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传播本身:后人类时代社交机器人的阐释逻辑与理论路径

回归传播本身:后人类时代社交机器人的阐释逻辑与理论路径 [1]

Returning to Communication:The Interpretive Logic and Theoretical Path of Social Bots in the Post-Human Era

◎韩霄 张承祖

Han Xiao Zhang Chengzu

摘要:今天,不断迭代更新的传播技术使得“人—机”传播互动成为人类越来越普遍的经验,社交机器人已经发展成为社交媒体传播生态的一个重要参与变量,对政治、经济、社会产生明显影响。本文试图将社交机器人所产生的传播实践视为一种新传播现象,并挖掘其内在阐释逻辑。本文首先在计算机科学视域下对社交机器人的基本内涵进行了初步探讨;其次受科学技术学中拉图尔的行动者网络理论和“相互形塑”观点的启发,阐释社交机器人的传播主体性;最后,本文借助科技—文化研究框架,从技术批判视角反思了社交机器人与人类、文化结构与社会体系之间的关系。本文认为,对于传播研究来说,要想理解社交机器人及以其为代表的后人类时代的种种传播现象,研究者必得回归传播本身,从而厘清人类与技术之间复杂的依存关系。

关键词:社交机器人;人工智能传播;行动者网络;后人类

Abstract:Today,iterative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 have made “human-machine” communication interaction an increasingly common human experience,and social bots have developed into an important participatory variable in the communication ecology of social media,with obvious impacts on politics,economy,and society. This paper attempts to consider the communication practices generated by social bots as a new communication phenomenon,and to explore its inherent interpretive logic. This paper first explore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ocial bots in the context of computer science,and then explains the communication subjectivity of social bots inspired by Latour’s actor network theory and the “mutual shaping” perspective i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Finally,the author reflects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ocial bots and humans,cultural structures and social systems from a techno-critical perspective,drawing on the framework of technology-culture studies. This paper argues that in order to understand social bots and the post-human era of communication represented by them,we must return to communication itself and clarify the complex dependencies between humans and technology.

Keywords:social bots,artificial intelligence communication,actor networks,post-human

一、问题提出:社交机器人的崛起及其认知困境

2020年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在全世界的传播使得相互隔离的人们将信息的获取与生活的交流都转移到线上社交空间,社交媒体从未像今天这样对我们社会的联结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然而,有研究者发现,国外社交媒体平台上关于新冠肺炎的讨论中存在大量的由社交机器人传播的不实信息,社交媒体平台上的社交机器人不仅是平台中的用户,也积极参与到社交话题和网络舆论的形成中。[2]早在2014年12月,《连线》(Wired)杂志便刊发了名为《网络机器人数量现已超越人类》的特刊文章,指出社交机器人已自动生成了社交媒体平台上约60%的内容。[3]2018年,美国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re)发布统计数据,称推特平台上有超过三分之二的热门网站链接是由社交机器人发布的。[4]无独有偶,研究者通过对推特平台上的新冠肺炎疫情信息进行分析,发现社交机器人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传播了大量带有政治色彩的信息,[5]这说明社交机器人的用途并不限于简单的信息更新,这些机器人实际上既可实时回答真实用户各式各样的问题,亦可自动更新内容和生成信息,甚至还可散布不实信息、左右公众意见、操纵信用评价系统。可见,社交机器人已进入我们的社会生活中。

