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医学工作场所
核医学的特点是将放射性核素及其标记化合物即放射性药物引入人体内,通过对核素发出射线的探测及其成像来达到诊断的目的,而一般的核医学探测设备自身不会产生放射性,因此,核医学诊疗过程中放射线的来源主要是各种放射性药物,放射性药物是一种非密封源,它既会产生外照射,更会由于注射和污染而产生内照射。无论外照射与内照射,电离辐射均可通过直接作用与间接作用,导致细胞中DNA等生物大分子发生损伤。核医学工作场所的放射防护涉及三个主要人群的防护,即核医学工作人员的职业照射防护、核医学诊疗过程中对患者的放射防护和对公众的防护。核医学放射防护的目标是确保对患者、核医学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全面防护,但是在采用非密封放射源时,电离辐射的来源既有外照射的问题,也有进入体内的核素产生内照射,所以辐射防护的手段与措施通常较复杂。
核医学诊疗过程中对患者的辐射防护最优化是以最低的剂量给予患者并获得可以接受的诊断图像质量。对公众的辐射防护主要措施是限制接受放射性药物注射的患者随意走动,注射了放射性药物的患者,也被视为放射源,公众与患者之间的距离应尽可能地远;按规定患者体内放射性物质活度降至低于特定的水平之前不得出院,如用131I进行体内核素治疗后,患者在出院时其体内最大放射性活度的指导水平为400mBq或距离患者体表1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25μSv/h方可出院。
对核医学工作人员外照射防护应当通过时间、距离和屏蔽防护这三大防护措施进行综合防护,尽可能地减少接近和缩短操作放射源的时间,使用远距离操作工具,增加操作人员与放射源之间的距离。使用自动分装设备是较好的选择,在分装、注射放射性药物时配备合适的外照射屏蔽设备。在检查患者时,核医学工作人员可以用可移动的防护屏及穿戴个人辐射防护用品实现屏蔽防护。核医学工作场所中,内照射防护的基本原则是控制污染、防止污染物扩散,将放射性药物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并在密闭的手套箱中操作或采用自动分装柜分装药物;发生放射性药物的污染时,必须对污染的表面及时去污,防止扩大污染面积或空间,防止交叉污染,工作人员需穿戴铅橡胶围裙、铅橡胶颈套和铅橡胶手套等。
为确保核医学工作场所满足辐射防护要求,必须配备放射性活度计、表面污染仪和个人辐射防护用品。放射性活度计能监测放射性核素的活度,确保给予患者精准的放射性药物剂量;表面污染仪用于监测各类物品表面放射性玷污水平,核医学工作人员体表、内衣、工作服,以及工作场所的设备和地面等表面的放射性污染水平的控制应遵循国家法规规定,超过限值时需及时进行去污。还需为核医学工作人员配备足够种类和数量的防护用品。
调查的2244家放射诊疗机构中有21家开展核医学工作,19家三级医院和2家未评级医院,每家医院均配备了放射性活度计和表面污染仪。三级医院共配备放射性活度计24台(平均每家1.26台),表面污染仪31台(平均每家1.63台);未评级医院共配备放射性活度计2台(平均每家1台),表面污染仪1台(平均每家0.50台)。三级医院配置有核医学设备31台,未评级医院配置有2台。核医学工作场所应为操作人员配备一套品类齐全的防护用品,三级医院配备的防护用品数量为363件,平均每台配备数量为11.71件;未评级医院配备的防护用品数量为19件,平均每台配备数量为9.50件。三级医院铅橡胶围裙和铅橡胶颈套平均每台配备数量大于2件,铅橡胶手套平均每台配备数量不足1件;未评级医院每种类型防护用品平均每台配备的数量均大于1件。总体来说,核医学工作场所配备的防护用品能满足放射工作人员辐射防护的要求。各等级医院核医学工作场所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见表5-5。
表5-5 各等级医院核医学工作场所防护用品配备情况