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调查方法

二、调查方法

依托云南省每年开展的医疗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项目,根据项目监测方案统一制定的放射诊疗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表1)及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频度调查记录表(见附表2)开展调查。将调查表发至全省各州(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全省各州(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此项调查和相关表格的收集。采用问卷调查和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调查表上加盖放射诊疗机构的公章。表格收集完成后,由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审核、汇总后,在“全国放射卫生信息平台”上填报放射诊疗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填报完成后,从“全国放射卫生信息平台”系统数据库中统一导出标准格式的调查数据,使用Excel 2010进行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要求2020—2022年各州(市)每年度调查辖区内1/3的放射诊疗机构,三年内将辖区内放射诊疗机构全覆盖。截至2022年底,对2020—2022年重复调查的机构,以及截至2022年底已注销的机构进行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