在概念层面,顾名思义,社交机器人(social bots)是由“社交”(social)和“机器人”(bots)构成的合成名词,前者既指向社交媒体平台,又包含广义的社交传播;后者则与自动化计算机程序紧密相连。牛津大学互联网研究院(Oxford Internet Institute)的研究发现,研究者较早关注到社交机器人是在2016年英国脱欧公投期间,不到1%的推特机器人账号生产出了超过1/3与英国脱欧公投相关联的推文;其中支持脱欧的自动化推特标签占到了7.6%,而反对脱欧的自动化标签只占到2.2%。[6]这让学界关注到社交机器人对于社交平台舆论的影响力,除此之外,根据《金融时报》的报道,在英国脱欧公投前一周,最为活跃的20个推特账号均为机器人账号,这些账号每天发送推文150—1000次,每条推文至少使用一个标签。[7]不难看出,强大的人工智能使社交机器人拥有了学习能力,它们始终处于学习人类用户行为的过程中,不断收集、挖掘、分析相关数据,再经过缜密的算法处理,成为自主且前后行为连贯的传播对话者(interlocutors),它们可模仿甚至替代人类成为传播过程中的支配主体(interpellated subject),[8]并在网络环境下对内容、意见产生影响。在此情境下,有学者指出,在纳入算法和大数据的社交媒体的土壤中,社交机器人已经获得了广泛传播信息的可能。[9]

社交机器人的强势崛起改写了“人类中心主义”的传播模式,对人际传播默认的基本假设带来一定的冲击。[10]目前深度嵌入社交媒体中的社交机器人现象使学者意识到,人类不再是社会交互过程中的唯一主体,网络环境中,机器成为新兴的交流对象,传播主体的范畴开始跨越人类的边界。更为关键的是,社交机器人不简单等同于参与人类社交互动的自动程序型智能体,它们对人类传播活动的介入将重构人与技术、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11]正如美国传播学文化研究先驱人物詹姆斯·凯瑞(James Carey)所言:“技术的每一种根本变化——无论是书写、印刷、电报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新兴技术,以及由此产生的文化体系中的每一种根本变化,都在不断重塑人类社会的传播边界。”[12]那么,随着人工智能技术日益渗透社交网络的传播生态环境,人类该如何与社交机器人进行有意义的传播互动?在社交机器人视角下,我们又该以怎样的方式理解正在形塑的新传播生态?什么样的传播思想能为我们理解社交机器人提供借鉴呢?

为此,本文首先以计算机科学领域为切入口,找到了两个显著的研究路径。一是社会构架(social architecting)路径,笔者认为其依循的是技术的“乌托邦”取向;二是信息安全(information security)路径,其体现出技术的“敌托邦”色彩。这两派学者就此对社交机器人的基本内涵、外延与社会影响展开讨论。其次,结合当前传播格局的最新变化,本文将基于科学技术学(Science and Technology Studies,简称STS)领域中布鲁诺·拉图尔(Bruno Latour)的行动者网络理论(Actor-Network Theory,简称ANT),探讨社交机器人与人类用户之间的关系以及两者之间的界限问题。最后,本文将社交机器人作为一种新的传播主体置于“科技—文化”(techno-culture)框架中,在技术批判理论者唐娜·哈拉维(Donna Haraway)、卢西亚诺·弗洛里迪(Luciano Floridi)、许煜(Yuk Hui)、贝尔纳·斯蒂格勒(Bernard Stiegler)和弗里德里希·基特勒(Fredirch Kittler)的学说的基础上,试图厘清社交机器人与人类、文化结构及社会体系之间复杂的依存关系。

二、初探社交机器人:计算机科学领域中的“乌托邦”与“敌托邦”

现今有关社交机器人的学术研究多集中于计算机科学领域,并被莫藤·巴格·汉森(Morten Bagge Hansen)称之为“21世纪的媒介”。[13]但是该领域的学者们对社交机器人也普遍持褒贬不一的态度,混杂着“乌托邦”与“敌托邦”的观点,分别从“社会构架”和“信息安全”视角聚焦社交机器人是如何模仿人类传播行为并与之互动的,形成了两个态度迥异的派别。

(一)社交机器人的“乌托邦”:社会构架路径

社会构架路径对社交机器人持乐观论调,认为它有利于形塑社交网络实践及人类社交互动活动。蒂姆·黄(Tim Hwang)等学者认为,通过自动化内容生成,比如分享图片、更新状态、发送推文、参与话题讨论、接受好友请求等,社交机器人凭借其数量和速度的优势可以治愈内讧社会群体之间的断裂,以及弥补现存的社会差距,并通过在健康教育、冲突解决和多元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应用打破不同社交用户群体之间的藩篱,重塑人类社交行为和关系形态。[14]

