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司马谏议书
2025年08月11日
答司马谏议书
本文作者王安石。
某启:昨日蒙教,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虽欲强聒,终必不蒙见察,故略上报,不复一一自辨。重念蒙君实视遇厚,于反覆不宜卤莽,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实或见恕也。
盖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今君实所以见教者,以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也。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辟邪说,难壬人,不为拒谏。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上乃欲变此,而某不量敌之众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盘庚之迁,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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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导引
这是一篇著名的书信体驳论文,作者是唐宋八大家之一的王安石。他写信的对象是司马光。两人均为北宋重要的政治家,但在政治观点上有很大分歧。王安石推行的变法措施遭到了司马光等保守派的激烈反对。他写了一封信给王安石,历数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谏和致怨五大“罪状”,王安石则以此信作为答复。在信中,王安石一一驳斥了五条罪名,但并不平均用力,而把重点放到了“以致天下怨谤”。想一想,这样写除了保持详略得当之外,还有什么意义?再思考一下,罗列五大罪名时,作者为什么不全都采用简略的二字句(就如上面用过的),而是把最后一条罪名完整地写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