝廷衰弱,许多地方世族、军阀乘机做强做大,甚至自行任命地方官员。时势造英雄,曹操作为黑马,凭借“奉天子以令不臣”的道义优势以及武装实力后来居上。曹操结束了汉末北方的军阀混战,颁布法令发展经济,使北方百姓得以安居乐业。正是因为曹操的努力,群雄争霸的纷乱变成了三足鼎立的局面,几十年后再次统一中国的晋不过是继承了曹魏的势力。
出身并不算好的曹操对汉朝体制不满已久,他试图在宦官专权与世族擅政之间走出第三条道路。在曹操尚未大权独揽之前,他就致力于打击贵族、官僚和地主,并因此在官场不得志。得势后,曹操以丞相的身份连发三道求贤令。建安十五年春,即公元210年,曹操第一次发布《求贤令》,指出:“若必廉士而后可用,则齐桓其何以霸世!”明确提出“唯才是举”的主张。214年,曹操又发布《敕有司取士毋废偏短令》,进一步强调:“夫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217年,曹操第三次发布《举贤勿拘品行令》,明确指出:“各举所知,勿有所遗。”无论是否有污名、出身是否良好,只要有能力,就会得到重用。这个举措使曹操招揽了大批人才,使其可以在乱世中脱颖而出,使曹魏成为三国中最强大的政权。曹操的人才政策既是对正统儒家权威的反动,也是对世族势力的反动。因而,曹魏的统治始终处于夹缝之中,既得不到正统儒家的支持,也得不到地方世族的支持。这或许也是曹操在文学作品中不能得到公正对待的一个原因,就像后世的雍正一样,因为他们都触犯了当时拥有话语权和写作能力的社会精英的利益。相比之下,孙吴政权本就是世族势力的代表;刘备在进入西蜀后逐渐重用当地势力,而压制原从人马的权力,试图平衡两者的力量。在这种局面下,三国鼎立形成。
在权力逐渐稳定之后,曹操与蜀汉的诸葛亮一样,也大力推行法制,刑乱国用重典。这也是一个比较有趣的逻辑,自己夺权的时候不受法度约束,而自己大权在握后就加强法制,防止别人破坏法度。不过曹操重视法律的客观效果有利于民众。曹操认为汉末政失于宽,实际上是对贵族官僚的宽纵,而对百姓而言则是不幸的。曹操说:“夫刑,百姓之命也”;“拨乱之政,以刑为先”。他用法律主要打击的对象是贵族官僚,这为曹操赢得了民心,但却引起了世族的不满。
曹操恢复生产,并且通过屯田制供给军队,同时制衡地方世族。然而政治理想与政治现实之间总是存在不可避免的冲突。首先,曹氏统治者为了获得高官支持,允许他们管理农屯,这些官员运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经济利益,农屯逐渐变为官员的个人地产,农屯名存实亡,及至被废除。民屯的衰落与世族的兴起同步。其次,由于军屯与居住地相连,兵士们只能同其他军户通婚,其后代必须继承他的军籍。因此,军屯上的居民变成一个子承父业的公务行业,从而向世袭军队转化。
虽然一直不遗余力地抑制世族势力,但在曹魏统治之时,世族势力已经锐不可当。鉴于当时的政治结构与社会结构,曹魏政权内部有大量世族大臣,这成为统治的隐患。曹操去世后,威望才识均不如曹操的曹丕篡汉称帝,为了争取更多贵族地主的支持,曹丕在陈群的建议下采用九品中正制,人才招募向世族倾斜,偏离了曹操的准则,世族逐渐控制了对人才的选拔,其权力不断巩固。曹叡当政时期,试图用曹氏宗族制衡世族大家,但是曹叡同时还要防止曹氏内部的争权。曹氏不是没有人才,但是像曹植这样才华横溢的人却早早地远离了权力中枢,司马氏逐渐做强做大,最终曹魏亡于世族大家司马氏之手。
曹魏后期与东汉后期很相像,都陷入了继承人危机,接连几个孩童继位。司马懿后来实际上充当的是当年曹操的角色,他们当然并不全是为了个人私利,也有着统一天下、结束战乱的抱负。为实现这个梦想,就需要强有力的领导者,而孩童皇帝显然无法完成这一使命。不过晋代魏在制度上存在着倒退。这里有必要交代一下后续的历史发展,以说明世族、官制对于政治稳定的影响。