具体而言,社交机器人可以帮助人类用户与他人建立关系网络,提升社交网络连接增长率,增加用户信息获得渠道,消除社群隔阂障碍,检测不实信息,促进公民政治参与,以及其他有利于社会秩序建立的良好行为。[15]在此情境下,蒂姆·黄等学者进一步强调,如果运用得当,社交机器人将会与真实用户建立良性互动,并建构关系紧密的社交网络。为此,蒂莫西·格雷厄姆(Timothy Graham)和罗伯特·阿克兰(Robert Ackland)开展了一次网络实验,在推特平台中通过追踪积极参与政治话题讨论并对人类无害的社交机器人,验证了社交机器人如何利用社交网络结构消除“过滤气泡”和政治分裂,并积极促进社交媒体中协商式民主的发展。[16]

然而,社交机器人目前在技术上还处于初级阶段,预测社会构架路径下的社交机器人造福人类的应用场景还言时尚早。但社会构架理论提醒我们,一个越来越清晰的趋势是,社交机器人将对社会结构产生深远影响,使其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新格局。

(二)社交机器人的“敌托邦”:信息安全路径

另一方面,以雅赞·博什马夫(Yazan Boshmaf)为代表的部分学者则沿着信息安全研究路径,对社交机器人持审慎态度,将社交机器人视为一种威胁,并认为人类用户可能成为这种威胁下的牺牲品。早在2011年,博什马夫及其合作者就通过研究发现,脸书平台上存在大量的社交机器人,如虚假账户、恶意广告、病毒、网络钓鱼等,它们可轻而易举地与人类用户建立“好友”关系并下载其个人数据。根据研究结果,博什马夫团队尝试将社交机器人定义为:“一种在线社交网络中自主运行社交账号并且有能力进行自动发送信息、发送连接请求的智能程序,且它们最重要的特质是能不易被察觉地冒充人类。”[17]对此,博什马夫等研究者认为,社交机器人易被利益集团利用,用以进行传播虚假信息、操纵舆论、盗窃数据、窃取公民隐私等恶意行为,对整个社会技术系统的完整性充满威胁。随着社交传播生态的复杂化,美国南加州大学信息科学院科学家埃米利奥·费拉拉(Emilio Ferrara)及其合作者进一步指出,社交机器人其实已栖息于社交平台多年,本质是计算机算法,通过自动化软件代理生产内容,试图仿真及尝试改变人类行为,虽然有些社交机器人可辅佐人类,但多数发挥负面功能,通过篡改数据操纵甚至欺骗社交媒体真实用户。[18]因此,费拉拉团队提倡人们应通过建立有效的社交网络防御保护机制来抵抗社交机器人入侵。显而易见,当前信息安全研究路径下的研究者们以技术逻辑为出发点,探讨社交机器人如何通过精心设计的算法和自动化技术干预公众舆论、盗取个人信息、发布虚假信息等裹胁人类,挑战现有传播秩序、社会规范和道德伦理。

综上所述,虽然社会构架路径和信息安全路径开始预设未来社交机器人的发展对人类及社会将带来“乌托邦”或“敌托邦”的冲击,但探讨社交机器人的价值仍然处于人类中心主义的范畴之内,没有跳出人类/机器的主客体二元对立。同时,这两派都主要从单纯的技术层面审视“人—机”关系,忽略了社交机器人类人的智能、情感和自我意识,忽略了“人类和智能技术越来越互相缠绕”[19]的后人类存在方式。对此,下文将首先从后人类视域阐释社交机器人的主体问题。

三、社交机器人的能动性:科学技术学中的行动者网络理论与“相互形塑”

