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2
2025年08月10日
附表2
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频度调查记录表
医疗机构名称: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本表在采集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资料汇总后填,不含牙科诊所。
2.常规X射线诊断指屏片和透视、CR、DR、胃肠机、碎石机、骨密度仪等检查;CT诊断不包括CT定位;乳腺摄影、牙科摄影等列入其他。若1人进行多部位检查则每部位算1次。
3.介入治疗包括心血管介入、肿瘤介入、神经介入、外周血管介入等。
4.核医学诊断包括SPECT检查、PET检查、功能测定(吸碘率、肾图、心功能、脑血流)等。
5.核医学治疗包括131I治疗、粒子植入治疗、敷贴治疗等。
6.数据统计时间为上一年度4月1日至当年度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