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防护用品配备要求
自从1895年伦琴发现X射线并在临床得到应用以来,通过放射诊疗设备的普遍应用,使医疗照射成为全世界公众所受最大的,并且不断增加的人工电离辐射来源。在许多国家包括我国曾经观察到早年从事临床放射影像诊断检查的放射科医生和技师皮肤癌、白血病等肿瘤风险显著升高。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特别是普遍采取隔室操作后,影像诊断放射工作人员受照剂量显著降低。为减少受检者照射剂量,受检者在接受X射线检查前,放射诊疗机构应严格控制照射野范围,并为受检者配备必要的放射防护用品,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或组织(如性腺、眼晶状体、乳腺和甲状腺)采取必要的屏蔽防护措施,避免其受到X射线主线束的直接照射,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患者的辐射暴露。
铅橡胶类个人防护用品主要用于屏蔽防护X射线散射线和能量为100 keV以下的射线,研究显示,0.33mmPb铅当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对散射线可减弱辐射剂量90%左右。所以,正确选择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是有效降低外照射辐射剂量的重要举措。根据《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规定的铅橡胶防护用品的铅当量要求:除介入防护手套外,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的铅当量应不小于0.25mmPb;介入防护手套铅当量应不小于0.025mmPb;甲状腺、性腺防护用品铅当量应不小于0.5mmPb;移动铅防护屏风铅当量应不小于2mmPb;儿童的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的铅当量应不小于0.5mmPb。个人防护用品不使用时,应妥善存放,不应折叠放置,以防断裂。铅橡胶类个人防护用品容易破损或老化,因此应注意观察防护用品的使用日期和使用状态,如发现破损和老化应及时更换。
根据《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每台X射线设备根据工作内容,现场应配备不少于表5-1中基本种类要求的工作人员、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与辅助防护设施,数量应满足开展工作需要,对陪检者应至少配备铅橡胶防护衣。对于涉及放射诊断学用X射线设备同室透视、摄影,床旁摄影,骨科复位等设备旁操作和介入放射学操作,应同时为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配备防护用品和(或)辅助防护设施。对于移动式X射线设备使用频繁的场所,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移动铅防护屏风。放射诊疗机构应根据设备操作类型按照表5-1中的要求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
表5-1 个人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配置要求
续表5-1
注:“—”表示不做要求。a工作人员、受检者的个人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任选其一即可。 b床旁摄影时的移动铅防护屏风主要用于保护周围病床不易移动的受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