面对上述挑战,本文认为可以借鉴科学技术学中布鲁诺·拉图尔的行动者网络理论,将社交机器人视为等同于人类的传播主体,赋予其主观能动性。拉图尔认为,无论是传统生物学意义上的人类(humans),还是非人类(non-humans),其在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络中都可被视为行动者(actors),通过他们之间的互动、相互形塑、相互生产,社会场域得以构型。[20]这一理论的核心观念是把技术和社会看作一个整体,而不是二元对立的,整个世界是一个异质多元化的社会,由各种各样不同的行动者组成——既包括人类,又包括非人类。更为关键的是,这些行动者在塑造社会的过程中都是平等的,具有同等地位。不难发现,行动者网络理论做出的主要贡献在于它不再强调主观能动性是人类行动者独一无二的属性,而认为非人类行动者同样也具有主观能动性,即两者之间不再有区别,都是社会交互过程中的共同行动者。这样一来,若将社交机器人放入行动者网络理论的研究路径中加以阐释,那么社交机器人便可被理解为具有相当程度的主观能动性和决策力的行动者。例如,有研究者发现,早在20世纪90年代的互联网中继聊天环境 (Internet Relay Chat,简称IRC) 中,社交机器人便可自行决定采取怎样的行动与人类用户进行交互。[21]

然而,拉图尔的行动者网络理论只解决了社交机器人是否具有主观能动性的问题,没有解决如何实现其主观能动性的问题。对此,本文认为可继续顺延科学技术学路径,并从其技术与社会“相互形塑”(mutual-shaping)的观点管中窥豹。科学技术学从发展伊始便与“技术决定论”(technological determinism)保持距离,认为技术不是形塑社会的单向度动力,并未决定社会形态的变化。[22]在这一核心逻辑影响下,后来的科学技术学研究逐步衍生出“科技的社会建构路径”(a social constructivist approach of technology),强调技术创新是通过工程设计师与用户之间的共建过程得以实现的。[23]换言之,科技物的构成取决于与之相关的不同社会群体内部和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协商,是一种动态的符号意义交互的过程。

这一从行动者网络理论转向“相互形塑”的过渡实际上为社交机器人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研究理论起点。社交机器人——或者更广义地说,社交机器人传播——已经开始摆脱源起于计算机科学领域中的“乌托邦”与“敌托邦”之辩,而逐渐在社交媒体平台中与真实用户相互承认、交织互动,使传播成为一个从设计者到使用者共同参与、相互作用的过程。在此种视野下,传播参与者对社交机器人的使用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功能使用,而是通过对其科技能供性(affordances)的共同诠释创造新的互动模式。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将社交机器人纳入了社会整合(social integration)过程中,促进了学者们将研究方向拓展至科技—文化路向,从更为宏观的层面重新锚定社交机器人与社会、文化机构之间的关系。

四、冲破二元对立:社交机器人的科技—文化路向

如前所述,随着在社交媒体中应用场景的延伸,社交机器人已从一种传播媒介转变为传播对话者,正在改变以人类为中心的传播格局。更进一步说,已有学者受凯瑞的启发,将社交机器人与人类用户林林总总的交织互动视为新的传播活动,并将其定义为一个多元、变化、持续存在的文化过程。[24]正如凯瑞在《作为文化的传播》一书中所言:“无论是在科学交流还是数学表达中,我们都必须把传播作为首要、主要的经验现象,而不是现实的派生物。”[25]引入这一视角,社交机器人将不仅仅存在于信息交流层面,而是作为一种新的媒介形式,参与文化创造,对社会生产与现实生活产生深刻影响。