司马氏向来重视世族,掌权后更是变本加厉。晋朝的士庶分别尤其明显,不同阶层之间甚至不通婚。通过九品中正制选拔上来的人大多出身世族,初入仕者的起始官品由其父亲的官职决定。更有甚之,司马氏还恢复了贵族的世袭爵位,曾向国家交纳租税的小家小户转而向世族交租。世袭官位削弱了皇帝控制官僚的能力。司马氏于是仿效汉朝早期的做法,通过分封亲王来制衡世族势力。结果与“七国之乱”如出一辙,晋朝的亲王之间互相残杀,导致“八王之乱”,动乱耗尽了晋朝的军事力量。非汉族力量乘虚而入,建立了自己的王朝,开启了南北朝时期。
在南北朝的动荡时期,拥有实权的军阀建立起了一个个王朝。这些王朝凭借军事权力建立之后,吸取以往的教训开始致力于控制地方势力,恢复皇帝的绝对权力,在地方上采取去军事化的措施,削弱世族势力。世族的三大权力要素被剥夺:军事力量、地方管理权和财富。南朝基本上由出身较低的军人统治,而非世家大族。尽管南北朝时期的军人政府未能建立起稳定的政治秩序,但是在逐渐扭转着皇权的颓势。
经过了长期的动荡,分久必合,隋唐实现了对中国的重新统一,并且实行制度创新,建立起科举制来选拔人才,使曹操向社会开放选任官员的做法制度化。科举制主要针对世族势力,通过考试制度选拔符合儒家标准的有能力的人担任官职,平民出身的人也可以担任高级官员。通过人才选拔机制的定型化消除了世族势力的影响。科举是择优录用,被选中者往往归因于个人能力,对君主的感恩之情较弱。但是儒家学说所强调的忠君理念在全社会形成了巨大的意识形态氛围,保证了臣属的忠诚。其实孔子政治思想的核心是仁政,仁政依托于贵族阶层,但是后世的科举制实际上打破了阶层界分,强调社会流动和平民化,用平民制约世族,孔子仁政的社会基础已然不存在,孔子所寄望的理想政治人格在现实中变得很珍贵,真实的官场与理想相去甚远。为了加强对官员的控制,君主也会重用身边人,如宦官、外戚。唐朝则发展出了严密的行政内部分权机制,设置三省六部,中书省负责定旨出命,门下省掌封驳审议,尚书省负责执行,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程序严密,可以说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政制最为成熟的时期。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制度的缺陷逐渐显露,越发重视治官的权术,加强君主专制,导致行政效率低下,这是后话。
重文还是重武的两难
在封建分封时期,各诸侯国实际上是武装力量的产物。当时的国家有着尚武的精神,当时的“士”和许多外国的士含义一样,主要是指武士。“士”字在中国的字源上就是指执矛盾、佩弓矢的武士。当时的教育主要也是武士教育。然而,诸侯割据带来了动荡,崇尚礼仪的意识形态兴起,这种意识形态也为大一统国家奠定了基础。从此以后,中国的士主要指文士。但是中国古代王朝却始终逃脱不了重文还是重武的两难。重文可能导致武力削弱,不利于国家安全。重武则可能导致武人专权,不利于君主统治。
曹魏的前两任皇帝曹丕和曹叡都是文学家,随着曹魏小环境的相对稳定,他们开始偏重文治,任用名士,改良政事。在天下太平之时,这种思路没有问题。但当时处于乱世,武装力量的作用不可忽视。曹叡当政时期,任用曹爽为大将军,曹家子弟尽掌军权。但是他们缺乏军事才干和声望,军队实际上并不为他们所用,而且他们身在军中,也喜欢用文治派,与军士疏远。而司马懿曾带兵与诸葛亮作战,在军中颇有威信,这成为他后来夺权的基础。司马氏夺权后,文治派没落,武人得势。
曹魏是三国中最强大的政权。能打败曹魏政权的只能是其自身,最后曹魏的确亡于其臣属司马氏之手。曹魏的灭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传统治理的固有危机,那就是无法彻底地解决官僚系统所追求的专业化、忠诚度、高效率与实际中的世袭化、私人化、无序化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