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言戏剧的初步尝试

第二章 寓言戏剧的初步尝试

在初涉戏剧的创作阶段,怀尔德曾写过大量的宗教短剧,衍用《圣经》故事和神话传说,讨论信仰、灵魂、理性、生命等宏大抽象的论题。宗教题材本身即已和寓言体有着紧密的联系,在中世纪基督教的传播和对教义的解释中,就已经形成了寓言式的传统。怀尔德选择宗教故事为素材,有他自己的理由:“信仰者们对世俗道德标准的妥协使得宗教性内容在今日不断地淡化,不过这四部作品[1]表现得立场鲜明。这是我最乐意努力去做的事情,即便对我们时代的文学来说,这一派既不被理解,也不会受到欢迎。”[2]尽管深知“这份工作十分困难,或许已经不太可能”,但他仍期望自己“做到既能表述崇高的宗教主题,又可以使其免于陷入强制性的说教里”[3]。

可见,怀尔德对追求剧作的普遍意义、渴望通过戏剧来思考抽象问题有特别的偏好和执着,对寓言与戏剧这两种体裁之间存在的天然差异也有非常明确的认识,但他仍然愿意去做出努力,探索能使二者融合的方式。从这个角度看,怀尔德的第一部剧作集《兴风作浪的天使及其他剧本》是他在寓言戏剧上进行的初步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