然而,一直以来,传播学主流叙述却将人与媒介物质区分开来,并由此衍生出科技与文化的二元对立。[26]但,纵观历史,媒介技术——从纸莎草纸、石碑、竹简、陶器到报纸、广播、电视,再到计算机、互联网、人工智能,已然渗透人类文化进程的方方面面,不能被视为与文化和社会结构相分离的割裂要素。此外,来自于拉图尔的行动者网络理论视角亦提醒我们,人类与社交机器人的互动关系已经不能单纯地以主客体的关系来讨论。一方面,作为非人类行动者,社交机器人本身已具备主体行动能力,并可从本体论层面上引发人类对于主体、认同、存在状态的重新省思。另一方面,人类不再是传播过程中的唯一主体,已经慢慢地将自己与科技的发展融合在一起,进而重塑社会文化形貌。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人/主体—物/客体”回归一元论路线,激活了被掩盖已久的对科技—文化理论的探讨。

科技—文化研究路径不再假定人、符号(如媒介文化)与物质基础(如媒介技术)之间是一种相分离的主客体关系,而是冲破二元对立,主张人、技术实体与文化存在于同一世界里。[27]从词源学上来看,科技—文化(techno-culture)是科技(technology)与文化(culture)的合成体,也就是说,科技是人类文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甚至我们可以说:“文化一直是科技的,科技也一直是文化的。”[28]在此视角下,社交机器人虽是人工智能技术革命的产物,但却不囿于技术层面,开启了人—机传播的新局面,对整个社会传播环境产生影响,并将对人类社会进行重组。在这其中,后人类主义源流中的具身(embodiment)概念可谓从一个相当前沿的视角帮助我们接续审视社交机器人现象,其中唐娜·哈洛维的赛博格(cyborg)理论最具启示性。在哈洛维笔下,赛博格是一种控制论机体,既是机器和有机体的混合体,亦是现实物与虚构物的混合体。[29]赛博格的出现一方面冲击了西方自启蒙运动以来主客体二元对立的哲学传统,另一方面为关照新传媒技术语境下社交机器人的传播实践提供了难得的逻辑切入点。若将社交机器人视为一种赛博格,那它就不再是外在于身体的人类替代工具,而是身体与技术的耦合。换言之,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渗透,拥有智能身体的社交机器人将与人类身体经验无缝链接,全面嵌入人类时空,并从根本上改变传播与人及世界的关系。[30]牛津大学技术哲学研究者卢西亚诺·弗洛里迪以其著作《第四次革命:人工智能如何重塑人类现实》延续了后人类主义的具身命题,认为在人工智能技术浪潮裹挟之下,赛博格已经转向“信息体”(inforg)——即任何存在体都是由信息构成的,而不是存在层面的物质实体。[31]在此视角下,社交机器人可被视为一种摆脱身体桎梏的信息体,从“具体”走向了“抽象”,从“赛博空间”(cyberspace)走向了“信息圈”(infosphere),从“它们”转变成“我们”,与人类一样,成为复杂的信息处理系统,具有超级自我意识(hyper-self-consciousness)。

但是,技术理论家许煜却不认为弗洛里迪的信息体视角适用于今天的科技空间。许煜以本体论为出发点发问:为什么人类被理所当然地假定为控制论机器,且人类具身经验等同于演算问题?[32]许煜进一步反驳,在人类的日常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物”都已信息化,除却信息,人们仍在继续与“物”交流,包括由“物”产生的具身、感知、情感、愿望体验等。对此,许煜在吉尔伯特·西蒙东(Gilbert Simondon)和马丁·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的理论基础上引入了“数码物”(digital objects)这一概念,并以此为切入口探讨了技术的本质及在其系统与社会文化组织中的存在结构。许煜指出,数码物本质上是由计算机本体形式化的数据(包括元数据),诸如在线视频、图像、文本文件、电子邮件、社交媒体平台活动等。但这些数据本身并非作为单独实体存在,而是经由后台计算模式的合理组织,相互关联而产生意义。因此,许煜所强调的数码物的存在是关系的而非实体的,继而突出了数码物的“关系之物”(object of relations)的色彩。意识到这一点,“去实体化—关系—存在”的逻辑就为社交机器人增添了新的内涵。首先,前文已述及,社交机器人的本质亦是数据,这样一来,社交机器人便可被视为一种数码物。但如果主张社交机器人中存有实体,那这个实体究竟是什么?是二进制码,算法程序,或是技术系统?显而易见,社交机器人不是通过实体存在的,而是通过与不同的人类与非人类行动者建立关系,不断在技术进程中解构其意义、符号和规则,从而内嵌于社会文化结构中。

