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射线诊断工作场所

三、X射线诊断工作场所

X射线诊断工作场所中,诊断设备隔室透视、摄影,牙片摄影(包括口内摄影、全景体层摄影、口腔CBCT)和CT扫描不需要配备放射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用品;X射线诊断设备同室透视、摄影,床旁摄影、骨科复位等设备旁操作要求必须为放射工作人员配备铅橡胶围裙,可选配其他防护用品。在各类型X射线诊断工作场所中,重点是为受检者配备防护用品,对协助受检者进行诊断检查的人员,也应为陪检者穿个人防护用品。CT检查时,需要给受检者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屏蔽非检查部位的敏感组织和器官,比如胸部检查时,用铅橡胶防护围脖遮挡甲状腺,用铅橡胶围裙遮蔽下腹部。因此,每台放射诊断设备至少应配备铅橡胶围裙和铅橡胶颈套,可选配铅橡胶帽子和铅防护屏风,对铅橡胶手套和铅橡胶眼镜不作要求。

调查的2244家放射诊疗机构均开展X射线诊断工作,其中有2141家放射诊疗机构配备有辐射防护用品,配备率为95.41%。未配备辐射防护用品的有103家,其中有10家为二级医院,41家一级医院,52家未评级医院;没有配备辐射防护用品的放射诊疗机构存在放射防护主体责任意识薄弱、对其监管不到位等情况。

X射线诊断工作场所共配备了20182件辐射防护用品,占防护用品总量的84.43%,全省共有X射线诊断设备4988台,平均每台配备所有的防护用品数量总体为4.05件。每种类型防护用品平均每台配备的数量不足1件,其中铅橡胶围裙平均每台配备数量最多,为0.97件,铅橡胶帽子平均每台配备数量为0.76件,铅橡胶颈套平均每台配备数量为0.86件,铅橡胶手套平均每台配备数量为0.48件,铅防护眼镜平均每台配备数量为0.57件,其他防护用品平均每台配备数量最少,为0.41件。

X射线诊断设备的防护用品主要用于受检者,保护对射线敏感的器官(甲状腺、性腺等),减少受照剂量,开展诊断工作时需给受检者正确佩戴防护用品。总体上X射线诊断工作场所对辐射防护用品配备的要求不高,云南省现有的防护用品数量和种类基本能满足开展诊断工作的辐射防护要求。对未配备辐射防护用品的103家放射诊疗机构,应加大监管督查力度,加强培训,督促其配备足够数量和种类的辐射防护用品。

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和未评级医院X射线诊断设备数量分别为1096台、1606台、1127台和1159台,各级医院平均每台设备配备的所有类型防护用品数量分别为3.54件、3.75件、4.49件和4.50件。在各类型防护用品数量中,各级医院铅橡胶围裙和铅橡胶颈套配备情况较好,一级医院和未评级医院铅橡胶围裙平均每台设备配备的数量均超过1件,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基本能满足每台至少配备1件铅橡胶围裙或铅橡胶颈套的要求;一级医院和未评级医院在铅橡胶帽子、铅橡胶手套和铅防护眼镜平均每台的配备数量较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多;其他防护用品平均每台的配备数量较少。各等级医院X射线诊断工作场所防护用品配置情况见表5-4,平均每台X射线诊断设备配备的不同防护用品数量见图5-3。

表5-4 各等级医院X射线诊断工作场所防护用品配置情况 (单位:件)

图5-3 各等级医院平均每台X射线诊断设备配备的不同防护用品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