同时,讨论技术的关系存在,不可忽略法国技术哲学家贝尔纳·斯蒂格勒,他逆转了将技术边缘化的柏拉图式哲学传统,在海德格尔的基础上更进一步,以“代具”(prothèse)视角重新探讨技术与人类存在(being)和形成(becoming)之间复杂的双向关系。在《技术与时间(第一卷):埃庇米修斯的过失》中,斯蒂格勒借用古希腊神话指出,由于存在原始的缺陷,人类需要与外在的技术代具——包括从史前的石器到现代的科学技术——共在协作以延续其存在。[33]如是观之,社交机器人自发明初始便自带劳动属性,首要功能就是解放人类体力劳动,更为关键的是,在新传媒技术环境下,社交机器人正在成为人的“代具”,与人类“共生”[34],重塑传播空间。斯蒂格勒还借助胡塞尔的时间意识现象学,用时间观照技术,认为技术不是工具,而是构成人类意识和记忆的存在本质,为人类提供了一个跨越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生存世界。斯蒂格勒进一步论证道,时间可通过技术体系从外部构成影响人类的公共记忆和意识,是以客观物质技术来书写的人类意识和记忆载体,甚至构成和主导了人类的思维和注意力的投射。[35]不难推论,社交机器人凭借其科技可供性可抹平人类活动的空间差异性和距离,且其自身的高超机器学习算法既可保存人类过去的回忆,亦可帮助人类感知当下,甚至预测未来。

但是,若顺着斯蒂格勒的思路推想,这是否说明在“无序的时间”(timeless time)[36]作用下,社交机器人得以建构新的人类记忆,甚至控制人类的思想呢?

为了理解社交机器人及其代表的智能技术传播主体,我们还可以从德国媒介理论开拓者弗里德里希·基特勒那里寻找理论启发。他的理论为我们认知技术的时间机制及其对社会文化系统的影响提供了重要的哲学视野。基特勒用“媒介决定了人们的处境”这样激进的观点,通过对分别代表声学、光学和自动化书写技术的留声机、电影和打印机这三种原始媒介的分析,使人们意识到“人所能维持的就是媒介所能存储和传播的”[37],因为媒介技术拥有改变人类时间经验的力量,将生物钟时间转化为“可以被挪动甚至被逆转”[38]的技术时间。也就是说,媒介技术不是人的延伸,而是使人机结合的技术,人们使用机器的时候也就成了技术系统的一部分。在此种状况下,技术对人类记忆存储的改造,对历史时间的改写,都将推动社交机器人重建人类的存在方式,进一步将去人类中心化的视角导入有关社交机器人传播的理解之中。

五、结语:回归传播

通过对一系列理论的梳理,笔者尝试着从三个不同的面向对社交机器人建构跨学科的研究领域与对话空间(参见图1)。第一个面向是在计算机科学视域下,笔者将社交机器人的机器属性及其与人类之间的传播互动关系分别以倾向于“乌托邦”的社会构架路径与倾向于“敌托邦”的信息安全路径呈现出来。第二个面向是行动者网络理论赋予了社交机器人主观能动性,将社交机器人视为等同于人类的传播主体。第三个面向是科学—文化的视角,侧重于从本体论层面探讨社交机器人与人类、文化结构和社会体系之间的关系,与后人类主义、技术哲学和科技唯物主义有广泛联系。

毫无疑问,传播学研究正面临着“人—机”传播边界被持续打破的、充满全新挑战的社交媒体生态。社交机器人行为复杂又普遍,它们既可建构逼真的社交网络,又可生产可信度极高的传播内容,因此,如何将其逻辑地纳入既有传播研究传统是一个亟待学界探究的重要问题。我们不仅需要重新定义机器,更需要重新定义人类,以及人与人、人与机器人,甚至机器人与机器人之间的交流互动。

图1 社交机器人的跨学科阐释路径

对此,我们或许可从美国媒介史学者丽莎·吉特尔曼(Lisa Gitelman)所观察到的“所有的媒介都曾经是新媒介”(all media were once new)这一观点中获得启发。[39]若将社交机器人视为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历程中的一种“历史物”(historical subjects),那么社交机器人即是令人—机传播成为可能的另一种技术,而不是“新”媒介技术。伴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人们终将对社交机器人与人类之间的传播交互习以为常,既不寄望深厚,亦不望而生怯,因为真正令社交机器人产生传播意义的是围绕技术系统而成长起来的社会和文化“协议”(protocols)。至此,吉特尔曼与凯瑞相呼应,强调技术是传播化的,传播也是技术化的,传播是文化的核心。总而言之,社交机器人不仅是一种通过提供新的传播可能性来调节人类经验交流的技术,还将发展为一种更为广泛的传播现象,重新组织社会信息系统。这一改变的背后是技术从应用层面向社会和文化层面的渗透,因而也就亟待研究者从更宏观的社会治理的高度来审视新兴的社交机器人现象,这也为社会管理者治理新兴的社交机器人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种人机交互的社交媒体生态中,我们是不是对社交机器人所参与和影响下的新信息环境和社会舆论,有足够的认识并能够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

因此,回归传播,不仅是回归传播的哲思,还须考量传播现象的规范。面对同为社交媒体环境中的行动者,社交机器人的治理将从何思考也是笔者关注之处。

社交机器人由计算机算法所驱动,因为社交机器人的规制应从算法规制入手,而算法的治理正是现在社会管理者进行信息社会治理的关切点。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四中全会上就提出,信息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依据,要发挥信息在国家治理进程中的重要价值。[40]一方面,算法应被用于协助国家进行社会治理;另一方面,管理者也要加强对算法本身的治理。中国成立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并于2019年6月颁布《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文件,当中就明确提出需要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41]而同年发布的《人工智能数据安全白皮书(2019)》也明确提出,关注人工智能算法和信息数据安全,确保人工智能对于国家长治久安发挥正向的作用。[42]

早在2017年,面对人工智能技术带来的新传播生态变化,国内就有学者呼吁新闻专业主义中的公共性价值的回归[43],而国外对人工智能算法的研究也已经由算法技术层面的应用研究,逐步转向对技术背后所承载的技术价值观念的反思,并对算法的公共性价值进行讨论[44]。所以笔者借此提出公共算法的概念,从公共算法的公共价值出发,驱动社交机器人向正向善发展。从公共算法的内涵层面来看,我们需要在法律、伦理、技术本身和社会应用这四个方面对人工智能算法及其应用进行反思。通过这四个方面的反思和审视,我们才能够形成一种科技和人文的协作,使得算法技术真正实现服务于人,而非让算法技术凌驾于人的尺度之上,并让社交机器人在舆论和社会治理中发挥更为积极的影响,而不是成为破坏人类认识世界和彼此协作的负面力量。

因而,本文将“回归传播”立场引入社交机器人研究,期冀有助于从事相关研究的学者能更有效地与其他学科的研究者围绕传播技术从存在论和本体论视角展开对话,并通过提出公共算法概念助力社会对新兴的社交机器人现象的规制,并以此进一步开拓学界对社交机器人研究的想象力。

〔韩霄,中国传媒大学媒体融合与传播国家重点实验室副研究员;张承祖,中国传媒大学媒体融合与传播国家重点实验室硕士研究生〕

〔特约编辑:崔林〕


[1] 本文系2020年亚洲传媒研究中心资助项目“智媒背景下我国社交机器人的算法逻辑与传播路径”(项目编号:AMRC2020-1)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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